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人日记》是鲁迅第一篇作品,是总纲。这种情况很少见,某个作家的第一篇作品,变成了后来百年文学的提纲。
文学和科学不同,科学总是新的比旧的好,有了新的,就淘汰旧的,文学不是的。第一篇作品就是最好作品的作家有很多,张爱玲、郁达夫、曹禺,都是。作为文学史的现象来讲,也不奇怪。
中国文学最好的作品是什么?虽然后来有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但是《国风》和《离骚》是中国文学无可替代的高峰。
鲁迅的《狂人日记》影响了百年来很多中国作家的创作,一直到当代。比如,残雪的《山上的小屋》,余华写《一九八六年》,都是《狂人日记》在当代的延续。
而且,《狂人日记》最代表“五四”精神,一是借用了西方小说的形式,二是尝试了白话文,三是批判礼教,四是进化论的观点。这是《狂人日记》的基本特点,也是“五四”新文化的四个要点。
下面来具体分析这篇小说。
1.
“疯”与“狂”之区别
什么是“ 狂人”? 英文叫“mad man”, 是“ 疯子”。但“疯”和“狂”有重要的区别。“疯子”与“天才”之间,隔着一个“狂人”,狂人跟疯子、天才都只差半步。
在中文里,与“狂人”相关的,有很多概念,比如狂、癫、疯、野、痴、愚、傻、蠢……《辞海》里,“狂”有三个意思:第一个意思是精神病;第二个意思是重情任性,放浪恣肆;第三个意思是狂放不羁,过于进取。这后两个意思,并不是贬义,比如“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狂人”在中文里是多意的。
“疯”与“狂”显然是有重要区别的。但吊诡之处在于,《狂人日记》的主人公既是一个疯子,又是一个狂人。按医生的角度来看,主人公是一个典型的被迫害狂、妄想狂,觉得所有人都要吃他,都看着他笑,他很害怕。这是一个典型的精神病患者。鲁迅曾学医,写了一个很真实的病人,有真实的原型。
但换个角度看,他又是一个斗士,挑战旧礼教,世人皆醉我独醒。小说巧妙地利用了“疯”和“狂”的语意上的含糊。新批评理论有一个重要的观点:语意的含糊不是错,而是文学的魅力。如果说得很清楚,就不是文学性;意思模糊,左可以理解,右也可以理解,这才是文学性。各种各样的暧昧、歧义、朦胧,都是文学的魅力。“狂人”这个题目,本身就很暧昧。
2.
“吃人”的写实与象征
小说里的“吃人”是一个比喻,读《祝福》就知道,礼教会把一个人害死。
但是,“吃人”又很写实。小说里讲过几种吃人的形态,比如讲到狼子村时,说“不是荒年,怎么会吃人”,意思是:到了非常困难的荒年时,就可以吃人。历史上有“易子而食”,就是闹饥荒时,家长不忍心吃自家饿死的小孩,就跟别人家换着吃。这是一种。
小说里还说到“爷娘生病,做儿子的须割下一片肉来,煮熟了请他吃,才算好人”,这是我们特有的一种“道德的吃法”,就是符合礼教的吃人。还有一种,小说里也写了,抓到敌人时,可以把他的心肝炒了吃,来表达愤怒。
汉学家葛浩文,是莫言小说的主要英语翻译者。莫言获诺贝尔文学奖,葛浩文功不可没,有人甚至说他翻译的英文比莫言的中文还漂亮。(我并不同意这样的说法。)葛浩文有一次演讲,就是讨论“吃人”的文化。究竟人类文明史上有哪几种不同的“吃人”呢?
第一种“吃人”就是为了生存。这种吃人在世界各国文献里都有记载,是人类的普遍问题,各个民族、各个时期都有过。当人快饿死的时候,就去吃其他的人,尤其是吃已经死掉的人。在一九七二年,有一架飞机在南美迫降,死了不少人。那么,活着的人可不可以吃死去的人,来生存下去?那些幸存的人展开了激烈的、关于人道主义的争论。
第二种吃人,就是吃敌人身体的一部分。把敌人身体上的某一部分,比如头颅、心肝吃掉,来宣泄仇恨,表示敌人的彻底消灭。秋瑾同时代的革命党徐锡麟,被人炒了心肝吃掉,已经快到清末民初的时候了。这也是刺激鲁迅写《药》的很重要的原因。虽然在鲁迅看来,这是一个恶习,但吃掉敌人的习俗也是很多民族都有的。
有一种极端的说法,说世界上只有三种动物是吃同类的,一种是蟑螂,一种是老鼠,一种就是人。当然这是瞎说的,是诬蔑人类,因为动物界吃同类的动物还有很多。但据说,狮子是无论如何都也不吃死掉的狮子,而人类会吃死掉的人类。因此,人类虽然很聪明,是食物链的最顶端,但境界不高尚。
《狂人日记》里就把人和动物做了很多比较,短短的几篇日记里面讲了好多种动物,狮子、狼、狗、狐狸、兔子。这是有意把人性和动物性比较。
葛浩文认为,有两种吃人方式是我们特有的。一种就是“易子而食”,或是把儿子煮了给父母吃,这是一种道德的吃人。最有名的例子,是《左传》里晋文公重耳出逃时,一个大臣割了自己腿上的一块肉给他吃;而主君也照样能吃下去,感慨他对国家的贡献。这在历史上,是非常忠君爱国的、非常高尚的行为。
还有第四种“吃人”,很可能是我们都会有的。为了营养,为了美味,为了美容。李碧华有一篇小说,说香港的女人为了保持美貌,就去吃胎盘做的饺子。当然,李碧华的情节一贯荒诞。
但是,国人把人身上的东西拿来营养,是可以举出例子来的,除了胎盘,还有人奶。吴组缃的小说《官官的补品》,讲一个地主的儿子,身体不好要补养。本来要买牛奶,但牛奶很贵,就找来家里一个长工的老婆,刚生完小孩,叫她把人奶给他。主人公以第一人称写道,人真是聪明,找牛干什么呢,人多好呢,这么好的奶,对身体又好。
所以,鲁迅讲的“吃人”,既是象征,又是写实。既讲实际上的吃人习俗,又讲礼教怎么限制人的灵魂。在文学手段里,单纯的象征容易,单纯的写实也容易,最难的就是把象征和写实结合起来,浑然天成,这是最高的文学手法。
鲁迅的《野草》里有篇散文诗叫《影的告别》,影子隐喻了他自己,他说:“然而黑暗又会吞并我,然而光明又会使我消失。”这是一个思想家的困境和彷徨,不能与黑暗妥协,又受不了革命。可又是写实的,因为影子就是这样的。一般的评论只讲象征,却忘了它的写实层面。《狂人日记》的隐喻层面,现在看来有点太露。比如“赵贵翁”,“古久先生”,都是比较明显的象征,稍稍有点简单化。
3.
个人与群体的对立
除了“疯”与“狂”之区别、“吃人”的写实与象征之外,《狂人日记》值得关注的第三点,就是鲁迅小说的基本模式:个人与群体的对立。
我最早读鲁迅的小说时,非常震惊。因为在我成长的年代,个人跟群众如有矛盾,一定是群众对。当然,有一个个人比群众更对,但是他说了,群众是真正的英雄,所以我们都相信群众。我从小就知道,凡一件事情,很多人说不对那就一定不对,一定是我错了。直到读鲁迅的小说才知道,有可能个人是对的。我也可能就是这个人。
有两个强大的力量一直都在支持群众,一个是主流意识形态,人民群众总归是正确的。现在被称为主旋律,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真的是主流。另一个是市场经济,讲销量,讲读者,讲点击率。流量是靠群众来的,少数人讲得再好也没有用,几十万点击量就是厉害。可是偏偏鲁迅支持个人。
《狂人日记》里,很多人都觉得主人公是傻瓜,可实际上他是对的,只有他才看到了历史的潮流。当然,他最后也自我否定。但是,在群体与个人对立的情况下,《狂人日记》站在了“个人”的立场上,是个人向庸众宣战,这是鲁迅早期的思想。
当然,鲁迅写得更多的是“众人”,在分析一个一个的“吃瓜群众”。但《狂人日记》写的是“个人”,而这个人,在众人眼里是有病的,是“癫佬”。但狂人想说的是:说不定你们在睡觉,我在叫醒你们。这个人物的反转,是这篇小说的基本主题。
最早的“狂人”是企图“看人”(救人),其实也“被看”(被救)。后来的《阿Q 正传》和《示众》,更多只是“被看”。(我在本书前言中说过,本想看人家教书,结果却是“被看”。)如果说鲁迅自己也是半个“狂人”,那是病中反抗“看人”的半个,而非最后被招安的半个(至少到一九三六年是这样,倘若鲁迅很长寿,后面的情况就不知道了)。
4.
进化论和鲁迅的怀疑
《狂人日记》还有一个要点,就是进化论。之前讲过,影响“五四”的,有科学、民主、进化论三大主要思想。
科学,理论上是胜利了,今天中国人都相信科学。但也未必全部,因为还有一些科学是不能被怀疑的,而科学的精神是:任何东西都可以被怀疑。所以在某种程度上,我们距离科学精神的真正实现,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民主,当然我们知道中国是人民民主专政,人民作主。但是,也有一些非常普遍的误解。民主也有几种。一种误解是,你是民,我是主。当然这个是错误的。第二种误解非常普遍,要为民服务,要为民作主。“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种白薯。”这句话看上去对,实际上有问题。“为民作主”,主语无论是谁,总之自己没法作主,才需要有人作主,所以还是要呼唤包青天。归根到底,民主的最终目的不是要清官。
其实,“五四”以后直到今天,进化论远比科学、民主更深入人心。在中国古代,人们对于时间的概念有两种,一种是循环论,一种是退化论。
什么是退化论呢?就是说中国最好的时候,是上古时代;中国最好的皇帝,是尧舜禹,三皇五帝;过去的是最好的,圣贤都是古人。而我们今天总难企及尧舜禹汤,“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的说法,就是历史退化论。
另外,还有一个循环论,《三国演义》的第一句“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你方唱罢我登场,主张历史是循环的。
清末,赫胥黎《天演论》译成中文后,中国人慢慢接受了一个新的时间观,就是把脸转过来了,以前看前人、先人,现在要进歩,看未来。
现在有很多话语,具有不证自明的正能量。比如说“前进”,往哪里前进?向未来前进。未来一定会更好,这就是进化论。为什么?物竞天择啊,留下来的都是好东西。世界是竞争的,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势不可当,反动势力终将灭亡,正义终将胜利—把一切都归结到这样一个线性时间的发展上来。
刚才讲的这些主流意识形态的话语,其实已渗透到每个人的脑子里,不仅在中国内地,也在香港和台湾。同学们看今天在香港的街上,新鸿基、新地、新时代、新世纪、新光、新世界、新同乐……一大堆“新”,很少有哪家店以“旧”命名的。“老”还有一些,“旧”非常罕见。香港虽然很重视文物保留,愿意保护旧建筑,但在语言上改得非常彻底。
“新”就是好,这就是“五四”的现代性和主流意识形态。“五四”文学从鲁迅开始便形成了一个思想潮流,假定“新比旧好”,“西比中好”,“城比乡好”。这个历史潮流有它积极的意义,因为中国的传统社会形态凝固太久了,矫枉必须过正。《狂人日记》的最后一句话非常出色:“救救孩子……”因为鲁迅的确相信希望在青年。
小说中有一句:“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鲁迅觉得他自己也是“吃过人”的。他自己的生活状态,也并不是全新的。所以竹内好说,鲁迅的真诚在于他承认自己虚伪。
比如鲁迅在《呐喊·自序》里说:“既然是呐喊,则当然须听将令的了,所以我往往不恤用了曲笔,在《药》的瑜儿的坟上平空添上一个花环,在《明天》里也不叙单四嫂子竟没有做到看见儿子的梦,因为那时的主将是不主张消极的。至于自己,却也并不愿将自以为苦的寂寞,再来传染给也如我那年青时候似的正做着好梦的青年。”
所以,鲁迅厉害在什么地方?别人都说自己说的是真话,只有鲁迅说,我未必都说真话,你们都以为我是直抒胸臆,其实我说话有很多顾忌,我只是不愿意把黑暗的东西太多地影响青年人。
按现实的情况,《药》里的坟大概是会被人踩掉,将来或成战场,或流转成高尔夫球场之类。有人纪念夏瑜,纪念秋瑾,这是鲁迅人为加上去的花环,光明的尾巴,他都告诉我们了。
所以,鲁迅一方面振臂高呼“救救孩子”,这是一个时代的强音;另一方面,他非常清醒地知道,很难救。后来他更发现,孩子们也可以很坏。这个悲观的结局,鲁迅在《狂人日记》开篇就用文言交代了,除了在技术上让习惯文言的读者有一个过渡外,更深的意思是预先交代失败的结果。
唯一能看破礼教吃人的人,最后怎么样了?投降了。他病好了又去做官了。没有悬念,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灰暗的。狂人的声音,非常积极,非常战斗,非常彻底,或者说,是最勇敢、最坚定的、最正确的——但鲁迅也深深地怀疑自己所做的事情,究竟有没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