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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红:弃养孩子被家暴被侮辱被损害,对鲁迅有着远超父女的感情

1911年五月初五,萧红出生于黑龙江省呼兰县东南隅龙王庙路南张家大院。旧社会认为五月五日是“恶月恶日”,故有“不举五月子”之俗,即五月五日所生婴儿无论男女都不能抚养成人,否则男害父,女害母。东汉王充在《论衡》中解释:“正月岁始,五月盛阳,子以(此月)生,精炽热烈,厌胜父母,父母不堪,将受其患”。

张家祖上是山东人,乾隆年间闯关东来到黑龙江,历经五代成为当地豪富。萧红祖父张维祯读过十几年诗书,由于不擅经营,家道日趋衰落,幸亏娶了一个精明强干的老婆范氏,方才保住二百多亩地,勉强温饱。范氏最初生了一个男孩,不幸夭折,接着陆续生了三个女孩,再没生下男孩,只好过继了堂弟张维岳十二岁的三子张廷举为嗣。

张廷举先后在高等小学和省立师范学堂读书,本来还想去北京深造,不知为啥没去成,只好在当地小学教了书,娶了县里著名塾师姜文选长女姜玉兰,可谓门当户对。据萧红弟弟张秀珂讲述,母亲姜玉兰最初嫁给一个贫雇农,生下他和姐姐,后来跟张廷举勾搭成奸,遂将亲生父亲害死,带着年龄尚幼的姐弟俩嫁入张家。

对于萧红弟弟的说法,萧红同父异母的妹妹张秀琢给予坚决否认,所以萧红到底是谁的孩子,也是一笔糊涂账。

萧红出生不久,鲁迅辞去绍兴府中学堂公职,在家专心研究《古小说钩沉》。

按照故俗,萧红这种“妨害父母”的孩子是不能留的,但是祖父张维祯非常喜欢她,便把她留了下来。萧红从记事起,便是跟祖父在一起,每天在后花园玩耍,二人形影不离。由于调皮用手指头捅了窗户纸,被卧病在床的祖母用针狠狠扎了一下,从此不敢靠近祖母。而且长期卧病的人脾气都很坏,见谁骂谁,萧红也不敢接近她。

母亲姜氏从小没给过她好脸色,经常打她骂她,还用石头砸她,我觉得与她端午节出生有很大关系。母亲怕她“妨母”,所以用这种“恶言恶色”以为压胜之举。

五岁这年,萧红独自出去买皮球,因迷路被一个好心洋车夫送回家。为了逗祖父祖母开心,她故意蹲在踏脚板上学乡下人蹲洋车的样子不下来。母亲闻声骂着从屋里出来,她一慌张从车上滚下来。祖父硬说车夫欺负小孩,不但不给车钱,还动手打了车夫。此事给萧红留下了深刻印象,她朦胧意识到,穷人的日子真难过。

七岁,祖母死了,萧红跟一帮小孩子大吵大闹,被父亲一脚踹翻。八岁,母亲不幸病故,父亲哭得撕心裂肺,摸着萧红姐弟的头说,苦命的孩子。爷爷用多纹的双手摸着她的头说,孩子,快点长大吧,长大就好了。母亲死去,父亲也就变了样,偶尔打碎一只杯子,他就要骂到使人发抖的程度。后来就连父亲眼睛也转了弯,每从父亲身边经过,萧红就像自己身上生了针刺一样;父亲斜视着萧红,他那高傲的眼光从鼻梁经过嘴角而后往下流着。

父亲对萧红的这种态度,跟母亲如出一辙。母亲早早去世了,父亲认为是被萧红“妨”的,生怕萧红也妨到自己身上,遂对萧红的态度日益恶劣。

同年,鲁迅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发表,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1920年,萧红读小学一年级,学习极其认真,理想是长大后当个画家。1923年,萧红被父亲许配给呼兰县驻军邦统王廷兰次子王恩甲。1924年,初恋二姑家表哥听闻她订婚的消息,抑郁而终,萧红悲痛欲绝。1926年,萧红小学毕业,父亲和继母决定终止她的学业,萧红极力反抗无果,声称要出家当修女。在未婚夫家族斡旋下(也有说在祖父坚决支持下,萧红则自称“没得到什么人帮助,给家人实行了骗术”),萧红得以继续读书。1928年,萧红在学校里认识了有妇之夫陆振舜,二人过从甚密。1929年,唯一疼爱她的祖父张维祯去世了,萧红一边守孝,一边读着鲁迅的《呐喊》。1930年,萧红逃婚,跟着陆振舜跑到北京,以表兄妹名义(也有说以甥舅名义)住在一起,入女师大附属中学读书。

萧红:弃养孩子被家暴被侮辱被损害,对鲁迅有着远超父女的感情

对于萧红为何逃婚,通俗的解释是萧红发现王恩甲吸食鸦片烟,是个不求上进的纨绔子弟,从而感到失望,于是移情别恋。我觉得主要原因是她在中学里接受了新文化,树立了远大理想,决定去广阔天地里大有作为,不想在小小的呼兰县结婚生子,过一辈子无聊琐碎的生活。世界这么大,她想去看看。这是所有文艺女青年的通病,现在这种人也很多。 大家有兴趣可以看看贾樟柯的《站台》或者顾长卫的《立春》,演绎的入骨三分。

为了这次逃婚,萧红蓄谋已久。就在祖父去世前不久,王恩甲父亲去世了,萧红跟着继母以儿媳妇身份身披重孝参加丧礼,王家很高兴,给了她二百块钱。萧红还给王恩甲打毛衣,两人交往频繁,“处感情”,为随后的婚礼做准备,从而让两家人放松了警惕。祖父去世后不久,萧红同意举办婚礼,骗得了王家一大笔嫁妆。

但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两人靠这点嫁妆过了一段风花雪月的好日子,还雇了佣人,好不快活。只可惜好景不长,陆家知道儿子干了这种缺德事,立马不给他寄学费,断了他经济来源。老子花钱让你念书,不是让你泡妞。萧红父亲也因教女无方被贬职,王家要求解除婚约。没钱花之后,陆振舜决定回家,萧红苦劝无果,只好随行。

这里有个问题,萧红既然已经决定脱离家庭,陆振舜要回去,她可以留下啊。自己已经身败名裂了,回去能有好果子吃吗。不说别的,唾沫星子也能淹死人。其实这叫站着说话不腰疼,留下吃啥喝啥啊。现在社会自由开放了,国家经济发展腾飞了,一个人漂泊在外,只要愿意干活,肯定饿不着,实在不行,还能去饭馆端盘,工地搬砖。即使如此,也有人在大城市待不下去,只好回家种地。我大学毕业后在外漂过很多年,那种颠沛流离的生活真的不能用言语形容。这还是在治安条件如此良好的现代,你让萧红一个无依无靠的弱女子在兵荒马乱的旧社会去人生地不熟的北平讨生活,这不扯么。

所以萧红别无选择,只能回去。家人怕她再次逃跑,便把她关在屋里,不让出门,女性家人每天骂她伤风败俗,伯父更把她一顿毒打。这样的日子整整过了半年多,为了不死在家里,她在姑母和小婶以及长工的帮助下,藏在送秋白菜的大车上逃到哈尔滨,跟王恩甲住在一家旅店里,整整住了七个多月。

在遇到王恩甲之前,萧红在哈尔滨饥寒交迫,一夜饿昏街头,被一个操皮肉生意的老太婆误以为野鸡,领到家里昏睡两天。家人得知消息,派堂弟堂妹劝她回家,别闹了,认命吧。萧红坚决拒绝了,她说,我不愿意受跟我站在两极端的父亲的豢养。但是志气坚如钢,肚子饿得慌,走投无路之下,她只好找到未婚夫王恩甲,王恩甲不计前嫌,带她住进了旅馆。

两人在旅馆前后住了七个多月,欠下食宿费四百多元。在旅馆老板多次催促下,王恩甲决定回家取钱还债,此时萧红已经挺着大肚子,满怀喜悦给孩子做起了新衣服。没想到王恩甲和陆振舜一样,一别再无音讯。在此之前,王恩甲已经和家里闹翻,家人让他跟萧红断绝关系,但是王恩甲不听,遂有今日之难。据后来资料显示,王恩甲是被家人扣住,送到法国留学了。

店老板天天向萧红索债,停止饮食供给,还威胁要把她卖到妓院,萧红处境非常艰难,一度以要饭为生。走投无路之下,她给各大报社写信求援,三天后的一个黄昏,萧军带着几本书来到旅馆,两人一见钟情,迅速坠入爱河。英雄救了美人,美人以身相许,这是久盛不衰的老戏码了,也不鲜见。但是萧军也没钱,替萧红还不了债。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就这么拖了二十几天,一日松花江决堤,哈尔滨一片汪洋,旅馆一楼都没淹了,店老板留下一个年老伙计看店,自己先撤了。

老伙计说,赶紧跑吧,此时不跑,更待何时。萧红挺儿跳下二楼,坐上一条运柴禾的救生船,逃出生天。萧军带她去医院,很快生下一个女孩,萧红抱着看了看,流下两行清泪,让护士抱出去,送给了公园看门人。之所以弃养,原因很简单,养不起。她连自己吃饭问题都解决不了,更别提养个孩子了。孩子跟着她,只能活活饿死。

萧红:弃养孩子被家暴被侮辱被损害,对鲁迅有着远超父女的感情

​萧军是萧红一生中最爱的男人,是她生命中的英雄和图腾,在最为艰难的时刻将她救出苦海,带她走上文学创作之路,给了她重生和希望,实现了她的人生梦想,这份情谊,萧红至死铭记。

1934年10月,萧军萧红来到上海,11月30日下午2点,鲁迅一家三口在内山书店附近的一家咖啡馆亲切会晤了他们。当时鲁迅已经是文坛大佬,出入备受关注。虽然之前他们已经通了很多信,鲁迅还是让人设法打探了二人真实背景,待一切确认无误,方才约定见面。二人先来到内山书店,鲁迅拿出二人之前寄过的照片,再次确认之后,才把两人领到附近的咖啡馆,不大一会儿,许广平带着孩子也来了。

二人想让鲁迅介绍个工作,鲁迅表示为难。鲁迅说,我很少交际,靠写文为生,这个忙帮不上。二人又说,没钱吃饭了,借20块救急,鲁迅答应了。萧军说,零钱也得借点,回去乘坐电车钱都没有。鲁迅从兜里掏出一把铜板,放在了桌子上。后来萧军对此事表示内疚,鲁迅说,我的江湖地位比你们高,写字来钱比你们容易,钱是身外之物,用用不要紧。这种小事不足挂怀,否则人会抑郁的。

虽然鲁迅不给他们介绍工作,但是给他们指了条生路,便是介绍他们进入上海文化圈,结识各路文化名流。一个人做任何事,首要目标便是入圈。只要进了圈子,那就成功了一半。作家圈,演艺圈,相声圈,商人圈,等等圈。所有的成功,其实都是圈子里的成功。如果你进不了圈,一直在圈外徘徊,那么成功之路就会非常艰难。大才如王小波,由于不被主流作家圈接纳,蹉跎一生,死后方才成名。如果他早早进了圈,早火了,可能人生也会大不相同。

在鲁迅大力帮助下(鲁迅亲自校稿,写序,付出非常大的心血),1935年7月,萧军《八月的乡村》出版,12月,萧红《生死场》出版。这两本书是二人成名作,也是巅峰之作。萧军萧红都是笔名,萧军原名刘鸿霖,萧红原名张廼莹,萧军萧红是“小小红军”的谐音。二人也是在出了这两本书后,才以萧军萧红名世。

1936年初春,乍暖还寒,二人感情出现了问题,萧军经常把萧红打的鼻青脸肿,许广平问,你咋啦,她说,不小心碰的。萧军大骂,你说谎,不要脸,我打的。萧红从此经常出入周府,每天大部分时间都呆在鲁迅家里,陪许先生织毛衣,听鲁迅讲鬼故事,一起包饺子,看电影,跟海婴(鲁迅公子)玩。恍惚间,她想起小时候跟祖父一起度过的美好时光,宛若回到童年。她多么想永远沐浴在鲁迅的荣光中,就这么无忧无虑地生活下去,让时间凝固在这一时,这一刻。

萧红:弃养孩子被家暴被侮辱被损害,对鲁迅有着远超父女的感情

​然而现实是残酷的,她不能永远住在别人家里,尤其她一个青春年少的有夫之妇。鲁迅一生遭受的非议和磨劫够多了,她不能再给鲁迅添麻烦。所以在七月盛夏,她孤身一人离开上海,投奔分别多年在东京留学的弟弟张秀珂,临行前鲁迅许广平夫妇治馔为她饯行。

10月19日,鲁迅病逝于上海,远在东京的萧红闻讯,痛哭失声。她的导师,她的偶像,她视若祖父的亲人,就这样永远弃她而去。鲁迅去世后,萧红写了两万字长文,回忆了她在周府的点点滴滴,事无巨细,首句便是:鲁迅先生的笑声是明朗的,是从心里的欢喜。若有人说了什么可笑的话,鲁迅先生笑得连烟卷都拿不住了,常常笑得咳嗽起来。

其中一段脍炙人口:那天我穿着新奇的大红上衣,很宽的袖子。我说:“周先生,我的衣裳漂亮不漂亮?”鲁迅先生从上往下看了一眼:“不大漂亮”。过了一会又接着说:“你的裙子配的颜色不对,并不是红上衣不好看,各种颜色都是好看的,红上衣要配红裙子,不然就是黑裙子,咖啡色的就不行了;这两种颜色放在一起很浑浊。你没看到外国人在街上走吗?绝没有下边穿一件绿裙子,上边穿一件紫上衣,也没有穿一件红裙子而后穿一件白上衣的。”

鲁迅先生就在躺椅上看着我:“你这裙子是咖啡色的,还带格子,颜色浑浊得很,所以把红色衣裳也弄得不漂亮了。”“人瘦不要穿黑衣裳,人胖不要穿白衣裳;脚长的女人一定要穿黑鞋子,脚短就一定要穿白鞋子;方格子的衣裳胖人不能穿,但比横格子的还好;横格子的胖人穿上,就把胖子更往两边裂着,更横宽了,胖子要穿竖条子的,竖的把人显得长,横的把人显得宽”。

1937年晚春,萧红在北平疗伤,与好友谈起鲁迅,好友说,鲁迅先生对你们,真像慈父一般啊。萧红马上反驳道,不对,应该说像祖父一样,没有那么好的父亲。

1942年初春,萧红与世长辞,结束了痛苦与挣扎的一生。她的一生有两个贵人,一个是萧军,一个是鲁迅。萧军跟她是“亦师亦友”,没有萧军,她走不出人生险境,走不上文学道路,很可能早就死在哈尔滨了(被卖入妓院很有可能)。在动荡混乱的旧社会,死人并不鲜见,活下来才是奇迹。鲁迅跟她是“亦师亦祖”,没有鲁迅,她不仅在当时的文坛立不住脚成不了名,而且不会有今天在文学界的名声和地位。许多人研究萧红,其实都是冲着鲁迅去的。因为鲁迅曾经说过,“萧红是当今中国最有前途的女作家”。

鲁迅从来不会轻易许人,许多现在被公认为大师级的文豪,在鲁迅眼里都不值一提,萧红可谓独得殊荣。


本世纪初翻红两位民国女作家,一位是张爱玲,另一位便是萧红。由于时代的关系,张爱玲的小资情调被广大文艺青年奉若圭皋,捧得很高。张爱玲的孤高,冷艳,特立独行,我行我素成为诸多新时代女性竞相效仿的品质。相对而言,一生被侮辱被损害活得卑微怯懦的萧红却显得曲高和寡,除了在文艺圈被重新肯定,被广大读者熟悉的程度并不高。究其原因,便是两人描述了两种完全不同的人生。

萧红一生都在生死线上挣扎,对她而言,有饭吃活下去才是人生第一要义,什么风花雪月儿女情长都是奢侈品。她生活在混乱动荡民不聊生的旧社会,见贯人间生死,所以她笔下的人物都在努力活下去,只是为了活着,就已经耗尽一生力气。人和动物一样,忙着生,忙着死,其他再无意义。萧红成名作《生死场》,写的就是生与死的故事。

许鞍华给萧红拍了一部传记,起名《黄金时代》,我不知何意。其实萧红生活的时代,并非黄金时代,恰恰相反,是如假包换的黑铁时代。我们现在生活的时代,才是名副其实的黄金时代。珍惜现在美好的时代,珍惜眼下美好的生活,这是读萧红《生死场》唯一的感悟。

愿世间再无生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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