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抵达白水的时候夕阳早已西斜了。踏上田间狭窄得只容一人通过的小路时,由于坐了几个小时的汽车,我的脑袋有点晕乎乎的。小路犹如一颗地中海秃头,路中间尽是沙砾,稍稍散发着夕阳燃烧过后的余热,而两边却野草蔓发长势凶猛。我抬眼望去,目光所及都是深深浅浅重重叠叠的墨色,只有与稻田接壤的远空残留着一道道血丝般鲜红的晚霞。远处稻田上立着的稻草人在黄昏的余晖下淹没轮廓成了一道黑色剪影,原本严丝合缝的天空褪去脂粉后余下一两道彩丝般的或明黄或火红的缝儿,像是姑娘未卸净的妆容,又像是谁为了偷窥地上的生灵世界,匍匐在厚实绵软的云层中,在那儿夹了根细发带,只待第二天顺着发带轻轻一扒拉,满天的云层就像裁缝手里的布匹一样“嘶啦”一声断裂开来,露出底下的万象世界。
沿这条直直的小路一直走,走到一个岔路口,踏上那条盘桓在小馒头般的小丘上,如河流般弯弯曲曲的,野草蔓延的小道。一眼望去,一排笔直颀长的桉树像士兵般驻扎在一间泥瓦房后面。我走近泥瓦房,老罗正在房前的牛栏里,看见我来,笑着点头道:“嘿,可算是来了!我这等了大半天了。”
我这才知道为什么老罗会被人叫做“老嘿”。老罗五短身材,六十几岁的年纪,由于那头乌黑浓密的头发,看上去才不过五十岁的样子。薄薄的单眼皮下是一双亮晶晶的闪烁着狡黠光芒的小眼睛,鼻子也很短小,嘴巴也是,嘴巴周围长了一圈儿稀稀拉拉的乌青乌青的胡渣。老罗的跛脚走起路来有点摇摇晃晃,实际上却很稳,看地上的深脚印就知道了。
打过招呼后,我走到牛棚前看了看那头牛。由于天色黯淡,只能看到深色的牛身,和那双湿漉漉的大眼睛,牛的身体随着呼吸起起伏伏,但这起伏之间却带着微微的颤栗,和厚重的喘息声。老罗打开牛棚顶上吊着的小灯泡,忙说:“按理说你赶到这里够累了,我该让你先去休息的,可是它已经两天没有吃东西了,我怕这样下去悬呐,怎么着也得吃东西啊。不吃东西可怎么行,辛苦了大半辈子到头来连吃都吃不下,那这活着还有什么味儿呢……”老罗絮絮叨叨地说着。
我打开随身的包,拿出工具便开始工作,而老牛一直在流眼泪。我从背包里掏出一本笔记本,“刷刷”写了几行字。
我跟老罗说,我先回卫生院去,第二天带了药再过来治牛。老罗两只粗大的手掌一拍:“嘿,瞧我这破脑子,我咋忘了?丫头你赶紧去招待所吧,天黑了路不好走呢。”
我告别老罗,往他手指的卫生院走去。再次踏上那条狭窄的田间小路,脚边的野草在朦胧的夜幕下显得恬静而顺从,才只不过几分钟,我的帆布鞋就被草丛间的露水打湿,透出微微的凉意。泛着蓝光的夜幕上撒了几颗白芝麻似的星星,东山头上冒出半轮苍白的月亮,像泪珠一样挂着。
卫生院设了个招待所,招待的不只是上面派下来的医生,各方各面的人都有,像我这样由市里拨派下来的兽医,自然是住在卫生院的招待所。接待我的是个年轻的姑娘,扎着两根又粗又黑的大辫子,黑红的脸庞上透着青春的朝气。她为我登了记,然后笑眯眯地给了我一把钥匙,帮我把行李搬进房间。她拍拍手笑道:“这房间我昨天就收拾了,干净着呢。你早些歇了罢。”
末了她大声笑着说:“哈哈,叫我银子就好啦。”
房间很小,只容得下一张床和一副桌椅。从小学开始我就养成了写日记的习惯,不管大大小小的事情都记在上面。我翻开昨天的那页,看到上面凌乱的字迹,前日的种种又浮现在眼前,闭上眼睛似乎又能看到程天和煦而羞涩的笑,我的泪水止不住地流,一声一声打湿了氤氲着一大片墨迹的笔记本。
程天是我的大学恋人,同事亲友们都说我泼辣爽利,他温和沉着,正好互补。程天是个老实人,院里同事时常求他代班,他一概应承,我气得骂他,他只笑笑说人家也不容易。无论我能耐脾气有多大,面对他我总是一点办法也没有。可是,这世上除了他,又有谁会对我打骂甘之如饴呢?或许每个像我这么毛躁的女孩子都会遇上像程天这样清风和煦的男孩,他愿意默默包容你的一切,彼此却都觉得这样很好。程天这么好,我怎么能失去他?
医院里代班代任务的情况时有发生,然而当我知道程天代替苏辞——一个很漂亮的实习生小姑娘——去外地出任务时,脑子“嗡”地一声炸了,立刻跑去兴师问罪,结果跑到程天那里时发现苏辞竟然也在那里,看见我来都不由得愣怔了一下。南方的雨季又闷又长,我把自己锁在家里。
白水的清晨格外明净,天空万里无云一碧如洗,连草尖上的露珠都晶莹剔透。我收拾好东西,就动身去老罗家里了,那老牛的情况不是很理想,耽误不得。
我到老罗的泥瓦房时他正在给老牛喂草,老罗一手递草,一手轻轻地抚摸老牛的头,像抚摸自己的孩子一样。我跟老罗打了个招呼,就开始工作。
我把细细的针管缓缓插进老牛厚实的皮肤,老牛明显颤抖了一下。老罗又说:“我说阿旺你啊,这人生病了还得打针吃药的,你也没见我怕过不是?这不管是人是牛啊,活在世上就不能太不禁打,不然这一年到头苦的事情多了去了,谁不得忍着受着咧?”
告别了老罗之后,我一个人走在田埂上,忽然觉得有点饿,才想起自己没有吃早饭,记得刚来白水下车的大路边有一家酒馆,顺着记忆找过去,果然看到门前挂着一面黑底红字小旗的酒馆,上面写着“菱花酒馆”。外面简单地摆着几张黑褐色的木桌木椅,一个清瘦精干的男人在窗口边瞥见我,点头笑笑和我打招呼。还未到饭点,店里面人不十分多,我挑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刚刚那个男人就是老板,他走过来问我点什么菜,我随便说了几样,要了一点酒,他就钻进厨房了。我眼角余光瞥到柜台上露出一张小脸,柜台很大,衬得她的脸愈小和 苍白,仔细一看,原来竟是个瘦弱的中年女人。很快老板就把酒菜端上来了。老板介绍自己叫王黎生。
“我知道村里来了个女医生,今天一见你我就知道你是了。你刚从老嘿那里过来的吧?”我说是。
王黎生笑道:“老嘿这个人哪,一辈子都古怪得很,以前年轻的时候脾气爆得很,捅出不少事儿来,现在老了又絮叨极了,成天里烦人。”
王黎生像个说书人一样说起了老罗的过去。老罗年轻时还不叫老嘿,在老家打架惹了祸跑到白水来,就此住了下来。阿玉是当年白水村最标致的姑娘,竟然看上了这个一穷二白的光棍汉。要说老罗当年,那也是个英俊的小伙子,就是脾气不好,常常拿人出气,其实他躲到白水来本来心里就不好受,总想着哪天再回去的。虽然阿玉长得是好看,可他这怪人就是不肯多看阿玉一眼,生气了就拿阿玉撒气,说她不要脸硬缠着他,整天噼里啪啦地摔东西,阿玉脸上身上多了很多青斑红肿。当时谁都劝,叫阿玉离了老罗算了。可是阿玉怎么也不肯。后来阿玉怀孕了,老罗好像忽然就变了个人似的,对阿玉千依百顺的,不让她干一点儿活。阿玉生了一个小子,就叫那小子罗兴,小兴儿,谁让他高兴呢。后来过了几年,村里很多人都出去讨生活了,老罗也跟着去了,逢年过节才回来。小兴儿十岁那年,一天阿玉去外村揽点手工活,半路上就被人给劫了。那人看上阿玉长得好,就把她给糟踏了。阿玉一头撞上了路边的大石头,又滚下了坡。春天草多,那几天雨水又一直没断,出门的人也少,阿玉在草丛里躺了好几天都没人瞧见。要不是小兴儿哭着叫人找妈妈,谁也不知道阿玉不见了。后来发现时,身体已经泡烂了,脸也看不清楚,都是血,吓人得很。最后她家邻居认出她的衣服来。真是没想到,阿玉那么好看又爱干净,死了却是这模样。
老罗回来后又变了一个人,不爱说话了,只带着小兴儿在田里干活,爷俩安安静静地谁也不说话。过了几年,听说那个凶手自首了,被判了刑,这事儿就算结了。某一天小兴儿半夜跑了,一去几个月没回来。后来听说原来小兴儿听说那凶手刑满出来了就跑到他家里把人给砍死了,判了刑正在牢里蹲着,听说得蹲一辈子。老罗几天之间人老了好几岁。有一天老罗路过屠宰场,看见一头瘦得不像样的牛被死拉着进场,他心里不好受就把那牛买了来,就是他现在家里的那头。他就每天和牛说话,像跟人说话似的,大家都笑话他把牛当成了人。大概是跟牛说话练出来的,他这人现在忒婆妈。
“你别这么说话,人家老罗好着呢。”柜台上的女人嗔了他一句。
故事讲完,我正好吃完。因为是中午时分,酒馆里明显人多了起来,王黎生开始忙着招呼客人。远处的稻田在灼热的阳光和微风下微微泛着绿色波光,可是稻苗却一棵棵耸拉着,没精打采的样子。不知走了多久,我才终于走回卫生院。我钻进房间把自己锁在里面,倒在床上想睡觉,闭上眼睛,又睁开了眼睛,泪水顺着眼角流下来。
那几天待在家里,雨淅淅沥沥一直没有断过。我把手机开机了,看到屏幕上显示的几十个未接来电,慌了神。就在此刻,手机又响了。
“谢天谢地你总算接电话了!你知道吗,程天出车祸了……”
我的脑子“嗡”地一声,一片空白,电话那边似乎还在说些什么,我却听不到。我走到窗台,拉开窗帘,雨后阳光像雨点一样洒进来,这么好的阳光,他怎么舍得走呢?
程天安详地躺着,他还像以前那样淡漠,从来不会害怕。我不知道他的灵魂还在不在,我愿意相信他能看到我,所以我不能哭,我要是哭了他一定会嘲笑我的。悄悄抹掉眼角即将溢出的泪水,这时苏辞走到我面前,递给我一个蓝色纸袋,说道:我妈妈生病了,我请假回了家,程天就替我去出差,他听说我家乡那边刺绣很有名,就托我买了这条围巾。苏辞哽咽地说,对不起,我真的没想到……
是我喜欢的蓝色,柔软的围巾上飞舞着几只白蝴蝶,点点淡绿和鹅黄的花草点缀其中,角落处绣着我的名字。
银子敲门的时候我还在睡,银子大惊小怪地叫道:“天哪你怎么还在睡,这都晚上了!我想着你还没吃晚饭,就问问要不要和我一起吃呢?”银子把“呢”的尾音拖得很长,带着乡音。银子做的晚餐很简单,一盘青菜,一碟炒肉,一道西红柿蛋花汤,油绿红艳的色泽却十分诱人。银子为我添了饭,递给我一双竹筷。
银子一边吃一边说:“老嘿的牛还好吧?我前儿看他急得很。”
我说那牛太老了。
银子说:“老嘿这人挺有趣的,就是啰嗦了点儿。”我想起王黎生说过的那些话。
银子叫道:“嗨!王黎生这人跟老嘿一样不着调,老嘿爱说自己的话,可王黎生就爱编排别人!”
银子扒进去一大口饭,一边嚼着一边接着说道:“其实王黎生也不是不好,也是话多了点。不过还好王嫂管着他,他年轻的时候可浪了呢。那时我才六七岁,王嫂每天都得大街小巷地找他,十有八九是在隔壁村的赌坊找到他,真笑死人。”
有一天下雨,王嫂在家里左等右等王黎生不到,担心他没带伞,就出门找他去了。下雨路滑,走到山坡上时王嫂一不留神滑了脚,摔到坡下正好撞上一颗大石头,谁想大石上面还垒着一块石头,不偏不倚砸在王嫂的腿上,王嫂的腿废了。后来王黎生开了家酒馆,每天守着酒馆,哪儿也不去了。
银子哈哈笑道:“他家酒馆就是用王嫂的名字,乡亲们还笑呢,掐头去尾就变成了‘花酒’了。”
我也跟着笑起来。入夜了,虫子的叫声传来,夜风中荡漾着白天嘈杂的浮热,而后慢慢沉淀,空气添了一丝凉意,掺上几勺清涟的月光,恰好做成一杯清爽的冷饮,驱散那些萦绕心头的阴云和闷热。银子吃着吃着就困了,我让她先去睡,然后把碗筷收拾了。
回到房间时,月光像白花花的奶油一样堆在我的桌子上,伸出手却什么都握不住。很久没有看过这么圆的月亮,记忆中一直都是下雨的天气。这几天都没再下雨,看来雨季已经彻底过去了。从窗户望出去,整个天地一片白茫茫,朦朦胧胧的月色像微波粼粼的水光,漫天的繁星迷了眼睛。我一颗一颗数着,却一次次数错,我分不清楚哪一颗是我的程天,哪一颗是老罗的阿玉。也许每一颗星星,都被地上的人仰望和思念。
一只白色蝴蝶翩然飘来,停在窗台夹缝的一朵野花上,时不时扑闪着月光似的翅膀。我静静地看着它,不知过了多久,白蝶轻轻地打了个旋,消失在白色的月光里。我想它是从天上飞来的,不知是那颗星星变成的,或许就是程天。
我在白水足足住了一周,老罗的阿旺已经没了,它太老了。老罗嘿嘿笑了两声,忽然就哽咽了,眼眶不由自主地泛红,他说他的心事了了,不用担心阿旺的后事。我却担心老罗,他也很老了。
我摘了几朵野花,插在阿玉和阿旺的坟头,白色花瓣残留着晨间的露珠,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微风下摇摇生态。一只白蝴蝶翩翩飞来,不知是不是昨晚的那一只,停在嫩黄的花蕊间,贪心地吸吮花香的甘甜。
老罗说:“我知道你们都在怪我,说我怎么还不去陪你们。阿玉,我说说实话,虽然说活着也没啥大意思,可活着还是有活着的好处,不然逢年过节谁会给你们捎东西呢?前段时间下雨,咱家的房子也破了,我得修去,不然等兴儿回来,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我得常常去修啊,得等到他回来,我才能放心去找你们嘛。不说了,我要去修屋顶了……”
老罗扛着锄头,颤颤巍巍地走了,沿着小路,一眼可以看到他的泥瓦房,在一排桉树前面显得分外渺小。晨间的空气很清冽,漂浮着微微的青草香,阳光透过树梢投射下来,把我的头发晒得微微发烫。我抬头望了望,天空湛蓝如洗,只在遥远的天际飘着几缕淡淡的流云,失去了云层的遮蔽,地上的大千世界一览无遗。天气慢慢开始凉爽干燥起来了,我想我是时候离开了。
“再见了,白水。”
后来我再没有机会回到白水,不知道老罗怎么样了,那家菱花酒馆还在不在,银子又会去哪里?我总是想起那个月光如水荡漾的夜晚,还有那只白色蝴蝶,它们总是在某个夜晚飘进我的梦里,让我疑心一切是不是一场梦。料峭的寒风中,程天的蓝色围巾依然很温暖,上面的白色蝴蝶在冬阳下翩翩起舞,就像一闪一闪的星星。那个白色的月夜已经悄然远去,所有的雨水也都在阳光下晒干了,我裹紧围巾,走上一半是阳光一半是寒风的街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