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老天爷真会开玩笑,让多年未见的形同陌路的迥然相异的表姐妹,邂逅在澡堂。
饭馆、茶楼、电影院,再不菜市场、超市、马路边,多好呵,为什么偏偏在澡堂?
还不是一场十年不遇的寒潮,破了本地最低气温的记录。我家乡位于长江中下游。北方人称这里是南方,广东、海南人管这里叫北方。这个不南不北的地方哪都好,四季分明,鱼米之乡,气候温暖湿润,又不缺乏文人墨客笔下的妖娆和诗意,就是冬天有点煎熬。我们的冬天,不像南方可在艳阳下露大腿,又不似北方有暖房看雪花。别的好说,无非出门裹厚实点,回家洗过手脸钻被窝。可洗澡就成了件绕不过去的悲催的事。被青山秀水滋养大的人偏偏爱讲究,一星期至少要洗一次澡。二十世纪末,浴霸开始在县城走红。那个四四方方嵌着四个红色指示灯的玩意儿安装在卫生间的墙上,风和日丽的时候尚顶点用,如遇西伯利亚的冷空气来袭,四个红色指示灯的光热加起来跟萤火虫差不多。这不又到了每周一次的大扫除时间,眼瞅着白天的太阳气血不足,仿佛大病未愈。到了晚上,浓重的霜像雪一样涂白了地面,北风呼啸,天寒地冻,想想在我家的萤火虫下一丝不挂牙齿不由自主地打哆嗦。于是,我把洗发水、沐浴露和衣物装进塑料桶,天色黑透了,臂弯勾着塑料桶,晃晃悠悠地去往我们医院隔壁的莲花澡堂。
要不是没辙,我一般不上澡堂。我们这儿的澡堂与北方澡堂不是一个概念,像草班戏台临时搭建的简陋舞台。一间大屋,公共卫生间那样隔开,每个隔断装上一个大喷头,澡堂便成了。生存全靠舍得用水,澡堂喷头的出水量是家用的好几倍。哗哗的流水跟瀑布似的,随水流泻的腾腾热气,四处弥漫,人光溜溜地进去,犹如走进热蒸锅。
泡得像枚煮熟的茶叶蛋,我才恋恋不舍地关掉水阀,擦干身子,开门,低头小心翼翼地避过脚下积水。突然,一双红色塑料拖鞋冷不丁地闯到眼皮底下,即将与我的蓝色塑料拖鞋撞车,紧要关头,红蓝双方如受惊的马被勒住了缰绳,我惊恐地抬起头,与红方不约而同地“咦”了一声。
是金秀。我的表姐。
两个赤身裸体的女人,犹如短兵相接,胜负立见分晓。
输的是我。论身材,我从来不是金秀的对手,现在似乎输得更惨。因此,在确定眼前的女人是金秀后,我旋即像被疾风吹弯的禾苗,低头抱胸匆匆奔向更衣间。我要穿上衣服,立刻,马上。
其实穿上衣服的我,也好不到哪去。女人黄金比例的标准身材,是照金秀那样的尺寸制定的。加上一种与生俱来的东西,金秀看上去跟我们就不一样。小时候,不明白那东西是啥玩意儿,长大后弄清楚那叫艺术天赋。天生丽质,艺术天赋,使金秀不光从我们表姐妹中脱颖而出,在小镇的同龄人中也是标杆。
可是,“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生活的疾风暴雨,侵袭的总是金秀这样的秀于林的“木”。倒是我这种姿色平平的女人,四平八稳,安然无恙。
这就是我认出金秀后急迫地要穿上衣服的理由。穿戴齐整的我,就不单单是“我”。稳定的工作,安逸的生活,拿手术刀的骨外科医生老公,聪明俊秀的儿子,健在的父母,他们像熔化的金子,涓涓流淌在我衣服的丝丝缕缕里,给我平添了华丽和高贵。金秀的艺术天赋和天生丽质,在如此一个“我”面前,顿时黯然失色。
欲速则不达,胸罩扣就是钩不进扣眼。
“倒霉,耳环掉了一只,怕是冲进下水道了。”忙乱中,金秀回到了更衣室。敞开的柜门像屏风一样阻断我的视线。目不明,耳便不聪,我坦然地认为金秀不是在跟我讲话。这实在是掩耳盗铃。岂止更衣室,整个女宾室也只剩下我们两个人。哗哗的流水声消失了,浓厚的白雾在渐渐稀薄,寒气从四面八方渗入,澡堂像一个荒凉死寂的海岛。我不说话,是我笨拙的十个手指让我气急败坏——在背后,它们像老眼昏花的老妪穿针引线,怎么都穿不进针眼,那可是个练习了千百万次的娴熟到炉火纯青的动作。
“真是活见鬼。”我低声骂道。算了,直接上秋衣得了,反正,我主要是在大庭广众之下,使用胸罩的美化功能。垂下手,从衣柜中拿出秋衣,抖开,劈头盖脸地往头上罩,脑海犹如影剧院的屏幕亮了——是刚才差点撞车一幕的慢镜头——顺着红色塑料拖鞋往上,是小腿,大腿,莲藕一般,一条粉色毛巾遮挡中部,再往上,一块精巧光滑的盆地,然后渐次增高,陡然两座山峰拔地而起。那两座山峰,既有处女的矜持,又不失小兽的狂野,令人向往,却不敢逗留。再往上是鸭嘴状的嘴巴,瞪圆的眼睛(除表达惊愕外,那目光狡黠得贼贼的,把我的像泡软的面包样的胴体,窥探得一览无余)。黑暗中,我捕捉到了那黑色的瞳仁一闪而过的得意。知道手指怎么突然笨拙了——不是我相形见绌的身躯,而是那副胴体竟没有留下岁月的任何痕迹,一丝一毫都没有。虽是短促的一瞥,我感觉到了,金秀不仅没有被生活氧化腐蚀,反而变成一颗光滑、紧致、汁液饱满的水果。离婚,下岗,在一家超市做收银员,和差点成为我姑夫的男人同居——大姨死后,金秀中断了与亲戚们的走动,但并不妨碍她依然是亲戚间茶余饭后的话题,特别是我妈那一辈的女人。我们这些小辈份女人也谈论金秀。老女人小女人们宛若一张巨大的网,金秀插翅难逃,她的生活轨迹一一落入我们的法眼。
我妈常常痛惜金秀把天生的一副好牌打得稀巴烂。倘若我妈此刻在场,看到她合心中意的好牌败在金秀手上,不知会是什么表情。
“好了吗?”金秀在问。
我像出壳的小鸡从羊毛衫中探出头和手,听到问话后,把身子转向金秀,她正低头侧身,从肩包抽出棒针编织的围巾。那样的围巾,我很熟悉,上卫校时我们班女生一回到寝室就捣鼓它,现在几乎绝迹。金秀穿一件军绿色及膝棉服,棉服敞开,露出里面的黑色毛衣,下面是黑色打底裤。黄金比例的完美身材,裹进普通的衣裤与普通女人毫无二致,不过略显修长挺拔罢了(传说,女娲娘娘捏造脸蛋比捏造框架吝啬多了,因此拥有一张永恒的完美无缺的脸蛋的人寥寥无几,金秀也没有闭月羞花的容貌)。我一边从衣柜里取出最后一件衣物——狐狸毛领的羽绒服,今年流行的款式,一边应道:“好了好了。”此时,我的自信心随着衣物的叠加一点点归来。为弥补方才没有答理她的歉意,我回答得又响亮又欢快,语气中还流露出一块走的诚意。金秀果真站在那里等我。我弯腰穿袜,换上羊毛皮靴,一阵手忙脚乱,抬头对金秀莞尔一笑。我突然愣住了,米白色的棒针编织的围巾和尖塔样的帽子,仿佛一股喷泉,金秀别样的气质喷薄而出,站在我面前的,分明是艺术天赋和天生丽质。相形之下,我显得臃肿而笨重。
遇到金秀,真是晦气。
“你刚才说什么东西掉了?找到了吗?”我没话找话。既然留下人家,不能一声不响。金秀在我没接她的话茬后,不轻易开口了,她以为我还像过去那样不愿搭理她。事实上也是,只是如今学会了伪装。
“耳环。舞台上戴的那种,不值钱,不找了。”话是这么说,金秀的眼睛依然在地上寻寻觅觅。
“你还在跳舞?”听到“舞台”,我的脸上无可救药地又现出我妈那样诧异的神情,这毛病多少年都改不了。“一个女伢,放着大路不走,非得要上台挤眉弄眼扭屁股丢人现眼,看到了没,不听话的下场。”我妈这样说金秀,没人数得清她到底说了多少遍,每一遍还伴有强烈的肢体语言。它像疫苗,我们的身体都产生了抗体,我妈还是给我们一次次加强。在我妈的观念里,读书工作才是女孩的正经事,其他的都属歪门邪道。金秀正充耳不闻地找耳环,没回答我那又愚蠢又可笑的问题。
门帘忽地掀开。“快点,要下班了。”卖票的胖女人在门口催促。
仿佛听见下课铃声,我和金秀同时应着,直起身子,拎起物品往外走。晚风冰冷刺骨,我打了个寒颤,把头脸裹进狐狸毛中。比冷还难受的,是无话可说。沉闷,拉长了小巷的距离。眼瞅着大马路就在前面,上了马路各奔东西,日后难得相见(我们都没有索要对方的联系方式)。突然,我冷不丁地冒出一句:“你在哪跳舞?”我问这话,纯属客套问候语,类同“吃饭了吗?”并不期待作答,对方完全可以敷衍以对。哪知,金秀停下了脚步,定定地看着我,看得我心里发毛。“柳叶,我倒觉得你需要锻炼。”金秀上下打量着我,那目光等于把我的衣服又扒掉一次,幸亏狐狸毛遮盖了我的大半张脸。“跟我们一起跳舞吧,每晚七点,在文化公园。你真的要锻炼。”金秀的口气,不差是我的救世主。
我含糊地“嗯”了一声,两步跨上大马路,转身走了。路上想着金秀的那句“跟我们跳舞吧”,嘴角轻蔑地一撇。
幸亏金秀没看到。不然,一年后我哪有脸面去找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