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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本华:《悲观论集卷》

《悲观论集卷》 心理的观察

    在欧洲诸国语言文字中,有一个令人不易觉察但使用恰当的字,这就是表示人的字,通常皆用“person”。在拉丁文中,“persona”的真正含义,乃指“面具”,就像是在古代的戏台上优伶们常习惯的装束那样。确实,没有显示其本来面目,各人都像是戴着假面目在那儿演戏般;确实,我们的全部排场,都可比喻成一出不断演下去的滑稽戏。一切有志之士就会发现社会的淡然无味,而那些愚昧者却觉得悠然安闲。
    理性,应该被称为预言家,当它为我们指出我们当前所作所为的结果时,不也正为我们预示了未来了吗?因此,在我们出现卑鄙的情欲、一朝的愤怒、贪婪的欲望之时,理性就会出面使我们顿感我们的作为是如此不雅,后悔之情油然而起,理性此时便成为一个遏制的力量。
    怨恨的缘由在于心,轻蔑的缘由在于脑,但是,这两种情感都是我们自己所不能驾驭的,因为我们自己不可能改变我们的心灵,偏见是由动机来决定的。再加上我们的头脑常常与客观的事实相接触,且还受到各种规则的限制,都不容易改变。任何一个人,皆是一个特殊的心与一个特殊的脑的联合体。
    怨恨和蔑视,是两个互为相反而又不能相容的方面。对别人怀有怨恨之情,是植根于个人的品性基础之上,其例证比比皆是。此外,如果一个人试图去憎恨他所遇到的一切令人怨恨的事的话,那么他就无暇顾及别的事,且还会搞得精疲力尽。如果一个人试图去蔑视一切事情的话,那就可以说,会毫不费吹灰之力。真正的蔑视与真正的傲慢是绝然相反的,它呈悄然且不显示出自己存在的状态。如果有人对你表示蔑视,他定会有所显示以期引起你的注意。这种意向皆来源于怨恨,而怨恨,则不能与真正的蔑视并存的。反之,如若表现出真正的蔑视,就只能证明之所以受到蔑视,他确实是一个毫无价值的人了。蔑视并非不能与宽恕和优待相容,从个人自身的宁静与安全来着眼的话,这样的相容是必不可少的。蔑视能防止愤怒,一个被激怒的人难免会伺机伤害他人。可是,一旦这种纯粹的、冷漠的和毫无做作表现的蔑视显露出来的话,必定会遭到他人无比愤怒的抵制,因为受到蔑视的人不可能再以蔑视作为武器来对付蔑视他的人。
    忧郁与情绪不好是绝然不同的两回事,但相比之下,这二者与乐天派的情绪却相差不远,只是忧郁会引起人的注意,而情绪不好倒会使人产生厌恶。
    疑心病是一种痛苦,它不但会使我们莫名其妙地混淆当前的事情,还会使我们对自己凭空杜撰的不幸未来产生一种莫名其妙的焦燥情绪,导致我们对自己的过去进行不应有的自我谴责。
    神经过敏的人,往往在自寻烦恼中表明自己的存在,而且还为此忧郁不止,其原因在于不知满足的内在病态的存在,还常常与大自然的变化无常同时存在,其结果必定导致自杀。
    不管怎样微小的事故,一旦引起不合心意的情绪,就必定会在我们心中留下某些痕迹,即在一段时间内可能妨碍我们清晰而客观地去观察周围的事情,就好比是贴近我们眼睛的小东西,会限制我们的视野一样。
    因冷酷无情而变得残忍,是人人都可能有的事,或者自以为具有忍受任何艰难、烦恼的能力。所以,当一个人猛然发现自己正处于幸福之中时,大多数人就会因此而对人产生同情心。如若一个始终处于幸福的状态之中且从未遇到过其他境况,那这种幸福就被视为正常的,这样会产生相反的结果:它会使人不易忍受艰辛,以致不能有任何同情心的情感产生。因此之故,比较起富人来,穷人常常显示出助人为乐的品性来。
    有时候,我们对同一事物,好像想得到又好像不想得到,致使喜忧二者同时而起。比如说,我们在一个固定的时间内,将要接受一个决定性的考验,而且这个考验对于我们获得成功会大有神益,这样一来,我们便会急不可待地期望着考验立刻就开始,可是另一方面,一想到考验即将开始就会颤栗不止。而且在这个期间,假如我们听到考验的日期要往后推延,我们顿时就会有兴奋与烦恼的两种情感产生出来。这是因为,这种消息很令人失望,但又为我们提供了瞬时的安慰。同样的,如果一直在企盼着的一封预期了解的带有某种决策性的信函,突然不能如期到达自己手中时,我们也会有这样的感情产生。
    在诸多事件中,人们确实会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情感产生的。在这两者中比较强烈却又较远的一种情感即欲望,是经受考验和等待有利决定的欲望;那种更能触动我们然而却很微弱的情感就是愿望,它保留在现在的闲静及平安之中。那种企盼考验或信函的情感再度被激起时,愿望就会重新出现,这种企盼的结果也许是令人失望的,但愿望毕竟还是怀有一定的希望的。
    在我的头脑中,始终有一个反对派,不论什么时候,只要我采取任何步骤,有任何的决定——虽然常常是在深思熟虑之后——这个反对派必然会在事后攻击我的所作所为,且没有一次是合理的。我以为,这个反对派,就灵魂的审查而言,不过就是一种矫枉的形式,可是它却常常的谴责我,尽管我认为我没什么可受责难的。毫无疑问,同样的事情也会在其他人的身上发生,就即此可以阻止思考的人来说,他最好还是不要做出郑重其事的事情来:你如此精明能干,深思熟虑,而不致于后悔实现圆满愿望的尝试?
    为什么说“普通”二字就是一种蔑视的说法,而要是说“不同凡响”、“非凡奇特”或是“人灵天杰”就会让人心满意足呢?怎么普通的东西就一定是鄙欲的呢?
    “普通”二字,究其原义,就是所有的人都具有,即全人类均可摊到,“普通”可以说是人类本质中的固有成分。所以,一个人要是没有什么超凡脱俗的品行,他就是一个地道的“普通人”。“平凡”二字就显得比较温和了,它一般说来只是对智力的特征说的,“普通”二字似乎更具有道德方面的作用。
    与他千百万个同类一模一样的个体,会有怎样的价值可言呢?当然,我说的不仅限于千百万个,而是不计其数的个体,亦是世世代代相传,永无终结的生灵。自然之神慷慨大方地从她那永不枯竭的泉眼里涌出汩汩泉水,就好像铁匠绝不吝啬从绕钻上翻飞出来的火星一样。
    显然,一个从未超越过侪辈特性的个体,就不得不把自己的生存要求整个地局限在与侪辈同等的范围内,在其中过着这些范围所制约的生活。
    在我的几部著作①中,我多次论证:低能动物并不具有高于它同类的特征,只有人才是唯一有权要求个性的生物。只是在实际中,这种个性在大多数人的身上,毫无什么结果,并且,他们几乎都被置于某一等级之中,即所谓的物以类聚。他们一类的思想、欲望同他们的面目一样,正是他们这类所共同具有的,或至少是他们所隶属的那一等级的一类所共同具有的,其特性是浅薄、普通而平凡,这是为数众多的一个等级。相对来说,你可以一眼就能洞察出他们的意图和打算来,他们相互间非常相似,就像是批量生产出来的产品,使人难以区别。
    ①即《伦理学的两个基本问题》第48页;《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第一卷第338页。
    确实,假如他们的本质就深深淹没在同类的本质中,可想他们怎能超脱其类而生存呢?既然,他们只有这种普通的本质与生存方式,因而对低能动物的那些鄙微的诅咒,同样就可以施于他人。
    一切高大、崇高或伟大的事物,一定会像母亲那样,就其本质来说,是世界上绝无仅有的。在这个世界上,谁也找不出一种更贴切的表达方式来形容什么是卑下和鄙琐,只有我的作为一般用途而提出的“普通”这个词方能解决上述问题。
    作为一切生灵之生存基础,便是作为“自在之物”的意志,这是任何生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万物的永恒元素。所以,这个意志就是我们人类所共有的,也是动物所共有的,当然,它也包括那些低级的存在物在内。可以这样说,我们与万物同族——仅此这一点而言,是说万物充溢着意志。另外,因为具有智慧和知识,人才能凌驾于他物之上,同时才会使人与人之间产生不同。这样,在每一个自我表现中,我们就应尽可能地发挥出智慧的独立作用来。这是因为,像我们上面所说的、所见的,是意志是我们“普通的”部分。每一种意志的强烈表现都是普通而又粗俗的,也就是说,意志把我们降低到侪辈的水平上了,它使我们仅仅就是同族的一份子,这源于我们所显示出来的,就只是整个人类的特性而已。所以,当情感如此强烈且又超出了意识范围内的理智因素时,人类才就只能行使意志力而不知其所以然。所以,人的每一次勃然大怒都只是一种普通的表现——是每一次的欢乐、憎恨、恐惧的自由表露——一句话,就是一切情感的形式,就是每一次的意志活动。
    如果屈服于这类强烈的情感,即使是最伟大的天才,也会把自己降低到最最普通人的行列之中。相反,如果一个人想要超乎寻常,或说这个人伟大,他就绝不会让意志的活动占据并支配他自己的意识,无论他从中受到什么样的诱惑。例如:他虽然已然觉察到有人对他居心不良,他却能毫无憎恨之心,不光是这样,一个伟大的头脑的最显著之标志,就是对侵扰和侮辱性的言语毫不介意,并且会像对待其他数不胜数的过错一样,将其归于这个人只有不完善的知识,所以可以视而不见,置若罔闻。这正是格拉喜安评论的真谛所在,他说,一个人的无价值,莫过于在别人眼中孑然一身。
    即使是在专门表现热情与感情的戏剧里,也极容易流露出粗俗与卑陋来。这在法国悲剧作家的作品中尤其突出,没有什么别的意思,就是一味地描述,一会儿沉溺于荒诞可笑的虚夸悲伤之中,一会儿又滥用警句式的所谓妙语,以及来掩饰他们主题的粗俗。我记得曾看过扮演玛丽亚·斯图尔特的著名女演员梅德玛塞尔·拉歇的演出,在该剧中,当她怒火填膺地反对伊丽莎白的时候——尽管她表演得相当出色——可仍然使我禁不住地想起一个洗衣妇的形象来。她这样来演最后诀别的一幕,就丧失了一切真实的悲剧的情感了。确实,法国人其实不懂什么是悲剧,而意大利演员瑞斯陶丽所表演的同一幕就略胜一筹。事实上,尽管在本质上,意大利人与德国人在许多方面截然不同,但在艺术欣赏中,却同具深邃、庄重和真实的情趣,法国人就不一样,处处显示出他们一点也不具有悲剧情感来。
    戏剧中那种崇高,即不同寻常的因素——,确切地说应是其中无比高尚的东西——只有运用与意志相对抗的才智,只有翱翔于意志的一切情感活动之上,将它作为才智的思考对象才可能达到。尤其是莎士比亚,他把这点看作是他的创作的一般方法,这一点,在《哈姆雷特》一剧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只有当才智升华到一切努力都无济于事,而意志已开始消沉之时,才会有真正的悲剧产生;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悲剧才能为人崇尚,从而达到它的最终目的。
    每一个人都只把自己视野范围看作是世界范围,这是理智的一个错误,这种错误就像人们的眼睛以为天和地是在地平线上交会这种错误一样难以避免。这就解释了许多现象。每个人都以自己的水准来衡量别人——就好比裁缝的尺码,谁也不乐意逊人一筹,使我们毫无办法——这是一种理所当然的假设。
    毫无疑问,许多人认为自己一生中的好运就在于满面春风地面对世界,这才会获得他人的好感。
    但是,还是小心为好啊!切切记住哈姆雷特的警语——
    有的人尽管笑容可掬,彬彬有礼,但还是一个恶棍。
    人心的真正基础和活动也像自然力一样,是人们意想不到的,经过了意识层的现象从而转化为观念或图像,所以说,我们所要表达的这种现象,实际上是把它的观念和图像传达给别人。
    因此,任何心灵与性格的持久而真正的特性,总的说来是无意识的,并且也只有在这种特性无意识地发挥作用时,才能给人以深刻的印象。但是,如果同样的特性有意识地发挥作用,就说明这种特性是经过意识的加工后变得矫饰虚假,就带有了欺骗性。
    如果一个人所做之事是无意识而为的,他就不会有什么麻烦,但一旦有意识而为,则会毫无结果。这一点同样适用于那些基本观念之起源,由此构成一切真实活动之精髓。只有先天的才是真实的、完美无缺的。无论是在实际生活中,还是在文学艺术中,谁想有建树,谁就必须恪守自然法规而对此毫无意识。
    具有非凡能力的人总是乐于跟愚昧无知的人为伍,而不是那些普通人;同样,暴君与群氓、爷爷与孙子也都是天然的同盟者。
    奥维德曾说过,请以爱护之心眷顾地上其他心灵。就形体而言,这句话只适用于低级动物,但就其隐喻和精神之意义来说,那简直可以适用于整个人类。人们一切计划和措施都沉浸在肉体的享乐与物质的丰裕之欲望中。他们也许确有个人兴趣且范围极广,但这种个人兴趣,还是要从与肉体欲望的关系中获取自身的价值。不仅从他们的生活态度和言谈话语中可以证实这一点,而且连他们的眼神和他们的外表、步态及手势里都流露出这种兴趣来。他们周围的一切都在大声疾呼:“回归大地!”奥维德接着写道:“人仰面虔诚注视着高高在上的青天,直视星辰。”
    上面的诗句不适用于那些只知道肉体享受和物质享受的人,只适用于那些贵人和睿智者——他们能够真正地思考和观察周围世界,从而成为人类的佼佼者。
    只有亲身经历了,人们才会真正了解自己的行为能力及忍受痛苦的能力,就像是一泓平静如镜的水,毫无风吼雷鸣的迹象。只有当风吼雷鸣之时,水波才会跌宕起伏,否则仍是一泓静水;只有当雷雨大作之时,它会像喷泉似地腾飞跳跃;只有当水冻成冰时,你就绝不会认为水里仍然蕴含潜在的暖质。
    尽管世界上有镜子,却没有一个人能真知道自己的模样,怎么回事呢?
    一个人可以想起他朋友的面容,对自己却无能为力。所以,贯彻“自知之明”之警句,在一开始就遇到了阻力。从下面的事实上,无疑可以得到部分的解释:从物理学观点来说,人不可能在镜子里看自己,除非他直立于镜子前一动不动,否则,那作用非凡、表现整个面貌特征的眼神就无法起作用了。但我以为,还有一种道德上的不可能性跟物理学上的不可能性可共存,它们本质上相似,效果也相同。人不可能看到自己的映像,自己的映像对他来说好比是个陌生人,但,一旦持客观的观点,这种结局就是必然的。总之,客观的观点意味着深深植根于每个人的情感里。作为道德的个体,他思考的对象不只会是自己。①而只有当人们采用了此观点,他才可能看到事物的真实面貌;只有当他注意到事物本身的缺陷时,这种观点才变得可能。要不然的话,在人们从镜中照看自己时,那个超乎自私天性的东西就悄悄向他说,要记住,你从镜中看到的那个陌生人不是别人,就是你自己,这就像不许接触的警告相似,同样也发生效用,使他不能客观地认识那个映像。真是这样,要没有那潜在的怨恨的话,这种观点似乎也是不可能的。
    ①请见《伦理学的两个基本问题》第275页。
    生命对于一个精神枯竭、松懈的人来说,是如此短促,渺小甚至一闪即过,所以也就不存在让他费心劳神的事或是至关重要的事,什么欢乐、财富甚或名誉均无所谓,即使有众多败绩,他也不可能为此惨遭损失——反过来,对于精神充实的来说,生命就显得是如此的宽容、冗长,是如此的重要,一句话,就是如此举足轻重又充满艰难险阻。因此,要想撷取生命之奥妙、判断生命之价值、实施个人之计划,就非得在困难中沉浮不可。后者是普遍的、内在的人生观,亦即格拉喜安在说起如何观察事物时指出的——磨炼真诚和活力。前者即超自然的人生观,在奥维德的“不应当如此”中,这个观点得到了深切的表达。——生命并不值有如此的坎坷跌宕,并且依照柏拉图的说法是,人生的事务并不值得去牵肠挂肚。这种思想境界,是属于意识领域内的上乘境界,是摆脱了意志束缚的才智,它客观地看待生命现象,因而也就必然会洞悉生命的虚无渺茫和微不足道。相反在另一境界中,意志是高于一切的,之所以会有才智,仅仅是为了照亮生活里满足欲望的路途而已。
    一个人的伟大或渺小,是由他的人生观决定的。
    具有卓越才能的人,往往不惮于承认自己的过错和缺陷,并把它们公布于众。他把这些当作是某种适宜赔偿的东西而不认为这些会使他蒙受耻辱,倒反认为这是为自己添光增彩,尤其是那些与他们品质相符的过错更是如此——必要条件——或像乔治·桑所说的美德之瑕疵。
    那些具有优秀品质并才智健全的人根本否认自己有哪怕是十分微小的弱点,他们总是小心谨慎,竭力掩饰,对哪怕是十分细微但能显露弱点的痕迹都十分敏感。这种人的全部价值就在于他们没有过错,没有缺陷,而他们的错误一旦被发现,就会声名狼藉,斯文扫地。
    对于才智平庸的人来说,谦逊只是诚实罢了,而对那些天资非凡的人来说,谦逊就是虚伪了。后者对于自己所受到的尊敬可以直言不讳,也绝不会否认自己的非凡能力,而前者只永远会谦逊。马克西姆斯在《论自信》一书中关于自信的章节里,作了简明扼要的说明并列举了事例。
    不登剧场的大门,就好像梳妆完毕却没有照镜子一样,更糟糕的是,作了决定却不跟朋友磋商。一个人可能会在一切事务中表现出超人的判断力,但一涉及到自己就只能束手无策了。这是由于此时他的意志在起作用,从而立即破坏掉他的才智,所以千万要牢记,做事定要与朋友商量。医生能医好其他人的疾病,而面对自己的病魔却无能为力,只能求助于他的同行。
    我们或多或少地总是希望了结我们所做的一切,急切希望了结,一但了结就会兴高采烈。但,通常的结局就跟我们企盼可望不即的事那样虚无渺茫。
    每一次的离别都预示着死亡,而每一次的重复又预示着复苏,所以,即使是那些彼此淡漠的人,分别了二、三十年后一旦重逢,也会欣喜若狂。
    才智确实是有着千差万别的,但只给予一般的观察是不能做出清晰的比较的,因此,必须作密切细微的观察,不然就不能够看出区别来。仅从事物的外部现象看,也是难以对才智作出判断的,像教育、娱乐、职业等,不过仅从这点来看,也是可以看出,许多人的生存地位要比一般人至少高10倍。
    我们在这儿所说的并不是指那些未开化的野蛮人,其生存仅比森林中的猿类略高一些。例如,那不勒斯或者威尼斯的搬运工们(那里的冬日是如此的漫长,使人们有较多的空闲思考),是怎样生活的,我们从头至尾了解一下就能知道的,他们终年饥寒交迫,以卖苦力为生;为了每日每时的生计而不辞辛劳地工作着;他们四处奔波,忍辱求职,时过今日不知有否他日;精疲力竭之后才会有短暂的休息;无休止的争吵,他们根本无暇思考;肉体上的乐趣就像是温暖的气候,没有足够的饮食可以让他们取乐。最后,他们身上还有一点点虔诚的宗教信仰,这是唯一的一点玄学成分。所有上述这一切,都是低级意识所具有的生活态度,他们终生为生计所迫而忙忙碌碌。这种混乱杂乱无章的梦境便是如此众多之人们的生活。
    只有在必须运用意志力的时候,这些人才会有瞬间的思考,他们不把自己的生命看作是相互有关联的整体,甚至连自己的生存都无暇顾及,可以这样说,他们在一定程度上只是浑浑噩噩的生活着。与我们相比,他们这些贱民与奴隶们的不知其然的生存方式更近似动物,是完全局限于眼前的。不过,正因为如此,所以他们所遭受的痛苦却要比我们少得多。由于我们的欢乐,从本质上说是消极的,或者说其欢乐在于从某种形式的痛苦或者欲望中解脱出来;在于动手与结束之间连续而迅速的交替,这样的交替是他们所从事工作的终身伴侣,是他们从劳动过渡到休息,最后达到欲望满足的境界时所使用的扩大形式——这种形式为他们提供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欢乐之源泉。可实际上,当我们观看穷苦人欢乐的面容时,发现较之富人更为开朗,确实可以为我们提供证据,更能说明问题。
    现在我们暂时撇开这种人看看精明的商人吧。他们干的是投机倒把的勾当,所以整日冥思苦想其计划,而后万般谨慎地将其付之实施;他们成家立业,养着自己的妻儿老小,在社会生活中也享有一定的地位。因此显然,他们的觉悟比起前者来要高得多,他们的实际生存也有着崇高的现实地位。
    接着我们再看看学者们。他们也许考证过历史,也曾纵观了世界历史发展的全部过程,因此他们意识到生命是一个整体,所以也就能够观察事物而不受其生存时代和个人利益的局限。
    最后我们还要看看诗人或哲学家们。他们这些人具有高度的思维能力,但不愿潜心去考证任何特殊的生存现象,只在生存本身面前感叹、诧异、并把这深奥的谜当作自己研究的课题,然而他们所具有的意识倒也足够让他们去认识全部世界究竟有多深奥,因为他们的才智全部摒弃了作为意志的仆役的作用,而是把世界整个展现到自己的眼前。这个世界要求诗人或哲学家们去检验、思考,却又不让他们在这其中扮演什么角色。如果说意识的程度就是现实的程度的话,那这种人的存在就可以说已经是登峰造极了,随之对他们的描述就非同一般,而很具意义了。
    一般说来,人类高于其他动物,他们接受训练的能力要比其他动物强,伊斯兰教徒们要受训,以每日5次面朝圣地麦加膜拜褥告,而且从不间断;基督教徒们所受的训练就是,凡事都要手划十字,默然垂首等等。宗教确实可以说成是训练艺术的杰作,这是因为宗教训练人们的思维方式,而且像众所周知的他们是从小就抓这种训练。如果人们从5岁起就开始受到宗教教义的灌输并在肃穆的气氛中接受谆谆教诲,那么,不管这种宗教存有多么大的谬谈或别的什么,它也会深深地植根于人们的头脑之中。所以,不管是动物还是人类,要想获得训练的成功,就得从早抓起才行。
    贵族和绅士被训练为珍惜名誉并以此为大,——为了名誉,他们可以热情地、毫不动摇地坚信荒谬可笑的骑士制度中的法规,他们也可以为了信仰而不惜捐躯,还可以为此向国王表示尽忠心。
    再有,我们对于贵妇人所表现出来的温文尔雅交口称赞,并对此抱着极其崇敬的心态,对于龙子凤雏,对于达官贵人和地位显赫的爵爷们的敬仰等等,都是属于训练之行。同样,我们对自己所蒙受的辱骂所表现出来的嫉恶如仇亦如此,而且辱骂的性质决定了嫉恶的程度。例如,你要是说一个英国人不是绅士,这是他绝不能容忍的言语;要是说他满口谎言,他更不能忍受;你要是把法国人称为懦夫,把德国人贬为愚昧,他们都会暴跳如雷。
    有很多人,在一个具体问题上表现出训练有素,是个正人君子样,可是在其他一些事情上却又大吹大擂毫无羞耻感。比如说,他可以不抢不偷你的财物,可是,一旦他发现你有某个东西是他十分喜爱的,他就会直接向你索取而不付分文;再如商人,他往往可以没有顾忌地欺诈你,却矢口否认自己的盗贼行为。
    专管思考、观察的大脑机要,不必要有感官的刺激便积极活动,这个时候的人的想象力就特别丰富。所以我们发现,只有在感官不受外界的刺激时,想象力才是积极的。囚牢或病房里那种长期寂寞、沉静、昏暗的状态——这些都提高了想象力的积极性,在它们的影响下,想象力也开始发挥自己的作用。另一方面,当我们的观察力对着无数现实材料时,比如在旅途上,或是在喧闹的世界上,或是在灿烂的阳光照耀下,这时的想象力就像没有一样了,即使说会引起某种想像,但这种想象力是不积极的,好像它也知道此时的时机不佳。
    但当想象力产生了某种实在的结果时,它也一定会从外部世界获得不计其数的材料,只有到这种地步,想像的宝库才能丰富起来。滋补幻想就像滋补身体一样,在吃饭消化的那一刹间,是根本不能工作的。但到后来适宜时刻中能发生作用的能力,还要归功于这种“滋补”。
    意见像摆钟一样恪守同样的规律:它越过重心到达一端,同样在另一端也摆动相同的距离,由此可见,只有在某段时间之后,才能真正找到停止点。
    根据矛盾的过程,空间距离使得事物变得渺小了,也就见不到其不足了,这也就是呈现在照相机缩小镜片上的景色要比实际上的景色美丽的原因。时间距离也会产生同样的结果。当年的地点和事件,当年的伙伴都给记忆表面涂上了一层诱人的色彩。记忆只能看到往事的一个轮廓,根本不可能去注意那些令人不快的细节。而我们目前的乐趣就绝没有这种美妙之处,所以总好像不是完美无缺的。
    再有,就空间而言,离我们近的物体看上去就大,可是贴近眼睛时,我们就看不见别的物体了,当我们离开一段距离时,这种物体又变得渺小却又不可辨认了。同样道理,时间亦然。日常生活中的琐碎事情常叫我们激动、焦虑、烦恼、热情,就是因为它在我们的眼前,让我们看着它觉得是多么的硕大,又是多么的重要而严峻。可是,一旦它们全部消失在时间的长河里时,就失去了自身的任何价值,只要我们不再想它,它就在我们的记忆中逐步消失。它们之所以如此硕大,就是因为离我们很近的缘故。
    欢乐与痛苦,并不是头脑的观念,而是意志的作用,所以它不属于记忆的范畴。我们不可能回忆欢乐与痛苦,请注意,我指的不是重新去体验。我们所能回忆的只是伴随着欢乐与痛苦的观念,尤其是那些我们想说的东西,这些是构成当时我们感受的标准。因此,我们对欢乐和痛苦的回忆总是不完整的,一旦欢乐和痛苦过去了,我们也就对此淡漠了。由此可以看到,我们想重新体验欢乐与痛苦的一切企图都是徒劳无益的。从本质上讲,欢乐和痛苦是意志的作用,意志本身并无记忆,记忆属于智力的一种机能,记忆所能得到的和所失去的只有思想和观念,我们这里并不想讨论它。
    在窘迫困难的日子里,我们能够对自己曾经经历的美好时光记忆犹新,但是在美好的日子里,我们对曾经有过的窘迫困难却只存有支离破碎、隐隐约约的记忆,这就是事实,是令人疑惑不解的事实。
    我们对实物或图像的记忆,要比对纯观念的记忆来得清晰。这样,丰富的想象力使语言学习变得十分容易,由于想象力的大力帮助,当我们看到一个新词时,马上就能与所对指的实物联系起来。如果没有这一点,我们就只能简单地从母语中找出与此相应的词来。
    记忆法不仅仅是一门艺术,以此通过直接的双关语或妙语来间接记忆某些事情,它还要应用到系统的记忆理论中,参考记忆的特性和记忆的这些属性之间相互制约的关系,可以解释记忆的真正属性。
    除了我们生活环境中的某些特定场合外,我们的感觉有时也会达到较高的、异乎寻常的清晰程度,这只有从心理学的基础里得到解释,这是由于敏感程度的增强所引起的,是来自内部的作用。就是这种时刻,才在我们的记忆里留下不可磨灭的痕迹,并独立地保存下来。可是,为什么在成千上万的时刻中,我们就对这种时刻情有独钟呢?我们提不出什么理由,所以也无法解释。说起来,它好像是一种机缘,又好像是在石层里发现了某种现已绝灭的动物化石一般,还好像在我们打开书本,看见了偶然夹在书页中却已干瘪了的虫子一样,这样的记忆总是让人愉快的。
    在没有任何特殊理由的情况下,有些久已遗忘的事情会突然间在记忆中闪过,这样的事偶而也会发生的。也许是某种难以觉察的气味在起作用,因为这种气味原本是与那事情有联系,现在这种气味再次散发了出来。大家都知道,嗅觉对唤起记忆是有特殊功率的,它可以轻易地便引起一连串的联想来。这里要提一下,视觉与知性相联,听觉与理性相联,像我上边所说的,嗅觉则与记忆相联,而触觉与味觉是肉体的接触,所以与肉体相联。这些感官只和上述所说的发生关系而与其他任何事物无关。
    人们都指望着用醉酒来增强记忆力,这是记忆的属性之一,当然,微微的醉酒是可以增强对过去时间与事物的追忆力的,而且增强的程度之大,致使一切与过去相关的情况,回忆起来却要比清醒时明晰得多,只是对于醉酒当时的一切举止言谈的记忆却只能是支离破碎的。甚至在醉得不省人事时,则一切都无从记起了。所以我们可以这样来说,醉酒是增强了对故事的记忆,而对当时的事却记忆甚少。
    由于内部过于懒散,所以就需要某种外部的活动。反之,如果内心十分活跃,就不愿意走出自己的壁垒,因为它会破坏并妨碍自己的思想,从某种意义上说,甚至会毁掉他的一生。
    有人孤独时会烦燥不安,这是毫不奇怪的,因为当人在独处时不会笑,而这种想法在他看来又似乎是可笑的。
    难道我们笑是为了让人家看的吗?——难道笑像一个单词样纯粹是一种符号吗?孤独的人之所以不能露出笑脸来,说起来就是缺乏想象力,思想索然无味。低级动物从来不笑,不管它处于何种状态:独处还是结群。厌世主义者梅森曾使一个索居的人十分惊讶,然而他自己却笑了起来:“你为什么发笑?”那人问,“并没有人和你在一起啊!”“这就是我笑的原因。”梅森答道。
    自然的手势,比如像伴随着生动的谈话而做的手势,是一种独特的诺言,它广泛传播,甚至远远超过形诸文字的语言——到这儿为止,我所指的,是一种与文字无关而在所有民族中都相似的语言。确实是这样,每一个民族所用手势的程度是由其生动活泼的程度决定的,当然也有特殊情况。像意大利人之间,说话的同时加入一些只有在本地区才有价值的传统的手势。
    手势在世界范围内的运用,与逻辑学和语法有着某种相似之处。因为手势只是一种形式,并不是言语的交谈,但另一方面,由于手势和心理活动相关且与智力无关,所以说,手势反映了意志的活动,它又与逻辑和数学不尽相同。作为言语交谈的辅助,手势就像是一首优美旋律中的低音部,在整个演奏过程中,要是始终与高音部配合一致,就能大大增强演奏的效果。
    在谈话中,手势取决于传达话题的方式。我们有趣地发现,无论是什么的话题,只要传达方式重复出现,所用的手势也会重复一遍。因此,当我偶然看到——通过窗户——有两个人在进行谈话,我不用去听一个字,我就能够将谈话的一般性质了解得清清楚楚,我所指的,只是他们谈话内容的表达形式,绝无半点差错。说话者一会儿据理力争,一会儿陈述理由,又提出论据以说服对方,最后归纳、定论;或者讲话者正在陈述他的经历并力求使人相信,他曾遭受了多么深重的伤害,同时还提出了一些明晰而又确凿的证据,以此说明其对手是多么蠢,多么顽固,竟不肯认输;或者讲话者正在大谈他的宏伟计划,谈他如何将其付之实施并取得了成功或是因命运不济而遭惨败;或者讲话者正在说他面临一棘手之事而束手无策,不知该如何下手,也许他已迅速觉察到给他设下的陷阱,也许他利用权威或稍带武力而成功地挫败并惩罚了敌人,等等,不一而足。
    确切地说,不管我是以心理的还是以理智的观点来进行判断,只凭手势,我就能得到谈话要领的抽象概念。这概念就是精华所在,就是谈话的真正主题。所以,不管会引起怎样的话题,也不管谈话的内容究竟是什么,手势总是同样的,手势与谈话内容的关系,就是一般概念或类似概念与它所包含的个体间的关系。
    上面说过,最令人感兴趣的是,不管使用手势的人的气质是如何的不同,在表示同一种情形时却具有完整的统一性和稳固性。因此,手势正如所有语言中的文字,只能根据不同的口音和教育作一些细微的改动。当然,不用怀疑的是,这些人人皆有的固定手势并不是事先商定的或是约好了的结果。它们是自然而然的——真正的自然语言,我想,可能是由于模仿和习俗的影响才使之固定下来的。
    大家都知道,悉心研究手势是演员的本分,而演说家就不会像演员那样专业,但也相差无几。从事这种职业,就必须观察别人并模仿他们的动作,因为这种绝没有抽象的教条可循。但是也有例外,比如某种非常普遍但很重要的原则——举个例子说——决不许先开口后做手势,而是在开口前就先做出手势,这样就加强了语言的效果,从而吸引听众的注意力。
    英国人看不上手势,把它当作是粗俗甚至轻佻的东西,依我看,这好像是他们愚昧的偏见在起作用,也是他们惯常装模作样的结果。我们每个人都有大自然赐于的大家都能明白的语言能力,如果就只是它与人们竭力吹捧的绅士情感相抵触,因而就摒弃它、禁止它,是否太令人费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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