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子逸
《雪中悍刀行》最浓墨重彩的一笔,是李淳罡。
仅他那一句:
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
茫茫浩然之气,扑面而来。春秋十三甲,李淳罡是当之无愧的甲首,天下第一。可对于这天下第一,他轻轻松松就拿起,轻轻松松就放下,放眼天下,如此潇洒豁达之人,他敢称第一,无人敢称第二。
至于王仙芝、邓太阿之流,生生世世只能望其项背。
至情至性。
电视剧里的李淳罡一出场,就是一副邋里邋遢的糟老头子形象,头发松散,衣衫破烂,断了一臂,满身臭味,还喜欢抠完鼻子抠脚丫子。
谁能想到他就是当年那个“天下敌手一剑败之,天下女子一手勾之”的青衫剑神呢?
电视剧里的徐骁对着皇帝都不曾有过多少恭敬,可对着李淳罡深深地鞠了一躬。可惜,李淳罡正眼都不看他一眼。
很多人说,电视剧里李淳罡的第一次出手,那雨,滴成剑,一招仙人跪太玄幻了。可我却觉得拍得极好,因为不如此喧哗如何能把原著里那个“剑道明灯”李淳罡跃然屏幕上。
可曾经,那样一个英俊潇洒,人见人爱,狂妄到极致的天才剑神,怎么就落魄到了如此模样?
因为爱情。
李淳罡年少时,桀骜不驯,放荡不羁,从不知情为何物,一直到他亲手杀了小绿袍。他在失去的那一刻,才豁然明白了爱情。
所谓的爱情就是,你伤了她,却比伤了自己还要痛。
人人都知道李淳罡是因为败给王仙芝而消失于江湖,可其实,他不过是失去挚爱之后,心灰意冷,自我折磨了二十年。
为什么徐凤年遇到了那么多高手,唯独对李淳罡和温华念念不忘,因为,李淳罡和温华皆是最为至情至性之人。
有多少人为了权和名,背信弃义,丧尽天良,可唯有李淳罡为了挚爱,能自断一臂,能陨落江湖,能不成仙,不轮回,能死前为了剑道开山,只为让小绿袍看看那一剑。而唯有温华能为了一个“义”字,毫不犹豫地放弃名和利,甚至放弃那一把被奉为信仰的木剑,永不提剑。
当一个人的剑道是无畏无匹,心中却能存挚爱,当一个人能洒脱至极,也能用情至深,那么这个人的剑道不是飞升,不能成仙,而是:
世间剑士独我李淳罡一人,世间名剑唯我李淳罡一柄,山不来就我,我不去就山。有山在前拦去路,我就为后人开山。
天生李淳罡如此至情至性之人,剑道才始见一丝光明。
天纵奇才。
当你看到电视剧里李老剑仙,一声“剑来”,那无数道士的剑都纷至沓来,你会觉得太玄乎了。
可李淳罡的剑术本就如此玄幻,而《雪中悍刀行》也从不是武侠小说,它本身就是玄幻小说。电视剧里那一声“剑来”的气势,恰恰展现了原著里的震撼:
李淳罡想起她临终时的容颜,当时她已说不出一个字,可今日想来,不就是那“不悔”两字吗?
李淳罡走到大雪坪崖畔,身后是一如他与绿袍女子场景的撑伞男女。
她被一剑洞穿心胸时,曾惨脸笑言:“天不生你李淳罡,很无趣呢。”
李淳罡大声道:“剑来!”
辉山所有剑士的数百佩剑一齐出鞘,向大雪坪飞来。
龙虎山道士各式千柄桃木剑一概出鞘,浩浩荡荡飞向牯牛大岗。
两拨飞剑。
遮天蔽日。
这一日,剑神李淳罡再入陆地剑仙境界。
二十年前,他因为挚爱之死,境界大跌,在绿袍儿的故乡,画地为牢二十年。二十年后,他触景伤情,终于走出了那段情伤,因为绿袍儿的那句“不悔”,他一声“剑来”,再成一代剑仙。
你看那漫天飞剑,你以为是李淳罡的剑道,却不知那是他的情劫,亦是他的心魔。他曾大败于此处,如今故地重游,终于解开心魔,再度成仙。
那一声“剑来”之后的李淳罡,才是真正活过了的李淳罡,才是那个天纵奇才的李淳罡。
人人都看到了那个抠鼻子的糟老头子,可是,人人似乎都忘了,那个糟老头子于剑道一途,从来都是天纵奇才,那把剑,他想放下了,就能轻轻松松放下,想要拿起来了,漫天飞剑,都将在他手中。
论剑道一途,李淳罡十六岁入金刚,十九岁入指玄,二十四岁便达天象。此后六年一剑不出,练就剑开天门。他跟王仙芝的那场大战,他只使出了两袖青蛇,却不曾使出剑开天门。若他心无剑道,毫不惜才,只求胜负,那么他和王仙芝的那场大战,胜负犹未可知。
他败了,但正因为败了,他才真正是“剑道的万古明灯”。
李淳罡死前,王仙芝千里奔袭,只为了让他看一眼那小绿袍的转世。李淳罡于晚辈王仙芝何尝不是知遇大恩。
何所求。
看《雪中悍刀行》,你会发现剑术高者,皆有所求,或求名,或求利,或为朝廷所用,或求得道高升。可唯有李淳罡,你很难看出他求什么。
他不为名。他能因为惜才王仙芝,自毁名声,也不使出绝技剑开天门。他不为利,他之所以护徐凤年出北凉,不过是因为徐骁年年替他为绿袍儿扫墓。
说实话,很多年前看原著,我读不懂李淳罡的“一剑破甲二千六,一气千里又百里”的自杀打法,更读不懂他的死前千里借剑。可如今再看电视剧,终于明白,不懂情爱的李淳罡就是个剑痴,他求的是剑术的登峰造极。而懂了情爱的李淳罡,痛失所爱,求得不过是活得痛快,死得其所。
他随徐凤年出北凉,一剑破水甲,逼退吴六鼎,一脚踢翻黄龙船,与王仙芝大战,后破甲二千六,不想生死,不念归处,只求心之所想,肆意而为。
等到他大限将至,他归于绿袍儿的坟前,千里借剑邓太阿,为剑道后辈开山。不管是王仙芝,还是邓太阿,说什么天下第一,天下第二,谁又不曾仰望李淳罡这一盏剑道明灯。
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
天不生李淳罡,剑道真的万古如长夜啊。
剑道因为有了李淳罡,才更进一层楼。
原著写道:
轻轻一抛。
这一剑开天而去。
羊皮裘老头儿拋剑以后,不去看仙人一剑开山峰的壮阔场景,只是坐在坟前。
一辈子都不曾与女子说过半句情话的老人细语呢喃,只是说与她听。
天色渐暗,羊皮裘老头儿视线模糊,如垂暮老人犯困,打起了瞌睡。
蓦地,他有些吃力地睁开眼睛,望见一袭绿袍小跑而来。
李淳罡轻声道:“绿袍儿。”
绿衣怯生生站在他身前,轻声道:“我叫绿鱼儿。”
独臂老人已是将死之人,合起眼皮,仍是颤抖着举起手:“绿袍儿?”
这一袭小绿衣不知为何,灵犀所致,伸出小手,握住老人,点头道:“嗯!”
那个誓报杀父之仇却不忍杀他,只能死在他的剑下的小绿袍儿,终是回来见了他一面。
前尘往事,满腹深情,一代剑神,就此陨落。
看懂李淳罡,才能看懂整部剧。
《雪中悍刀行》原著一共20本,字数有457万字,构架磅礴,气势恢弘。
当这457万字搬上了荧幕:天下第一纨绔,一身白衣出北凉,张若昀那一双凤眼,那一身气魄,把原著里的徐凤年跃然屏幕上。而集中了全剧几乎所有震撼场景的李淳罡,很多人会觉得稍显夸张。
可真的一点都不夸张,甚至是很多原著里的东西,哪怕电视剧已经尽量演绎也演绎不出来。
而这部剧也只有看懂了那漫天飞剑的李淳罡,才能真正算是有所收获。
原著最让我最喜欢的一点是,作者用了大量的笔墨描写那些配角们。这些配角们不是为了衬托主角而存在,他们完全独立了出来,各自有各自的精彩。
而李淳罡和温华则是原著塑造得最成功、最重彩的两个人物。这部剧始终围绕着“剑道”这两个字,而真正的剑道是什么?
是李淳罡。
无匣也无鞘,暗室夜常明。
三尺木马牛,可折天下兵。
欲知天将雨,铮铮发龙鸣。
提剑走人间,百鬼夜遁行。
飞过广陵江,八百蛟龙惊。
世人不知何所求,那袭青衫放声笑: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