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社会和我们现在的生活区别还是很大的,不仅生活环境和我们有很大的区别,法律上也有很大的区别。
古代对于杀人犯的处理和我们现代社会的差距实际上是不大的,杀人偿命在古代也是一样的。不会因为你是高官或者贵人而饶你一命。但是古代对于那些关于女性的法律和现在实际上是有着很大的区别的。
古代的封建社会实际上是一个男子为尊的社会,女子的地位是十分低下的,基本上是没有女子能得到属于自己的自由和权利的。毕竟不是所有的人都是武则天,也不是所有人都有很好的出身。许许多多女子都是没有受到过教育的,这些女子身处在社会的最底层。
她们似乎一出生就注定了一生的操劳,不仅没有法律保护她们,而且也没有人会站在道德角度为她们说话,仿佛她们的存在是那么的无关紧要。古代女子没地位也没法律来保护,更不会有道德来压制那些对女子使坏的人。所以当时的女人可以说如果不是出生好或者运气好的话,很可能是会悲惨一生的。
对于当时的法律,伦理道德似乎并不受重视。尤其是在清代更为严重。那么我们今天要说的就是一些关于伦理道德事情,一些在我们今天不被人所接受的事情。一些现在的法律所不允许却在古代被人所接受的事情。实际上我要说的也就是通奸和嫖娼了。我相信每一个听到这两个词汇的人第一反应肯定都是厌恶,但是在古代的时候,女子的地位低下,所以嫖娼是一件很容易接受的事情。当时人们的思想就是女子生来就是为了男人服务的,所以当时男人们嫖娼也就变成了很常见的事情,为法律所允许。
而当时受到道教的影响,男女进行通奸则是大逆不道的事情,是有违天伦的,一般这种事情在古代是要浸猪笼的。但是现在社会上对于男女通奸的处罚则显得不是那么的严厉,更多的就是一些道德的谴责。在现代的中国,没有了道教立法的限制,实际上人们正常的男女爱情是不会被限制的,即使是通奸也是一样的,不会被法律约束。
那么为什么在古代和现代在这个两种事情上的处理方式是完全不一样的呢,甚至可以说是完全相反的两种情况呢。这就要从古人的信仰和现代的价值观说起了。古时候的人们法律的条令更多的会和封建的礼仪结合起来,所以也就有了诸多不一样的限制。毕竟当时人们是很迷信的,对于一些所谓的有伤天和的事情是非常反对的,这其中就包含了我说到的通奸罪。
所以显而易见的嫖娼之所以合法,也是因为当时人们的观念和现在的不一样,女性没有地位,也是促使嫖娼合法化的重要原因。而且当时实际上进行嫖娼所付的费用有一大部分是要上交给国家作为税收的。实际上为国家的收入提供了巨大的贡献,当时的朝代肯定是乐于看见这些,能给自己带来巨大收入的东西自然是好东西。
现在的社会进行金钱交易的性行为是严令禁止的,是违反了法律的。主要就是因为现在男女平等,男性进行嫖娼会严重的影响家庭的和睦,扰乱社会的治安。会对嫖娼的人和他的家人带来负面的影响。为了避免这些不必要的情况出现,国家也就将嫖娼纳入到了法律的范围,用法律的形式来制止这种事情的发生。
时代在不断的发展,旧时代的糟粕我们现在自然是需要剔除的,而新中国保持着一个开放的态度对待各种文化,可以说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才有了现在完备的道德和法制体系。相比较古代被世俗教条所限制的法律,现在的法律更多的是从人性的角度出发,人人平等和自由。不会因为性别的问题有所歧视和不公平对待。
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不同的历法,有不同的道德约束,身处如今这个包容的时代,我们无疑是幸运的,所以珍惜当下的生活,好好做好自己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