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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 李敬泽:我可能成为一棵鹅掌楸

散文 | 李敬泽:我可能成为一棵鹅掌楸

我可能成为一棵鹅掌楸

文 | 李敬泽

那天,我在奥林匹克森林公园的北园跑步,回来的路上,接到了微信消息:“救命啊李老师,再不给题目就来不及了。”从奥森公园东门出来,有一座过街天桥,看到这条微信的时候,我正好站在桥上。题目是没有的,脑子空空荡荡,抬眼一望,看见了那三棵树,用鲁迅的笔法来写:左边那棵是鹅掌楸,右边那棵是鹅掌楸,中间那棵还是鹅掌楸。

鹅掌楸不知大家是否认识,我估计基本不认识。非常漂亮的树,高大,有十五六米高——这说的是我眼前的三棵树。实际上鹅掌楸最高能长到四十多米:年轻的时候,从零岁到二十岁,它长得比较慢,最多长到十几米吧;二十岁以后,它就放飞自我了,开始拼命长,拼命蹿,很快就能长到三十米、四十米。我要是这样一棵树,那就麻烦了,年过半百还得天天买新衣服,因为我还天天长个儿呢。

那天我跑步回来,就站在那儿,看着鹅掌楸,叶子黄了,金灿灿的好树。背后有人追着要题目,走投无路,想起古人结社吟诗、出题限韵,也不过是撞上什么是什么。大观园里起诗社,李纨在来的路上看见他们抬进两盆白海棠,倒是好花:“何不就咏起他来?”于是,我也现场报了个题目去,就叫作《跑步、文学、鹅掌楸》。显而易见,到那时为止,我还不知道要说什么。不过不要紧,我们现在试试看,能不能把风马牛不相及的事,说成一件事,做成一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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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隆重地向大家推荐鹅掌楸,非常挺拔、非常帅的一种树,它的叶子如同鹅掌——大家应该都见过鹅掌;没见过鹅掌,至少也吃过芥末鸭掌,鹅掌比鸭掌大一些。这个叶子也很像清朝人穿的马褂,所以这个树的名字又叫“马褂木”。深秋时节,叶子黄了,恶俗地联想就是一树的黄马褂哗啦哗啦地响。它的花很美,像郁金香。花落之后结果,果实像什么呢?像秋葵。

就是这样的三棵树,长在道路中间铁栏围起的绿地上,两边都是车行道,所以人过不去,只可远观,不可亵玩。每次跑完步,我都要在天桥上看它们一会儿。这是从白垩纪留下来的树,侏罗纪之后就是白垩纪,那是一亿四千五百万年到六千六百万年前,那时候地球上霸王龙、地震龙横行,天上飞的不是鸟,天上飞的是翼龙,没有什么迹象表明今后会出现一种生物叫人类。那时候这树就已经长在地球上,然后它就这样一直长着,长到了现在,还长到了奥森公园的东门外。为了证明我说的不是假话,大家可以坐上北京快速公交3号线,从昌平向南,在仰山桥站下来,抬头望望那三棵非常漂亮的树。

鹅掌楸从白垩纪长到现在,不小心就碰上了人类。人要盖房子、打家具,楸木轻而硬,据说打了衣柜绝对不生虫。于是,它就成了国家二级珍稀濒危保护植物。话说到这儿,文章要做下去,我显然就应该好好说说鹅掌楸的可怜和人类的贪婪。为了地球,为了我们共同的家园,我们要好好保护鹅掌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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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面对着鹅掌楸,我们当然要拯救它,人世上、地球上应该有如此好树。但是,站在鹅掌楸那边想,它已经存在了一亿四千多万年,以它的角度而言,人类的存在只是几秒的时间,它其实远比人类更知道如何在这个无情的地球上生存下去。而一个人,除了为它分类命名,除了琢磨怎么砍了它做家具,除了欣赏它的叶与花,然后写诗、写小作文,除了拯救它、保护它,其实还有另外一件事可做,就是意识到我只是它面前风吹过的一粒微尘,作为有智慧的微尘,我要在这缕风中想象,我不是我,我就是这棵永恒的树。

终于要说到文学了,我不能在“文学之夜”一直谈论植物。我的问题是,当我们谈论文学时,是否有另外一种可能,能不能想象一种“无我”的文学,在这样一种文学中,我可能成为一棵鹅掌楸,成为这棵树上的一片叶子。

这看上去似乎是不可能的。就在刚才这段话里,我已经说了一串的“我”,所以怎么可能“无我”。这个第一人称代词几乎是人之为人的第一条件。当一个人科动物站在一棵鹅掌楸下,说出“我”这个词的时候,他就成为一个人了,他就把自己从自然中区别出来了,鹅掌楸就要倒霉了,它迟早会变成珍稀濒危保护植物。这个话题几个晚上也讲不完,今天晚上的主题是“文学”,那么现在,让我们在场的所有人想一想文学中的“我”,想一想我们是否可以把“我”这个词从文学中去掉?——似乎是不可能的。任何一堂文学课都会从“我”出发,再归结到“我”,很大程度上,我们理解的文学就是作者的独一无二的“我”与读者的独一无二的“我”的遭遇和映照。

以上所说的,是一种现代思路,是今天的人的想法。今人古人常不相通,据说人和香蕉的基因差异只有百分之四十到百分之五十,而从精神或思想上看,我们与古人的差异可能比我们和一只香蕉的差异大得多。古人当然有“我”,但这个“我”只是他的出发之地,这个“我”甚至不是他的坐标点,就像一个人走在大地上、荒野中,他知道他没法把自己当坐标,他必须抬头看太阳、认北斗,太阳和星辰指引我们,如果只看自己,那他肯定迷路了,被狼吃掉。所以,我们能不能想象另外一种文学,在这种文学中,“我”是必须克服的。我们的写作与阅读,不是为了求证“我”的“在”,而是通过“我”的“不在”来体认“在”。在这样一种文学中,“我”不是“我”,“我”是“你”或者“他”,是山上一块石头、一只飞鸟、一棵鹅掌楸,我可以进入天地间万事万物。由此,我把自己交给了更大的坐标,交给了地球或者星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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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可能的吗?我觉得这是可能的。甚至在我看来,这是文学最根本、最深邃的一重意义。故事、虚构与诗,它们在人类生活中的深刻意义就在于它可以短暂地让人们放弃这个有限的“我”,进入某种无限的事物。当我们的祖先说出“我”字,他成了人;但是,当他有一天说,“我”是那棵树,“我”是那匹狼、那只鸟、那颗星星时,他就是否定了“我”,在这个伟大的否定中开辟了文明。

但是这谈何容易啊!有人类以后肯定是过了很多很多年才想到这件事,忽然有一天,有个人说:“我不是我,我是一只黑色的鸟,是你们的祖宗。”于是一群人惊呆了,说:“是啊是啊,你是巫啊,你是王!”夏商周,夏说不清,商的王肯定同时是通天彻地的大巫。

所以,“无我”的文学,这很难,非常难。现代以来的陈词滥调,大家听文学课,必说一定要有“我”,你们要努力啊,找到你的那个“我”。其实,哪用找啊?我们这个“我”是一定在的,所谓“我心”,它就在心里,是我们身上最顽固的东西。所以,道家从老子开始,就讲要虚心,要放空,“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到了禅宗,第一要义就是“心如明镜台”。宋明理学以降,反反复复讲空心、白心,到王阳明,“此花不在你心外”,此心宇宙,至大无外。这么多道士、和尚、儒生,整天念叨这事儿,说明什么呢?说明这事儿太难了,克服这个“我”,超越这个“我”,用一个学术热词,叫“超克”这个“我”,进而获得这个世界,这太难了。

那怎么办呢?下面就该说到跑步了。我当然不比先贤们、那些高僧大德更高明,我只有一个笨得要死的办法,就是跑步。一开始我就说到我在跑步,已经跑了三年多了,跑步与文学有什么关系?我想来想去,好像也没有什么有关跑步的重要文学作品。《水浒》里有个神行太保戴宗,那是懒人想出来的办法,跑步太辛苦,腿上绑个符相当于发动机。孙悟空一个筋斗十万八千里,那更是连走路都懒得走。徐则臣写过一篇小说叫《跑步穿过中关村》,但我知道徐则臣是不跑步的,他是一个宅男。跑步的作家,据我所知中国的只有刘震云,外国的只有村上春树,他们都比我跑得快,跑得远。

每次和朋友们谈到跑步,照例会有两个问题提出来。一个是膝盖,忧心忡忡:膝盖啊膝盖,小心把膝盖跑坏。确实有此危险,但是我想了想,我这副膝盖如果不跑坏的话,到了七十或者八十岁的时候,它自然也会坏。我也没打算把膝盖留着当传家宝,趁着它还能用,就赶紧用吧。然后第二个问题就是跑步太枯燥。很多人说因为枯燥,所以不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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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的朋友,他真没有好好跑。凡是真正跑步的人都知道,一点都不枯燥,每天跑步的时候,都是自己身体里、心里上演一场激昂、复杂的大戏。前边的三公里、四公里,那个“我”,盘踞在懒惰肉身中的那个“我”,还在充分起作用。我很累,我的身体多么沉重,我跑步的姿势是不是正确,旁边过去的那个人怎么跑得那么轻松。跑还是不跑,这是个要命的问题。厄普代克写过一部小说《兔子,跑吧》,我又不是兔子,我为什么要跑?哎呀,你想的事多了去了。这个时候,你必须和自己做斗争,你必须镇压自己。那个“我”就是你的敌人,那个奔跑的你,就是要甩开盘踞在你身上的虎狼。你拼命跑,终于,你披襟当风了,澄怀静虑了,你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跑,然后你就越跑越轻松了。跑到六公里、七公里之后,你知道那个“我”不在你身体里了,你把它卸载掉了,你轻了,你空了,你停不下来,多巴胺、内啡肽如风,风劲马蹄轻,所向无空阔,你都不是你了。

所以就我的体验来说,跑步是一个去掉“我”的好办法。一个写作者或者一个阅读者,如果我们能像跑步那样,把自己彻底交出去,从有限的、顽固的肉身中的那个“我”跑出去,这个时候你可能会觉得至大无外,会觉得这个世界如此清新饱满、进出无碍。

我的时间好像到了,但是我还只说了跑步与文学的关系、鹅掌楸与文学的关系,我还没说鹅掌楸与跑步有什么关系,这个圈儿还没有画圆。鹅掌楸与跑步也有关系,我用五分钟简单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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鹅掌楸是一种南方的树,生长在秦岭以南的山地。南方的树,很难在北京生长,那么为什么三棵鹅掌楸会出现在仰山桥边?后来我发现此事真不是偶然。我查了一下,2008年奥运会的时候,为了在奥林匹克森林公园周围营造美妙的景观,把中国南方的鹅掌楸和美国的密苏里鹅掌楸撮合到一起,就变成了北方的鹅掌楸,所以,我所见到的树另有一个名字,叫“奥运楸”。

然后这就与跑步有关系了。我们都知道奥林匹克运动最古老的项目之一,就是马拉松。公元前490年,雅典在希波战争中获得了马拉松战役的胜利,一个战士跑了四十二公里回来报信。开始的时候,战士还是那个战士,领了命令要完成任务,但是我相信,跑到二十公里、三十公里的时候,他已经跑出了身体,他已经跑出了那个“我”,他已经不是他自己了,他就是他的城邦、他的人民、他的土地、他的土地上的万物,甚至就是他的敌人。然后他跑得太快了,太爽了,身体都追不上了,到了终点就死掉了。这样一个战士,这样一个跑者,我觉得他最终达到了伟大诗人的境界,他就是荷马。这么多年过去了,我相信,我们依然有可能像那个战士一样,像马拉松运动员一样,在奔跑中放下那个“我”,进入广大无边的世界中去。

我的命题作文可以交卷了。跑步、文学、鹅掌楸,全联系起来了。这也体现了我对文学的另外一个基本看法,文学就是要把大地上各种不相干的事情、各种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各种像星辰一样散落在天上的事情,全都连接起来,形成一幅幅美妙的星图。

一一选自李敬泽随笔集《跑步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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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敬泽,著名评论家、散文家,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曾获鲁迅文学奖文学理论评论奖,华语文学传媒大奖年度文学评论家奖、散文家奖,花地文学榜年度评论家金奖,十月文学奖等。著有《青鸟故事集》《咏而归》《会饮记》《会议室与山丘》等。本文是在《南方周末》N-TALK文学之夜的演讲,刊发时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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