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楼拜其人与《包法利夫人》节选
文丨毛姆
福楼拜三十岁的时候才正式开始写《包法利夫人》,此前还未出版过任何作品。
他经过反复考虑,打算在小说中展示一群庸俗不堪的人物,并且为他们的庸俗本性和糟糕处境设计一连串事件。但他这样做很可能会导致读者对这些乏味的人物丧失兴趣,只因他所不得不讲述的那些事件本就沉闷冗长。至于他是怎样解决这个问题的,我稍后详谈。在此之前,我且判断一下,他在哪些方面成功贯彻了自己的意图。
首先必须指出,他用了一种完美的技巧来刻画人物的性格,使得他们的真实性十分令人信服。我们一见到他们就能接受他们,仿佛他们都是活生生的人,双脚站立于这个世界上。我们会觉得有关他们的一切都理所当然,就和我们生活中的管道修理工、杂货铺老板和医生等人一样,我们不会觉得他们是小说里的角色。
但我怎么也无法说服自己,爱玛·包法利竟会是一个农夫的女儿。确实,她身上有某种世人皆有的东西。在回答爱玛原型为谁时,福楼拜说:“包法利夫人其实就是我本人。”确实,我们每个人都曾有过可笑而不切实际的幻想,幻想自己是富裕的、漂亮的、成功的,或是浪漫传奇中的男女主人公。也许正是我们大多数人太理智、太胆小或者太不喜欢冒险的缘故吧,所以并不会让幻想过多影响我们自身的行为。然而包法利夫人却是个例外,不唯她本人活在幻想中,连她的美貌亦是世所难见。其实发生在她身上的事情并非都具有福楼拜所追求的必然性。比如,在她对她的第一任情人失望的时候,竟患了脑膜炎,且一得就是四十三天,差一点进了鬼门关。据我所知,脑膜炎在那个年代就连医生们都不怎么熟悉。小说家们一直惯用某种特殊疾病作为搁置人物的借口,我推测福楼拜用这种病折磨包法利夫人,不过是想以这场既痛苦又费钱的病给她点训诫,但其实效果不大。此外,包法利医生的死也一样,他的死只是因为福楼拜想结束这本书罢了。
很多人都知道,福楼拜和出版商曾被起诉过,理由是《包法利夫人》不道德。我曾看过当时检察官和辩护律师的法庭发言记录。检察官还将一些被认为色情的章节当众读了出来,而这些章节在今天来看只会让人付以一笑,在当代小说中那比比皆是的性爱描写面前,它们显然太规矩了。然而在1857年,检察官却如此震惊,实叫人难以相信。至于辩护律师的辩护词称,这些情节为小说所必需,且小说的总体道德倾向还是好的,虽然包法利夫人的行为比较放荡,但她最后还是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法官采纳了辩护律师的看法,最后宣判福楼拜等人无罪。不过,当时他们好像没想过,包法利夫人的悲惨结局是由她欠债导致的,而非通奸。另外,有关她的欠债也存在问题。由于福楼拜将其描述成农民的女儿,而以法国农民那样的经济头脑,没理由不圆滑地周旋于她的情人之间,以设法还清债务。
以上这些话,并非是对一部伟大的作品吹毛求疵。我只是想说,福楼拜想做的事情完全没有达到预期,因为那种事情本身就不可能完全做到。一部小说人物,以吸引读者。小说并非现实生活的复制品,就像小说中的对话不基本上是一连串事件的直观展示,小说家在叙述事件的过程中塑造出生动的能照搬现实生活中的交谈,它必须得提炼、概括出对话内容的基本要点,并赋予它现实生活中少有的简明扼要。也就是说,小说家对现实生活中的事物需加以变形,以适应其计划中的安排并维系读者的注意力。小说中,必须舍去不相干的东西,重复的事情亦然。还有那些在现实中断断续续的、没什么关联的事,那些偶然和必然的事,往往也得在小说中进行重组。所以小说基本难免涉及那些现实中似乎不可能发生的情节。即使有些读者早习以为常的情节,并被当作是现实生活中发生的一样理所当然地接受了,其实也是出自小说家的有意安排。小说家从来就无法提供现实生活的文学化摹本,他们只能尽可能勾画出一幅逼真的图画,这一点即便是现实主义小说家也不能例外。如果你相信了他勾勒的图画,那就是他的成功。
这方面,福楼拜可以说相当成功,其《包法利夫人》就表现出了极其真实的效果。之所以如此,我想不仅是因为他笔下的人物极其逼真,同时也因为福楼拜凭着异常敏锐的观察力,准确地运用每一个必要的细节,使其完美体现出他的基本意图。
这部小说的结构也是一个亮点。小说的主角是爱玛·包法利,但小说以其丈夫包法利的早年生活和第一次婚姻作为开端,又以他的精神崩溃和死亡作为结尾。有些批评家对此颇为诟病,我却不这么认为,其实福楼拜应该是故意设计把爱玛的故事包裹在她丈夫的故事里,就如同把一幅画嵌在画框里一样。我深信,他一定感觉到这样做不仅能使小说圆满,同时也能给予作品艺术上的完整性。如果这真出于他的精心设计的话,那么,若非小说结束得匆忙和武断,这一设计意图恐怕会更为明显。
小说中有一个点,迄今还没有批评家注意到。所以现在我想提醒你,因为这是体现福楼拜写作技巧的一个绝佳例证。那是在爱玛结婚后的前几个月,当时她居住在一个叫道特的村子里,她极其讨厌那里,但为了小说的平衡性着想,福楼拜不得不拿出与其他部分相当的篇幅来细致描写她在那里的生活。这种描写按说是很难的,因为既要一直描写令主人公厌烦的事情,又要保证情节不会真的让读者觉得厌烦。而福楼拜显然成功做到了这一点,当你阅读那一长段描述时,竟完全没有沉闷的感觉,反而会兴致盎然。我很好奇他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于是试着把那一长段描写重读了一遍。然后我发现,福楼拜描写的一连串异常琐碎的事情中,每一件都是新鲜的,没有一件是重复的,你不感到厌倦是因为读到的描写始终是新鲜的;同时,每件事情又的确是那样琐碎平淡,毫无激动人心的东西,那么从这里你就会确实而直观地,甚至震惊地体验到爱玛心中的厌烦情绪。包法利夫妇离开道特后,住在永镇。小说中那段对永镇的描写就显得有点游离于情节之外,不过也就仅有这一段而已,其他对乡村或市镇的描写都十分优美,并且和情节叙述珠联璧合。它们都为情节服务,也应该如此。福楼拜善于通过人物的活动将人物介绍给读者,所以我们往往是循序渐进地了解他们的真实面目、生活方式和家庭背景的,就如同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与人相识、相知一样。
我在前面说过,福楼拜十分清楚,要写一部展现庸人的小说,有落入枯燥乏味中去的风险。但他决意要写一部艺术作品,并认为唯有用优美的文体才能克服题材的卑琐和人物的粗鄙。我不确知世上是否有天生的文体家,但福楼拜肯定不是。他的那些在其去世后才面世出版的早期作品显得啰唆又浮夸,至于他写的那些信件,不仅没有体现出他任何非凡而优雅的语言能力,甚至还有不少文法错误。然而,就凭一部《包法利夫人》,他使自己跻身为法国最伟大的文体家之一。
在写一部小说前,他势必要先找到所有相关材料阅读,并记下大量札记。然后,他会大概列出他想要表达的主要内容,拟出大纲,再在大纲基础上推敲、架构、删修、重写,直到达到预想的效果为止。做完这些,他就会走到外面的露台上,大声朗读之前写下的词句。他确信,若听上去有任何一点不那么顺耳,或读起来不那么通达的,那肯定是什么地方出了问题。若碰到了这种情况,他就会立刻返回房间修改、重写,直到最终满意为止。他曾在给朋友的一封信里说:“我整个星期一和星期二都在推敲两行句子。”这自然不是说他两天里只写了两句话,事实上,他很可能写了十几页,他的意思是说他花了两天时间的精力终于写出了两句像他预期中那样很完美的句子。这样一来,也就不必惊讶于《包法利夫人》竟用了四年零七个月的时间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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