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压倒她的不是重,而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生命之重,指的是生活的压力。只要自己不放弃自己,只要自己肯努力,生命之重就无法压倒你。
生命之轻,指的是无形的压力,这种压力是主观的,是思想和精神上的压力。压倒人的往往是这种压力,因为当你的自信、勇气和希望被摧毁以后,你很难再把生活经营好。
比如现在很多人说心累,这就是精神上的压力。如果没有这方面的压力,生活苦一点,工作累一点,也没什么。
这种问题在婚姻中也经常出现,因为婚姻往往牵扯到很多角色,不同角色有不同的想法,这就有可能让你在婚姻中遭受来自其他角色施加给你的精神压力,你只有想办法将这种压力排除,才不至于被压倒。
下面这位读者之所以不愿意跟婆婆一起住,就是因为上面那种问题,我们一起来看一下是怎么回事。
东林老师,您好:
总有人跟我说要孝顺婆婆,要把婆婆当成父母看待,我实在受够了这种老调重弹。
我不是个不懂“孝顺”为何物的人,只不过,我不想孝顺一个不尊重我的婆婆,这让我觉得膈应。更准确一点来说,我不想用“跟她一起住”的方式尽孝,因为这样对我没好处,只会让我心烦意乱。
我的婚姻,有一件让我永远也无法“心理平衡”的事,那就是:我跟我老公结婚时,婆家什么都没提供,钱也没有,房子也没有,一切都是我娘家提供的。
在这种情况下我还愿意跟我老公结婚,是因为我是个看重“做人品质”的人,我觉得他的品质优良,品德高尚,是我想要的老公。
既然我是个看重品质的人,肯定不可能只针对我老公,还针对我的婆婆。
如果她跟我老公一样品德高尚,我当然愿意跟她一起住,当然愿意把她当父母一样孝敬。关键是她不是这样的人,她对我极不尊重。
结婚没让他们家花一分钱,而且我从未当面抱怨过,单凭这一点,我对我老公以及对她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吗?
她说要来我们家住,我二话不说给她收拾好房间,买好各种生活用品,算是尽到了儿媳该尽的义务了吧?
她住在我们家,从来对孩子不管不问,我也没埋怨过她,也没有错吧?
可是她呢?什么都不愿意付出,哪怕出去买瓶生抽都要问我要钱,自己的钱一分也不愿意花。
如果只是生活的必要开销,我也不会计较;关键是,她每次都克扣我给她的钱,然后去打牌,输光了就巧立名目问我要钱。
我因为需要带孩子暂时没法出去工作,我老公赚的钱又不多,本来应该省着点花钱,可她却不当回事。我偶尔说她几句,她就跟我吵架。
有一回我实在生气,让她从我们家搬出去,她却赖着不走,还反问我:“这是我儿子家,凭什么不让我住?”
我说就凭房子是我娘家买的,是我的房子:“这里是我的家,我不想让你住,你就不能住。你儿子也是住在我的房子里,我可以允许他说这是他的家,但我不允许你这样说。”
本身我就跟她合不来,吵架之后更合不来了,所以我只好跟我老公商量该怎么办。
商量的结果是让她搬出去住,给她租个房子,房租我们出,生活费我们给。虽然她不乐意搬走,但我们还是这样做了。
我并不觉得我不孝顺,只是,我觉得“孝顺”的方式不该只有一种。我已经确定跟她合不来了,还跟她住一起,不是给自己找不痛快吗?让她搬出去,虽然她和别人会诋毁我,但这总比她在我身边恶心我要好得多,您说是吗?
东林夕亭情感建议:
我觉得她说得没错,尽孝的方式确实不该只拘泥于某一种形式。
所谓“合家欢乐”“其乐融融”“家和万事兴”的家庭氛围,都是有前提条件的,那就是:一个家庭的每一个角色都通情达理,大家一条心,能够同甘共苦。
如果不满足这样的条件,就没有“合家欢乐”可言。
那位读者所说的情况,就不满足这样的条件,那个家只有他们夫妻俩同心,婆婆跟他们不是一条心。
她婆婆非但没有想过尊重儿媳,更没有想过自己的所作所为的儿子的婚姻不利。做个假设:如果儿媳一气之下跟她儿子离婚了,他们母子俩的日子都不会好过。
这样的家人之间就没必要非得住一起,如果再加上那位读者所说的情况,所有的一切都是她娘家置办的,婆婆住在家里搞破坏,更没有必要跟她住一起。
这并不是说直接赶走她让她流浪街头,而是可以换一种尽孝的方式。她反正不顾家,是否跟儿子儿媳住一起无所谓,那就让她自己住好了。她不需要精神上的陪伴,只需要物质上的充实,那就在物质方面尽到孝顺的义务就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