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桂元,文学创作一级,天津市作协副主席。在百余家海内外报刊发表各类文学作品与批评文章约三百万字。部分作品曾被《新华文摘》《小说月报》《散文选刊》《散文海外版》《作家文摘》《读者》等数十种报刊转载,入选各种年度中国最佳作品选本十余次,出版长篇小说、文学评论集、散文随笔集、作家评传六种。
隐约雷动
1978年春寒料峭,我们衣衫不整,满血复活,集结在绿树环绕的南开校园主楼。中文系111教室是阶梯构造,空间阔大,腹地纵深,很适合检阅77级阵容的成色。十二生肖一应俱全,齐聚于同一条起跑线,其中侥幸搭上末班车的大哥大姐居多。别管十七八还是三十几,我们习惯了“散养”,童心依旧兼野性未泯,难免会有调皮捣蛋、没大没小、临阵磨枪、起哄架秧子、人约黄昏后、隐秘结婚的“劣迹”,以滋养贫血的青春。至于一些人如何成为学霸、大亨和栋梁,那是后话。
既然是大学生就没有不轻狂的道理,而中文系学生的轻狂则更是透着不知天高地厚的自负和轻慢,似乎当代文学百废待兴,不搞几个文学社拯救一番,简直就是对不起后人。这源于一种滴血的情结,每每文学名刊新鲜出炉,争相传阅,大惊小怪,品头论足,煞是热闹,《班主任》《伤痕》《神圣的使命》《我该怎么办》《天云山传奇》《犯人李铜钟的故事》《大墙下的红玉兰》《剪辑错了的故事》等影响一时的作品,都曾经是我们热议的话题。我们的眼力的确不错,那些小说果然撑起了新时期“伤痕文学”或“反思文学”的坚硬骨架,我们也成了一段新时期文学风景的见证者。
《伤痕》最初发表在《文汇报》,据说当时全中国读这篇小说流出的眼泪可以汇成一条河,引以为傲的是作者卢新华居然是同为77级的复旦中文系学生。我读《伤痕》及同类题材的小说很少落泪,这当然不值得炫耀。不过也有例外,读发表在《收获》1979年第二期复刊号的《铺花的歧路》,我的枕头就被泪水濡湿了。小说写了女红卫兵白慧参与殴打过一位女教师,不料她后来结识的男朋友常鸣竟是女教师的儿子,故事之外,便多了悬念,比如,白慧殴打过的那位女教师,究竟是死是活,一直是个谜团,这个悬念折磨着白慧,也揪扯着读者的心。作者的叙事才华也很打动我,印象最深的,常鸣对白慧讲述母亲被暴打的场面时情绪激动,一屁股坐在铺得平平的淡蓝色床单上,床单的皱纹向四周炸开,好像坐碎了一块玻璃……这个细节搅得我整夜恍惚。听说作者冯骥才是天津的,我深感惊异。据说小说原题目叫《创伤》,完成的时间不比《伤痕》晚,由于刊物出版周期原因而发表延迟,为避免题目撞车而临时改为《铺花的歧路》,不然,说不准新时期第一个文学思潮就是“创伤文学”了。当人人心里都有伤痛时,最要紧的不是励志、鸡汤,而是伸冤、喊疼,谁捷足先登喊出第一声,就有可能被写进文学史,有点类似于中彩。若干年后,当卢新华被凤凰卫视主持人问到小说《伤痕》时,也的确是如此回答的,哦,你问的是那张“彩票”?卢新华可以自我调侃,历史老人却最尊重岁月真相。
我从小就被视为“根红苗壮”,周围接触的多属于“物以类聚”,对于那些因出身“原罪”而噤若寒蝉,因政治原因而家破人亡的悲剧比较隔膜,缺乏感同身受。但我还是被惊吓过。那年刚进中学,一个下午我见黑板下面空着,随手用粉笔画了只龇牙的狗,正画着,就听背后有人大喊黄桂元,你好反动!我惊回头,看到的是排长的一双怒目。那时中学模仿军队建制,班集体为排,年级为连,排长就是这个班的学生头儿。排长的父亲是老工人,出身苦大仇深,他手指戳向黑板厉声质问,领袖像挂在上面,你画狗,嘛意思?说着拽我去找辅导员张老师。张老师听了排长报告,低头不语。我傻眼了。张老师是位归国华侨,身子瘦瘦巴巴,对学生活动总是听之任之,近乎软弱。我开始抹泪。张老师忽然抬起头,操着带南方口音的普通话问我,听说你父母都是老红军?我呜呜哭着,说是。张老师又用商量口吻征求排长意见,老红军跟毛主席爬雪山,走草地,说老红军的孩子反动,不太可能吧?排长紧咬嘴唇,迟疑着点点头。张老师又说,黄桂元同学也要多注意,不要再乱写乱画了。我永远忘不了张老师和善的目光。同时也意识到,即使“红后代”,也不可忘乎所以。
父母曾是我的政治“护身符”,这固然不假,若说我是“温室里的花朵”,却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我的童年记忆始于断崖,而非花丛。6岁丧父,9岁失母,我像是一只破壳小鸟,一下子面对满天乌云而茫然无措。我成了一个爱哭的男孩儿,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孤儿偏偏是我?为了找到寄宿学校,我曾四次转学,仿佛不是学生,而是一个背着书包和行囊行走于一所又一所学校的过客,行踪可疑,居无定所,老师对不上号,同学总是生面孔。我15岁过早地走进军营,其实没有什么可荣耀,我的目的近乎卑微,就是找个归宿结束漂泊。我并非一无所得,生活给予我的最大馈赠,就是可以用文学取暖。如今看来比起一代人的伤痕,我的故事微不足道,打个蹩脚的比喻,这是整体性与个案性,或全民性与私我性的关系,怎可同日而语?不过,一切都成了过去。
这年7月,《人民文学》发表了《乔厂长上任记》。我加塞儿先睹为快,理由堂而皇之,我认识作者。有同学很好奇,追问你真的认识蒋子龙?我信誓旦旦,这事还能假?又补充一句,也可能,他不认识我。顿时引起一阵哄笑。我说的是实话。我在《天津文艺》(《天津文学》前身)诗歌组曾供职两年,借助近水楼台,见过其“庐山真面目”,他每次来编辑部的小楼,都会有“子龙来了”的消息在各屋传开。他一般是去小说组,并不落座,直奔主题,完事扭头便走,虎步生风。有几次,我都是扒着玻璃窗,目送楼下不远处他的背影匆匆消失。
一段时间里我亢奋不已,眼前总有个毛遂自荐、大刀阔斧搞改革的人物形象晃来晃去,他的名字叫乔光朴。不久前,郭沫若曾引用“日出江花红似火,春来江水绿如蓝”的古诗,激情预言“科学的春天”即将到来,但谁都清楚,若无经济振兴,何谈“科学的春天”?在我看来,乔光朴就是先觉式的经济实干家,而作者骨子里的英雄主义情结也很对我的胃口。我一气呵成写了篇阅读心得,题为《卓有成效的探索》,寄给了《天津日报》。二十多天过去,文章发表了,前面特意加了“编者按”,满满一版只发了两篇评论,主打文章对小说持否定意见,且措辞严厉,我的文章作为陪衬被放在右下角。编者的倾向性是明显的。之后《天津日报》摆开阵势,接连又编排了三个整版,否定方版面突出,长篇大论,可闻到渐浓的火药味。很快,便有为小说撑腰打气的声援文章纷纷亮相,国内一些重要报刊参与其间,蒋子龙也被视为“改革文学”的开创者和旗帜性人物,当属时势使然。如今,当中国人源源不断地享受“改革开放”带来的巨大红利时,这样一篇隐匿于岁月深处的小说,尤其值得我们尊敬。
当年仅仅是一篇即兴挥就的自投稿,却成了我的评论“处子秀”,并左右了我未来的文学方向,是我事前没有料到的。我不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学生,浪漫幼稚,多愁善感,理性薄弱而感性膨胀,从没想过有朝一日会与文学评论为伍,日后被“架上”批评的战车而左支右绌,无法退身,也是一种宿命。
春风化雨
洛杉矶的天气即使在冬季也总是透透亮亮的。那个早上它却晦暗朦胧。我打开窗子,细雨如织。这时有敲门声。是萍子。我做出请坐的手势,她站在门口不动,面色淡漠,说吃完早饭我们就走。
我明白了。这一天终于来临。
早饭有些沉闷。然后我随萍子上楼。她进了卫生间,“砰”地关上门。我在门外踱着步,问怎么是今天?外面在下雨。这话我自己都觉得透着虚伪。她在里面硬邦邦回答,这与下雨有什么关系,我可是替你着想,过几天我可就没时间了。我纳闷她怎么会就没时间呢,萍子开了门,说我肚子下面长个小东西,医生让我下星期动手术。我着实一惊,不会有大碍吧?萍子穿上外套,并不看我,顾自往外走。自从分手的事摆上桌面,我就被萍子视为一个与她不再相干的外人,她不愿谈,我就没有资格深究,可毕竟是身体里长的“小东西”呵。我跟在她身后,说还是先看病,其他的事,拖拖也行……萍子站住了,嗓音的分贝在升高,拖拖?还有必要么?你这次为什么来洛杉矶?别担心,医生排除了恶性的可能,你的既定方针不受影响。我瞧了瞧楼下,那段日子她的父母正来美国探亲,我低声说,即使去领事馆,最好也别让孩子和老人知道。是的,我无法面对杉杉,她未满12岁,根本无力扭转父母加给自己的命运。我也无法面对萍子父母那一双日渐衰老的眼睛,尽管他们并非毫无思想准备,但毕竟已是古稀之年。我从小失去双亲,这些年他们待我如同儿子。萍子冷笑道,这种事能瞒得住谁?不过放心,他们还没有老糊涂。
乘车去领事馆的路上,雨淅淅沥沥一直未停。车窗玻璃上爬满了晶亮的水痕,像是挂着一双双流泪的眼睛。萍子开着车沉默不语。她完全想开了。到美国后,我发现她其实活得很粗糙,平时就连最简单的化妆也省了,真正的素面朝天。这使她明显老了许多。我的心一阵凄凉,赶紧移开了视线。
剩下的日子可用难堪形容。萍子陌生得像雾中人。她只是一个与我曾共同拥有一张结婚证的女人,一个我的女儿杉杉称之为“妈妈”的女人。我在这里成了多余的人。我的生活被一再删减,仅仅是一日三餐和昼伏夜寝,近乎行尸走肉。
依然记得,15年前初次去她家,我的身份还只是她哥哥的同事。正聊着,屋外一阵响动,她哥哥欠起身,说我妹妹来了!话音未落,萍子拎包进来,她步态轻盈,惊鸿一瞥,又悄然离去。日后我与萍子完婚,才悟出她哥哥的良苦用心。萍子学的是机械专业,在一家研究所当绘图员。每次下班都是我先回家,刚蒸上米饭,便听到房间锁孔里有转动钥匙的声音,我扭过脸,视线里一只满满的车筐正顺墙角落在地上,车筐里是肉菜蛋之类副食品。这样的镜头每日傍晚都要重复,持续了约3年,便随着她调进一家大型商贸公司戛然而止。
萍子很快就受到赏识,当了计划科长。公司每年都要进京争取一定数量的经营权、许可证,一旦受阻,都是她临危受命,马到成功,她也成了下班没准点且经常出差在外的超级大忙人。这时邓小平“南巡”讲话发表,春潮涌动,全民皆商,谁手里都煞有介事地握有货单、批文、车皮,似乎熟人见面不谈上几句水泥、钢材、水果、服装、粮油、烟酒什么的,简直就不配活在热气腾腾的中国。
1992年冬季,萍子做出了一项颠覆旧日人生路径的决策:辞职南下。公司领导怎肯放她?再三挽留,但萍子去意已决,不愿沉沦于大锅饭,甚至不惜与档案“拜拜”。可真要丢掉铁饭碗,她又信心不足,问我的意见,我说,既然天时地利人和条件都具备,不妨试试,不是谁都有机会实现自己的价值和梦想的,至于这个家,尽可放心,杉杉我会照顾好的。她问失败了怎么办,我壮着胆说,那就回来嘛,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吐血挣稿费还养活不了你?话一出口,我都被自己感动了。其实我很心虚,我这么一位无用书生敢拍胸脯说狠话,完全基于我对她能力的判断。况且也需要我这么表态,机会来了不去试试水性,她会抱憾终生。萍子听了,激动得抱住我泪花涟涟,并承诺此番南下打拼是暂时的,两三年里赚个十万八万,就回来过安稳日子。
那时候,我对她将来可能会遭遇的逆境想得貌似周全,诸如上当、遭劫、被坑、破产等等不测,都替她考虑到了,单单遗漏了一个最容易忽视的后果:这是一条不归路。其实有些好事者早就断言:这对夫妻这么天南海北下去,分手只是个时间问题。萍子对我转述,是当作玩笑说的,我们嘻嘻哈哈,谁都没有多想。萍子第一次回津是在转年冬季。她手持砖头状的“大哥大”,驾一辆黑色“马自达”日出夜归,环佩叮当,尽显华贵。我过的是以不变应万变的静态日子,长年在爬格子编稿子,与萍子动荡刺激的商战生活相比,有天渊之别。美国企业家哈默说过,人一旦进入商界,如同站在一列呼啸的战车上,身不由己。当了老板的萍子曾在海南被骗过,对商界不讲规矩的厚黑行为深怀恐惧,终于移居美国。我戏言,香港1997年才会实现“一国两制”,我家却先行进入了“一家两制”。这个过程是潜移默化的,浑然不觉中,夫妻就已不再同路,甚至陌路。
1996年元月,我第一次到洛杉矶,她就把选择的权利交给了我:去,还是留。这个选择太过沉重,对于年已不惑的我,并不亚于“生,还是死”的哈姆雷特之问。湖南作家阎真在加拿大求学其间,写过长篇小说《白雪红尘》(国内出版改名为《曾在天涯》),把这种两难选择表现得惊神泣鬼,我攥着这部书,曾在洛杉矶住所旁的一条伴山坡道久久徘徊。那是个黄昏。身边不时有人走过,或白或黑或男或女,嘴里吐出一串串英语,和我毫不相干。我站住了,喂老兄,你是谁?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怎么会在这里出现?夜幕垂临。我伫足仰望,星空迷乱,似有无数神秘的眼睛在注视我。俯瞰山下,洛杉矶像个巨型魔幻场,密集闪烁的车灯汇成奔流不息的波浪。据说洛杉矶已稳居华人移民数量之最,我也曾试图为自己的留下寻找理由。难道还有什么比家人团聚更重要?有人说,移民相当于重新投胎,在有限的一生中活过两回,既然如此,何乐不为?一个人活过两回,难道不是天赐的幸运吗?但我还是摇了摇头。王小波说,移居异国,人生主题就会被改变;周国平则忧虑,移居他国,所有的人生问题都会被简化为生存层面。这也正是我难下决心的痛点。放弃并非逃避,归来也不等于败阵。我从没有像此刻这样渴望回到天津,回到熟悉的小屋子里,听潮声临窗,继续爬格子编稿子,日子虽普普通通,却实实在在。
一周后,我如期在洛杉矶国际机场登上返程航班。我把揪心的最后一瞥留在了大洋彼岸,那里毕竟有曾与我相濡以沫的亲人!我戴上墨镜,为的是隐藏泪光。至于在国内朋友和同事眼里,我的归来,是愚蠢抑或明智,坠落还是升华,都不重要了。
回到空荡荡的家,我在一片狼藉中翻检旧人旧物,像是在清理生活废墟。裙子。大衣。化妆盒。墨镜。围巾。2册业务笔记本。一捆显然再也派不上用场的机械专业书。箱子里有一副娇小的手套,羊皮的,杏黄色,我甚至不敢碰它。以往冬天,出门前她把小手伸进手套的习惯动作历历在目。我在抽屉里摸到一盘满是灰尘的录音磁带,手触电般缩回来。磁带录着曾经的一家三口说笑聊天,节假日里,萍子常常一边做家务一边反复聆听,如今却有隔世之遥。还有那件我去上海出差时买的毛衣,价格低廉,萍子却如获至宝,急急穿上对镜子左右转动,一脸灿烂。但萍子下海之后,我再没有能力让她惊喜了。
枯坐中,几滴咸涩的泪水顺着我的面颊滚落下来,终于酿成一个男人的失声恸哭。“时光的河入海流,终于我们分头走。没有哪个港口,是永远的停留。”一些年后,我听到林志炫唱的这两句歌词,觉得仿佛就是为我定制的。别了,洛杉矶。为结束,也为开始。
遥远阑珊
某日,有位朋友闻讯而至,打量着我问,我是为你悲伤呢,还是向你道喜?我没好气说,本人沦落至此,喜从何来?朋友坏笑,说这件事要看怎么理解,就算分手是个打击,为它悲伤,却大可不必,它的另一层含义是什么?是重获自由,你离开一棵树,却拥有了一片森林,还不是喜事?我说,喜事?你何不争取一下?朋友拍拍我肩头仰天长叹,上苍不公啊,你以为,谁都像你那么好命!我哑然,苦笑。
实际情形却是,我何时起居,与谁交往,温饱如何,是死是活,不再有人过问。日升月隐,秋去冬来,我的日子有如钟摆,了无生气。我常常伴书枯坐,闭目养神。据说马克思当年常在自己房间走来走去,时间久了,地面竟被磨出一道道凹槽,许多经典思想就是那样形成的。我也作沉思状,在屋里来回走动,脑子却一片空白。
一天傍晚,同为单身汉的两位朋友咋咋呼呼携酒造访,美其名曰来个“雄性”小聚。几杯酒落肚,开始口无遮拦,话题就扯到了单身的利与弊,认为托翁那句“幸福的家庭总相似,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的名言,用来形容单身也成立。所谓利,已是共识,不用多说,弊呢,每一条都沉甸甸,不能细琢磨。酒喝到午夜时分,臭烘烘的三个单身汉才肯罢休,分别在床上和沙发上东倒西歪,鼾声起伏,睡姿三分潇洒四分憨相还有四分悲壮。随着明晃晃的太阳照常升起,大家各自奔逃作鸟兽散,活法依旧。
有时候我也出去散步。“五大道”深处,躺着一条又短又窄的百多米小路,极不起眼,却居然叫香港路。我的想象中,香港不仅神秘,遥远,而且构成了一个无比超级的“大”。那种“大”,容纳了太多的豪华、显赫、摩登和富有,五光十色,奇形怪状,灯红酒绿,纸醉金迷。那种“大”,还隐喻了一个不真实的梦,与我有限的历史知识和人生经验格格不入。
戏剧性的是,有一天我竟然“摇身一变”成了香港的“女婿”。其实,思维稍微正常的人,都能看出这件事的发生有着无数的不可能和不现实。记得第一次听到有关波的介绍,我甚至觉得挺搞笑,姑且不说洛杉矶和香港对于我本无区别,单从世俗角度,我和波的落差是显见的。香港女人难道不是比任何内地女人都更实际,更挑剔,也更懂得有钱的快乐与没钱的苦恼吗?在可以想象的港人价值观中,我这个内地半百书生,绝对不是一个值得浪费时间和精力的婚姻人选,没有这种自知之明,也真是白活了一把年纪。至于如何处理一国两制的婚姻,我更是想都不敢想。何况我从美国回国那年曾落地香港,并没留下值得怀恋的印象。那是一堆密集而逼仄的“水泥森林”,直通通戳向低窄的天空,狭窄的马路,人如蚁群,车似虫队,塞满了我的视野。特别是内地口音在这里不受待见,使人兴致大减,难以亲近。我只待了两天便离去。后来我答应介绍人与女方走走看,更多出于寂寞。
然而波的出现,一切变得不一样了。波说,在香港接触的多是生意人,已经厌烦,很希望找到一种清清爽爽的异性感觉,不一定多浪漫,但一定没有杂质,找到了,西藏雪山、黄土高坡也是天堂。我问找到了吗?波说,拜托,帮帮忙!说完大笑。
波的选择理所当然地招致女友们的一致反对。她们最初觉得波不过是随便说说,波还年轻,凭她的条件完全可以好好挑一挑,借助婚姻过上富有的生活,告别奔波劳碌。她们甚至没有听说过天津,退一百步,即使考虑天津,也不该完全不顾对方的经济状况。她们万没料到波这次动了真的。她们批评她太过幼稚,忠告她择偶是女人一生中最大的事业,在香港生活了这么多年,还这么不开窍,不成熟?一位闺蜜甚至声泪俱下苦苦相求,姐妹一场,我不能见死不救!波却主意已定。一段时间,她有意疏远了女友,不是怕自己动摇,而是眼不见耳不听心不乱,波说她不希望因为自己而破坏了女友们的好心情。
随之,“爱屋及乌”,亲近香港也成了顺理成章。香港的百年沧桑堪称“冒险家乐园”的精华版,若真正容纳香港的繁荣史,需要一部厚厚大书。乔尔•科特金在《全球城市史》中认为,成为世界名城,应具备三特质——精神、政治、经济。香港的殖民史经历,决定了其精神根系是漂浮的,但它的经济作用却如巨大的魔术杠杆,足以撬动东西,辐射全球。香港城市功能运转之安全、繁忙、秩序,也是有口皆碑,具有典范意义:它以法治为根本,所以安全;它视效率为命脉,所以繁忙;它认和谐为归宗,所以秩序。这就是为什么香港这个位于维多利亚港湾的“弹丸之地”,至今仍让世界不敢小视的根由。
一个周末的清晨,波带我出门,换了两次巴士,风尘仆仆赶到大屿山的灵隐寺吃素斋,与众僧虔诚请教,傍晚方归。这种乐此不疲的往返,曾填满了她许多的周末日子。我想象,这大概就属于波在香港的“风花雪月”了。波却说那不过是让自己远离浮躁、融入静乡的一种方式。但节假日里,朋友们在一起聚餐,看电影、听音乐、观话剧,跳交谊舞或“卡拉ok”一把,也是常有的。波老家在北京石景山区,典型的“北京大妞”神经大条,在香港说粤语,离开香港便是一口京片子,移居香港近20年,早已入乡随俗,敛声静气。她在一家“朝九晚五”的公司当文员,每天6点半起床,洗漱简妆,熨烫衣物,收拾房间,7点半准时离家,雷打不动。起初我不明白,公司距家只有5站路,何至于如此早早,匆匆?后来知道,她8点到公司,用10分钟吃早餐,然后打扫房间,记录、归纳、整理晚间收到的各种传真、快递,分门别类摆在老总案头,算是一天工作的开始,且十五年如一日,从未请过一天假。我惊呼你比劳模还劳模啊,波却嫌我少见多怪,在香港,大家都是这个样子!
于是在我眼里,勤勉、敬业的波几乎就是新一代港人的缩影。不过,波也时有“无知”的表现。相识初期,波对香港“回归”的意义全无心得,总觉得那么宏大的事,轮不到她来考虑,她做好自己的事就是了。波喜欢粤菜的精致,晚茶的氛围,挑剔内地北方的大盘鸡、大碗肉、大杯酒的粗制滥造。有时候聊天,波会下意识脱口而出,“你们国内”如何如何,我听着不是滋味,问她,香港难道不是国内?她一愣,说香港是特区呀。我说香港再是特区,也是“中国香港”,中国“特区”啊!波眨巴眨巴眼睛,不好意思地点头,说这么复杂,搞不明白。有趣的是,波对于“国家大事”常常一脸茫然,对“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古训更是闻所未闻,其缺乏政治常识的“小儿科”水平每每让我哭笑不得。比如,她不懂得何为人大、政协,不清楚“一把手”是什么官,奇怪内地城市的最高长官何以不是市长而是书记?却对港台巨商的发迹秘史,明星的八卦新闻如数家珍。面对美国金融海啸的危机不断加剧,波先是担忧,后来说自己已经不担心这些了,外面海啸再厉害,有中央扶助,香港的脚跟就可以稳稳当当,不会跌倒。以前夏季来临,香港屡屡受到八级以上的“风球”袭扰,令人惊恐不安,“回归”后,“风球”依旧会有,却总是沿着维多利亚港湾擦身而过,咆哮着转向其他沿海城市,香港竟然成了安全的避风港,她觉得蹊跷,又开心。我半信半疑,但还是认同波的结论:“回归”多好,瞧,老天爷也在护佑香港呢!
波不久迁居内地,扎根天津,迄今已有11载。她先在外企打工,同时考下了从事保险业务的资格证书,又在无锡某酒店当经理,在上海某公司做管理,在北京搞过直销,风尘仆仆,拳打脚踢,忙如旋风,这种打拼状态把女友们过去的担忧、忠告一一坐实。此情此景,总使我生出似曾相识的恍惚。我为此愧疚不已,波却从无抱怨,说先生和乔乔在,家园就在。她还引用苏东坡“此心安处是吾家”的句子,对内地乃至中国的发展前景非常看好,她说她喜欢天津,相互依存,感恩生活。说这话时,她的笑容质朴,真诚,知足,竟使我受宠若惊。
生命谣曲
公元2008年5月12日,我正在西安参加一个期刊会议。
一早,按照日程,主办者安排与会人员驱车去乾陵参观。下午两点多,我们从十五米深处的“太子墓”拾级而上,回到出口,沿一条宽阔平坦的石砖路朝数百米远的“公主墓”方向走去。在刺眼的阳光里我们边走边聊,忽觉地面似在痉挛,脚跟有些踉跄,有人喊地震了!大地果然有如巨大的摇篮,我们的身子也随之颠簸起伏,这种状态持续大约一分钟,同行的两位高校女教师惊慌失措,竟紧紧搂抱一起,像是遇到了世界末日。
大地不再晃动,一切回到沉静。依然天空湛蓝,大地青翠,阳光灿烂。大家三三两两地议论着刚才的震感,话语轻松,并没有觉得问题有多严重。然后按照既定安排,我们来到“公主墓”入口处。年轻的女讲解员提示大家,这个墓穴比刚才去过的“太子墓”还要深,还要大,大家自己选择,继续参观的,请跟我走。毕竟刚刚经历了明显震感,多数人面面相觑,只有五位“勇敢者”作不在乎状,尾随着讲解员次第沿阶而下,钻进幽暗的墓穴深处,围着那个沉睡千年的棺椁细细观察。这其中就有我。
从“公主墓”出来,已有人接到手机短信,说震中在四川的一个叫做“汶川”的地方。大家纷纷猜测那里的受损程度。一位蹒跚老者自言自语念叨着,应该给儿女们打个电话,报报平安。我的心抽搐了一下。隐约间,仿佛有谣曲在耳边出现。我想起了襁褓中的小女儿乔乔。此刻,整个世界在她的意识里混沌如初。她还没有语言表达能力,更不可能懂得,此时远在西安的老爸的一路平安对她意味着什么。而只有我明白,刚才我之所以深入墓穴,多少有些虚荣和逞强,这样做,对乔乔是一种负责任的行为吗?我感到了内心的疚痛和煎熬。
记得会议期间,与会者闲聊起各自的家庭,有人问起我的孩子,我说,可不比你们轻松,我的孩子还小。对方打量着我问,儿子吗,在读小学?我说是女儿,刚刚四个月,不好意思。众讶然,一连嗬嗬,不简单,女儿孝顺,老来有福!我却听着不入耳。胡适在自己有了一个儿子后,曾著文谈到:“我想这个孩子自己并不曾自由主张要生在我家,我们做父母的不曾得到他的同意,就糊里糊涂地给了他一条命。况且我们也不曾有意送给他这条生命。我们既无意,如何能居功?如何能自以为有恩于他?他既无意求生,我们生了他,我们对他只有抱歉,更不能‘市恩’了。……至于我的儿子将来怎样待我,那是他自己的的事。我决不期望他报答我的恩,因为我已宣言无恩于他。”据此,他主张,父母不要把“儿子孝顺父母”列为一种“信条”,更“不要把自己看做一种‘放高利贷’的债主”。胡文写于上个世纪初,百年过后,今人在伦理哲学层面却并没有太多超越性的进步。
与许多偶然或疏忽的情形不同,我家乔乔的呱呱坠地是一群亲人刻意为之的结果。出于诸多原因,我和波艰难地策划了这个生育事件。我们以年近半百的身体劣势,并没有经过乔乔的允许,强行让孩子付出有可能先天体弱的代价,把她带到这个人满为患、变数莫测的世界,不管出于何种冠冕堂皇的考虑,都属于自私行为。乔乔就这么别无选择地有了我这个名副其实的“老爸”。她将经历咿呀学语,蹒跚学步,将和同龄孩子一起玩耍,一起读书,一起长大,当同龄小伙伴们的父母亲还处在盛年,她的父母双亲却已进入黄昏老境。她的笑容将不再单纯,她的心智会提前成熟,她将用稚嫩肩膀过早地负重跋涉。
回到天津,我常常抱着乔乔站在窗边,望着街头熙熙攘攘的车辆和人群,轻轻哼着自编的谣曲。乔乔在我怀里睁大羔羊般的亮晶晶眸子,惊奇地注视我,使我隐隐不安。我问乔乔,你是不是疑惑,我真的是你的老爸?乔乔的眼睛睁得更圆了,好像什么事都懂。有时候我在想,只要乔乔能一天天健康成长,幸与不幸,都不重要了。
乔乔在一天天成长,而远在洛杉矶的杉杉早已长大成人。
忘不了几年前的一个早上,睡梦中的我突然被电话铃声惊醒了。我懵懂着爬起来,听见杉杉告诉我,她和妈妈已正式拥有了美国公民身份,刚刚参加入籍仪式回来。杉杉说得很随便,好像在说别人的事。我好半天才反应过来,一阵哑然。我很想问,既然你已经拿到了绿卡,何必要急着入人家美国籍呢?嘴上却嗫嚅道,好啊,好啊……便撂下了电话。杉杉从此以后名实相符地不再是一个中国女孩了。我自信不是一个狭隘的“民族至上”主义者,选择做哪国人终归是女儿的权利,可作为她的父亲,我实在无法超然地对待这个问题。
杉杉不在身边的岁月,最让我牵肠挂肚的就是她的学业。杉杉不是个“乖乖女”,从小就很有个性和主意,这让我喜忧参半。她10岁半移居美国读小学,我认为是个失误。那时候人们把美国想成了天堂,小学教育自然也是世界一流,还哀叹孩子在中国只有“法西斯般”的学习而没有花季童年。我清楚记得,在洛杉矶机场的接机口,萍子泪流满面地捧着杉杉的小脸蛋亲个不停,并说她已经为孩子联系了一所小学,还声讨国内的“填鸭式”应试教育简直就是摧残儿童,孩子被无用的功课压得喘不过气,个性呆板,创造力萎缩,少年老成,即使考了高分也出息不大。我被说动了。我的认同源于我对杉杉的信任。说起来难以置信,那次我能够正常出美国海关还多亏了杉杉。记得飞机降落在洛杉矶国际机场时正是中午。当我们推着行李车出关时却遇到了一次“下马威”,一位高大硕胸的黑人女关员忽然把我拦住,嘀哩嘟噜说了一串英语,我哪里听得懂,看我愣住,她开始摇头,表情更加严肃,场面有些僵持。我忘记了杉杉的存在,这个小小的“救兵”拉一下我的手,踮起脚尖仰着小脸悄悄说:“爸爸,她让你出示一下我妈妈的工作证明!”我赶忙从随身包里找出萍子的美国公司名片,女黑人关员接过来看罢一笑,露出雪白牙齿,然后弯下胖身子,伸出厚嘴唇亲吻了一下杉杉稚嫩的小脸蛋。在场的“老外”们也纷纷发出称赞声。我无意中了解了女儿的英语水准,也更加相信即使与土生土长的美国孩子相比,杉杉肯定不会比任何人差。
杉杉一接触美国小学,就再也不愿意回国了。每日她的学校放学之早,作业之少,简直有些离谱,在一个不看重分数、缺乏学习动力的环境,杉杉也逐渐失去对学习成绩的高标准严要求。上了大学,杉杉边打工边读书,我行我素,逍遥自在。在美国其实也有大学生主动给自己加压,用三年时间读完四年的学分,杉杉却相反,四年课程打算用五年、六年时间完成,理由很简单,学习不能耽误挣钱,不能降低生活开销。平时她热衷于同学的生日聚会,异性朋友渐多,回家没准点儿,甚至偶有夜不归宿。萍子在电话中抱怨孩子难管,我说事已至此,请务必管住杉杉两点:一是千万不能沾染毒品;二是不要成为未婚妈妈。我说这已经是底线了,其他的,让孩子好自为之吧。我的牵挂鞭长莫及,期望值已趋于零,我想杉杉在美国活得健康,尊严,快乐,就可以了。让我大跌眼镜的是,曾几何时杉杉居然化蛹为蝶,完成了人生的神奇蜕变。她用漫长的时间读完大学之后,接着考取了北大光华学院国际EMBA学位。毕业回到美国,正赶上“摩根士丹利”公司在加州招聘,应聘者达4000余人却只取两名,经过笔试面试的层层筛选,杉杉杀出重围,脱颖而出。“摩根士丹利”在美国财经界有“大摩”之称,金融服务实力首屈一指,全球领先,她的聘用在朋友圈里一时传为佳话。与此同时,杉杉也解决了婚姻大事,神不知鬼不觉地就成了北京“媳妇”。我进京参加她的婚礼,目睹新娘新郎大秀恩爱,那一幕,永远温暖着我日渐衰老的记忆。
清夜扪心,我何德何能,竟能得到命运的如此眷顾?
人类身居其间的这个蓝色星球正在变小,可以接纳任何的聚散离合,世事沧桑,生命谣曲,人间大剧。是的,活在潮落潮起的当世,没有什么奇迹是不可能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