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这个城市,最好是从空中接近它。武汉的地理位置最优越的一点,在我看来,正是因为它在中国的中部。所以,无论你从世界的哪个方向飞来,在此之前,你肯定已经厌倦或者说熟视无睹了这样一些地面景色:连绵的山川,连绵的沙漠,连绵的黄土,连绵的大海,连绵的平原,连绵的现代化棚式厂房与连绵的高楼大厦。
好了。武汉到了。土地开始波浪一般起伏,植被的绿色在光照之下深浅不一,错落有致。道路从空中看上去不是道路,是丝带,丝带委婉舒展,好似被微风轻吹而成,原来它们是因水系纵横而婀娜逶迤。在绿色的土地和委婉的道路之间,全部都是水。大大小小的湖泊,长长短短的河流,安安静静的水——在天空的视线里,雄浑的长江也是安静的。再近一点,水面闪光了,绿色植被具体到大树或者芦苇了。再近一点,看见湖畔的老牛和远处不太显眼的楼群了。
这是一个得天独厚的决不呆板决不枯燥的城市,一个具有散漫之美的城市,一个颇有野趣意境的城市,一个侥幸没有完全变成暴发户嘴脸的城市。不过,不要忘记了我的前提,我说的是从空中接近与俯瞰。我有点抽象。抽象与距离产生美感,这对于我与我生活的城市之间,是一条非常重要的审美原则。当我从空中接近又还没有降落之前,武汉是世界上最美好的城市。
武汉的季节,是又一个奇迹。我以前的文字,对于武汉的气候,似乎都带了一些憎恶,曾经说这是一个水深火热的城市。但是,人的感觉是非常复杂的。憎恶与喜爱,会随着人的经历而此消彼长。人渐渐地有了年岁,走的地方渐渐地多起来,看的事物也渐渐多了起来,比较也就自然地多了起来,这个时候,方才知道自己真正的喜欢与憎恶是什么。
武汉最著名的,大约是夏天的热。是的,武汉的夏天的确是非常炎热。热得没有道理,没有规律,非常任性,又不屈不挠,热得跟妖精一样。
以前一到夏天,我就会选择一个北方或者海边的笔会去避暑。近年来,我不再特意寻求避暑了。因为,其实哪里的夏天都热,海边不仅热还咸湿,整日里皮肤上沾满黏糊糊的盐,让人很不清爽。如果到完全不热的地方,又不像在夏季里,过久了日子便很失落,好像被小偷窃走了人生的一个季节。那么就待在武汉的夏天里吧。待在武汉的夏天里,该流多少汗就流多少汗,也是一种痛快。单凭一支雪糕就可以生出对生活的感恩之情,我觉得这一点尤其好。人是要知道好歹的。知道好歹首先就要懂得什么是感恩之情。感恩之情是别人教不会的,全靠生活本身给予。
武汉的盛夏真是有点妖精,正因为有了它,其他的季节就分外鲜明了。一立秋,后半夜就凉了,虫鸣就细了,桂花就香了。冬天就格外寒冷了。春节也就可以围炉喝酒了。白雪之后的春天也就来得格外喜人了。春往秋来,寒暑易节,四季鲜明,感受不仅总是强烈的,还总是常新的,这对于喜新厌旧的我辈,就很有一点诱人了。
我与武汉,其实没有更具体更深入的交往。我的朋友中武汉土著也非常稀少。全国人民传说的关于武汉的各种人文特点,都似是而非,我从来不往心里去。我觉得现在全中国的城市都一模样,几十年来,一种教育,一种制度,一种口径,大家关键的优点和缺点都差不多。哪里都有小市民和自以为是大市民的小市民,每个城市一般都习惯欺生,都爱好恃强凌弱,说搞经济都搞经济,说建广场都建广场。一个人无论生活在哪个城市,都不会完全满意和完全不满意。
我的小说,只写自己塑造虚构的个人形象。种种感受和描述,也许是从天空中得来,也许是从季节中得来,也许从非常遥远的记忆中得来。比如短篇小说《金盏菊与兰花指》,几乎是从睡梦中得来。至于小说中出现的地理背景,有许多时候,仅仅是一个载体而已。如果仅仅就小说载体而言,我以为武汉是最单纯也是最丰富的城市了。它没有北京那么政治,那么先锋,那么霸道;也没有上海那么时尚,那么经济,那么自恋;更不像江南那一片土地,千百年积淀下来的江南文化,阴魂不散,谁走了进去,出来的都还是那副绵软的腔调,辛辛苦苦挣扎出一些文字来,却还是倚靠着江南文化在撒娇。
武汉这个地方有趣,其实中国古典的传统文化在这里是最悠久的,高山流水今还在,黄鹤楼也是稳稳矗立在那儿。但是这地方也特别容易忘记过去,把琴台不当回事情;把龟蛇二山也不当回事情;把租界那么多漂亮洋楼,也不当回事情;连把汉口这个举世闻名的地区称号,也不当回事情。“汉口”居然被现政府的地名办,莫名其妙地丢失了。丢失了也不打紧,全市人民都知道照样这么叫。
武汉这地方就是这么江湖,散漫,任性,侠义,火气大,兵气重,五湖四海,千人千面,萝卜白菜,各有所爱,的确是一个写小说的好地方。
在武汉写小说,可以不写武汉。我的这篇小说,在武汉写成,主角却是一个四岁的小姑娘。无数次对于孩子的注视,无数次羞煞了我的成年人的流俗、懒惰与丑陋——我指精神上的流俗、懒惰与丑陋。生命之美,被孩子们创造与挖掘着,细腻、精密与顽强,十分动人。
我会长久长久地注视孩子。我时常梦见一个小姑娘偷摘鲜花的过程。她用偷摘的行为为自己制造幸福的感觉。我觉得我受到了极大的震撼。而我的震撼,迟早都是会用小说表达出来的。因此,我写了一个四岁的小姑娘,可它绝对不是儿童文学。就我自己的感受来说,这是一篇美丽的小说,当我感觉它是一篇美丽小说的时候,我就想把它作为一个礼物,纪念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或者岁月。
我在秋天的风雨中写,在我生活的汉阳写作,没有人可以进入我的城市,我很自由。当我写完了这篇我喜爱的小说,走到户外,侧耳谛听江轮的汽笛声,我就再一次喜爱了我居住的环境。让我想想我与武汉这个城市的关系,我想我与这个城市,酷似狗与狗窝的关系。这是我的一个老窝了,多年来,我在这窝里扒拉,嗅嗅,转圈,睡觉,做梦和哭泣。我习惯了。我与它气场匀和了。光凭气息和声音,我就知道自己不是陌生人,于是就容易安心。
不过,谁又不心存流浪的幻想呢?明天我就启程去远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