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出自上一篇视频下的读者留言,这位朋友发问之时,还标出了《雨不绝》的平仄,在他看来,诗圣的这首作品似有多处不合格律,所以引起疑问。
其实格律的要求、标准是随着时代不断进步的,杜甫是格律诗这一格式成熟时期的大拿,也可以说是踩上了格律诗最高峰。他不但集合前辈诗人之大成,于“替、对、粘、对仗、押韵”上条理分明,还对拗律体做出了自己的探索。虽然这种探索并不算成功,但是也从另一个角度证明格律诗这种形式,在杜甫之后就再无突破。
当然小的增益肯定是有的,比如宋代规整出来的“孤雁出入群”,葫芦韵、辘轳韵等体式,但是我们要看清楚一点,这于格律本身并无变化,不过是在押韵上出点小新意而已,其作用甚至可以忽略不计——不过就是汉字发音变化下的格律游戏技巧而已。这和我们当今使用新韵写格律诗是一样的,口里喊着突破、创新,其实你根本动不了格律诗的平仄关系一丁点。因为格律诗定义就是用字平仄之间的“替、对、粘”,这一关系一旦受到挑战,你的作品就不再属于格律诗范畴。所以于这个方面,没有创新。韵脚的变化算什么创新?时代不同,发音不同而已。你有本事不押韵啊——不押韵就自然侧翻出格律诗范畴,甚至连诗都不是了。
所以格律诗的体式创新,从来就是个伪命题。
后代诗人、文人对格律诗的增益添补,无非就是在诗病上做些文章,发现在格律诗的“一三五不论”条件下产生的吟诵不顺,加以总结,并补充规定。如果这些补充规定符合吟诵事实,就会被大众逐渐接受,成为格律诗规则之一,比如“三平尾”、“孤平”;如果这些补充规定只是少部分人自以为是的想当然,就会引起诗坛争论,得不到大众认同,比如“三仄尾”。但是这些问题,都无法影响到格律诗的基本规则。
所以,一首诗是不是格律诗,我们搞清楚格律诗的基本规则即可,至于诗病,不是决定因素——你可以认为不是,我可以认为是,那么这个问题就算不得核定标准。至于用韵,新旧韵根本就不是我们考察一首作品是否格律诗的条件,它仅仅代表写诗人的时代特色。或者你是个喜欢平水韵的当代人,或者你是个只会用普通话写格律诗的人——用韵能告诉读者的信息,仅此而已。
当然,以上看法也只是我个人对格律诗的认定标准,所以你要问我《雨不绝》是律诗吗?我就只能在我的知识框架下检查格律规则,予以鉴别。
《雨不绝》杜甫
鸣雨既过渐细微,映空摇飏如丝飞。
阶前短草泥不乱,院里长条风乍稀。
舞石旋应将乳子,行云莫自湿仙衣。
眼边江舸何匆促,未待安流逆浪归。
我们先看看这位朋友自标的平仄,是否有问题。首先我们可以肯定杜甫是唐音,用平水韵来分析他的作品,要比新韵合理,这个不必多言。
鸣雨既过渐细微 平仄仄平仄仄平
映空摇飏如丝飞 仄平平仄平平平
阶前短草泥不乱 平平仄仄平仄仄
院里长条风乍稀 仄仄平平平仄平
舞石旋应将乳子 仄仄平平平仄仄
行云莫自湿仙衣 平平仄仄仄平平
眼边江舸何匆促 仄平平仄平平仄
未待安流逆浪归 仄仄平平仄仄平
平仄标注大体正确,如“飏”字多音字,在这里入仄声,读“yàng”,“不”字是多音字,在这里虽然读“bú”,但是也归入仄声,这些都是正确的。但是有一处错误,即“舞石旋应将乳子”的“将”,是带领的意思,应该读“jiàng”,也就是说应该是去声,所以平仄应该是“仄仄平平仄仄仄”,这里是个三仄尾。
那么这首作品的正格应该是什么样子的?
首句“鸣雨既过渐细微”中,“过”字也是多音字,在这里读“guō”,是平声字。所以这一句的平仄为“平仄仄平仄仄平”,实际上是一、三两字平仄变化的“仄仄平平仄仄平”,即仄起平收律句。由此我们得到仄起入韵格式的平仄关系(具体推导过程见《格律诗专栏》),并将《雨不绝》平仄关系并列,大家可以对照找出问题:
正格 《雨不绝》
仄仄平平仄仄平 平仄仄平仄仄平
平平仄仄仄平平 仄平平仄平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仄仄
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 仄仄平平仄仄仄
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 仄平平仄平平仄
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仄仄平
我们一联联把平仄关系过一遍,看有没有问题,同时也把诗意内容大概讲一下。
出句的一、三位置平仄变化,导致“仄仄平平仄仄平”中的“平平仄仄平”成为“仄平仄仄平”,这是孤平。而对句不但一、三位置发生变化与首句相对,第五字也换了平声,出现了三平尾“如丝飞”。这两种现象都是比较严重的格律诗病,但是正如前面所说,这是后人总结出来的,得到大多数人认同的诗病之一——在李白杜甫时代,这些东西并没有那么严格。对于杜甫来说,他就是按照律诗格式在写的,念起来也还好,并没有太多不通畅的感觉,再则有可能在当时的发音下更加没问题。
出现两大诗病,但并非出律。
首联写景,出句写急雨已收,细雨绵绵,对句写细雨漫天飞扬,如丝线乱飞。“映空”指阴空,天色昏暗。
颔联“阶前短草泥不乱,院里长条风乍稀。”
这里要特别说明一下“不”字的平仄,“不”字在平水韵中有三个读音,可以平也可以仄,但仅仅是在发音为“fú”的时候,才是平声。发音为“fú”,出现在“夫不”的词中,意思是鳺鴀,是一种鸟儿。即使如此,“夫不”在今天也已经被读成“fū bù”,指布谷鸟。而“fú”作为不确定的意思,一般出现在诗歌尾字,平声入韵,如陶渊明的“未知从今去,当复如此不?中觞纵遥情,忘彼千载忧”中,押“十一尤”部。
除了这种应用,在其它所有情况中,不论是读“bù”还是“bú”(皆入声),或者读“fǒu”(上声),全都是入仄声。所以,基本上在平水韵作品中,我们看见“不”字,只要不是在诗句句尾,就是仄声字。
记得前段时间在讲“野火烧不尽”拗救的时候,有朋友在留言中说:“就算打死,这个‘不’也要入平声”。打死就免了,但就是仄声字,同时对句做了拗救,当时懒得回复,这里既然说到了,算是回复一下。
很显然“阶前短草泥不乱”里“不”字也读“bú”,但还是得入仄声。
这就会出现一个问题,“平平仄仄平仄仄”,四、六位置都是仄声,这不是失替吗?我们把前两字去掉,“仄仄平仄仄”,这不正是“野火烧不尽”的平仄关系吗?“野火烧不尽”是“春风吹又生”的对句平仄第三字变化进行了拗救,那么这里呢?我们看对句“院里长条风乍稀”,果然在第五字将原本该仄声的字用平声字“风”替换,做出了对句拗救。“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平”和杜牧《赋得古原草送别》的处理方式是一模一样的。
所以这一联使用了对句拗救,依然没有出律。
颔联深化写景,目光从远到近,从空中雨丝到院内小草。“长条”指柳条,出自庾信的《杨柳哥》:“河边杨柳百尺枝,别有长条踠地垂”。从院内柳条的摇摆可以看出风忽然间就小了,台阶前的草虽然沾了泥,但并不显得凌乱——这是变化角度,用其它东西来写雨细小而绵长。
颈联“舞石旋应将乳子,行云莫自湿仙衣。 ”
这一联的平仄关系比较正常,“石”、“莫”、“湿”字为入声字,所以“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仅有出句三仄尾,不是问题。
相对来说,内容理解起来感觉转换得有些比较突兀。出句用典“舞石将孺子”,出自北魏郦道元的《水经注》:
湘水东南流径石燕山东,其山有石一,绀而状燕,因以名山。其石或大或小,若母子焉。及其雷风相薄,则石燕群飞,颉颃如真燕矣。
湘水流经石燕山,这山上的石头,黑色中透着红,如同燕子。形状有大有小,就好像母子。风起云涌,大雨倾盆之际,逆风摇摆,就像是活起来一样。
“行云”用的巫山云雨的典故,这个不必多说。那么这一联是写什么呢?依旧在写雨景,不过对句发出感叹,觉得这雨可能下得太久了。
雨水不绝,这山上的石头随风雨舞动,就好像大燕带着小燕要飞起来一样,神女行云布雨这么久,不要打湿了自己的衣裳才好啊。
有人将这一联解读成为杜甫心中希望早日北归,不想行程被迟滞的情感抒发,当然也是能够讲得通的,不过这种意象转换,实在是有些突兀,缺乏情感的铺垫。
我们简单地理解为杜甫对雨水连绵不绝的感叹即可,不必刻意在乎情感转折。毕竟前三联写景,尾联感叹也是可以的,不要因为他是诗圣,就认为他一定会按照“起承转合”去表达情感。
尾联“眼边江舸何匆促,未待安流逆浪归。”
平仄为“仄平平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出句一、三不论,对句则完全符合正格,所以这一联的平仄关系也是正常的。
因此整首诗的平仄关系除了颔联做了对句拗救之外,都是正常形式(忽略首联诗病),从平仄关系来说,是符合格律诗要求的。
尾联依然在写景,但是景色中附带了比颈联更浓烈的情绪。目之所及,都是匆匆忙忙的来往船只,这些人世间的过客啊,并没有因为雨长水急而耽搁回家的路。如果将这一联和颈联合起来看,确实可以理解为诗圣对北上归家的迫切,不过依旧不明显。
首联写大雨转小雨,颔联写庭前院内,颈联烦恼雨长风急,尾联感叹过客匆忙。
这首诗应该是创作于公元766年(唐代宗大历元年),时杜甫55岁,住在夔州(今重庆奉节)。当年可能雨水较多,此篇前杜甫已有数首诗咏雨。768年,杜甫离开夔州北上,在衡阳、长沙之间辗转,最终病死舟中。
若是要理解为思乡心切,也是可以的,但是个人看法,如果是作于到达夔州之时,就没有那么多想法,毕竟他在夔州两年,是他一生中的创作高峰,写了四百多首诗,约占他作品的三分之一。在这种高昂创作状态和安定生活的初期,是没有必要将一首咏雨、咏过客的作品联想得过于丰富的。
内容就不必纠结了,后读者各有各的体会,咱们求同存异就是了。
至于《雨不绝》是不是律诗,平仄关系已经做了详细的分析,但是我们知道一首律诗是否合格,有三点规则。第一是平仄关系,第二是押韵,第三是对仗。
押韵有没有问题呢?因为首句入韵,所以应该是五个韵脚字。“微、飞、稀、衣、归”均属于平水韵“五微”部,所以押韵也没有问题。
再看对仗,颔联“阶前短草泥不乱,院里长条风乍稀” 、颈联“舞石旋应将乳子,行云莫自湿仙衣”对仗严格得甚至有些生硬,是符合律诗要求的。
因此,这首《雨不绝》和诗圣其它夔州时期作品相比,虽然不能说是巅峰之作,但是说它合律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
至于“三平尾”、“孤平”,则完全依据时代和个人判断,更何况充其量也就是个诗病,与格式判断并不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