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到十二月时,苏轼贩卖私盐案还未有结果,朝廷下诏,罢免其开封府推官一职,仍然回告院履判官旧职。两个月后,已至熙宁四年(1071年)二月。朝廷经两年不以诗赋为考题的尝试后,正式颁下《更科举法》,其核心是“进士罢诗赋、贴经、墨义,令各占治《诗》《书》《易》《周礼》《礼记》一经,兼《论语》《孟子》之学,试以大义,殿试策一道。诸科稍令改应进士科业”,并“欲举唐室故事,兼采誉望而罢封弥”。所谓“封弥”,是为防止考场舞弊,将试卷中的考生姓名和籍贯糊好,加以编号和钤印,考官也就不知考生为谁。如今王安石竟欲取消此法,身为疑罪待查的苏轼仍抑制不住,上疏反对。二月五日,对朝事彻底失望的司马光终于在数次请辞后获准,离京任知许州一职。临行前,司马光上章,称赞苏轼敢言。
但即便敢言,又有什么结果呢?苏轼回顾自己自嘉祐六年(1061年)凤翔初仕始,到熙宁四年(1071年)的今天,恰好经不折不扣的十年宦海生涯,委实感慨万千。当年金榜题名时,原本以为可大展拳脚,尽施匡时济世的抱负,不料十年下来,仕途竟走得越来越步步惊心,连从未想过的诽谤之事也会从天而降,心中自苦闷异常;再看今日朝廷,但凡反对新法的大臣已一个个离京,从御史中丞吕诲和知谏院范纯仁开始,逐年离京的还有张方平、苏辙、钱藻、刘攽、吕希道、文同、蔡冠卿、刘恕、胡允中、范镇、司马光等等。每走一个,苏轼就送一个。这几年的开封生涯,苏轼心情抑郁,写诗极少,后人统计出的,只有寥寥可数的十九首,且多为送别之作。从他“子行得所愿,怆悢居者情”“年年送人作太守,坐受尘土堆胸肠”等苦闷诗句看,苏轼对京师已无丝毫留恋。
终于,经半年多调查,苏轼贩卖私盐之事因无实据,便不了了之。当年六月十一日,人在蔡州的欧阳修以观文殿学士、太子少师的身份退休,迁居颍州(今安徽阜阳市)。苏轼虽致贺函,心中却惘然若失。自欧阳修离京后,苏轼就觉京师空荡,今知其不再返京,愈觉新党把控的朝廷非久留之地,如今连贩卖私盐的死罪也可炮制出来,下一次真不知还有什么罪名会横空而来,再继续待下去,只怕凶多吉少,遂上疏请求外任,直言是受诽谤贩私盐导致“臣缘此惧祸乞出”。已认为苏轼“非佳士”的神宗准奏,授其杭州通判之职。苏轼遂于七月携家眷前往杭州赴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