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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鹗妄改后40回红楼梦,张爱玲痛骂狗尾续貂,周汝昌:了不起

张爱玲曾在《红楼梦魇》一书中说:“有人说过‘三大恨事’是‘一恨鲥鱼多刺,二恨海棠无香’,第三件不记得了,也许因为我下意识的觉得应当是‘三恨红楼梦未完’”。

高鹗妄改后40回红楼梦,张爱玲痛骂狗尾续貂,周汝昌:了不起

周汝昌眼中的“脂粉英豪”张爱玲

对《红楼梦》下过狠功夫且因此暴得大名的,除了俞平伯、胡适、周汝昌等一干学者外,作家中一个是刘心武,另一个就是张爱玲,白先勇也出版过《细说红楼梦》,但他爱好既广,兴趣亦泛,相当于玩票,痴迷的程度远不如张。而尤其让人痛恨的,是白先勇居然坚持《红楼梦》后四十回是曹雪芹的原作,如果张爱玲看到这个论断,估计她会十分不屑的。

张爱玲不像别人,读《红楼梦》只是文学的好奇或写作的需要,她的爱是入了骨的。

张爱玲大概八九岁就开始读,每隔几年又从头看一遍,一生浸淫其中。在我看来,她的名句“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还没有完全表达出她的痴迷,她说过,《红楼梦》于她,“是一切的泉源。”可见,《红楼梦》已然成为了张爱玲精神的一部分。

所以,张爱玲的“海棠无香之恨”,归根结底是“红楼梦未完”。

张爱玲曾在自己的文章中说过,她十二三岁重读《红楼梦》,读到第八十一回时,看到“四美钓游鱼”等等,忽然觉得“天日无光,百样无味”,非常严重地感觉到这是“另一个世界”,还用上了“狗尾续貂”、“附骨之疽”这种扎眼的字句,甚至痛骂妄改后40回《红楼梦》的高鹗“死有余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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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学家周汝昌先生

周汝昌读到此处,“真是又悲又喜,又喝彩,又感叹”,周汝昌也认为续书“一派胡言,满嘴梦呓”。因此,周汝昌觉得张爱玲有很高明的文艺审美眼光,尤其符合曹雪芹标准的“脂粉英豪”,又与须眉浊物不同,了不起!

确实,一部《红楼梦》,让张爱玲迷恋了一辈子,从大陆到香港,从香港到美国,从青春少女到白发满头,客死异乡,她始终沉浸其中,不离不弃,乐此不疲。张爱玲无论写小说,散文,还是戏剧,她的很多作品里,都有《红楼梦》的影子,或语言,或视角,或格调,无不让人感到《红楼梦》对她的塑造,她可以说是曹雪芹的隔代知音。

我有时候想,如果张爱玲后期不是去追求用英语写作,如果依旧沿着以前的路子,探索追求下去,成就或许会更大,因为毕竟与英语世界她有隔膜,而与传统中国社会,更熟悉,她更懂得这里的人情,更懂得这里是矛盾和痛苦,也更容易施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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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与影星李香兰

当然,张爱玲凭借她丰富的创作和天才的表现,写出了很多脍炙人口的作品。

我也喜欢《红楼梦》,至今喜欢,还曾断断续续写过一个名曰《红楼一角》的系列小随笔,但与精神上同《红楼梦》高度契合的张爱玲比起来,则明显疏离得很。——《红楼梦》是一部要用精神气质去读的书。

我至少二十岁前没细读过《红楼梦》,不是不想,而是读不下去。

后来我猜想当时的原因,或许是自己涉世未深,不懂人情之故,而其实,则是当时更习惯“快餐式”阅读,尤其崇拜英雄。我能打着手电筒蒙在被子里通宵读完《射雕英雄传》,课堂上冒着被老师没收的危险偷看《约翰•克利斯朵夫》,但我不能在黛玉的啜泣声中呆上几分钟,尤其是读像《游幻境指迷十二钗 饮仙醪曲演红楼梦》此类,宝玉被警幻仙姑领到这里,带到那里,什么叫“将言而未语”?什么叫“待止而欲行”?金陵十二钗正册,副册,又副册,看了一册又一册,梦中的宝玉或许没晕,我这个书外的旁观者却早已绕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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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玉黛玉共读西厢记

不喜是印象,不合是根源。

当然,这种“合”与慧根有关,有的人早慧,有的人迟熟。张爱玲从小被人目为天才,三岁背唐诗,七岁写小说,十二岁发表文章,极早慧。我辈农村学生娃,稻谷飘香、花果满园还是有感受的,对于旧时痴男怨女的你侬我侬,毕竟还有些生活习惯和视觉感受上的隔膜。

读书除与慧根有关外,还与年龄和阅读经历有关。我少时读岳飞、水浒、三国、西游,初中读金庸、琼瑶、梁羽生,高中喜欢唐诗、宋词和外国小说,大学喜欢徐志摩、戴望舒和莎士比亚。参加工作后,开始读鲁迅,全读了。我觉得鲁迅是文言文向白话文改革过程中对语言驾驭得最好的作家,简直无与伦比。他不像胡适,写一清如水的白话,鲁迅既传承了古典精髓,又吸收了西语长处,加上自己天才的创造,为我们提供了极具特色和魅力的白话文,比林语堂更蕴藉,比朱自清更洗练,比周作人更有骨感,比巴金则更优美,为我们运用母语提供了最佳典范,鲁迅是真正的“现代语言大师”。

我是读了《鲁迅全集》后,才真正感受到了中国文字也可以这般美好的,从此有了寻找美好文字的阅读冲动,之后慢慢步入了中国古典小说。于是,开始重读《水浒传》,再读《三国演义》,接着就开始读《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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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钗争艳

这个时候,年岁稍长,娶妻生子,知道了一些人情冷暖,懂得了一点世事维艰,阅读已不再浮光掠影,而是触动更多,关注更深,常常掩卷沉思,感动莫名。

人在读书时,都会有一种代入感,感情丰沛的人,代入感越强,经历多的人,代入感越深。当你经历过成功与失败,遭遇过挫折与失意,受到过不公,看到过不平,你便会在阅读找到许多对应点,愤其之愤,慨其之慨,忧其之忧,叹其之叹,与书中的情节人物互动,既感同身受,又触发幽思。

三十岁以前的三五年间,我曾前后读过四遍《红楼梦》。为什么反复读?自然是喜欢。我喜欢其中很多漂亮的词语,如锦褥、霁月、阆苑、秾艳、蓊蔚、洇润、沁芳,等等;喜欢那些别致的句子、段落、甚至引文,鲁智深的《寄生草》“赤条条来去无牵挂”,多么酣畅洒脱!

多读几遍后,以前很多不喜欢的人开始慢慢喜欢,如黛玉虽然哭哭啼啼,但她多么聪敏智慧?大观园赛诗,次次力压群芳。她的“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不单是爱情观,也是人生观,更是彼时女子遗世独立的圣洁。

高鹗妄改后40回红楼梦,张爱玲痛骂狗尾续貂,周汝昌:了不起

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的林黛玉

以前喜欢过宝钗,但细看金钏因王夫人之辱轻生跳井,王夫人惭愧落泪时,宝钗一句“不过是个糊涂人,也不为可惜”,让我对她所有的宽容瞬间荡然无存,从此憎恶起这个人来。在这一点上,宝钗是王熙凤的翻版。

读红楼就是读市井,读传统,读社会,读人情世故。多少世态,多少凉薄,多少人性的洞察,多少坚硬的壁垒,无不是传统道貌岸然下的阴暗和沉滓。贾府就是那个时代的缩影,洞悉细微的反而是一个下人焦大,懂得忧患的反而是一个小孙媳秦可卿,最知这个所谓“诗礼簪缨之族”龌龊的竟是一个尚义任侠的浪子柳湘莲,最可笑、可怜、可亲、可靠的竟然是偌大家族一个隔着十万八千里的穷亲戚刘姥姥……《红楼梦》是一个万花筒,映照出人世间的生旦净末丑,映照出世相和人心,同时教会你明辨是非,开启你内心的慈悲和宽容。

人一旦用心进入了《红楼梦》,结果往往是欲罢不能的。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我买了一套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红楼梦》,读一遍之后,不过瘾;读两遍之后,仍不过瘾;读完第三遍,书胶断了,书页脱了,我难舍,在靠近书脊的位置用小钢钻钻出孔,再用小绳子装订好,之后,又读了一遍,才把它当成“古董”收了起来,又买了一套,摆在了书架上。如今已近知命之年,我又开始了对《红楼梦》的第五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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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破了的《红楼梦》

不仅《红楼梦》著作本身,因为这个爱好,我还爱屋及乌地购买了一些研究或解读《红楼梦》的著作,如王国维《红楼梦评论》、蔡元培《石头记索隐》、俞平伯《红楼梦辩》、周汝昌《红楼梦新证》《红楼夺目红》《红楼小讲》、马瑞芳《红楼梦风情谈》、余英时《红楼梦的两个世界》、萨孟武《红楼梦与中国旧家庭》、《李国文谈红楼梦》《蒋勋说红楼梦》等等,当然,还有那套《脂砚斋重评红楼梦》(庚辰本)。

《红楼梦》的最大意义在于,它是中国第一部真正写“人”的作品,凸显了人的价值和尊严,这种精神在之前的文学作品中几乎是没有的,有的只是江山社稷、王侯将相、功名利禄以及善恶忠奸。但“醒得很早,起得很晚”,这种精神并未得到足够的发扬。

张爱玲写过一篇《红楼梦未完》,那是书的未完之恨;我“照抄”于此,是取其博大精深之意,《红楼梦》是永远也无法读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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