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策无名
希特勒为何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屠杀600万犹太人这一历史悬念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与分析。现在欧洲颇见流行的观点有二:一是“目的论”;二是“机能论。”然而,从他们分持的这两种观点的实质内容来看,在历史逻辑上似乎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又存在与史实明显相悖的现象。
一
“目的论”者认为,希特勒杀害犹太人是出于争霸世界的目的,这是一种按常规逻辑的推论。果真如此的话,那么,希特勒为什么不反对其他反抗其争霸世界的民族实行像对待犹太人那样的灭绝政策呢?稍有历史知识的人都清楚,二占期间,欧洲各国人民包括德国人民在内,为了反对希特勒争霸世界的企图及其法西斯暴行,进行了英勇不屈的半争。欧洲各国民族人民的反法西斯斗争,已经构成了希特勒横行的严重障碍。但是纳粹党徒们自始至终却没有像对待犹太人那样来对待这些欧洲当地民族,也就是说,希特勒自始至终没有对这些当地民族采取种族灭绝政策和暴行。人们不禁要问,希特勒为了实现自己的罪恶目的,为什么只对犹太人采取了这一惨绝人寰的暴行,反而对有碍于其目的实现的其它民族“网开一面”呢?显然,“目的论”者的推论忽略了这一史实的特定逻辑性。
“机能论”者认为,数百万犹太人惨遭杀害是法西斯在战事失利之际一种报复心理及补偿心理驱使的行为。这种推论更显得乏力。二战史实显示,纳粹德国在战事上的真正失利,应当以1943年2月2日结束的斯大林格勒会战为标志。客观地说,在此以前,德军在军事上一直处于进攻态势,纳粹德国领导集团内部在战略思考上甚至连战事失利的预感都不存在。但是,法西斯在战事失利以前的时间里,早就开始了屠杀犹太人的罪恶。1939年9月,二战爆发不久,德国法西斯占领波兰后,残酷杀害了无数手无寸铁的无辜平民,其中绝大多数是波兰籍犹太人。1941年6月23日,“旺湖会议”通过“最终解决犹太人问题”的决议之时,纳粹德国在欧洲战场上,军事实力仍处于优势。这史实无可辩驳地告诉人们,希特勒屠杀数百万犹太人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逐步升级的暴行。
实事求是地讲,不论是“目的论”还是“机能论”,均未跳出通常人们在社会历史领域探讨历史事件的一般思维框架的束缚。人们在考察人的行为或历史事件、探索其产生的原因时,往往首先考察其动机如何。至于为什么产生如此这般的动机,而不产生如此那般的动机则探究得不够。“目的论”或者“机能论”,虽然它们的具体内容各异,但就二者的实质而言都可归到“动机论”之列。其实,寻得动机只是认识人的行为或历史事件的入门。若能以此为契机,深入研究,就不仅能挖掘到真正的原因,甚至有可能证实自己原先发现的动机是否确切,从而不断丰富和完善自己的看法。实践告诉我们,人的动机在很大的程度上还不是产生行为的原因,动机只是原因到行为的中介,原因是复杂的。任何事物的产生、发展和消失,都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都有其深刻的背景和现实原因。人的行为、历史事件也莫不如此。人的行为具有目的性,但这不等于说目的性就一定是构成行为的原因,最多也只能权当原因的某一要素,甚至有的情形其目的就是其行为本身。就其全部内容而言,原因无一不是深沉的。希特勒杀害600多万犹太人,其目的显而易见,那就是要灭绝犹太民族,究其原因的话,那就是必须回答他为什么要灭绝犹太人。
二
从史料上分析来看,纳粹德国迫害犹太人的暴行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互相联系而又逐步升级。
第一阶段:自1933年1月30日希特勒上台到1938年11月9日上演“砸玻璃之夜”丑剧的前夕为止。这一阶段,纳粹德国反犹的核心是从限制到剥夺犹太人的公民权利,从形式上讲,基本上保持着“君子动口不动手”的“温和”状态,实质却是为他们为最终消灭犹太人扫清经济上和政治上的障碍。
1933年1月30日,希特勒当选为德国总理,此后,就开始了他疯狂迫害犹太人的行动,从此,灾难就降临到犹太人头上。最初,纳粹德国采取抑制犹太人的措施。主要是禁止犹太人当公务员、法官、律师、医生等;不许犹太人进入公共娱乐场所;不向犹太人商店购买商品。这一政策的实施,限制了犹太人在经济、政治、社会生活等诸多方面的权利,使德籍犹太人的社会地位降为“次等公民”。
1935年9月15日,纳粹党在纽伦堡召开了代表大会,这次大会使抑制犹太人的政策进一步升级。希特勒在会上宣布了剥夺犹太人公民权新法律,使犹太人再次由“次等公民”降为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国家居民”,从此失去了作为公民应有的权利和一切法律保障。接着,纳粹德国根据这个新法律,强行把这些“国家居民”驱赶出境,移民到其他国家和地区,从而完成了从限制到剥夺犹太人权利的升级。
第二阶段:自1938年11月9日的“砸玻璃之夜”至1942年1月20日的“旺湖会议”为止。这一阶段,纳粹德国反犹的核心是从基本人权上剥夺犹太人作为人的生存权利,形式上完成了对犹太人从财到命、从灵到肉的浩劫的一切准备,即守成了由“文”到“武”的浩劫的过渡,最后剩下的只是最终从肉到体上消灭犹太人了。
1938年11月9日,经过希特勒及戈培尔等人的精心策划,由纳粹领导集团的导演和怂恿,爆发了史称“砸玻璃之夜”(又译“水晶之夜”)的反犹惨案。这天晚上,德国各地以及奥地利的法西斯分子走上街头,挥舞棍棒,对犹太人的住宅、商店、教堂进行疯狂地打、砸、抢、烧,公然迫害和凌辱犹太人。在这一惨案中,据统计有36名犹太人被杀害,36名重伤,267座教堂被焚毁,7500余家犹太人商店被捣,3万余名犹太男子在家中被捕,押往达豪、布痕瓦尔德和萨克森豪森集中营,嗣后均被害或折磨致死。经济损失仅砸玻璃一项就高达600万马克之巨。
丑剧发生后的第3天,纳粉德国的多名部长在戈林的召集下,召开了一个专门研究犹太人的会议,策划着剥夺犹太人作为人应有的尊严和权利。迫使犹太人把焚毁的教堂清除干净,修成停车场供德国使用;强制每个犹太人佩带一个具有侮辱性质的标记;强迫受迫害的犹太人向纳粹赔偿10亿马克。正如有的史学家所说:“这次暴行和接着根据其目标所采取的措施使得没有任何组织的犹太人的生活陷入了绝境。”
1939年9月,纳粹德国侵占波兰,大肆杀害犹太人,从此,开始了大规模实施杀害犹太民族的行动计划。次年春天,纳粹德国领导集团在积极策划对犹太民族的种族屠杀时,把这项罪恶的任务交由党卫队的保安处和秘密警察的特别行动队执行。
1943年6月23日,苏德战争爆发。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进入了最艰难的岁月,同时,希特勒掳杀犹太人的罪行进一步加剧。跟在进攻部队后面的党卫队和特别行动队采用了世界上最野蛮最残忍的手段来消灭犹太人。这些被害的犹太人全是在毫无防范的情形下遭杀害的。据一名叫莱斯基的党卫队高级军官、俄罗斯中部警察指挥官后来证实:“令人吃惊的事实是,他们毫无准备,完全被打个措手不及。先前制造的说法是犹太人正阴谋独霸世界,有高度的组织。此事证明这全是谎言。没有一个民族对自己的灾难竟如此不加防范。什么准备也没有,绝对没有。”灭绝行动按原计划例行公事式地从容进行,到了一处,他们“立即从当地居民中得到拉比和知识分子的名字,召他们来,命令他们去召集当地所有的犹太人来登记、注册,以便于重新安置。犹太人居民对纳粹的计划一无所知,往往信以为真。”证词中所说到的“重新安置”就是指残杀、活埋和押送集中营。这名指挥官还叙述了其中的惨景。由于当时苏联的传播媒体根据《苏德互不侵犯条约》的规定,没的报道纳粹的反犹罪行,使得大多数的苏籍犹太人根本没有意识到死神已经临头,而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束手待毙。在整个欧洲战区,一场对犹太人的掳杀性浩劫全面拉开了。
第三阶段:自1942年1月20日,臭名昭著的“旺湖会议”开始至二战反法西斯战争使纳粹德国的覆灭为止。这个阶段,纳粹德国反犹的核心是“最终解决”犹太人,形式是彻底的残暴、骇人听闻的残杀,实质就是最终实现灭绝犹太人。
1942年1月2日,在纳粹秘密警察头子海德里希的主持下,召集了包括盖世太保头子缪勒在内的14个部门的高级官员,在旺湖(又译万湖)旁边的一座别墅里开会,研究布置大规模系统屠杀犹太人的计划,会议通过了“最终解决”的办法是把犹太人运到东方劳动,“其中大部分毫无疑问是将通过自然减少的方式消灭”,“对于最后留存的抵抗最强的那部分人,必须以相应的方式处置”。说穿了,“最终解决”的办法,一是把犹太人毒死或折磨致死,二是酷刑处死,一句话就是最终消灭。
“旺湖会议”后,纳粹德国全面实施了大规模灭绝犹太人的措施。根据当时负责搜捕和消灭犹太人的党卫队一级突击队长艾希曼1944年8月的一次谈话证实,那时死于灭绝营的人数有400多万,被用其他方式杀死的人数有200万。其中除了极少数其他民族的反法西斯人士外,绝大多数是犹太人。
追述历史,是为了说明问题。上述史实表明:①在希特勒独裁统治的12年多的时间里,他所推行的一系列反犹灭犹政策,都是旨在剥夺犹太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直至肉体上灭绝他们。所有这些,只是形式和程度上的差异,而不存在实质性的区别。当一个人被剥夺了作为人的各项生存权利时,从肉体上消灭就只剩下时间的问题了。所以,完全可以这么说,希特勒的杀机贯穿了其反犹灭犹的逐渐升级的三个阶段之中。如果硬要加以区别的话,那么,第一阶段可谓是为杀机作各项准备;第二阶段则是显露杀机;第三阶段应该定性为全面实施杀机。“旺湖会议后,纳粹屠杀数百万犹太人只能看作是希特勒“最终解决”犹太人问题的最终一步。实际上,种族报复、种族仇杀早就开始了。②希特勒的杀机是针对灭绝整个犹太民族的,而对其他民族从未开启此杀机。这绝不是他的仁慈。这里面深藏着希特勒制造这个历史之谜的特定逻辑性,这就成了我们解开这个历史悬案的契机。
三
希特勒是个极端的种族主义者和反犹主义者。他在《我的奋斗》中写道:“雅利安人的最大对立面就是犹太人。”他把犹太人看作是世界的敌人,一切邪恶事物的根源,一切灾祸的根子,人类生活秩序的破坏者。这些观点成了希特勒后来屠杀数百万犹太人,企图灭绝犹太人的理论依据。究其原因大致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透视:
1、历史的原由。在历史上,欧洲人对犹太人持有成见。为了阐明问题,有必要对犹太民族的历史作一个简单的机关的回顾。犹太人的远祖是古代闪族的支脉希伯莱人,公元前,他们的祖先曾聚居生活在阿拉伯马勒斯坦土地上。公元1世纪,罗马帝国攻占巴基斯坦后,犹太人举行过多次大规模反抗罗马占领者的起义,但都遭到了罗马统治者的血腥镇压。到公元135年的犹太人起义再义惨遭失败为止,在这1个多世纪的时间里,罗马统治者屠杀了百万犹太人,最后把还把余者全部赶出马勒斯坦土地,使他们流散到西欧完全处于落后的小生产的农牧社会,土地被人们视为最珍贵的财富,商业则是人们鄙视的行业。犹太人逃往西欧后,当地的封建主们非常歧视他们,不许他们占有土地,只许他们经营商业。不知是历史过错教育了他们,还是生死磨难砥砺了他们,或者说这本来就是历史赋予的机遇,总之,由这一切所构成的历史集合体,铸就了犹太人的特质,使得他们聪明起来,坚强起来。他们不仅在困境中顽强地繁衍生息,而且逐渐地富有了。
公元13至15世纪,欧洲开始进入资本主义社会,当地新兴资产阶级同那些经商致富的新兴的犹太人资本家们,产生了利益冲突,噩运再次降临到犹太人的头上。现实利益的冲突加上宗教信仰的差异,大批犹太人被迫流往东欧及美洲各国,开始了历史上的犹太人第二次逃亡。不幸的是,这种反对犹太人的意识,居然演变成了一种文化沉淀,在某些国家和地区一直“遗传”到现代。尤其是进入本世纪后的德及奥民族,反犹情绪与日俱增,希特勒及其追随者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2、宗教的情结。基督教是世界上流传最广、信教人数最多的宗教。在欧洲,特别是西欧,人们普遍信仰基督耶稣。虽说基督教的经典《圣经》之一的《旧约全书》,原是犹太教的经典,两教之间有着密切的历史渊源,但基督教教义认为,是耶稣的12门徒之一的犹大为了30块银币而出卖了上帝之子,是犹太人将耶稣钉死在十字架上,这就造成了基督徒们在情感上对犹太人的仇视。所以说信奉基督教的欧洲人在宗教感情上是很难接纳犹太人。这种宗教感情的社会化,又逐渐衍化成一种大众化的厌恶犹太人的社会心态。同样,这种社会心态也作为一种文化沉淀。世代“遗传”,并随着岁月的推移,逐渐与社会经济政治相结合,使之成为一种随时可以被利用的社会政治的潜在力量。当这种潜在的东西某个(些)政治野心家利用时,就会像火山一样喷发,成为一种疯狂的社会驱动力。
应该看到,当时的德及奥民族的内部,民族主义思潮盛行,原有的宗教情绪在现实利益冲突的激化下,使人们本来已有的反犹情绪更加激烈,从而加剧了对犹太人的仇视。在这种社会氛围的熏陶下,希特勒的“仇犹反犹”观点逐步形成,并迅速成为了这股社会情绪的主导,一方面,当时德及奥民族仇犹反犹的社会情绪极大地刺激着他的政治野心,使其民族主义思想恶性膨胀,为其日后仇犹反犹灭犹政策和措施制造社会价值取向,培植政治力量。
3、现实的需要。本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爆发了世界性经济危机,严重打击了德国,使其工业生产倒退到了上世纪末的水平,国力渐衰。深刻的经济危机不仅激化了国内的阶级矛盾,而且刺激了垄断资产阶级对外扩张的野心。“德意志民族必须从掠夺的土地和生产空间中寻找出路”,希特勒的这一争霸世界的主张,得到了德国垄断资产阶级的拥护和支持。然而,实施建立一个德意志民族的日耳曼帝国的罪恶计划需要巨额资金提供财力保证。在国力衰落的情况下,把手伸向富有的犹太人成为了他们的理所当然。
另外,居住在欧洲各地的犹太人,较之于其他民族而言,不仅富有,而且素质也要高些。面对这样一个民族,希特勒及其党徒们,既感到仇恨,又觉得胆怯。在他们的心中,犹太人这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是他们实现“第三帝国”美梦的严重威胁。这些,无疑加剧了希特勒对犹太人的仇恨和政治嫉恨。加上当时德国社会政治生活完全处在一种极端疯狂的症状之中,使希特勒的仇犹反犹观点不仅有了适当的社会环境,且得以迅速疯狂起来。
4、狂暴的病态心理。希特勒是奥地利海关一个小官吏的私生子,从小缺少良好的教育,青少年时代整天流浪于维也纳和慕尼黑街头,铸就了他既自私又狂妄的性格。正如他小时的一位班主任老师后来回忆所说的那样:“希特勒缺乏自制力,至少被大家认为性格执拗,刚愎自用,自以为是和脾气暴躁。”加上他患有痉挛性的神经质,发起癫狂来甚至会趴在地上啃地毯边。从有关史料上可以看出,狂暴是希特勒性格的典型特征。例如,1942年的一天,纳粹德国武装部队外科医师扎尔·伯罗赫奉命去晋见希特勒,希特勒的爱犬就猛扑这位医师,吓得他魂不附体,医师被迫与它细声细语地说话,很快它就平静地趴在医师身边,把前肢搁在医师膝盖上,两眼温顺地看着他,并与他逗笑。希特勒见此情景暴跳如雷:“它是完全忠于我的惟一生物,可你把它骗去了,我要杀死它。”声音越来越高,简直到了嘶叫的地步,恕吼着威胁要监禁医生,类似这样的事,时有发生,狂暴如嫉恨,又造就了他的狠毒和残忍,希特勒是一个有严重病态心理的政治狂人。
上述四大原因,如果孤立地看其中任何一个原因,都很难构成对犹太人的灭绝性仇杀。只有把这四大原因融合为一体时,才能产生确定性的使犹太民族在劫难逃的社会效应,而希特勒则是把这四大原因巧妙地结合在一起的魁首。
首先,纳粹党打着当时在德国流行的民族主义和社会主义两块招牌,宣扬德意志民族是优秀民族,把犹太民族视为劣等民族。为了蛊惑人心,欺骗德国广大民众,希特勒对这种种族歧视理论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周密的包装。一是按照他自己的社会逻辑,怕断章取义地摘取前人论述人口问题中的某些词句,拼凑成一个种族优劣的理论,为把犹太人打入劣等人种制造理论依据。二是利用早就深植于德及奥人心中的反犹意识和宗教情结,大肆鼓吹“犹太瘟疫”的谬论。经过希特勒的蓄意“嫁接”,使得这个理论再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种族歧视了。他利用历史的宗教的因素,为其灭绝犹太人而创设了广泛的社会基础,使得这一理论更加具有普遍的煽动性。希特勒一上台,之所以能够顺利推行一整套疯狂迫害犹太人的反犹灭犹政策,无疑得益于他这个荒谬绝伦的理论。其次,纳粹党还利用当时德国国内广大群众痛恨凡尔赛和约的心理,煽动复仇主义情绪,并把这种情绪转移到犹太人身上。
在这四大原因中,现实的需要是最直接的要素,其它两方面的原因也是非常重要的因素,如果没有历史的原因和宗教的情结作为先导性条件,那么,即使现实再需要,也很难想象会达到如此疯狂和残忍的程度。只有当这四方面的原因聚合为一体时,才产生了那可怕可憎的充满血腥的驱动力。
任何历史事件都是社会各种相关因素合力作用的产物,或者说是时事造就的。二战期间,600万犹太人惨遭杀害,希特勒当属罪魁。希特勒对犹太人特有的种族仇恨和政治嫉恨,是政治狂人病态心理的一种特殊反映。导致希特勒严重病态心理的“菌种”就是来自历史成见和宗教情结,恰好又得到了当时德国社会环境的孕育。确切地说,希特勒的严重病态心理与当时德国社会政治生活的疯狂病态是相辅相成的。一方面,疯狂的病态心理正是历史成见、宗教情结和现实需要三大原因的粘合剂;另一方面,这三大原因的聚合又把希特勒疯狂病态的心理推向了极端,从而引发了那场人类历史的大悲剧。
二战胜利结束已经整整半个世纪了。人们在分析研究这场犹太人遭受灭绝性大惨案时,应当从中吸取以下教训:①民族之间的恩恩怨怨应该断然了结。宽容地审视过去,坦荡地迎接未来,祖辈的恩怨,后代不宜相继。②宗教必须与政治相分离。宗教不得干预政治生活,政治生活也不得利用宗教情绪。宗教活动应该置于法度制约之下,使宗教信仰成为信教群众的个人私事。③国家生活必须民主化、法制化,构建起防范任何形式专断与独裁的政治运行机制,使民众关心国家事务,且又不狂热和盲从。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历史是一面镜子,但愿世界永久各平,让所有民族平等和睦地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
来源:孟话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