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道修仙
《福德天官》(6.8-7.3)
作者:忽悠啊
状态:连载中
字数:93W+
首发:起点
标签:神道、修仙、官场、种田
内容简介: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
一位虚假的地神:我要身化轮回!
一位真实的地神:老子杀了你后,给你搞个风水大阵,弄一个好看的坟包。
一位虚假的地神:厚德载物。
一位真实的地神:东西不错,拿来吧你,天材地宝有德者居之。
虚假的地神:憨厚老实。
真实的地神:大地上的一切都是我的耳目,我就静静看着你装!该配合你演出的我,视而不见!
地神就一定要在地上吗?我分个身,当个天官不过分吧?
ps:已有二百万字精品老书《成为了道医之后》,均订4400,高订两万两千多,大家可以看看。
老书虫点评:
神道类官场修仙种田文,悠闲生活风,凡人天庭升官记。
严格意义上来说,小说属于走先天神圣路线的权柄神道流,与常见的香火神道流有所区别。
故事发生在东方九州玄幻世界,世界观是神灵主宰世界,每个神灵都有所属神系,拥有神职,读起来有几分无极书虫那本《太易》的味道。
主角是一个现代残魂融合地灵出身的小毛神,在作者细腻的文笔刻画下,一个三寸萝卜丁的可爱神官形象跃然纸上。
小说的切入角度新颖,不是打怪升级套路模板的修仙世界,而是走神道路线,从毛神起步,深耕大地之道,努力奋斗成为天官。
开局认个土地当爷爷,顺着土地公往上爬,获取资源构建势力,走种田修仙的发育路线,书中写到很多传统民俗的影子,人情世故方面与古代官场文有点类似。
作者拥有很强的文字驾驭能力,群像角色的描写相当出彩,脑洞大,想象力丰富,文风幽默风趣,传统民俗与故事剧情巧妙结合,读起来十分有趣。
需要注意的是,这本书也有一般修仙种田文的毛病,文风和缓,大段大段的平铺直叙读起来感觉有点寡淡,此外,基里基气的小不点主角也很劝退读者。
推荐给合看腻了打打杀杀的修仙种田文爱好者阅读。
日轻悬疑
《塞壬之刃》(7.0-7.5)
作者:吃书妖
状态:连载中
字数:47W+
首发:起点
标签:日轻悬疑、都市异能、第一人称、克系、恋爱、魔物娘、单元剧
内容简介:
时隔五年,我终于回到了故乡柳城。
爸妈问我这么久是去忙啥了,我没好意思告诉他们自己忙着跟魔物娘贴贴,还落网了。
老书虫点评:
网文罕见的第一人称,写得好的作者更是凤毛麟角,而吃书妖恰恰就位居此列。
简单概括一下,小说讲述的是一个遭遇魔物娘后恶堕的主角在青梅竹马的帮助下回归社会的普通故事。
小说的开篇把诡异的氛围和迷茫的主角渲染得很好,第一人称能兼顾叙事顺畅、人物塑造立体、不停给出的线索设计很能勾起读者的阅读兴趣,期待感拉满。
作者的文字很有张力,擅长描写的主角心理活动,对主角的自我剖析写得非常好,认为自己罪大恶极,是个死有余辜的杀人狂魔。
但安全局的审问官和主角的女同学却都认为主角本性清白善良,只是被魔物娘操控了才会滥杀无辜,所以无罪释放,甚至还能加入安全局。
故事剧情在作者的笔下一步步铺垫,然后是层出不穷的反转,既是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主角细腻的心理活动变化触动读者心弦,当你读懂了主角的自我反思,就会油然生出一种“我上我铁定不行”的感觉。
在如今的网文大环境下,套路化和同质化大行其道,像吃书妖这样的作者不多见了,特别是对于角色形象的塑造,以及精致巧思的叙述性诡计,简直让人欲罢不能。
在我看来这本书如果能顺利完结,五颗星的评价是跑不掉的,毕竟以作者的尿性,读过他的书的人都了解,《降魔专家》就被他晃点了一年一年又一年,太监警告!
异国创业
《美利坚1982》(7.8-8.3)
作者:一勺往事
状态:连载中
字数:60W+
首发:起点
标签:都市重生、年代文、创业文、美利坚、美剧风
内容简介:
他赢得过最华丽的赞美,也收获过最恶毒的脏话。
他是个身体里每一条血管都流淌着桀骜的家伙。
他是个永远成不了名流的白人小子。
他是个大众眼中来自乡下的青年。
他是汤米-霍克。
他重生了。
欢迎收看这个前半部讲述美国梦后半部讲述美国梦魇的故事。
让我们有请,汤米-霍克登场,在2022年的冬日。
老书虫点评:
重生美利坚的底层奋斗类创业文,电影质感,西味浓郁,配方熟悉。
实锤作者是沧海煮成酒的又又又一个马甲,不过这次不再讲述港岛的年代故事,而是转战上世纪八十年代的美利坚。
现代人主角魂穿80年代的美利坚,成为美利坚东北海岸一座边城的一名底层白人,重生创业,奋斗拼搏,白手起家。
沧海的行文风格极具个人特色,还是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环环相扣的情节设计,人性弱点的极致利用,宛如电影布景的笔墨,一个狠辣且高智商的主角形象跃然纸上。
主角的家庭成分复杂,底层意裔,父亲失业,母亲车祸,兄长辍学,妹妹被强制寄养,这样的开局与流行的王炸开局爽文迥异,但恰恰正是沧海最擅长的开局方式。
小说的开篇极其惊艳,剧情设计抓人,美式味道浓郁,主角解决眼前困境的方法相当体现智商,一环套一环简单细致却行之有效。
主角深知要想改变命运,突破阶层,唯一的机会就是被一所足够优秀的大学录取,这样才有机会勉强能够接触到另一个截然不同的美利坚。
于是走捷径积累第一桶金,积极谋划参与加勒比小国的模拟政治活动,叩门斯坦福,学习编程,开发软件,同时加入SSD兄弟会,慢慢培养人脉底蕴。
沧海用雄浑的笔力写出主角的强者气质,为求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但也守得住底线,故事剧情紧凑,画面感极强,写出了当时美利坚混乱与机遇并存的社会状态。
小说在几万字的时候就被广大书友吹爆,含金量不可谓不足,但需要注意的是沧海这家伙除了喜欢换马甲以外,还是个远近闻名的大太监,大枭雄、人海孤雄、开局我就想退出江湖、香港往事,令无数书友扼腕叹息……
鉴于沧海劣迹斑斑的前科,担心这书又会进宫的小伙伴建议还是先等等,毕竟欲求不满的感觉是真的难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