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果《巴黎圣母院》:“宽宏大量,是唯一能够照亮伟大灵魂的光芒。”
只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宽宏大量不仅可以让一个人自身的灵魂显得高尚,同时也能激活另一个高尚的灵魂。
所谓“相应的条件”,指的是:宽宏大量的人,遇到了灵魂中的优秀品质有待激活的人。
如果不满足这样的条件,你对别人宽宏大量,别人非但不感激你,还说你装腔作势,到头来弄得你也不开心,宽宏大量也就失去了意义。
这在人际交往中是个很关键的细节,每个人都可以尝试着让自己宽宏大量。在你对别人宽宏大量以后,如果别人知恩图报,则会双赢,你和对方肯定会继续相处;而如果你的宽宏大量换来的是伤心难过,就不必与对方继续交往下去了。
经营夫妻关系和婆媳关系时,也需要具备这样的觉悟。不要奢求彼此的关系顺理成章,不要妄想什么都不做就关系很好,这不现实。人与人之间往往都需要一个“不打不相识”的过程,否则很难断定彼此是否合得来。
下面这位婆婆在经营婆媳关系时,就用到了“宽宏大量”,我们一起来看一下是怎么回事。
东林老师,您好:
曾经我认为,我既然是个好妻子,既然是个好儿媳,将来做了婆婆,肯定会是一位好婆婆。
而事实证明,好婆婆不是那么容易做的。
人和人不一样,世间的婆婆不是只有一种类型,世间的儿媳也不是只有一种类型,这种随机的组合配对,会让不同的“婆媳关系”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异。
换言之,我做儿媳时总结的经验,未必适用于我的儿媳。我所理解的好婆婆,未必会被我的儿媳认可。毕竟时代变了,人的观念变了,关于婚姻的很多东西都在变化,妄想用一成不变的方式经营婆媳关系,不现实。
我和儿媳之间的矛盾,就来源于我们之间的观念差异。
我认为我把一切都铺垫好,然后跟儿子儿媳住一起,照顾他们的生活,会得到他们的善待,他们会把我当作好婆婆。但真正住到一起了,我才发现不是那么回事。
我儿子对女人的心理不了解,对婆媳关系也了解不深。他理所当然认为我做得对,认为我是好婆婆,认为她媳妇应该善待我。但我儿媳却不这样认为,她不喜欢我住在他们家。
她的表现让我儿子很失望,他护母心切,指责他媳妇:“婚房是我妈付的首付,你凭什么不让她住?”
他媳妇哭喊道:“她是外人!”我儿子不假思索回击:“你才是外人!”
我听到之后很难受,不过不是因为她对我不敬,而是,我突然体会到了她的心情。内心埋藏已久的记忆瞬间复苏,让我想起了曾经我和我婆婆相处的时光。
我当时也有抗拒过,总之就是感觉别扭,感觉有婆婆在身边,我放不开。后来我知道是我多虑了,所以就没有刻意去记忆那时的感受。没想到它竟然残存在我的记忆中,而且被唤醒了。
我说我体会儿媳的心情,不仅仅是感同身受,还包括对她性格的理解。
或许是因为她在单亲家庭中长大,长期缺乏“爱和归属感”,以至于性格方面有些敏感。她想要表达的并不是“赶我走”,而是她害怕失败。她是那种情急之下只会用眼泪表达心情的人,虽然嘴上一直重复同一句话,但从她的表情能看出她的心情很复杂。
我试着站在她的立场看待问题,把自己代入到她的性格和经历中,发现我盲目住到他们家确实不合适。想要跟她这种性格的人处好关系,需要文火慢炖,需要慢慢接近,就像驯服一只小狗一样,不这样做就很容易让她产生应激反应。
于是,我阻止我儿子继续数落她,跟我儿子说:“你媳妇说得对,我才是外人,是我莽撞了,不该不跟她商量就住过来。”
我安慰她之后,冲我儿子使了个眼色,我儿子会意,没再说什么,把我送走了。
走的路上,我把我分析的情况跟他说了,让他不要心急:“不管是夫妻关系还是婆媳关系,想要经营好,都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来日方长,慢慢来吧!能磨合好,就会成为家人。磨合不好,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尽力就行了。”
我的方法奏效了,我每次小心翼翼地接近她,都没有给她造成压力,而是带去了信任。时间久了,她心里认定我靠得住了,才对我敞开心扉。
我很开心,感觉用慢节奏去处理问题,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过程,也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我觉得任何一种关系想要经营好,只要用心,都可以如愿以偿。
东林夕亭情感建议:
婆媳关系要想好,共情能力不能少。
如果婆媳二人都有共情能力,都能换位思考,或者做到了移情,婆媳关系不需要刻意经营就可以变得很好。
反之,如果婆媳二人都没有共情能力,婆媳关系就会一团糟。
除了这两种情况以外,还有第三种情况,那就是:其中一方有共情能力,另一方没有,或者暂时没有。
这种情况下,肯定不能指望没有共情能力的一方挑起经营的大梁,而应该由那个拥有共情能力的人挑起经营的大梁。
比如上面那对婆媳,婆婆的共情能力比较强,这是她能宽宏大量的基础。她不仅做到了共情,而且做到了移情,还用“文火慢炖”的方式激活了儿媳的共情能力。如此一来,她们的关系就升级为“双方都有共情能力”的情况,彼此的关系当然会越来越好。
这是值得其他婆媳学习的地方,只要彼此本质不坏,都可以从心理和情感的角度入手去经营彼此的关系。不要去计较“应该谁主动”之类的问题,你想要跟对方处好关系,那你就主动一点。主动不丢人,能把彼此的关系经营好,算是大功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