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从家乡到故乡
文丨刘亮程
作家写作,和平常人生活一样,是需要有一个家乡的。
你出生时,有一个地方用她的阳光、空气、水、人声、风声、鸟语以及鸡鸣狗吠迎接了你,这就是你进入世界的第一站——家乡,你最初认识的世界是家乡的样子。家乡用她的气息造就了你,使你以后无法再成为别的地方的人。家乡给了你一些难以改变的东西:长相、口音、口味,看人看事物的眼神、走路架势、笑和哭的表情等等。
家乡用她给你的这些使你区别于别处的人。
家乡住着我们的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婆外公,住着和我们一起长大留有共同记忆的一代,住着那些看着你长大你看着他们变老直到死去的一两代人,还有你从未谋面、只是在家谱和祖坟的基碑上留下名字的先人们。
家乡是那个完整保留你祖先记忆,和你人生初年记忆的地方,是祖先的基地和你的出生地。
在你之前,无数的先人死在家乡,安睡在家乡,您在厚厚的尘土里醒来,在代复一代的时空交替中,你的时间到来了。
家乡把祖先享用过的阳光雨露、白天黑夜、春夏秋冬交给您,把土地和土地上的丰收与亏欠交给你,把爱欲生养交给你,把她能给予的幸福和安宁交给你,也把所有的苦难和背痛交给你。
许多作家在写自己的家乡,或从家乡启程开始文学写作,我也一样,从最早的《一个人的村庄》中那个叫黄沙梁的小村庄,到《在新疆》中的新疆都是我的家乡。
我们都有一个大地上的家乡和身体心灵里的故乡,优秀的文学具有故乡意义。家乡是地理和文化的,故乡是心灵和精神的。家乡存在于土地,故乡隐藏在心灵。
家乡是一个地址,一个可以在地图上找到名字的地方。故乡在身体里,一个远走他乡的人,身体里装满了故乡。我可以离开家乡,但故乡从未离开过我。故乡在心灵里,也就是说,当我离开家乡,我的身体就是我全部的故乡。
文学写作,就是一场从家乡出发,最终抵达故乡的漫长旅程。有的作家一生在写自己的家乡,他的家乡最终没有上升为故乡。优秀的文学都具有故乡意义,那些我们阅读过、影响过我们、留下深刻记忆的文学作品,都是把一个文字中的故乡留在我们心中。
比如,“锄禾日当午”这一句诗中包含了几千年来农耕社会的所有信息。我们依旧扛着千年前的锄头,禾苗是千年前的品种,太阳还是那个太阳,我们喝的水、吃的五谷、呼吸的空气、脚跺的土地、头顶的天空,都是千万年不变的。
文学,就是在建立和感知这样一个不会变化的心灵故乡。在这里,我们有父母兄弟姐妹,有爱情亲情,有仇很怨恨,有梦幻和幻灭,有生老病死但生生不息,这就是文学中的人间。
这样一个千年不变的人心才是人世间最可靠的故乡。
过去数千年,生活的场景变了,居住和生活环境完全不同,衣着和语言完全不同,但人们依旧像在千年前那样在爱,在恨、在生儿育女、在歌唱、在哭注、在快乐在忧伤、在生老病死、在做梦、在幻想。
人们外在的一切似乎都变了,但内在的心灵没有变,人还是人,男人、女人、孩子、老人,而构成这一切不变的就是我所说的故乡。
我们心灵中有一个叫故乡的东西,她未曾改变。
刘亮程,作家,1962年出生在新疆古尔班通古特沙漠边缘的一个小村庄。著有诗集《晒晒黄沙梁的太阳》,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在新疆》《一片叶子下生活》等,小说《虚土》《凿空》《捎话》。被誉为“20世纪中国最后一位散文家”和“乡村哲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