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康熙时的某日,一位满人官员退朝下班回到家(也就是“燕居”)。
儿子自然是迎进来、先是请安问候,然后垂手站在一旁伺候。
也不知道在早朝时有什么状况触动了这位一家之主的情怀,他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
良久,他淡然开口,开始考察儿子的功课:
“朝廷一旦用汝为刑官治狱,宜何如?”
儿子心想,我这科举还八字没一撇呐,现在哪里能说清楚如果自己执掌了刑部,会秉承什么司法理念啊。
于是他低头认错,惭愧地回答:
“我还没认真思考过”。
他却不依不饶,继续追问:
“这个我知道,你就凭现在的学识回答一下吧。”
无奈,儿子只得凭借学过的书本知识来抄作业:
“行法必当其罪。
罪一分,与一分法;
罪十分,与十分法。
无使轻重。”
啥意思?
这位年轻人的答案是,自己所做出的处罚一定会和犯人所犯的罪行相匹配:
罪轻则刑轻、罪重则刑重;罪刑相当,罚当其罪,绝对不会轻重不一。
显然,这位年轻人的答案不及格。
因为他的话音刚落,他爹就勃然大怒,然后哭天喊地:
“败家玩意儿!我家门风迟早毁在你手里。不如我现在就打死你,免得你来日当官害民”。
说完,就催促下人们快去拿棍子来,准备当场抽死这个逆子。
在旗人家,脾气就是这么耿直。
【一】
朋友们永远要记住,千万不能将八旗子弟、脾气耿直与没文化、没教养划等号。
正蓝旗的这对父子不仅非常有文化,而且还是文武双全,俱是优秀到成了同时代八旗权贵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
这位父亲叫阿克敦,无论做文官还是当武将,模式随意切换:先后做过翰林院掌院学士兼国子监祭酒、署两广总督兼广州将军;做过兵部尚书、礼部尚书、刑部尚书、太子太保、协办大学士。
正是因为他的暴脾气,所以其家门四代、历经五朝,久盛不衰。
这位儿子阿桂,后来做过满洲正红旗都统、伊犁将军、四川总督、首席军机大臣;
他两次参加大小金川之战、平定大小和卓、平定台湾、还在云南抗击过缅甸侵略军;
在戎马生涯中,他还抽空编有《军需则例》15卷。
这是两位牛人吧?
我就问朋友们服不服?
【二】
很显然,在这一刻,年轻的阿桂犯了“尽信书不如无书”的错误。
理论上,他的答案是完美的。
历史上,他的答案是正向的。
此语正是尊法、崇法的必出之言。
唐时,王方庆在《魏郑公谏录·对百官应有堪用者》中讲:
“赏当其劳,无功者自退;罚当其罪,为恶者戒惧。”
宋时,包拯在《上殿札子》中说:
“赏者必当其功,不可以恩进;罚者必当其罪,不可以幸免。”
翻译过来,也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意思。
阿桂必定是遵循了这种前人们教诲的“政治正确”。
他却不知道,这种思维方式,是他爹最为反感的。
比如,他爹就曾教诲过纪昀纪晓岚。
朋友们,要知道,别管什么大烟袋、小烟袋的,在博学的翰林院掌院学士兼国子监祭酒、礼部尚书面前他们啥都不是,只能是被秒的渣渣。
【三】
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的《刘羽冲泥古》中是这样描述“阿文勤公尝教昀”的:
“满腹皆书能害事,腹中竟无一卷书,亦能害事。
国弈不废旧谱,而不执旧谱;
国医不泥古方,而不离古方。
故曰:‘神而明之,存乎其人。’
又曰:‘能与人规矩,不能使人巧。’”
翻译过来就是:
“满腹都是经书会对事情的判断造成危害,但是一本书也不看,也会对事情的判断造成危害。
下棋的国手不会废弃古代流传下来的棋谱,但是也不会偏执于旧谱;
高明的医生不会拘泥于古代流传下来的药方,但是经验里也不会偏离古方。
所以说:‘能够把什么事做得出神入化,主要是看做事的人罢了’。”
又说:“能够教会人做任何事的规范步骤,但不可能让人变得灵巧。”
【四】
要说聪明人之间就是好沟通呢。
阿桂一见老爹动了真怒,严重到想抽死自己的程度了,就连忙跪地磕头、真诚表态:
“惟大人教戒之,不敢忘。”
——“爹,您就别不教而诛了,快告诉我答案,我一定入耳、入脑、入心,终生不忘”。
于是,他爹才按捺住冲动,语重心长地揭晓了正确答案:
“噫!
如汝言,天下无全人矣。
夫罪十分,治之五六已不能堪,而可尽耶?
且一分之罪,尚足问耶?”
——“像你那样司法,这地球上还能有一个好人吗?!
犯了十分的罪恶,治他五六分的刑罚,犯人就已经不堪其刑了,哪能穷尽用刑呢?
况且,一分罪还值得靡费国家资源去惩治吗?”
这位阿克敦,在雍正年间,在两次的刑部尚书任内,被三次判处死刑,深知“罪刑相当”的不确定性,所以,他将“宽仁”二字作为了自己的“司法”实践指南。
阿克敦明白了,“而可尽耶”——法是不可用尽的,虽然理应遵从法律,但它制定在事前,不可能尽善尽美,所以用法之人当以宽仁之心驭之。
所以刑部官员对他掌部十余年的评价有“持以平恕行以易简准以经义。每奏谳未尝有所逢迎瞻顾。故当世一以为儒宗,一以为伟人长德”的美誉。
儒宗、伟人不是顶流谁敢称顶流?
【五】
“顶流”的这番谈话,既是庭训、又是传授官箴。
这位父亲是在教诲儿子既要知条文之法、也要通治理之法;既要知惩戒之法、也要通和谐之法;既要知治标之法、也要通治本之法;既要成为熟知执法办案之术的专业型人才、更要成为通晓经世致用之道的治理型官员。
后来,此番对话被子孙世代沿袭、一以贯之,家风、政见相承不绝,所以其家簪缨未艾:
官一代:阿克敦,历经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平安致仕,享年71岁。卒谥文勤;
官二代:阿桂,乾隆朝出将入相的少数重臣之一,一等诚谋英勇公,享年81岁。卒谥文成(这个谥号太高大上了),配飨太庙、军功照四入紫光阁;
官三代:阿必达,官至工部侍郎,探索过黄河真正源头;
官四代:那彦成,三等子爵。历任翰林院掌院学士、陕甘总督、直隶总督、理藩院尚书、工部尚书、吏部尚书、刑部尚书、礼部尚书。享年70岁,卒谥文毅。
四代人,有三代执掌过刑部,可见“家学渊源”法律素养还是得到高层认可的。
所以,谥号都很美。
【六】
这一门旺得连乾隆皇帝都很眼红。
朋友们都知道,旗人风俗,相互称呼时,是“称名不举姓”的。
所以,前三代的“阿”字头人物都是名字。他们的家族是有姓氏的,都姓“章佳”。
但是乾隆感觉别扭啊,虽然“阿”这个姓没有出现在《百家姓》里,但如果他家兴旺的时间太长久,谁知道“阿”会不会潜移默化成为一个新姓呢?
那这样他家的满族本姓“章佳氏”就会被渐渐淡忘。
于是乾隆下令阿桂不准再让子孙的名字首字用“阿”字。
这才有了阿必达的儿子名叫那彦宝、那彦成这辈“另类”官四代。
甚至,他们的孩子,官五代们,“那”字也不再连续,换成了“容”:
容安、容照。
大家说,这个乾隆是不是还真有些“恶趣”?
【七】
闲话少叙、言归正传。
阿克敦平恕、宽仁、简政的思想,深深影响了阿桂的一生。
多年之后,“文成公”阿桂还真的曾经执掌过刑部。
于是,他经常对同僚和下属讲起这段当年来自“大法官”父亲的教诲:
执法断案之时,当谋社会治理之事。
在这顶流父子的加持之下,这种思想逐渐深入了刑部那些科举出身、学非所用的官员们的“官心”,在本系统养成了良好的用法风气。
道光初年,继曾祖、祖父之后,阿桂之孙那彦成又开始任刑部尚书。
他同样被赞誉为“上宣圣德下承家学,一时白云亭上称盛事”。
所谓的“家学”不仅是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对世态人情的洞察、对执法者理念道德的升华,甚至是政府最高级法司机关在与犯罪的民众博弈时所应持有的态度与策略等。
并且直到了咸丰、同治年间,这种态度与策略依旧是大清“公安部”、“最高检”、“最高法”等三法司的“司法解释”、执法箴言。
当时刑部的权力虽然很大,但是大理寺却对他们报来的罪名“数有纠驳,多所矜恕”
——能不抓的、都不抓;能不判的、都不判。
【尾声】
阿克敦的司法实践具有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乾隆年间,湖北提刑按察史冯廷丞总结他在刑部二十余年所耳闻目睹的海量案例说:
“夫狱者,愈求深则愈深。要在适中而止,则情法两尽。”
“情法两尽”,情是指“法律的温度”;
“适中而止”是说断狱者必须具有良知和智慧,要最大限度地去释放法律的温度。
这可谓是一针见血之谈。
笔者想,这段往事对今天的司法行政工作来说,也会很有现实意义吧。
【陆续更新,敬请关注】
郑重声明:
本文所回顾的这段往事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请从历史与现实的角度进行深入理性阅读,切莫误解。
笔者无意于激发、引导各种不良情绪,更无意于影响、重构读者朋友们的心理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