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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世界上最著名、最卑微、最狂热、最深情的一场暗恋

原创 | 李小墨

【本文原创首发于个人读书公众号:深夜书桌(ID: shenyeshuzhuo)】

“你暗恋过什么人吗?”

今天花一个小时,读完了奥地利作家茨威格那篇著名的中篇小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我跑出书房问了先生这个问题。

世界上最著名、最卑微、最狂热、最深情的一场暗恋

这篇小说描述了文学史上最著名、最狂热、最深情、最伟大、最卑微的一场暗恋。它勾起了我的暗恋往事。

在爱情里,我是个无可救药的胆小鬼。我的爱情模式,永远只可能是卑微的、不动声色的暗恋。它的开始和结束,永远只有一个知情者,那就是我自己。我把秘密藏得很好,我不会在任何人面前露出马脚。

如果不是先生先爱上我,跟我表白,然后努力让我爱上他,我的爱情将永远是沉默的。

所以我问先生,你跟我表白之前的那段时间,见我的时候那么害羞那么紧张。我们一起吃宵夜,你甚至都不敢直视我。你坐在我对面,眼神躲闪得就像在追逐一只不存在的蚊子。你怎么会有勇气跟我表白?你怎么会那么勇敢呢?

胆小鬼理解不了别人的勇敢。

暗恋就像独自一个人摸黑趟过一条河,作为一个有过这个情感经历的人,读《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真是句句惊心,竟然有一篇小说可以把这种心理写得这么透彻,就像一个人一伸手就摸到了你最深藏的秘密。

这是一个听起来有点荒唐、有点匪夷所思的爱情故事。

著名小说家R生日那天收到了一封长信,这封信厚厚一沓,足足有二十页。写信的是一个陌生女人,但奇怪的是无论是信封还是信纸上,她都没有留下署名和地址。

写信者的孩子昨天染病去世了,她却说:“我的孩子昨天死了,在这个世界上我现在只有你,只有你了,而你对我却一无所知,此刻你完全感觉不到,正在嬉戏取闹或者跟什么人寻欢作乐、调情狎昵呢。我现在只有你,只有与我素昧平生的你,我始终爱着的你。”

原来这个女人从13岁开始,就用全部的力量爱着作家,作家对此却一无所知。现在她身染重病,已经到了弥留之际,她决定将一切倾吐。

整整16年,他们有三次相逢,每次对她来说都是生活大事件,可是对他来说却都是无关紧要的生活日常。

1

世界上最著名、最卑微、最狂热、最深情的一场暗恋

第一次是在她13岁的时候。

她是一个寡妇的孩子,和母亲相依为命。她们是一对没有存在感的母女,没人来访,没人打听。母亲郁郁寡欢、悲悲戚戚,两个人一声不响地过着贫苦穷酸的生活。

贫穷的生活、不快乐的母亲不是最糟糕的事,更糟糕的是不得不与恶邻为伴。

对门住着又脏又乱、又丑又凶又粗野的一家人,男人酗酒家暴,经常在半夜摔椅子摔盘子,把一栋楼的人都吵醒。有一回,把老婆打得头破血流,披头散发逃出来,还追出来大声谩骂。邻居家的孩子也经常欺负她。

对女孩来说,这样的生活像一个蒙着灰尘、布满蜘蛛网、散发霉味的地窖。

终于恶邻因为偷窃被抓,一家人搬走,作家搬到她家对门,成为她的新邻居。

世界上最著名、最卑微、最狂热、最深情的一场暗恋

对于住在郊区小楼、生活天地狭小的她来说,作家就像一束光照进她的生活,他代表另一个更广大更美好的世界。他有仆人、有丰富的藏书、有精美的家具和稀奇的摆件,有钱有学问有品位也有地位,一切都那么优雅得体。所以他身上仿佛围着一圈灵光,一道富贵、奇特、神秘的光华。

本来她以为作家可能是一个慈祥的老人,可是没想到是一个英俊潇洒的25岁年轻人。

她对作家充满了好奇心,用狂热的好奇心窥视他的生活。

“我以狂热的好奇心来探听和窥视你的行动,孩子的心目中并不知道,这种好奇心已经是爱情了。”

而她和作家唯一的接触,其实就是一件毫不起眼的小事。

作家从外面回来,她鼓起勇气为他开门,两个人差点撞了个满怀,作家用亲昵的声音温柔地、微笑着对她说:“谢谢啦,小姐。”

可是这么一件不起眼的小事,对女孩的来说却是铭记一生的重要时刻:

“但是亲爱的,那一天,那一刻,我整个地、永远地爱上你的那一天,那一刻,现在我还记得清清楚楚。”

“你是无意穿堂风,偏偏孤倨引山洪”,女孩就这样盲目的、忘我地、狂热地爱上了作家。

2

世界上最著名、最卑微、最狂热、最深情的一场暗恋

第二次相遇是18岁。

女孩的母亲改嫁了一个饶有家资的丈夫,继父也很疼爱她。她不得不搬离原来的住所,到新家生活。

她靠回忆度日。

两年后,她想方设法地回到了作家生活的城市。她已长成了一个极美的姑娘,可是她却对其他人的示好毫无兴趣。她每天晚上风雨无阻地站在作家楼下的那条胡同,她希望作家认出自己,注意到自己,爱上自己。

可是作家没有认出她是当年那个瘦弱的小女孩,他把她当成一个陌生的、漂亮的、18岁的、想勾搭的姑娘。

作家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浪子,喜欢对所有女人,像蜜蜂采花蜜似地对世界滥施爱情而不负责任,他有数不清的风流艳遇,这几乎成了他的生活方式。

女孩飞快地答应了作家让她去他家的邀请,对于这个她痴痴爱了5年的男人,她对他的求欢毫无反抗。为了不暴露自己爱情的秘密,她压制自己因羞怯而产生的忸怩,故意显得老道。

世界上最著名、最卑微、最狂热、最深情的一场暗恋

三个晚上,作家马上把她抛到九霄云外。

她却怀孕了。

未婚、没法工作、变卖首饰可是钱却被洗衣女工偷走,她不得不进了给走投无路的女人提供的妇产科医院。这里是宰割羞耻心的屠宰场,她在这里被医生性骚扰,举目无亲、不能防卫、像一块在实验桌上任凭好奇的人东捏西摸的肉。

她说,这里是“地狱”。

可是这并不是被骗了身子、未婚先孕然后后悔莫及的俗套故事。

女人并不后悔,她对作家从来就不抱有任何幻想,也没有任何要求,她知道作家就是“一见倾心,爱不忠诚”的浪子,她把那三晚当成恩赐,她把这个孩子当成恩赐,她说就算事先知道会受这些苦,为了那些夜晚,她愿意再进一千次地狱。

“不要误解我!我不埋怨你,不,我只有永远感谢你,因为对我来说那一夜是极致的欢乐,闪光的喜悦,飘飘欲仙的幸福。那天夜里我一睁开眼,感到你在我的身边,总是感到奇怪,星星怎么没有在我头上闪烁,因为我真觉得自己到了天上了。我从来没有后悔,亲爱的,我从来没有因为那一刻而后悔。我还记得:你睡着了,我听见你的呼吸,摸到你的身体,感到我自己这么紧挨着你,我幸福地在黑暗中哭了起来。”

“现在我终于把你捉住了,我可以在自己的血管里感到你在生长,感到你的生命在生长,只要我心里忍不住了,我就可以用食品喂你,用乳汁哺你,可以轻轻地抚摸你,温柔地吻你。”

她完全是那种终于接近了极度渴望的事物的那种如蒙恩赐、诚惶诚恐的心情,而不是受害者的心情。

3

世界上最著名、最卑微、最狂热、最深情的一场暗恋

第三次相遇已经是11年后。

此时女人已经是一个高级交际花了,她长得非常美,有很多很阔、很有权势的情人,她向他们出卖了自己的身体。

这些情人真诚地爱着她,向她求婚。其中一个是丧了妻的帝国伯爵,他求了三四次婚,要是同意了,女人就是伯爵夫人了。

可是她拒绝了。

她出卖自己是为了孩子,为了让孩子受最好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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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在这个世界上,穷人总是被践踏、凌辱的,总是牺牲品。我不愿意,无论如何都不愿意让你的孩子,让你这个开朗、美丽的孩子在社会深深的底层,在小胡同的垃圾堆里,在霉气熏天、卑鄙下流的环境中,在一间陋室的污浊的空气中长大成人。”

“你的孩子应该享有一切,世上的一切财富,人间的一切欢乐,他应该重新升到你的地位,升到你的生活范围里。”

她拒绝求婚是为了作家。

“我不愿自己为婚姻所羁绊,为了你,我任何时候都要使自己是自由的。在我内心深处,在我的潜意识里,我一直还在做着陈旧的孩子梦:也许你会再次把我召唤到你的身边,哪怕只叫我去一小时。为了这可能的一小时,我把一切都推开了,只是为你而保持自己的自由,一听到召唤就扑到你的怀里。”

再相遇,当年的少女已经变成了十分漂亮的、衣着十分名贵考究的、身边围着一帮仰慕者的夫人了。

在一个寻欢作乐的场合,作家再一次用灼热的眼神看她,她立马抛下情人和朋友,赶赴他的约会。

可是太让人难过了,作家没有认出从前那个孩子,也没有认出11年前的是那个少女,他再一次把女人当成了一个新欢,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一夜欢愉,还把女人当成做皮肉生意的娼妓,付账给她。

女人逃也似地离开,和老管家撞了个满怀,可是就在那一瞬间,老管家却一眼认出女人是当年住在对门的那个孩子。

世界上最著名、最卑微、最狂热、最深情的一场暗恋

作家收到信的时候,女人随孩子之后死去了,因为她一开始就说了:“如果我活下来,那我就要把这封信撕掉,并且像我过去一直把它埋在心里一样,我将继续保持沉默。”

作家收到信,说明女人死了。

4

世界上最著名、最卑微、最狂热、最深情的一场暗恋

我最有共鸣的是初遇的那三年。

女孩做了很多很傻的事,捡作家进门之前扔掉的雪茄烟头,上百次借故跑到下面的胡同里,只为了看看作家亮着灯的屋子,因为“这样虽然看不到你,但是可以清清楚楚地感觉到你在那里。”

原本学习不太认真,成绩也就中等,突然成了第一名。还读了上千本书,每天读到深夜,又突然坚持不懈地练起钢琴,因为“你是喜欢书的,你是喜欢音乐的。”

“我的心像琴弦一样绷得紧紧的,你一出现,它就不住地奏鸣。我时刻为了你,时刻处于紧张和激动之中,可是你对此毫无感觉,就像你对口袋里装着的绷得紧紧的怀表的发条没有一丝感觉一样。怀表的发条耐心在暗中数着你的点数,量着你的时间,用听不见的心跳伴着你的行踪,而在他滴答滴答转动的几百万秒之中,你只有一次向它匆匆瞥了一眼。”

我读到这些细节就特别想哭,我想起了我青春期卑微的爱情,我也做过很多孩子气的蠢事,和她一样傻,甚至比她还要傻。

极度自卑,极度真诚,不求回报。

我在日记里写藏头诗,因为我只敢隐晦地在藏头诗里表白,我甚至连在心里默念都不敢,我怕默念的声音太大,有人会听见我的秘密。

我把他的名字缩写设计成一个只有我认识的符号,在纸上一遍一遍地写,一遍一遍地写,讲不清楚这到底有什么意义,但我就是不知疲倦。

为了写和他一样好看的字,我可以临摹一个字百遍千遍,直到因为写了太多次而认不出这个字,直到我写出来的字和字帖一模一样。

我也会一遍又一遍地回忆和他相处的点滴,会想起放学的傍晚,夕阳照在他侧脸的样子,想起他跨上自行车飞扬起的衣角,想起他轻声地和我打招呼时的微笑,想起他洁白整齐的牙齿,想起他随时挺直的体态,想起初见时他鹤立鸡群的帅气,想起他介于张扬和不动声色之间的少年气。

他整个人是在一圈光晕里的。

我从来不主动寻求和他有交集,因为我在他面前会脸红和口吃,我在朋友面前的伶牙俐齿、活泼灵动通通消失不见,我僵硬木讷,我讨厌自己只能让他看见我的笨蛋样子。而少数独属于我和他的时刻,我当成珍宝一样,不断拿出来端详和回忆。

我脑袋里好像有一个专门探测他踪迹的雷达,在闹腾的课间教室也好,在人流涌动的放学操场也好,只要他出现,我就能第一时间感知到他的存在,我并不敢明目张胆地张望,可我就是知道,我甚至想,我是不是长了第三只眼睛。

有一次晚自习,一个很漂亮的女生来找他,两个人的关系似乎有点亲昵,我当时就像突然被人从高处推下。那天晚自习回家,我一边飞快地骑自行车,一边在风里流泪。只有那样的女孩和他才是相配的,和那个女孩比起来我就是一个丑小鸭,这一点深深刺痛了我。

我从来没想过和他有什么可能性,但我还是很难过。

这些事情听起来是多么病态、花痴和神经质啊,可是这就是一个自卑的青春期女孩真实的爱情。

世界上最著名、最卑微、最狂热、最深情的一场暗恋

所以,我不愿意从这篇小说里总结出什么人生道理和教育意义,爱情本身是没有道理的。

我不想批评女孩花痴和偏执狂,不想说女孩精神空洞、不够独立,把人生意义和目的寄托在别人身上,不想说女孩以爱情为重心的人生不明智,不想说她飞蛾扑火地爱上那个渣男,这一生有多么不值得。衡量利弊得失的爱情,还是爱情吗?!

我和她的区别,只不过是我从一场轰轰烈烈的暗恋里幸存下来了,而她没有。

只不过她的爱情还有后续,我的爱情随着我的青春期结束也就结束了。

或许每个女孩都曾经是“她”,只不过投入的程度不同罢了。

说起来挺奇怪的,现在想起我喜欢过的这个人,心里还是泛起许许多多温柔的情感,但这份温柔已经不是给他,而是给我自己的了,我心疼那个自卑胆怯的自己,心疼那个多愁善感、感情泛滥到几乎成了一个诗人的自己,心疼那个怀着盛大的秘密却假装什么也没有发生的自己。

我不后悔也不遗憾,我曾经这样深沉地、不动声色地、毫无保留地爱过一个人,这段经历对我来说是最好的青春纪念品。

可能有人会觉得她病态、扭曲,可是我无法不为她不打扰、不纠缠、不抱怨的爱情感动。

所以我想歌颂,歌颂这卑微、深情、执着、永不求回报的爱情。

【本文原创首发于个人读书公众号:深夜书桌(ID: shenyeshuzhuo)】

–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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