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龙生,1941年生于湖南衡阳,1949年移居重庆。笔名余见,网名诗酒自娱。1957年在《星星》诗刊发表处女作,出版了多种诗集、诗论集。曾任江北区文化局局长、重庆日报副刊部主任、《重庆文学》副主编等职,现为中国作家协会、中华诗词学会会员,重庆市诗词学会副会长兼格律体新诗研究院院长,《重庆艺苑》副主编,“东方诗风”论坛名誉站长,《渝水》诗刊主编等职。在新诗格律理论建设与创作实践中有独到建树。
“格律体新诗”难道需要“定型”吗?
万龙生
考察、衡量格律体新诗作为一种诗体是否成功、成熟,往往有一条重要的标准,看其是否“定型”。这一条标准已经深入人心,似乎已成为“铁则”。格律体新诗的研究者与创作者往往也顺应此说,自认为格律体新诗还没有“定型”,也就没有“成立”,还需要继续探索,力争早臻“成型”之境。其实,细想起来,“定型”论乃是百分之百的误导,危害甚大,不可不辩之析之,以至破之。只有这样,才能树立信心,理直气壮,大张旗鼓,排开挡路石,翦除拦路虎,为格律体新诗的发展壮大而奋斗。
要说清道理并不难。首先让我们从历史来考察。外国诗歌且不去说吧,就谈中国古代格律诗。这也要先澄清一个极大的误解,那就是只把近体诗称为格律诗。因为概念的排他性,这样就实际上把近体诗之外的中国古诗都排除在格律诗之外而实际上当作“自由诗”了。今人也有把诗词径称“格律诗”的(如大名鼎鼎的马凯先生),那就实际上无视格律体新诗的存在,而将其革出诗门,使其无家可归。因为那些自由诗“大腕”们从来是唯我独尊的。
否!中国古代有过“自由诗”吗?从来就没有!作为一种诗体,毫无疑问,这是一种舶来品(不含贬义)。在西方,也是19世纪中期,由美国惠特曼首创而成立的。传到中土,则不到百年。中国诗歌由《诗经》算起,就是有格律的,简言之就是有规矩的,有规则的。只是这格律处在不断的发展之中。这发展就是由简到繁,由松到紧的过程,最终形成了诗、词、曲三大系统,每个系统又分为若干支系,如诗分为近体诗与古风,近体诗又分为五、七言绝句、律诗,以及排律。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发展绝不是猴子掰包谷,掰一个丢一个,而是在发展中增多、丰富,并不定于何“型”。如果要说“定型”,那也只有近体诗算是勉强做到了。为什么说“勉强”呢?那是因为还有“破格”、“拗体”、别体的存在。公认的“阳关体”就是七律中的“异类”。甚至只写八句,内容不够装,就扩展为不限句数的排律。如此看来,中国古诗就从来没有定型!扩大到词、曲,也只能说某种词牌、曲牌算是“定型”了,而绝不能说词、曲是“定型”的格律诗。就算单一的词牌,不是也屡遭突破,出现了若干“变体”、“别体”吗?不是还有什么“摊破”、“减字”的名堂吗?从总体而言,不是还有不愿意遵从已有的词牌、曲牌去创作,而不断有新的“花样”出现,继而得到认可,而成为新的词牌、曲牌吗?干脆不管不顾任何已有现成格式的“自度词”、“自度曲”,不也是“合法”的存在吗?
再谈一下外国的十四行诗。这种由意大利民歌起源的诗体该算是“定型”了吧?否!传到英国,其节式由4433演变为4442,成为英式十四行;到了普希金手里,他创作《欧根·奥涅金》就又创造了不同于意式、英式的“奥涅金诗节”呢。
概乎言之,向以格律严谨著称的中国古典诗歌,其总体从来就没有定型过,就连格律那么严谨的外国十四行诗也不算定型,那么有什么理由要求格律体新诗“定型”、“成型”呢?这种明明是违背了诗歌发展规律的无理要求我们为什么要认可呢?这与那些指责格律体新诗“千篇一律”、“限制思想”的指责不是在里应外合,对新生的格律体新诗起到绞杀作用吗?要求格律体新诗“定型”、“成型”就是赶着她往死胡同里钻!我们绝不能上当!要定型,去制作各种机器零件吧!写什么诗啊!
最后,要说到格律体新诗的简史与现状。格律体新诗的发展在新诗的第一个十年里就产生了,朱自清先生将其与自由诗、象征诗并称三派。而闻一多是其主帅,《诗的格律》则是他的纲领性文献;经过颠踬与挫折,及至1950年代初期,又有何其芳首倡“现代格律诗”,引发整个中国诗坛关于诗歌形式的大讨论应者甚众,惜乎因故失势;然而1980年代肇始,她又奇迹般因势而起,进而得网络之助,在本世纪以来逆自由诗狂潮而上,又在已有基础上有了长足的的进步。
如今,“现代格律诗”有了新的命名,这是为了与当代诗词不致混淆;“三分法”分类使其形成了一个还在不断衍生的谱系;这一谱系决定了格律体新诗不是一种定型化的诗体,而是在遵从其格律规范的前提下,每一单首诗作可以具备独特的形体,从创作的层面看,就是诗人具有“无限可操作性”。举例说,你可以写齐言等步的整齐体作品,也可以写以同一模式的“基准诗节”重复n次形成的参差对称体作品,还可以写集前两种体式于一体的复合体作品。如此看来,何“定型”之有哉!
因为绝句、律诗、十四行诗以及波斯“柔巴依”(一种类似绝句的四行诗,旧译“鲁拜体”)的启发,格律体新诗界一直有形成一种短小、相对固定的诗体,便于创作、交流、欣赏。应该说,这是符合诗歌自身格律,也符合国人欣赏习惯的追求,因而也就有利于格律体新诗发展。但是这就容易产生“定型”的误解。事实上,这样一些短小的诗体仅仅是定行而已,绝非就定型了!因为任何一首六行、八行、十四行的格律体新诗,都可以按照“三分法”原理,写成分属三大类的作品,怎么就“定型”了呢?就是四行诗,不是每行的字数可以有多种选择吗?甚至还可以写成1、2行与3、4行相对称的参差体作品,同样不可能“定型”呢。
这几种诗体我都试过,写出来的作品从来就不是从一个“模子”里造出来的。今年我集中试写六行诗,就是“螺蛳壳里做道场”,演变出许多样式。单是节式,就有222、33、42三种;即便是整齐体,每行字数当然也有多种;还有222、33各节对称的参差体;甚至有前两节(22)参差对称,后节整齐的复合体呢。这能算是“定型”吗?
顺便提一下,有一种将引进的日本俳句纳入格律体新诗的想法,那倒是一种定型诗体。但是我以为它与格律体新诗不是一个路数,因为句法决定了必须使用文言或准文言,而与格律体新诗的新诗属性不相容。那么,就让它以一种独立的外来诗体存在吧,也不失为诗坛的一朵小花。
现在,可以做结论了:作为一种诗中的大类,格律体新诗整体是绝不可能“定型”的,绝不能那样去要求它!那是紧箍咒,我们对之要坚决排距,瓦解其魔力;那是解不开的死结,我们千万别往里钻!
齐云,本名王强,曾用网名菜花,1972年3月生于安徽和县,居合肥,于2019年6月去世。长期致力于新诗格律理论研究和格律体新诗创作,并协助孙逐明先生创立了律式音节诗理论。律式音节诗主张:新诗格律主要研究音乐美,音乐美主要由节奏、平仄、韵式三个要素构成;汉语发音特点更接近法语而非英语,新诗节奏不是由音步(由闻一多从英诗格律中引进)而是由诗行间大顿〔又称“意顿”或“逗”〕对位对称形成;逗内音步“节点”平仄交替;节奏和韵式都遵守贯、随、交、抱、综等五种对称方式。著有《齐云新诗选》、《北窗诗话》,有大量作品发表;在诗歌理论、话剧创作、翻译等方面,亦多有建树。
从汉语特点出发构建新诗格律
齐 云
在世界范围内,在文明发展的漫长过程中,各个民族都根据自己语言的特点,探索和构建了由松到严的诗歌格律。各种文学形式中,只有诗歌及其格律才能最集中、细致、完美地体现本民族语言的特点和精华。一味自由的汉语新诗已经路到尽头,新诗格律是有识之士的追求。汉语新诗也必将在吸收外国诗歌和传承旧体诗歌的基础上,从汉语特点出发,摸索、建立和完善新诗格律。对汉语新诗格律的重要性、必然性和构建原则,有浅见如下:
一、汉语和英语代表两种思维,并决定东西方文明演变方向
黑格尔之后的西方现代哲学普遍重视研究语言,表面看起来因为很多哲学问题是语言自身造成的,深层原因是普遍认识到语言和思维是一种东西,语言是外在,思维是内在,研究思维应当从语言入手。有什么样的思维就有什么样的语言,而语言从产生之日起,就对思维产生深刻影响,两者互相缠绕、互为因果。
语言是文明的基石,语言和思维在冥冥之中决定文明的演变方向。时至今日,地球形成以中国为代表的东方文明和以英美为代表的西方文明,不是一种偶然,以中文为代表的东方思维和以英文为代表的西方思维,既对立又互补,互为阴阳,在推进东西方文明演变的过程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两个文明在很多细节方面形成有趣的对比:古汉语从右到左竖写,英文从左到右横写;中国人右手拿筷子,打乒乓球惯用直拍,西方人左手拿叉子,打乒乓球惯用横拍;还有些现代才形成的生活习惯,如中国汽车靠右行驶,英美汽车靠左行驶。
这里只讲个结论,汉语与整合型思维互为表里,英语与分析型思维互为表里。整合型思维和分析型思维,这两种不同的思维方式,决定了东西方文明的演化方向,如东方人重善重感悟,西方人重真重科学,东方重家庭和人情,西方重国家和法律,中国人难得湖涂,西方人非常较真,中国人作画重写意,西方人作画重写真,中国人喝酒要一样多,西方人喝酒互不劝酒,中医一个郎中治百病,几味中药一锅熬,西医医生分科很细,吃药也要分开吃,等等。
语言/思维都是不同的,汉语新诗当然不能照搬照套西方诗歌,从内容、理论到格律都是如此。
二、汉语和英语的不同
汉语和英语明显的不同有:从造字看,英语表音,汉语表意;从语法看,英语语法精细严格,榫合式组合语言,汉语语法松散灵活,堆垒式组织语言;从发音看,英语重读轻读明显,长元音、元音、双元音明显,只有升调降调,汉语轻重音不明显,发音长短不明显,声调丰富有五声;英语窄韵,汉语富韵;书面英语每个词不等长,书面汉语每个字等长。这些不同,对构建各自的诗歌格律影响很大。
三、中西方诗歌格律的不同
西方诗歌的音律。除普遍要求押韵外(也有特殊情况,如古希腊诗歌不讲求押韵),西方各民族根据各自语言特点的不同,形成了不同的音律,分几种情况:1、重读诗。每行诗中所含的重音数量是相同的,如古英文诗。2、计量诗。每节诗中含的长、短音的数量是一定的,如希腊、罗马的古典诗。《荷马史诗》便是每行六组音节,每组三音,一长二短。3、音节诗。每行诗中的音节数量是一定的,如“亚历山大体”法语诗。法语优雅,轻重音和长短音不明显,所以建立了音节数相等的格律。4、兼有以上三种基本诗歌音律形式的特点。如英诗中的“抑扬五步格”,便兼有“重读诗”和“音节诗”的特点,每行诗中要含有十个音节,其中偶数的音节必须为重音。
汉语诗歌格律。汉语轻声字太少,不足以象英语一样以轻重律来构成格律,汉语都是单音字,每个字发音长短基本相等,不能象希腊语一样以长短音来构成格律,所以总体来讲,汉语形成节奏的能力不如英语,但汉语可以象法语一样用音节来构成格律。现代汉语有五声,声音的高低起伏远较西方语言丰富,所以现代汉语可以象古代汉语一样用平仄即声调的起伏、上行或下行来构成格律,这是西方语言无法做到的,所以我相信未来声调还会被引进新诗格律的。英语窄韵,汉语富韵,所以英文诗很难一韵到底,现代汉语可分十四韵,汉语新诗放弃押韵是对汉语的愚蠢的浪费。另外,书面汉语每个字等长,便于构筑诗歌的建筑美。
综上,根据汉语特点,汉语新诗在格律构建上首先要注意用韵,其次要注重用音步形成节奏,三是注意声调的上行和下行以形成有规律的旋律美。对此,网络上以建设新诗格律为目标的”东方诗风论坛”在发展和完善新诗格律理论已有比较深入的研究,可以参看。
四、关于诗歌翻译的几个问题
一是格律误译对中国新诗影响很大。由于诗歌的抗译性,也由于新诗格律理论和创作不被重视,西方格律诗歌多数被译成汉语自由体新诗,导致人们将西方主流诗歌与自由体划等号,进而将汉语新诗与自由体划等号。
二是绝大多数西方诗歌是有格律的,即便今天报刊上发表的也是如此。
三是格律体新诗是翻译西方格律诗的利器。新诗格律的确定,使中西诗诗歌格律互译有了标准,比如五步抑扬格英文诗用五步整齐式新诗来翻译是最合适的。
四是以格律体新诗形式翻译外国格律诗与格律体新诗创作逐渐形成互相促进的良性互动,令人鼓舞,相信能够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