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文章我们讲到,朱棣登基后的削藩、迁都、设内阁与伐蒙古。其实除此之外,还有如东剿倭寇、南征安南、编纂大典、遣使西洋等一系列事迹。但今次要讲的,却不是这些文治武功,而是朱明王朝在政治设计中的一大“发明”——特务机构。
开此制度先河的,其实并非朱棣,而是他老爹朱元璋,及其所设的锦衣卫。据《明史·职官志》载,这个闻名后世的机构,最初叫做“拱卫司”,隶属于都督府,是皇帝身边的近卫亲军。一开始,它并无稳定地充当特务的职能。一个证据是,在洪武初年,它屡屡改名称,改编制,改从属关系,先后变成“拱卫指挥使司”、“都尉司”、“仪鸾司”等。其主官的品秩也不断上下浮动,从正七品变成正三品,后又降为正五品。
质变发生于洪武十二年后,随着胡惟庸案的规模越来越大,朱元璋对外廷愈发不信任。他遂“罢仪鸾司,改置锦衣卫,秩从三品”,专门负责“侍卫、缉捕、刑狱之事”。锦衣卫下属经历司,掌行政文书;镇抚司,掌缉拿刑名。所谓“刑名”,是司法审讯过程中的上刑拷问及审定案件后的判罚。遽然来临的权力,让锦衣卫瞬间膨胀。大至军政要务,小到柴米油盐,凡京师内外一切皇帝所欲,无不监察。宪宗朝任吏部左侍郎的叶盛,在其《水东日记》中记录了这样一则故事——
洪武朝著名儒士钱宰因奉旨修订儒家经典,颇感劳碌。一日回家后写了打油诗:“四鼓咚咚起着衣,午门朝见尚嫌迟。何时遂得田园乐,睡到人间饭熟时。”孰料第二天朝觐太祖,竟被问及:“昨日好诗,然曷尝‘嫌’汝,何不用‘忧’字?”言下之意,朱元璋不仅仅是知道钱宰写的诗,还敲打他应自觉地更加勤奋。较之班主任黑进学生的朋友圈,大老板监视员工的对话框,来自朱元璋的暗中观察,更让人胆战心惊。
但到洪武二十年,由于外廷屡遭敲打,渐渐识相;而锦衣卫审案“多非法凌虐”,所以朱元璋废除由锦衣卫直辖的牢狱,焚毁刑具,把审理案件的职权交付三法司,即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可见,洪武一朝,锦衣卫的设置始于胡案之后,是朱元璋用以强化集权的临时手段。在实现目的后,则削其职权,放在一边。既能彰显宽仁,又能吓唬外廷,这权力手段实在是高。
临时举措,很快变成了新常态。他的好儿子朱棣因为靖难夺权,需要巩固皇位,即位不久,便恢复了对锦衣卫的重用。其长官仍称指挥使,又名“执金吾”,即沿用汉代“督巡三辅治安”的官员名称。因汉代执金吾下设着红色戎装的缇骑,故而明朝也以此称呼锦衣卫校尉。朱棣不仅平日里“凡朝会、巡幸”,要让锦衣卫“具卤簿仪仗,率侍从扈行”,以彰显皇威;还特地“增北镇抚司,专治诏狱”,集中处理异己分子。这种设计在日后不断被强化,至宪宗成化年间,可私铸印信;世宗嘉靖年间,都督身兼三攻三孤;神宗万历年间,权柄“视诸卫独重焉”。
除恢复锦衣卫诏狱,朱棣的另一个发明,是开始重用宦官。洪武年间,朱元璋鉴于汉唐宦官掌权的教训,对其管束严厉。宦官一般不许读书识字,但必须记住宫门铁牌上刻的字:“内臣不得干政,预者斩。”但到成祖年间,宦官渐渐“有出使、专征、监军、分镇、刺探臣民隐事诸大权。”这一现象,仍与其对权力的需求有关。
比之朱元璋,他更希望监察百官私下言论,了解是否有对他的不满。锦衣卫虽好,但碍于祖制,不能贪杯,哦不,过度使用。所以他另辟蹊径,于永乐十八年(1420年)迁都北京侯,设东缉事厂,简称“东厂”。可能是因为部分宦官自起兵以来,就忠心耿耿,颇得信任;也可能是较之锦衣卫,宦官更天然地不受外廷大臣待见,可放心驱用。所以朱棣“命中官剌事”,亦即派高级宦官统领东厂,在必要时,还可以监督锦衣卫。
明朝时身份显赫的宦官,方可被称为“太监”。而提督东厂的,叫“掌印太监”,一般由司礼监秉笔兼任。厂公之下,有掌刑千户、理刑百户负责刑名,又称“贴刑官”。往下负责侦缉工作的队长,叫“役长”或“档头”;级别再低一些的叫“番子”或“干事”。这些中层干部和基层职工,全都从五肢健全的锦衣卫选调。
他们统一打扮,戴尖帽,着皂靴,穿褐衫。北京城中,有条建了十座王府的大街,叫做“十王府街”。这批人平时上班的东厂,就设立在这条街与城东相连结的干道上——亦即后世连通王府井的东厂胡同。在他们的办公室里,摆着大幅岳飞像;在他们的工作程序里,却可以跳过所有司法程序,直接逮捕、审讯。二者结合,堪称魔幻现实主义。
锦衣卫和东厂,并称“厂卫”,此后二百余年里,“举朝野命,一听之武夫、宦竖之手”。明史学家王天有先生认为,这正是“皇帝用以制约朝臣的工具”,从而“进一步加强了皇权”,构成了明代政治史的苍凉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