起先,我以为那是草原上长出来的一把剪刀,近了,才看清是两条腿,裹在土黄色的裤腿里,倒插在一个兔子洞里。
我把男孩从洞里拉出来时,他的凉鞋底上歇着一只蚱蜢,他的头刚从洞里出来,嘴巴就开始叫嚷。褐色的蚱蜢展开翅膀,在草地上划出一道弧线,几个跳跃,不见了踪影。
不远处的昆仑山脉在淡雾中显出轮廓,终年不化的积雪并未削减它锐利的棱角,它张开嘴巴露出利齿,试图啃噬每一双看向它的眼睛。
被我从洞里拉出来的男孩四五岁的样子,他躺在草地上,像一根新鲜的萝卜,半截身子都是土。旋即,他翻个跟头,立了起来,橘黄色T恤在腋下皱成一团,露出一截肚皮。当他走动时,我听到土扑簌簌往下掉的声音。
他歪着脑袋盯着我的白色头盔看,绿色的瞳孔湿漉漉的。我摘下头盔,用力辨别他嘴里发出的音符,试图从这种陌生的表达中筛选信息。他没有耐心说下去了,再次冲到兔子洞口,要把脑袋探进去,我这才明白,我刚刚搞砸了他的计划,他是存心想钻进兔子洞的。
在这片塔克拉玛干沙漠南边的牧场上,沿着起伏的山脉,布满了成千上万的兔子洞,洞口如篮球大小,洞内并非直上直下,而是倾斜蜿蜒,这或许是兔子的仁慈,它只想要一个家,而非一个陷阱——洞的弧度拒绝任何人与动物的意外坠入。
我又一次把男孩从洞口拉了出来,他有了防备,两条腿蹬在我腰上,我后退了几步,抓下他的一只绿色凉鞋。他掀起T恤,低头看了一眼,腰侧有几道剐蹭的血口子,他嘬了一下嘴,又吹了一口气,便又扭头奔向另一个兔子洞。
当我第四次把他从洞里拉出来时,他开始咯咯地笑,在地上翻滚,草丛里飞出成串的蚱蜢。我觉得这事似乎变成了一个玩笑,这并非我的本意。接着,我出于惯性又拉了他几次,把他从洞口移除时,他的身子扭动得像一根麻花,头高昂着,对抗里有了游戏的意味。
我松了手,坐在草地上,干裂的嘴唇渗出血丝,舔在舌尖有些腥咸。我这才想起,从一早进入环塔SS9赛段以后,我滴水未进。看见男孩之前,我刚迷路,与队友失散,独自驶入了一段盐碱地。身处一片白茫茫中,我除了向前,无路可退。我把速度控制在20码,努力把身子向后倾斜,减轻前轮的压力,即便如此,车轮还是一次次陷落。记不清我拆卸了几回行李,才走出了那片松软之地。
这种沦陷的感觉一度让我想起半年前的青岛之行。是海与天颠倒了吗?水柱倾泻而下,我脱下羽绒服,护住手中的旅行袋,路也是坑坑洼洼的,青石板上似乎有鱼虾在流淌。我跳跃着躲避,几次差点儿撞到摩托车,等终于坐上出租车,便像融化的雪人瘫软在座位上。
下车时,我的羽绒服还是紧紧包裹在旅行袋上。司机递过来一把伞,说,小嫚儿,旅行袋里藏着什么宝贝?我把伞撑开,罩在旅行袋上,自己依然立在风雨中。司机很错愕,过了一会儿,说,你用完了把伞放宾馆前台,我有空来取。
在宾馆里,我把旅行袋里的东西一样样取出来,分别是我妈的骨灰、假牙、帽子、大衣,还有几支她用了一半的药膏——那上面有她大拇指挤压过的形状。我妈没来过青岛,可以后她会长眠于此,这里离我工作的北京650公里,距她的家乡和田4686公里。
我在洗澡时几次关了喷头,总想跟外面的妈妈说几句话,可话到嘴边,又不知道说什么。我妈感情生活丰富,到晚年也没消停。我研究生毕业后,她便跟我来了北京,起先,她只是断断续续地跑来与我同住,后来就住下不走了。我那时刚分配到图书馆的典藏部工作,整日与古籍相伴,想到余生都要消融在这个凝滞的空间里,时常沉闷。后来,我用半年的工资买了一辆摩托车,每日呼啸着上下班,这才多少消解了一些沉闷。
当我在温度固定在18摄氏度、湿度固定在50%的地下室整理古籍时,我妈则穿着裙子,涂着口红,踩着高跟鞋,踏遍了北京数个广场,换了数个舞伴。她长得并不精致,可体态丰满,还有一双大眼睛。我希望她赶紧找个老伴儿,搬出去住,可她运气实在太差,几个她看上的老头儿都只想玩暧昧,一提结婚就装傻。
我妈临死前,所有首饰都上了身。金项链挂了五条,玉手镯套了三只,每根手指上都有枚戒指。她什么也没给我留下,除了一个很像是玩笑的遗嘱——她要我独自去度假,至少十五天。她伸着金光闪闪的手说,要是我不听话,她会从坟里爬出来,挠我的脸——那时我妈还不知道,她会藏身于海,要不然,她不会如此理直气壮,她得先学会游泳才能从海里爬出来。
最近几个月,我时常在梦里见到我妈,她的指甲长得打了卷儿,像一棵被熏黄的卷心菜。于是,就有了这次拉力赛的旅程,当然,起初的选择有赌气的成分,我讨厌我妈的这个命令,可是,当我看到行程的最后一站是和田时,便觉得一切就应该如此。
我是从办公室直接去机场的,穿着没来得及脱的深蓝开衫,扑向塔克拉玛干沙漠。摩托车是现买的,一辆二手的宝马1250,它的前主人曾参加过在秘鲁举行的达喀尔拉力赛,在这个全世界最艰苦的拉力赛中,跑完了5000公里全程。上个月,听说他换了一辆本田金翼,我便向他讨要这只宝马水鸟,他同意给我,也愿意把车托运到沙漠交货。
领队说,我是赛场上唯一的女人。我告诉他,别指望我赢,我对名次没兴趣,我只是想走这条线路,这条路上经过的每个地点,我都无数次从我妈的嘴里听说过,那些绕嘴难记的奇怪名字,曾伴随我整个少年时期。
欢迎宴上,十几个酒杯碰在一起,有个红脸膛的男人吼道,不冒险,活着有什么意思!
我决定离开男孩,继续我的旅程,可他翻着跟头超过了我,再翻一个跟头,便攀上了摩托车,紧跟着就是一声惨叫,从车上跌了下来。
我弯腰拉他起来,他没有迟疑,立刻把手递给了我,很黑很瘦的小手,掌心热乎乎的,指甲缝里有青草和泥土。他的右手肘部出现一道烫伤,新鲜得仿佛还在冒烟。我挽起牛仔骑行裤的裤腿,给他看一道浅色的疤痕,这是我头一次骑摩托车时的烫伤,起泡后感染化脓,一个月才好。
男孩指着我的疤,又看着自己的伤,咯咯地笑起来。他的眼神里透出一抹亲密,似乎这道伤痕是一份荣誉,共同的荣誉让我们成了亲人。
我妈曾对我说,治愈别人的伤痛,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告诉他,你比他更痛。可我不同意,为什么要治愈别人呢,和别人有同样的遭遇,这件事本身就可抚慰人。
男孩围着我翻跟头,有几次翻到一半就折了下来,他坐在地上笑一阵,然后再接着翻。他引领我去一个地方,如同朝悬崖走去,看不到路,走近了,才发现有路。中间有几次,我想撤离,可好奇心驱使着我一直往前。那是一面向阳的山坡,坡度接近直角。男孩一直在翻跟头,有几次,像是要坠下去了,可他圆圆的脚后跟在空中画出一道弧线,又回到了草地上。我不再为他担心,让自己从坐姿变为躺姿,将身体平展地舒展在山脊上,如同晾晒一副动物的皮囊。
男孩带我来的,无疑是他的秘密花园,他熟悉这里的一切,他教我把耳朵贴近草地。他用眼神问我听到了什么。酥油草的尖头划破了我的耳根,除了风声,我什么也没听到。他皱了皱眉头,匍匐到草地上,T恤跳离了他的腰际,我看见一只蚱蜢歇在他突出的脊背上,像另一种窃听。男孩捕获到声音,小心翼翼地起身,招手让我过去,我爬过去,那只蚱蜢就飞走了。
那是来自大地深处的声音,扑通扑通,像人的心跳,又像是兔子的蹦跳,再接着听,又似乎有海浪的呼吸,那声音有一股牵扯力,我不敢动,怕惊走听到的一切,耳朵变得无限大,嵌入山体,我成了一只挂在耳朵上的小飞虫。
当声音消逝后,我们又在山坡上待了一会儿,我一直在说话,说着和那些声音毫不相干的话。男孩听不懂,他嚼着草根,蹦来蹦去,一会儿看头顶的白云,一会儿看山脚的羊群。他不怎么看对面的昆仑山脉,从这个角度看,雪山不再狰狞,倒像一只巨大的兔子,慵懒地卧在山顶。
回到路边,我检查车况,发现前胎亏气了,便从尾箱里掏出工具来修。男孩蹲过来,抄起一把扳手去砸草地上的紫蝶,他先是蹑手蹑脚地,快到跟前才投掷出去,自然是没有砸到,紫蝶不紧不慢地飞舞着,围着扳手转圈。男孩很兴奋紫蝶参与了他的游戏。他噘着嘴巴,冲紫蝶吐出几团口水。
我修好车时,男孩已经在草丛里睡着了,他蜷着身子,怀里抱着那把银光闪闪的扳手,我仰面在他身边躺下。酥油草并不柔软,它们试图扎穿我的后背,我用手托着脑袋,后背悬空。远处的山坡上,有牧民赶着一群羊,那牧民像是临时拉来客串的,技术并不娴熟,用一件衣服抡圆了赶羊,领头的是一只半边身子黑色的山羊,它似乎很享受被驱赶的乐趣,走几步便停下来,等着牧民的吼叫声。
从昆仑山吹来的风夹带着寒意,我从摩托车的侧箱里翻出一条红格子图案的毯子,搭在男孩身上,他的胳膊瘫在草地上,烫伤的部位冒出透明的水疱。之前,我曾制止他往伤口上抹口水,可现在,我突然想试试往这些水疱上抹点儿口水。这种感觉很神奇,我在给一个不是我儿子的孩子身上涂抹我的口水,如同我在亲吻他的胳膊。
男孩的皮肤很粗糙,毛孔里有细小的沙子,口水留下的湿痕转瞬即逝。那皮肤的弹性引诱得我俯下身去轻轻咬了一口,我见过同事这样亲吻她刚满月的孩子,把孩子的手腕衔在嘴里,用嘴唇包裹着牙齿轻轻地叼着,那孩子的皮肉被拎起来一小块,可显然并不疼,孩子只是咧着嘴乐。
我见过婴儿最初的样子,那时我十五岁,陪我妈去流产,简陋的乡村医院,透过帘子的缝隙,看见我妈跷在手术台上的两条大光腿,其中一只脚上穿着一只红袜子,另一只袜子掉在地上,像一摊血。我妈一直在哼唧,夹杂着铁器碰撞的声响。后来,医生说好了,家属进来扶一下。我掀开帘子蹿进去,一眼就看见了手术盘里一条小小的半透明的腿。很快,它就被倒进了垃圾桶,和我妈的红袜子在一起——之前,我并不知道那个黄桶是装医疗垃圾的,在我妈四处找袜子时,我弯腰捡起地上的袜子扔了进去。
风大起来,吹得我嘴中叼的男孩的胳臂轻轻晃动。或许是冷,我的牙齿不听使唤地打战,力道越来越重了,牙齿沉迷于切割皮肉的快感。疼痛让男孩的睡眠有了缝隙,他哼一声,晃了晃脑袋。我细细打量他的脸,脑门、眼皮、鼻侧、下巴上有许多若隐若现的疤痕,他来这个世上顶多不过五年吧,可岁月却在他脸上刻下了如此之多的伤痕。
阳光下,他的头发并不是纯黑色的,和睫毛的颜色一样,掺杂着几绺黄,像是嵌入了光线。我摘去他发间的一片枯叶,还有一截小木棍。我看到他头顶的头发明显塌陷下去,头皮上有几道口子,血已经凝固了。
其实生个这样的孩子也不错。如无数次过往一样,这个念头刚起,那半透明的小人儿便从垃圾桶里跳了出来,它们排着队,头在前面,小胳膊、小腿跟在后面,红色袜子在空中飘着,它们从我的大腿内侧走过,笔直向前,似乎想径直走进我的阴道里。不,我没有准备好,我用双手捂住小腹,那个叫子宫的器官一阵痉挛。
男孩翻了个身,嘟囔了几声,把受伤的胳膊紧紧地抱在怀里,那排紫红色牙印似乎是沉入了身体内部,竟淡得不见了踪迹。
该走了,我把毯子从男孩的胳膊下扯出来,在风中舒展开,重新盖在他蜷着的身子上。走了十几步,回头看,他小小的身子贴在绿色的草地上,变成了一个细微的起伏。
风把我的衣服鼓了起来,我拧大油门,山峰连成一片向后飞撤。男孩已成为我生命中的过客,或许永不会再见。我喜欢这样戛然而止的遇见。譬如这个想钻进兔子洞的男孩,他是谁,他说的是什么语言,他为什么出现在这里,我的确想过获取答案,可是我说服了自己,每一个答案都会牵扯一份情感。一个谜就简单多了。
高速的骑行大约持续了半小时,我从耳机里听到同伴呼叫我的声音——此前,我的通话器一直处于失联状态。我告诉他们,不用找我,我正按照GPS导航走,再过半小时就能回到比赛路线。
似乎是老天嘲讽我的自信,汇报完毕,绕山开了十分钟之后,我回到了原点,之所以如此确定,是因为我看到了站在山坡上拼命冲我挥舞毯子的男孩。
我不确定他是看见了我才挥动毯子,还是他一直立在这里等我回来。无论是哪一种情况,我都抗拒。我迟迟不肯靠近他,单腿支着地,想着要不要赶紧离开。思虑间,他翻着跟头蹦跳了过来,到了跟前突然停住,伸手隔空试了一下排气管的温度,然后才爬上车。我听见他在我身后欢呼,在后视镜里,我看见他昂着头,张开双臂,像长出了一双翅膀。
坐好了,我带你去兜风。
我摘下头盔给他戴上,又按着他的肩膀让他坐好。摩托车启动时,他身子晃了一下,马上搂紧我,下巴顶着我的背。我低头看他拤在我腰上的两只手,指头之间的距离很大,关节也绷得很紧,中指和食指陷入我的外套。
飞驰中,他一直在动,先是身子乱晃,后来便是手从腰间松开,伸到仪表盘上乱戳。我停车,从侧箱里掏出压缩饼干给他。他咬了一口,似乎并不满意,用树枝在地上画了一个圆圆的东西,画完之后,用闪亮的眼睛看我,我猜他是想吃西瓜了,可其实并不是,他画的是一个洞,他要教我玩一个游戏。
我很快学会了,我在古籍里看过这个游戏,书上的名字叫“捶丸”,一千年前的孩童便乐衷于此。前几年跟我妈去故宫,见过一幅《明宣宗行乐图》,其中就有“捶丸”画面。
男孩教我的游戏,显然是缩减版的,只要用树枝将石头击进洞中便算胜出。我做事习惯认真,连游戏也不例外,以至于瞄准洞口的神情有些严肃,男孩闲散地在我旁边翻跟头,待我发射时,他便来拦截,也不用树枝,只是凭空掷出。有几次,我的石头在入洞前被他击落。
我要走,他不肯,扑到草丛里抓了一大把蚱蜢,用衣服兜着,又找来一些枯枝,点起火,用树枝串起蚱蜢烤,他的动作很熟练,烤好后,递到我跟前。我犹豫了一下,闭着眼睛咬了一口,舌尖被蚱蜢腿蹬了一下。
通话器又没了信号,我拿出路书翻阅,他又开始翻跟头,一边翻一边瞧我,见没有吸引到我的注意力,便装成跌倒的样子,大声哀号。我看到身边草丛中有一只人面蜘蛛,便指给他看。他歪着脑袋瞅了一会儿,冲蜘蛛吐口水,蜘蛛跑,他便追着蜘蛛吐,他的口水把蜘蛛网压弯了。
天色渐晚,我必须得走了。他又想跟我上车,我拒绝,他也不再坚持,转身往一个兔子洞里钻了过去。我想他多半是跟我闹着玩,便不去理会。我跨上摩托车,再转身一看,男孩不见了踪影。
只有一把扳手落在洞口。
那一刻,整个山谷如同被按下了某个键,无声无息地往下沉,周遭的一切都在远离天空。不远处一只紫蝶扑扇着翅膀,却无法抵达草地。
我本能地逃离这片下坠之地,疯狂前行,也不知过了多久,急刹,掉头,摩托车差点儿侧翻。遥远的天际,只余一抹晚霞,昆仑雪山的轮廓已隐在雾中,我告诉自己,我得去取回我的扳手,还有我的毯子;至于男孩,如果他愿意坐车老实点儿,我可以送他回家。
我以为可以如初见时那般,把男孩从兔子洞里拉出来,像抖动一株新鲜的胡萝卜,让土从他身上簌簌落下,可洞口空荡荡的,只有风摇曳几株野花的声响。在另一株植物旁,人面蜘蛛又织出了一张网。
只是少了一个翻跟头的男孩,怎么旷野像是失去了生命?
我伏在草地上,耳朵贴在洞口,一大簇草在脖颈间支撑着,我听到有球在洞里滚动,发出啪嗒啪嗒的声响,还有无数只小手在抓挠墙壁的声响,那些泛起的泥土渣石飞扬起来,涌进我的鼻孔,我打了几个喷嚏。
天色暗了之后,昆仑山的雪顶透出光亮。我用手电在山间巡视,有兔子从洞里探出脑袋,红色的眼睛一闪而过,蜥蜴在一块石头下穿过,尾巴摩擦着一株骆驼草。我冲着洞口吼叫,可声音灌满洞穴后,又反了回来。
我开始挖兔子洞,用扳手敲碎泥土。当洞能容我一条腿踏入时,月亮正在迈过昆仑山上的雪线。我又挖了许久,洞口堆起一个小土堆,我似乎听到了男孩的声音,我分不清是哭还是笑,声音时断时续,气息越来越弱。
我想挖得更快些,可却不得不停止了。草地深处的石头把扳手弹开了,我围绕着洞口,探寻其他的挖掘点,月亮升至中天时,我放弃了:这洞口之下皆是无比坚硬的岩石。
我与洞口对话,模仿男孩之前的语调,发出一些古怪的声音,似乎有回应,可又仿若是风声,是海浪声。皮球滚动的声音消失了,爪子挠土的动静也停歇了。
我收拢树枝,燃起一堆火,草丛里的蚱蜢被惊醒,恍惚之中失了方向,竟向火光中奔去。我想起男孩给我烤蚱蜢时,火舌舔了他的手,他往后撤了几步,一串蚱蜢却牢牢地握在手里。他把蚱蜢递给我时,我看见他的手指头被熏得黑乎乎的。
我骑上摩托车,找到有信号的地方,呼唤我的领队。他们已经到达了集合点,正准备派出搜救人员来寻我。我说,来吧,带上工具,能挖开兔子洞的铲子之类的,对,还有绳索。
领队无比坚定地告诉我,不会有人掉进兔子洞,那洞没你想象的那么大。即便是刚出生的孩子也掉不进去。
不,这里不一样,我见过那些兔子,个头儿很大。
领队迟疑了一下,我以为是我说服了他,可后来他告诉我,他判断我是因疲惫出现了幻觉,所以他不想再跟我争辩。他让我等着,他会带上工具来救人。
我坐在火堆旁等待时,还是不停地有蚱蜢飞进火里,噼里啪啦响。我托着腮看了许久,才明白并非它们主动扑火,而是火烧到了它们的藏身之处。
它们是在逃生,不是在冒险。
我开始回填兔子洞,我无法解释自己的行为,似乎是决计要让希望破灭。把土推进洞穴显然很容易,不一会儿兔子洞就被填平了,我踩实后,双手支撑着,试图翻一个跟头,可我的脚始终无法离开草地,这让我看起来像半个倒扣在山上的括号。
我熄灭火,离开了草场,我没有拿回扳手和毯子,我在填平兔子洞的时候,不小心把扳手也投了进去。至于毯子,它和男孩在一起,不在洞里,就是在别处。
半路上,我遇到领队,我们一起默默地往回走。到了营地门口,支好摩托车后,他指着一个方向告诉我,他小时候住在那片草场边,最热衷的是玩钓兔子的游戏,就是用一根萝卜做诱饵,把兔子弄进网里,双手一拧,兔子的脖子就断了。
我们是在求生,不是在冒险。我指着营地的灯火说。
你还在担心那个孩子?你玩过捉迷藏吧?领队并不准备让我回答,径自说了下去,孩子总有一百种方式不让大人看见。他们躲进什么地方,也一定能够自己出来。特别是那些放羊的孩子,机灵得很。
我没有告诉领队,我堵上了兔子洞,孩子出不来,兔子也出不来。
原定十五天的赛程提前两日结束,领队说最后一个克里雅赛段因为洪水没法通行。散伙饭后,我放弃了去和田,用多出来的两日去青岛看我妈。十几年前,我妈在跳舞的广场的长椅上捡到一张别人垫坐的报纸,上面登着青岛免费海葬的新闻,她把那则报道撕了下来,很小的豆腐块,叠了几下塞进钱包里。几年前,她搬来跟我住,有天晚上,她突然想起这事,就把纸片找出来,塞到我手上。当时,她摘了假牙,嘴巴透风,我忙着洗漱,没听清她说了什么。
直到去年,我才知道,那则报道没说清楚。所谓免费只是针对本地人,我妈是外地人,我交了500块钱才把我妈的骨灰投进大海:一个铁架子,像是一台简易电梯,载着我妈的骨灰,沉到海底,并非我想象中的随风飘散。
我用报纸裹着从塔克拉玛干沙漠摘的一束野花——现在已经成了干花,在八大峡码头上了一艘轮渡。船鸣笛离岸时,我想起了我妈没戴假牙的样子,两颊瘪下去,下颌骨突出,像童话里吃孩子的老妖。现在,这个一辈子都在跳舞的老妖沉到了水里。她在离海最远的沙漠出生,走了一辈子,住进了海里。我趴在船头,波涛映不出我的容貌,可我知道,我有一双跟我妈一样的大眼睛。有船交错,笛声响起,我把野花扔到了一个浪头上,更多的浪头涌现,水吞噬水,花飘零开,很快消逝。过了许久,一只海鸥从海浪里升起,从我头顶低低掠过,我看见它锐利的爪子。
那艘轮渡的终点是竹岔岛,这原是一座火山,岛上遗留着熔岩流淌的痕迹。我随着几个扛着鱼竿、拎着水桶的中年男人走了一阵,路过一所破败的学校、几排低矮的房屋,最后我坐在一块老石礅上,看一位老人翻晒咸鱼。他弯着腰把鱼按种类码放,一方一方摆放整齐,有小虫飞舞时,他便伸手去驱赶。歇息时,他抬头看了我一眼,又扭过脸去继续干活儿。
我错过了回城的船,只能住在岛上。有人过来张罗生意,让我与两个钓鱼的客人合伙包船回去,我拒绝了:在这儿待一晚挺好的,这是世界上离我妈最近的地方。
岛上太静了,像是被世界遗忘了,涛声敲击着这静,更显空旷。我在礁石、树丛与杂草间穿梭了一阵,又坐在一间看海小屋里发了一阵子呆,便回去睡觉了。路过水泥场,几个游人正在向老人买咸鱼,老人不紧不慢地从裤袋里掏出一张打印的收款码,那些鱼被装进了一个个塑料袋。有人问老人,能邮寄吗?老人突然提高了嗓音喊:没有,要搬了。
我想起下午在村口墙上看到的搬迁公告,算算日期,顶多再过两个月,这个岛上便不会再有炊烟、渔船、人声了。没有岛上的灯光映照到海里,我妈恐怕会更加孤寂。
我不应该把她投到海里的,或许当初她只是在开玩笑。
有多少事都是从玩笑开始的呀,比如这个十五天单独出游计划,那是我走进第二段婚姻前,我骑着摩托车跑去长城,彻夜不归,我妈给我打电话,我说我不想嫁了。我妈说,我给你出个主意,每年给自己十五天假,一个人出去玩,怎么样?我以为是一个玩笑,可没想到,我妈临死前会那么认真,一字一句地跟我交代这事。她忘了这最初只是一个玩笑吗?
半夜,有雨滴到枕边,我听到屋顶上有动物的脚步声,啪啦啪啦,白色的屋顶洇开一大片水迹。我起身掀开窗帘,外面树影婆娑,像男孩在树枝上翻跟头,又像是海鸥在叶片上抓挠。我在几个漏雨点放置了盆碗,一个底部印着红花的瓷盆占据了我的床。我想从行李箱里翻出一本书看,却在地面发现了一把小刀:银白的刀刃,闪闪发光,估计是上一位客人遗落的。我忆起前年春天,我骑摩托车带我妈去露营,她在帐篷外做羊肉手抓饭,用小刀把圆圆的土豆切成条,再端起案板让它们排着队滑进汤锅,每根土豆条上都泛起一串细密的泡沫。
男孩翻着跟头来到窗前,我把脸贴到玻璃上,看见他手里握着那条红格子毛毯,脑门上垂着一绺头发,头发因雨水失去弯度,直直地挂在耳前。他翻滚时,圆圆的脚后跟和绿色凉鞋一起在空中旋转。
我说,其实,我是想和你一起钻进兔子洞的,可是我太大了,进不去,除非变成小人儿……
男孩睁大了眼,挥舞着毯子,鼓励我说下去。
你见过半透明的小人儿吗?他们排着队,小脑袋走在最前面,小胳膊小腿走在后面,中间是小身子,他们一边走一边流血,不,不是血,是红袜子,他们什么地方都能钻进去。
男孩翻了个跟头,他倒立着,伸出又黑又瘦的手指,指指我手上的刀。
我点点头,切割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疼,好像我本来就是组装起来的,每个离开我身体的部位都有了自己的意志,它们排着队向兔子洞进发,走在队尾的是我的头颅,它东张西望,差一点儿就偏离了方向,走在它前面的胳膊把它扯了回来,塞到了队伍的中段。这支队伍一直走一直走,到洞口就消失了。
风从窗外涌进来,箱子上的那册书翻开,是一本古籍的拓印件,据那些古老模糊的文字记载,数亿年前,塔克拉玛干沙漠曾是汪洋大海,而我妈少女时代拥有的第一串项链,便是她在沙漠里捡拾的贝壳。
【苏苔,原名张慧娟,北京市作协会员,老舍文学院首届高研班学员,北京师范大学与鲁迅文学院联办文学创作专业硕士研究生在读。从事过记者编辑工作。作品见于《北京文学》《青年文学》等刊。出版有小说集《树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