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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妮宝贝:莲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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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出租了自己的房子,所有的东西都留在房间里:书籍、铸铁床、丝绒沙发、绣片相框、版画、青花瓷、古董家具、大堆衣服鞋子……新房客都可拥有。她不能带着大堆行李迁徙。在离开这个城市之前,她获得对自己生活的检验,印证她所拥有的一切,都只是身外之物。

    这个城市里并不存在可以有丝毫留恋的地方及人。她的生活里,也不存在根基。麻醉的那一刻,她明白了自己的无所留恋。她可以说

    第一站,坐夜机抵达成都。深夜十二点多,给预先订好的旅馆打电话,让他们把房间保留给她。天气闷热。在机场大巴里她带着自己的行囊浑身汗迹,昏昏欲睡。又换到出租车里,疲倦,嗓子干疼。这个小旅馆,只是偶尔在杂志上看到游记里一个显然是带着自己的幸福感在旅行的作者说,坐在旧木楼的走廊下吃新鲜核桃,晒太阳,坐了一下午。但是她在黑夜中抵达的只是一个陈旧的招待所。除了圆形门洞映照出来的浓密树影,有久违的东方园林的美感。

    房间很简陋,但对她来说,只要卫生间里有热水淋浴便觉满足。一楼的房间,关不上窗子。睡觉的时候,就把钱包和证件小心地压在枕头下的床单里。她裹着自己湿漉漉的头发,躺在床上,显然是未曾换过的枕巾上有陌生人头发油脂的气味。外面楼上的房间里有人搓麻将到凌晨,哗啦哗啦地洗牌。时而有女子轻佻的笑声扩散出来。她躺在散发着古怪气味的单人床上,辗转反侧,不能入睡。

    在成都飞拉萨的航班上,隔壁的男子凑过来问,是第一次去西藏吗?她点头,觉得他很温和。但却不愿意对他多说话。也不想对任何陌生人说话。两个小时的沉默,可以觉得很静。在异常湛蓝的天空和大团白云之中,看到有三座雪山山峰穿透了云层,突兀地矗立在云天之间。在万籁俱寂处,万物寡言。从来,越是超越众生的精神,就会越深藏不露而难以触及。它们这样寂寞地高过了一切连绵起伏的山脉。

    一个单身女子的旅途。她从未觉得独自出行是一种耻辱。虽然她没有婚姻,没有孩子,没有爱人,长期孤独,患着疾病,一路颠沛。无可否认。这是她的人生模式。就跟童年女孩子的残臂,镯子戴上手腕十八个小时之后的碎裂,即使手术也无法预知结局的疾病,诸如此类的种种,一样的理所当然并且无可置疑。

    拉萨。海拔3658米的高地。在飞机降落的时候,她长久地凝望着连绵起伏的青色山峦。没有浓密的树木踪迹。湛蓝的天空。没有一只鸟飞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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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善生,你带着伤口存在。你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伤口。所以你不爱你自己。他在少年时代被剖开的身体,塞入黑色的煤块、石头和金属。一半静默无声等待着点燃,一半则冷漠无情毫无希望。这所有的时间。被强行塞入的黑色团块,强行缝线,疤痕不能痊愈,只会随着皮肤生长,日益扩张。

    人的一生会带着很多难以启齿的秘密死去。她对他说过。她知道他是一个有伤疤的人。她的远游和漂泊,使他觉得自由。他宁可独自带着众多的秘密死去。宁可如此。他服从孤独和自身的历史。

    那些企图靠近他的女子,对他的黑色团块没有知觉,也无畏惧。他从小就与女子有亲缘。任何异性见到他,都会感觉到这种磁性。他的整个人,那种淡定和暗昧,如同质地精纯的水晶折射到任何方向。她们可以把他当做想象中的兄弟、情人、朋友、丈夫……任何一种类型的男子。这是他的魅力所在。他在公司的咖啡室里用热水冲咖啡,那个女子在他身边走过,说,糖和牛奶在哪里?他说,在柜子里。抬起头,看到相貌平常的年轻女子,穿着古奇白色衬衣和平跟鞋,中分线长发,左手中指上有一枚硕大的钻石戒指。她后来成为他的第一个妻子。

    荷年十二岁去了美国,一直读到普林斯顿大学的商业管理硕士毕业,回国参与家族企业,是润和企业董事长最为宠爱的小女儿。公司里数个单身的高层管理早已对荷年虎视眈眈。男人也一样希望能走捷径。那时他大学毕业,在润和已经煎熬了一年。能力太强,性格孤傲。部门经理把他当做潜在威胁,并不容纳。彼此来回踢了几次球,他的职位换来换去,最后只能处理一些琐碎事务。身边的同事刷刷流动,不断有人辞职或被辞退。

    这个世界并不公平。他早已获知。赤膊打斗,被打翻在地,像泥沙一样被践踏。捉襟见肘,怀才不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如同一群过冬渡河的羚羊,奋力泅渡,争先恐后地攀上对岸。如果不踩着同伴的尸体上登,就要在冰冷的河水里淹死。大家没有太多时间。都需要存活或更好地存活。

    他知道自己不会被辞退,但即使留下,前景也并不光明。如果不能获取更高权力,就没有空间来实现想法,也就无法拥有明显业绩来表明个人存在的价值。他必须控制自己的恐慌和无力感。而他也善于沉着潜伏和等待。

    她喜欢他。他们有了约会。一切由她主动。她像一头心意执拗的母兽,殷勤逡巡于他的周围,与他一起开会、工作、出差、出国……其实是和她的父亲一起,周全仔细地考量这个被选择的对象。他来自南方小城,母亲是物理教师,父亲早逝,家庭不过是洁净清寒。清华毕业的优等生,潜力强劲。从来都是不卑不亢。眉梢拖延的单眼皮眼睛,不动声色。穿着白色衬衣的英俊男子。她被他沉默散发的灼人能量包裹缠绕。他也许将是她穷尽一生都无法捉摸清楚的谜底。他们根本不是彼此的对手。

    好出身的女子其实都单纯,以为世间无事不可为。普通家庭出来的女子,不能够与她相比。即使她们比她才貌出众,更努力上进,但命运不会因此而轻易带来坦途。她比他年长三岁。有名校学历背景的智商。也与门当户对的世家子弟谈过几次恋爱,谈至松懈便优雅离散。她因此觉得自己准确,战无不胜。这被放大了的力量,不过是寄附在家庭的权力和物质基础之上。

    她以为能够控制他。在他们彼此的关系之中,她显得执拗天真。她以为这就是爱。他应该也肯定爱着她。

    他答应她的求婚,决定非常果断,没有犹豫怀疑。因他知道,这样的机会,一生也许只会出现一次。之前他甚至未与任何一个女子有过正式的关系。他自视甚高,不愿意轻易把自己交付给别人。他不爱任何女子。她并不吸引他,也不与他同一个质料,却也许是他惟一适合用以结婚的女子。凭借这段婚姻,他可以轻而易举进入润和高层,并在这个家族企业里占据一席之地。

    他一直希望自己早婚。这样就不会有情感的负累牵挂,可以一心一意去做事业。他不相信爱情。婚姻是现实,是必须要处理掉的问题。任何婚姻的本质都是交易。既是交易,就需要大家各有付出,各有所得,并且两方平衡。否则就难以长久成立。他们彼此之间非常合适。

    他给母亲写信,说,妈妈,我即将和荷年结婚。我将回上海主管分公司。我们在上海新购了别墅,房间宽敞,你是否愿意来与我们同住。母亲回信,说,你的内心明了,我很感安慰。在老家居住很好,也不愿意与未来儿媳有任何冲突。你只需带她来家里办一次婚宴告慰亲戚朋友,便已算周到。

    那年他二十四岁。男人过早成立家庭,有助心意专注投入事业。这是他设想过的生活模式。他决定结婚。而那时候内河是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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