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岸老师依据鲁迅先生的《世故三昧》,考证了“杠精”早已存在的事实。然后给出了对“杠精”划定的两条标准,无论是哪一条,都有“小人”二字。也就是在飞岸老师看来,“杠精”其实就是“小人”的代名词。
鲁迅先生的杂文《世故三昧》写于1933年10月13,发表于同年的《申报月刊》,收录于《南腔北调集》里。要理解这篇文章,我们首先要了解这篇文章的写作背景。鲁迅先生写这篇文章的原因主要有三个。
一是1925年,鲁迅因为对高长虹利己自私的行为明确表示不支持,曾被高长虹诬为“世故老人”。二是鲁迅先生翻译介绍了苏联科学的文艺理论,结果被梁实秋等人诬为拿了苏联的卢布。三是1932年,鲁迅受人之托,为程鼎兴的亡妻金淑姿的遗信集写序,结果被人说金淑姿是鲁迅的小姨。
因为有了这三件事,鲁迅先生便写了这篇《世故三昧》。他对青年人说,要从他身上吸取教训,要“深于世故”。“遇见社会上有不平事,万不可挺身而出”,“遇见有人被冤枉,被诬陷的,即使明知道他是好人,也万不可挺身而出”。
“你最好是莫问是非曲直,一味附和着大家;但更好是不开口”,这是“深于世故”的处世方法。当然,鲁迅先生这样说,那是“正话反说”。他的目的就是告诫年轻人,不要这样做,而应该要挺身而出才对。
所以,飞岸老师将《世故三昧》与“杠精”联系起来,到底是指诬陷鲁迅先生的那些人呢,还是指鲁迅先生这样的人?按道理说,飞岸老师口中的“杠精”是指诬陷鲁迅先生那样的人,如高长虹、梁实秋等,因为他们才算得上“小人”嘛。
但是,鲁迅先生并不赞成“深于世故”,而是鼓励“挺身而出”。因此,鲁迅先生是希望有人“抬杠”的,对那些不平的事说不,为那些被冤枉者叫屈。而不是“一味地附和”,“不开口”。所以,鲁迅先生难道就是飞岸老师口中的“杠精”?
其实,我们从鲁迅先生的这篇《世故三昧》里,应该明白“抬杠”并不是坏事,而是应该大力提倡的。我们需要挺身而出的人来“抬杠”,如果都保持沉默,都“深于世故”,那就没有进步可言了,甚至是倒退。
如果一味地将抬杠的人称为“杠精”,甚至诬为“小人”,这其实是站在了鲁迅先生的对立面。飞岸老师不知道真意是不是如此。我们一般称呼鲁迅后面都会加上“先生”二字,以示尊重,但飞岸老师却没有加,也许只是她没有在意?
飞岸老师将“杠精”定义为“小人”,自己已经先站在了高处,对别人指手画脚,这就已经很不大光明了。越是读鲁迅先生的《世故三昧》,越觉得“抬杠”是件好事,而那些一味地污蔑抬杠的人,才是真正的“杠精”。
是不是“杠精”,不在于抬不抬杠,而在于是为谁抬杠。如果是为了大多数人,为了社会的公平而抬杠,那就是要大力支持的。而如果只是为了少数几个人,甚至只是为了一己私利而抬杠,那才是“杠精”。
但一个人首先就将别人定义为“小人”,不分青红皂白,这就已经是站在大多数人的对立面了,就像高长虹、梁实秋、陈西滢等人。所以,她口中的“杠精”,对她是“有害”的,但对大多数人却有益。这样的“杠精”,其实是越多越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