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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日本作家高野和明凭借《消失的13级台阶》一举斩获第四十七届江户川乱步奖,成为推理界名噪一时的新兴作家。
《消失的13级台阶》究竟有何魔力,能博得推理界一众知名作家的共同赞誉,让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新人作家赞誉满身?
从题材类型上看,《13级台阶》是一部典型的社会派推理作品,并不注重破案的细节、谜题的设置,而是将视角放置在社会问题之上。但与此同时,《13级台阶》所关注的又并非是原生家庭、校园暴力这些老生常谈的问题,而是紧紧将视角围绕着日本的死刑制度。
全文出现的大多数人物,都与死刑制度存在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他们之中有身负命案之人,也有亲手执行死刑之人。高野和明用极为全面的视角,全方位地展示了死刑制度带来的方方面面的影响,让我们得以一探日本死刑制度的真实面目。
也正是因此,日本死刑制度所面对的,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就这样暴露在了读者眼中。
但凡读过此书的人,都能十分明显地察觉到日本死刑法律规定与实际执行之间产生着较大的偏差,我将其定义为法理与情义之争。
02
在西方发达国家相继废除死刑制度的时候,紧随西方潮流前行的日本却保留了延续至今的死刑制度。
尽管如此,日本法律对于死刑的态度也极为谨慎。
首先,从法律规定上看,只有十几种不可饶恕的犯罪行为才适用于死刑,且随着时间的流逝,适用死刑的罪责多为杀人罪与强盗致死罪。
其次,从实际判案的情况来看,法院往往要结合多种因素,诸如犯罪的恶劣程度,对于社会产生的影响如何,以及被害人家属的情绪等,以做出最后裁决。这就使得日本实际判处死刑的案件并不多,据统计,自从1970年之后,日本每年被判处死刑的罪犯人数平均为4人,可以说是相当低了。
然而,尽管日本在处理死刑相关问题时极为审慎,在最大程度上确保了死刑制度法律上的正当性,法理与情义之争却仍旧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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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有人会说,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本就是天经地义之事。法律既然规定了死刑制度,各方人士肯定会拍手叫好,主动积极地配合死刑执行的相关工作,但实际上情况却并非如此。
日本对死刑犯人处以绞刑,惯常做法是让犯人脚踩木板,束缚在绞首架上,然后行刑官按下按钮,抽去木板,犯人垂直落体,因颈椎断裂而一命呜呼。
值得注意的是,绞刑是一种十分残酷的刑法,容易给当事人带来极大的心理冲击,多次重复同样的行为,难免会给行刑官造成严重的心理负担。更何况,在死刑执行之后,行刑官还要肩负起处理尸体的任务,所受的刺激无疑更大。
当然,对于身处事外的我们来说,肯定都会觉得亲手送禽兽、人渣上路并非是什么难事,甚至说不定还会有人跃跃欲试,但到实际操作的时候却完全不是这样,因为在执行死刑的过程中,往往要面对复杂、不同的情景。
04
《13级台阶》中的主要人物之一南乡是一名管教官,管教官是日本监狱中负责看守罪犯的职位,表现优异,成绩突出的管教官最终基本都会有执行死刑这一重大任务的机会。
南乡第一次执行死刑时,面对的是一名凌辱幼女并将其杀害的罪犯,手段残忍,影响恶劣。
因此,南乡在执行死刑之前,便做了积极的心理建设。
“这不是人干的事,连野兽都干不出这种事来。南乡明天要处死的,是一个连野兽都不如的东西。”
南乡一开始的想法,与我们正常人的思路有何区别?然而到实际执行死刑的时候,南乡却依然犹豫了。
这是因为就在行刑之前,罪犯却突然拼命挣扎,用嘶哑的声音高喊∶“我没有杀人,请救救我,救救我!”
即便在前一天晚上详细地查阅了罪犯的犯罪记录,即便之前曾经进行过数十次的执行演练,即便已经做好了充足的心理建设,知道眼前的人罪大恶极,不可饶恕。然而,当面对一个鲜活存在的个体,忍受着极大的恐惧说出自己是被冤枉的时候,执行死刑的人很难不产生一丝怀疑,有没有可能是冤假错案呢?如果是冤假错案,那自己岂不是就成了杀人犯了吗?
于是,在执行完第一次死刑之后,南乡陷入了深深的自我怀疑之中,用了很长时间才走出阴影,迈上了执行第二次死刑任务的台阶。
第二个死刑犯出奇的平静,在执行死刑之前他便坦然表示自己早已改过自新,衷心接受法律的审判。而且更让南乡感到不适的是,受害者的家属在之前就表示已经原谅了犯人,并且曾经请求法院能够不判处该人死刑。
种种因素叠加起来,就让行刑官感觉自己不是在处死一个罪犯,而是在处死一个已经改过自新了的好人。
因此,在执行死刑之后,南乡再一次陷入了自我怀疑之中,甚至认为之前两次执行死刑都是自己在杀人。
可见,执行死刑并非我们所想的那样简单,或许正如小说中所说的那样。
“在用一刀切的法律制度处罚罪犯的时候,人们的感情多种多样,太复杂了。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
05
日本为了照顾管教官,也制定了许多人性化的规定。
“被选中来执行这个任务的人都是在平时的工作中表现特别出色的。本人没有疾病,家里没有病人,妻子不在怀孕期间,本人也不在服丧期间。”
比如负责执行死刑具有严格的条件限制,从上述条件来看,所选择的管教官应该心理素质较强,不至于因一次行刑而大受刺激,影响正常生活。
而且每一次执行死刑的负责人多达七位,负责按下绞刑机器启动按钮的就有三位,这样他们就分不清究竟是谁亲手送死刑犯上了路,从而能够减轻一定的心理负担。
当然,不愿意面对死刑并非是管教官这个群体才有的困扰。负责递交死刑执行命令书的检察官和负责签字的法务大臣也同样表现的十分抵触,对于检察官来说,犯人的性命就掌握在自己手中,因此当递交出命令书时,也会有一种自己在将人推上断头台的微妙感觉。
而负责签字的法务大臣,自然更是如此。因此,日本的法务大臣往往极力推脱,常常在任期将要结束时才统一将早已递交过来的执行书签字,然后赶紧离职。这也使得日本的死刑犯并不会很快被行刑,最晚的甚至经历了二十多年才被执行死刑,至于因时间太久在监狱中自然死亡的犯人,当然也是存在的。
由此可见,日本的死刑制度虽然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然而在实际执行中却有着较大的偏移。
从法理上看,行刑官行刑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然而实际过程中,行刑官往往觉得自己犯了杀人的罪过。
在死刑执行程序中,对于时间有着明确的限制。然而检察官和法务大臣却经常“违法办事”,使得日本死刑从审理到实际执行的时间跨度远超法律规定。
足见法理与情义之间尖锐的矛盾。
06
也许会有人疑问,既然行刑者本人容易有心理压力,那么让受害人家属亲自行刑是否会是一个解决的办法?
似乎是顾虑到了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会产生这样的问题,所以高野和明在文中作了具体的回应。
首先,如果法律允许亲属执行死刑,那么很容易滋长出不良的风气,使得私刑大行其道。
在《消失的13级台阶》中,男主角纯一因女友被佐村强奸而一直怀恨在心,终于找到了机会,在背包中准备了刀子,打算将佐村当场捅死。
然而剧本却没有按纯一所预想的来,佐村在看到纯一后,竟然主动上来挑衅,二人随后便扭打在一起,然而佐村竟然不小心摔到地上,因磕到尖锐物体而抢救无效死亡。
可以说,纯一本打算亲手制裁一个强奸犯,然而因为阴差阳错,纯一本应犯下的蓄意杀人罪变成了过失致人死亡。
纯一服刑出狱后,佐村的父亲一直怀恨在心,设计冤枉纯一,事情败露之后,竟然直接端着猎枪打算将纯一当场射杀,可谓是丧心病狂。
所以说,如果允许私刑的存在,那么就会产生与纯一、佐村父亲等人所做一样的,不计其数的报复。私心不满法律审判结果的,偏执的受害者家属会“替法律行刑”,而因为法律规定的存在,他们甚至在做事之前并不会觉得自己在犯罪,而是觉得自己在行正义之事。
“如果这个社会认可私刑,社会就会陷于无秩序状态。因此,必须由第三者,也就是国家机器行使刑罚权,来代替被害人亲属做他们想做的事。”
所以,私刑是绝对不允许存在的,让受害者家属去执行死刑,也只能说是十分天真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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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高野和明本人对于死刑制度的看法如何?
在《消失的13级台阶》中,有一个十分有趣的意象——不动明王,主人公纯一正是在一尊不动明王的塑像中找到了关键的证据,破开了案件本身的谜团,让真相得以重见天日。
不动明王为佛教密宗八大明王首座,代表无论遇到任何困难,均能扫除障难,不为动摇。然而有趣的是,与其他慈眉善目的“菩萨”相比,不动明王却显现愤怒像,看起来并非善辈。
不动明王显现愤怒像,本身带有着人们的美好愿望。即以“菩萨”之凶相,驱散一切妖魔鬼怪,恶灵邪祟。
如果以法律规定的各种刑罚相比,最为严厉的死刑大概就等同于“菩萨”中面目最为凶恶的不动明王。可以说,高野和明借明王本身具有的象征意义表达了自己对于死刑的看法。
死刑,就是刑罚中惩恶扬善,弘张正义的不动明王。尽管其本身常常因“不够人道”而被某些人诟病,正如不动明王凶狠的面目不招人喜欢一样,但我们依旧不能否定死刑所发挥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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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对于文中提及的问题,当下仍旧有反思的必要。
如果死刑犯是被冤枉的怎么办?我想了想,还是觉得在司法审判中,冤假错案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只能尽量降低错判的可能性,但不能因一次错判而因噎废食,直接废除死刑。
对于身处事外的大众来说,对于因不可避免的因素而生的冤案,应该理性看待相关负责人。不能因此大加抨击,这样很容易让相关负责人产生自己是杀人犯的罪恶心理,要知道,他们可是为了稳固社会稳定牺牲自己,挺身而出的勇士。
此外,如果死刑犯已经改过自新,那么还有必要执行死刑吗?
刑法史上有两种理论:一种是报应刑论,主张刑罚是对犯罪者的报复;另一种是目的刑论,以教育改造犯罪者、消除社会威胁为主。
死刑制度很明显具有较强的报应刑论色彩,可以说,让罪犯血债血偿,是死刑的目的,至于让罪犯改过自新,则是目的刑论的追求。
即便死刑犯改过自新,死刑的意义仍旧没有实现,只有死刑犯倒下那一刻,死刑才完成了他的使命。可以说,死刑就是为罪大恶极之人而生的,维持死刑制度的,不是法律,不是国家,正是死刑犯自己。
当然,对于日本来说,死刑仍旧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现行的死刑制度也并非没有问题存在,仍旧需要在漫长的实践过程中不断完善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