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要谈色相,我曾迂回曲折,谈到色即是空。中西理学及孔子近情的幽默,意思想把“理、性、情、欲”诸字先弄清楚。何以故?因为谈色相,就必谈到女人,而女人是最不易谈的题目。女人这题目,古今哲学都没法处置;中外宗教更堕入五里雾中。中国哲学向来称女人为祸水,可以倾国倾城。然则祸水之力,大矣哉!孔子称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不过意思说,女人真麻烦,亲近不得,排开又不得,所以圣人三代(子鲤、孙伋)都离婚。这就是王尔德所谓“我们和女人过活不行,没有女人过活也不行”。这都是男子的话。据女子看法,对付男人更加麻烦,近之则骄纵,远之则跑去找别的女人,养了小孩子谁管呢?可见得男人也是不好惹而偏偏不得不惹的东西。像梁鸿、孟光,能有几人?这样在两性糊里糊涂不即不离之间,理学虽然用理与欲相对,灵与肉相对,到头来,还是肉感比灵感可靠,易生效用。
我们还是慢慢地把理、性、情、欲诸字的字义先弄清楚。
张潮有言:“情之一字,维持宇宙;才之一字,粉饰乾坤。”(《幽梦影》)曰维持宇宙,则人生一切,非情不可,否则,宇宙就会垮下来。当然他所言,不仅指男女之情,而男女之情,却包括在情的系统中。伦常之教,父慈子孝,兄友弟恭,莫不先承认情感,由人情出发,求得人情之正。我们可先不断语,人是有感情的动物。又可以说,中国人最重感情。又可以说,中西哲学思路及论辩法之基本不同,就是中国重情,西方重理。理是分析的,情是综合的;理的方法在于别,情的方法在于和。理把人生宇宙剖析无遗,情必把宇宙人生整个观法,而得天地之和。西洋重理,即Reason,中国人却认为单说理不够,必须加一情字,合情合理,然后为是。
中国伦理一向就不发达。印度因明之学,到中国来,中国佛家也不觉得兴趣,不能生根或发挥。庄周所以看不起惠施、公孙龙巧辩之辈。惠施“多方,其书五车,其道舛驳”。公孙龙“能胜人之口,不能服人之心,辩者之囿”。黑白之辩,愈辩愈糊涂。因此,中国先秦就没有西方所谓“系统的哲学”,断语多,而推论的踪迹难寻。墨子能辩,别墨好辩,后来自然消灭。到了宋朝,受了佛学的影响(佛学是善于推论的),才有周濂溪诸人比较有系统的宇宙论。耶律大学,诺尔摄F.R.Northrop曾著书论中西思想之不同,就是专发挥此意。他用的名词,比较难懂,说我们中国人所见的宇宙万物,是“未曾分析的无已进行的动流”,就是“不辨不辩的天地之纯”。
这种直觉观法,西洋人常说是女人的第六官。女人常不同你辩,问她们,就说不出理由来。人之五官,在于耳目口鼻心,而五官之外,却有第六感。她们所感觉的,就是诺尔摄教授所谓“未曾分析的无已进行的动流”,而不能以耳、目、口、鼻辨之。庄子说那些“一曲之士”的专家,或持一论的学者:“天下多得一察焉以自好。譬如,耳、目、鼻、口皆有所不明,不能相通。”女人反能靠第六感把他“通”了。你怎么跟她们辩?我们常说,某人的脸像广东人,或浙江人,但是再分下去,广东人与浙江人所以不同,却说不出来。此第六感也。所以太太常劝丈夫说,某人靠不住。问她何以见得,她说:“我就觉得这样。”女人说“我觉得”之时,丈夫就应该免开尊口。再辩下去,越辩越糊涂。进行无已的动流,你怎么把他切开,把他割断?
我常与钱宾四先生谈,“情”之一字,中文最特别,西文没有恰恰相符的字。宾四先生点首称善以为然。孟子“苟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就是一个好例。英文I Feel最近,但是不能如中文情字的普通用法。仍佛“情势”就比“局势”观察得真一点,体会得深一点。老吏断狱,也当“廉得其情”。“情状”只能译为Condition。但是Condition是死的,客观的。“情状”却是你所觉察之状,或本人所觉的状况,是比较流动的,而不甚容易用字形容的。病家情状,不能只说热度多少,血压多少,以数字表出。在英文也只好用Condition一字表出。“觉得比昨天好”,“觉得不好”,如此而已。“下情不能上达”,也就是下民所感觉而已,不一定在物质方面,可以数字表出。
中文“国情”、“军情”、“民情”,都不容易翻,而“情趣”(“笔情墨趣”,“闲情逸趣”),“情调”,多半是不可捉摸的东西。大概,虽然“滥用其情”有不好处,而“情趣”、“情调”、“情意”、“盛情难却”、“情见乎辞”大半都是指好的。这也是中国人重情之体会所生出来的名词。宋人好言理,故东坡谓文与可(文同)画竹得竹之理。后人又多讲“画理”,其实还是画万物之情态。画画必先画物之情态然后可。子思所谓“尽物之性”更加切合。性便是性情。所以我说,“情”字是中文最好的最重要的一个字面。所以我最好庄子“安其性命之情”的主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