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翎,浙江温州人。1983年毕业于复旦大学外文系,后就职于煤炭部某机关任英文翻译。1986年赴加拿大留学,分别在加拿大的卡尔加利大学及美国的辛辛那提大学获得英国文学硕士和听力康复学硕士学位。现定居于多伦多市,曾为美国和加拿大注册听力康复师。
九十年代中后期开始在海外写作发表,代表作有《劳燕》《余震》《金山》等。小说曾多次获得包括华语传媒年度小说家奖,华侨华人文学奖评委会大奖,台湾时报开卷好书奖,香港《红楼梦》全球华文长篇小说专家推荐奖等两岸三地重大文学奖项,入选各式转载本和年度精选本,并七次进入中国小说学会年度排行榜。根据其小说《余震》改编的灾难巨片《唐山大地震》(冯小刚执导),获得了包括亚太电影节最佳影片和中国电影百花奖最佳影片在内的多个奖项。根据其小说《空巢》改编的电影《一个温州的女人》,获得了金鸡百花电影节新片表彰奖和英国万像国际电影节最佳中小成本影片奖。小说被译成多国语言在国际发表。
没有哪个夜晚比一个发生火灾的夜晚更加黑暗。没有人比一个在吼叫的人群中奔跑的人更加孤单。
——卡尔维诺《国王在听》
上篇:穷画家和阔小姐的故事
最初我看见的只是一抹粉红,很小,很淡,像是清洗狼毫时不小心溅出来的一滴水。我想揪过一个袖角来搌那滴水,可纸是生宣,水跑得比我的手快,转眼间一滴已经洇成了一团,一团又洇成了一片。
白费了,一张纸。我想说。可是两片嘴唇粘得很紧,话找不到一条逃生的路。物价飞涨,家里寄的钱永远还走在路上,米贵,油贵,颜料墨条纸笔,万物都金贵,我只是舍不得那张新纸。
那片粉红的水迹很快漫过了整张纸,漫到了桌子上,漫上了墙壁。再后来,连窗玻璃和天花板都有了颜色。颜色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的呢?我没留意,还没来得及。颜色像花一样开出了许多瓣儿,从粉红到洋红到桃红到石榴红到玫瑰红到杏红到酒红到朱红到艳红到深红到紫红……我知道世界上有很多种红,有的红沾了花卉的名字,理直气壮,跋扈张扬;有的红跌落在一种花和另一种花之间的缝隙里,没有名字,也没有名分。
每一样红,都应该有一个名字的。我想。
那片红越变越深,到最后,就变成了阿娘嘴唇的颜色。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阿娘。阿娘在那张有顶篷的雕花木床上躺得太久了,从我记事起,阿娘似乎就从来没起过床,阿娘的身子已经在褥子上长出了根须。只是那天阿娘的躺姿有些古怪,身上的骨头仿佛都变成了铁丝,翘起的双足将杏黄色的缎被子戳出两只硬角。那天阿娘的嘴唇很红,红到发紫,后来我才知道那是没擦干净的血迹。阿娘的血在肺里待腻了,一心想逃出来见见生天。
有一只黄蜂爬进了我的耳朵。不,不是一只,是一群,那些嘤嘤嗡嗡的声响,是许多对翅膀在撞击。后来,那些癫狂的翅膀大概扇得疲软了,渐渐安静下来,我才听见了一阵模模糊糊的说话声。
“这是谁?……抖成这样……没人陪?”我迷迷糊糊地听见一个声音在问。
那声音也有颜色,感觉也是红的,只是说不准确是什么红,似乎比粉红浓烈些,又比桃红老成些。
“美专……日本人……学校内迁……没走成……”一个苍白的声音回答道。
“伤寒……半个月了……家里没人……医院不晓得,哪里寄账单……”另一个同样苍白的声音说。
我突然醒悟过来,他们在谈论我。
家里,没人?
我很想坐起来,愤怒地咆哮一声:“怎么可能?”可是我指挥不了那堆包裹在皮(从前是肉)里的筋骨,甚至连挪动一下也不能。我觉得我的背我的腰我的臀已经在床铺上生出了根须,正如当年的阿娘。
我只是没了爹娘而已,我还有一大家子人,在老家。我爷爷娶了三房妻妾,我有三个伯父,五个叔叔,七个姑妈。我的堂亲戚聚齐了吃酒席,十张大圆桌都嫌挤。
可是,他们现在在哪里,那些伯伯嬷嬷叔叔婶婶姑姑姑父堂兄堂弟堂姐堂妹堂侄堂侄女?他们在路上,就像那些早该汇到的生活费一样。他们只能在路上,他们永远不会抵达,因为他们没法见我。他们见了我的面,就不得不解释那些改了名的地契,易了主的房产。
阿爹是在阿娘走后的第二年死的,头天喝了酒,躺下去睡觉就再没醒来。医生说阿爹是死于心脏病,我知道阿爹是死于失望,为阿娘没生下另外一个儿子,也为我不肯守在家里帮衬他的茶叶生意。我原先是想县中毕业后回到乡里的,我自小在茶园长大,喜欢茶园的清静——假若我没有遇见那位教美术的范先生。范先生说我书读得好,画画得更好。范先生说我的眼睛就是为画而生的,我若回了乡下,我就辜负了上苍给我的这双眼睛。范先生说上苍是吝啬的,千万个人里,也只能找到一双这样的眼睛。
范先生的话叫我的脚改了路。县中毕业后我没回乡,而是报考了上海美专。阿爹从此就没给过我笑脸。
阿爹死后,阿伯阿叔就把我家名下的茶园和生意给分了,说是抵阿爹生前借下的债——那都是些死无对证的事。我是阿爹的一根独苗,没人肯站出来替我说句公道话,谁也犯不着为一个远在他乡的学生娃,得罪一群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乡亲。
“哦,是画家,怪可怜的。”我听见了一声暖色的叹息。在没有想好究竟是什么红之前,我只能含糊地把那个声音归在暖色谱里。
我不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是画家可怜?还是生病无人照看可怜?还是生病无人照看的画家可怜?我很想问一问,可是我张不开嘴。嘴唇也生出了根须,在牙龈上。
这时我感觉有一片冰凉的东西,轻轻地落在了我的额头上。我听见了哧哧的响声,那是我的额头在化着冰。
我终于睁开了眼睛。我最先看见的不是那张脸——脸那时还掩藏在一帘头发之下,我看见的是一件红色的呢子大衣。我这才明白,先前那团漫无边际的红并不是梦,也不是幻觉,而是那件大衣在视网膜上留下的朦胧印记。或者说,是眼皮在空气中感受到的细微重量。
胭脂。
我一下子想起了这种红的确切名字。
“黄仁宽,你醒了?”
我床前的那个女子抬起头来,从一帘浓密的短发中露出一双眼睛。当然,她露出来的并不只是一双眼睛,但在我的记忆中,我对她的整体印象在看到那双眼睛时便已彻底完成。在我的审美学词典里,脸上的其他器官只具备生物学意义,它们不过是眼睛无关紧要的铺垫和补充。这也是为什么我的写生课老师总是奇怪,我的人物除了眼睛之外,一概面容模糊。
“你怎么,知道,我,名字?”
过了一会儿,我才醒悟过来,那是我的声音。我已经记不得上一次开口说话是什么时候的事,我只闻见了舌头在口腔里闷久了散发出来的酸腐气味。
我是怎么一下子挣断了嘴唇和牙龈之间那些越长越粗的根须的?我知道是她的眼睛。她的眼睛是一台超大马力的发动机,能叫死人从棺材里站起来跳舞。
那是一双什么样的眼睛啊?眼白荡漾着一抹浅蓝,带着一丝不谙世事的惊讶和好奇,硕大的眼珠游走在那汪浅蓝之中,像裸露在海面上的两座幽黑岛屿。我从海水和岛屿之中看见了我这辈子没在任何女人眼中发现过的东西。
她抽回那只搭在我额头的手,指了指我床头的那块牌子:“你的名字,写在那里。”
“我,要,死了。”我嗫嚅地说。
她没听清我的话,她是从我翕动的唇形和表情上猜出了我的意思的。
“谁说的?”她的两条眉毛走动起来,眉心蹙成一个柔软的结子。
“黑暗,加深……”我说了半句,就无力地停了下来。
她以为我在说胡话,就掀起窗帘的一角,指给我看窗外那轮挂在光秃秃的树枝上的太阳。太阳没有多少热气,但依旧给树身和对面的屋顶涂上了一层稀薄的白光。
“嬷嬷,刚才,来唱过……”我说。
我说的是那首《黑暗加深》(Darkness Deepens)的圣诗。我上县中时认识了一位瑞典传教士,跟着他去医院探访过病人,他告诉我这首歌是唱给临终之人的安魂曲。所以,当我从医院的嬷嬷口里听到这个旋律时,我就知道我已经踩到从白天进入长夜的那道门槛上了。
我不指望她懂,可是她竟然懂了。后来我才知道,她上过教会学校,她会的圣诗远比我多。
她眼里那汪浅蓝色的海水颤了一颤,流溢出来,滴落到脸颊上。
“我怕,一个人,上路……”我的牙齿相互碰撞起来,发出咯咯的声响。
她伸出手来,捏住我裸露在被褥之外的那只手。我手上的骨头尖利如刀,她被割伤了,疼得嘶了一声。
“我陪你。”她说。
她说这话的时候,眼睛没看着我,是不敢,也是不忍。
我以为那只是一句虚浮的安慰——恻隐是一根断头的线,甩出去很容易,收回来却很难。
没想到第二天她果真来了。第三天也是。以后天天如此。
后来我才知道:那阵子她正为一个大决断而踌躇不决,所以才有空闲。她是到医院探望一位生病的朋友的,谁知拐错了一条过道,走进了另一间病房,就遇见了我。生命在拐弯之处猝不及防地撞到了一桩意外,或者说,一场灾祸。
遇到黄仁宽的时候,我正闲得发慌。我是师范学校音乐系的学生,那阵子上海的学校不是内迁,就是停课。爸爸不许我跟学校走,他另有打算。爸爸在英国人的银行里做襄理,认识上海码头上三六九等人马。他给我介绍认识了一位外交官的侄子,两边家里都在动用关系安排子女去相对安全的美国留学。在这个兵荒马乱的年代,找个好人家、远离战乱之地,是所有有身份的人家给女儿设想的理想之路,我父母也不例外。
这段空闲时间其实并不真的空闲,爸爸早给我安排了计划。爸爸邀请了乔治——那个有可能成为我未婚夫的男人——到家里参加每周五的餐会。来赴我们家餐会的人大致分成两类:有钱,或者有才。爸爸总是天真地以为这两类人可以像糖浆一样捏合成一个糖人,再不济,至少可以在这两类人中间营造某种触手可及的联结。所以爸爸的餐会上经常会出现某位驻外使节的家眷、永安百货公司的老板、几个从东北逃亡到上海的教授、某位有影响力的犹太商贾、某一对流落到上海的白俄音乐家母女毗邻而坐的怪异场景。
爸爸安排乔治来家里聚会,是想让我有机会在人多的场合近距离地观察乔治的处世为人。爸爸常说:要揭开一个人的画皮露出他的本真,就得看他如何对待旁不相干的人。“贝贝你若看对了眼,就可以多找机会私下和他约会。”爸爸这样叮嘱我。当时无论是爸爸还是我自己都没想到:爸爸的话会给我后来的行动制造了如此方便的借口。每一次我出来陪黄仁宽,爸爸都以为我在和乔治约会。当然,我从来也没试图纠正过爸爸的误会。等到爸爸发现我既没想嫁给乔治,也没有打算出国留学时,一切都已为时过晚。
爸爸的计划是一块大幕布,那后边悄悄掩藏着的,是我的小计划。我是想离开上海,但不是去美国,更不是和乔治。我早已厌倦了音乐课程。不是钢琴的错,也不是乐谱的错,更不是老师的错。错的是环境。在焦土之上弹琴,连肖邦也会感觉怪异,或者说耻辱。我想和几位同学一起动身去重庆,当然是瞒着家里。我们想去报考迁移到歌乐山下的上海医学院。我从小喜欢玩治病救人的小把戏,至今我还记得拿到爸爸给我买的第一个洋娃娃时,我没有像别的女孩子那样给娃娃梳头换衣,而是立刻给它施行了开膛手术。我非常震惊地发现,那个被我用小刀割开的肚腹里,并没有我在看杀鸡时发现的心肺和肠胃,而是一团无色无味的刨花。一个不愿在乱世里苟活的女子,即使舍身舍命也不见得救得了国,但至少可以试着救几条性命。
可是最终我哪儿也没去。我走了一条让所有的人,包括我自己在内,都瞠目结舌的路:我成了一个藉藉无名的穷画家的女人。
那天我走错病房,走进了黄仁宽的房间。我第一眼就看见了他,哦,不,是看见了他的床铺。他的大半张脸都埋在被子里,只露出了一只瘦骨嶙峋的手。我之所以留意到他的床铺,是因为我看见他的被子在簌簌颤动,好像底下藏着一窝受了惊吓的兔子。邻床的人告诉我,他在打摆子,已经好多天,医生说怕是没治了。
我决定留下来陪他,纯粹是出于怜悯,至少在最初那个阶段。我读教会中学的时候,有一位叫嘉德琳的嬷嬷曾经说过:世上最悲惨的境遇,莫过于一个人孤零零地死去。在世时的任何一种孤单,都无法和灵魂独自上路相比。嘉德琳嬷嬷是个严肃刻板的人,她最拿手的本事,是动不动把上帝拿出来吓唬人。在她嘴里,上帝是能烧化四十座大山的硫黄火湖,是长着三百六十只獠牙的猛兽,是生有九千九百九十九根毒刺的黄蜂。上帝的眼睛能看见任何歹念,当歹念还没有怀胎成形的时候;上帝能觉察一切的恶行,哪怕恶行还只是九分之一个细胞大小。上帝的震怒和复仇之间相隔的,只是翻动一页书的时间。嘉德琳嬷嬷的旧约圣经课,常常会把胆小的女孩子吓哭。嘉德琳嬷嬷在世一天,我们都不用害怕下地狱,因为我们已经在地狱。可是嘉德琳嬷嬷吓不倒我,我是班级里唯一的那个例外。我觉得我是上帝打盹的时候悄悄出世的那个顽童,上帝的名册里找不到我的名字。嘉德琳嬷嬷说了这么多话,我居多是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却唯独记住了灵魂害怕独自上路。
所以我决定陪黄仁宽,一直到最后一程。
可是他用不着——他竟然活下来了。等到我替他结了医药费,叫了一辆黄包车把他送回到他的栖身之处时,我已经陪了他十六天,陪伴在不知不觉间衍化成了一种习惯。
他住在一个菜市场尽头的亭子间里,楼梯踩上去的声响就像一脚踩着了九十九只饥饿的老鼠。在屋里蒙着被子都能听见屋外菜贩子的叫卖声,窗关得再严,也闻得到街上飘进来臭鱼味。
我们进了屋,打开窗帘,阳光轰的一声在墙上炸开一条白带,灰尘在白带中扬着闪闪烁烁的银粉。饭桌上放着一个盖子没捂严实的小锅,掀开来,里边是一层长了绿毛的稀饭,一只蟑螂正在绿毛之间的空隙里来回游走。
我扶着他在屋里唯一的一张椅子上坐下,他把身子往里挪了一挪,躲避着照在额头上的阳光,仿佛不堪重荷。他骨瘦如柴,脸看上去像是一个磨得几乎透明、破了几个大洞的皮口袋。
我问他哪里能弄到水洗一洗锅子,他扬了扬手,叫我走。“你管不过来。”他说。
我犹豫了一下,不知如何是好。他囊中空无一物,假如我把他一个人扔在这里,他那条刚从伤寒手里捡回来的命,大概不出三天,就会交还给饥饿。可是我怎么管得了他呢?我该从哪里下手?是从那条破得露出了棉絮的被子?还是那张折了一条腿、用砖头垫平了的床?还是那个底盘上结了一层龟裂的厚痂的颜料盘子?抑或是那口不仅是肠胃,连眼睛和手挨近了都想呕吐的锅?我不知从哪里下手啊,我的手不够,心也不够。仗打了好几年了,大上海哪一家没有难事?我不是上帝,我救不了每一个不幸的人。
但我也不忍心决绝地离开。我会把兜里剩下的钱都放到他的枕头底下,然后回家,吩咐用人每天给他送点吃食,一直到他可以走动为止。
就在我抬脚想走的时候,我发现了屋角的画架上摆着的一幅水彩画。那幅画才画了一半,哦,不,“一半”是一种夸张说法,其实画布上只有一双眼睛和一帘飘扬着的头发,脸颊和颈脖是眼睛和头发在空间布局上所带来的联想。我站在那幅画跟前,突然觉出了脚的重量,我无法行走——我从那双眼睛里猝然看见了上帝,当然不是嘉德琳嬷嬷的那个版本。
什么样的灵魂,才能创造出这样一双眼睛?即使是高倍显微镜,也不能在这双眼睛里找到一丝杂质。
我是从那双眼睛里对他生出了第一丝好奇的。怜悯在那一刻发了酵,衍变成了另外一种我当时还说不清楚的情绪。无独有偶,后来他告诉我,他也是从一双眼睛里,跌入了一个万劫不复的深渊的。
我们说的不是同一双眼睛。
从那天起,我开始了前所未有的双重生活。我的上唇和下唇说的是两个意思的话,我的左脚和右脚走的是两个方向的路。每周五的餐会上,我一如既往腰身笔直地坐在钢琴前,用手指给家里如云的宾客演绎着神奇的戏法,在肖邦李斯特施特劳斯乐曲的间隙里,端着鸡尾酒若无其事地和乔治聊天。我们聊时局、聊报纸上连载的那些小说、聊张爱玲聊苏青、聊新上演的电影和京戏、聊陷落在北平城里的熟人。我只是小心翼翼地绕开了绘画这个话题。在见过黄仁宽的画之后,我觉得和任何人谈画都是一种亵渎。我还会当着爸爸的面,和乔治相约看戏看电影,或是参加基督教青年会的活动。那当然不是真的,我总会在最后一刻找个方便的借口临时取消,或者去了之后待上一两刻钟就借身体不适为由提前离开,然后到黄仁宽那里过上整整一天。
我无师自通地学会了随口编出一套套其实经不起仔细推敲的谎言,脸不改色心不跳地应对着父母猝不及防的问题,镇静自若地从爸爸的公文包、妈妈的绣花手袋,甚至用人买菜的小布包里掏走各种票额的钱币。我发觉我在淑女和街妇的角色之间穿梭自如,毫无生手的无措和惊恐,好像我生来就是一条变色龙。面对父母谈到乔治时那种谨慎却欣喜的眼神,我也没有感觉到丝毫的愧疚。那阵子我一下子体会到了堕落是一件多么容易又多么让人心驰神往的事。嘉德琳嬷嬷描述过许多关于地狱的场景,却几乎没怎么讲过天堂。我对天堂的认知,完全来自天然的感悟——我在那个冬季通透澄澈地领悟了天堂是什么样子。
黄仁宽的亭子间里出现了新的窗帘,其实我只是想消灭灰尘,才一并消灭了旧窗帘的。被褥也同此理。我因为不知道如何缝补那些裂开的边缝破开的口子,才一气置换了被褥的。我从厨子那里恶补炖鸡汤蒸蛋羹煮挂面的本领。我那几样临时抱佛脚学来的招数,竟意想不到地在黄仁宽的身上引发了即刻效应。每一天我推门看见他,都会发现他的面颊上有了前一天还不曾见过的新肉,眼中生出了昨日还没有的光亮,声音里窜出了陌生的骨头。
每一次黄仁宽看见我大包小包地进来,总是手足无措地搓着两只手,嗫嚅地说:“我的画,能卖大钱的,总有一天。你得信我。”我就笑,说:“你用的不是我的钱,是我爸的。我爸的钱整天大把大把地糟践在一群傻子骗子身上,不如我拿来支持艺术。”他半天不说话,只是把捏在一起的两只手松开来,张成一个半圆形,那似乎是一个关于拥抱的暗示。我身上的每一个细胞唰的一下都醒了,齐齐地竖起了一片树林,树林里的每一片叶子都在呼喊着愿意。可是他却突然退后了一步,重新捏拢了双手。
“胭脂,哦,胭脂。”他垂下了眼睑,喃喃地说。
他就是这样一个谦谦君子。但我希望他不是。我更愿意他是一个江洋盗匪,左手举着一把大刀,右手捏着一支画笔。无论是左手还是右手,我都毫无抵御之力,顷刻化成一摊稀泥。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喊我胭脂。我有许多个名字和称呼,哪个也和胭脂沾不上一点儿边。我出生证上的名字是吴若男,上教会学校时,按校规起了个英文名字叫伊莎多拉——沾的是美国那个现代舞偶像伊莎多拉·邓肯的时髦。上师专时我自作主张把名字改为了吴若雅,因为我厌烦原名里过于明显的性别指意。在家里,带我长大的奶妈叫我囡囡,其他的下人喊我大小姐。父母的客人大多以吴小姐相称,而爸爸妈妈则管我叫贝贝——那是英文里baby的音译。从对我的称呼上,你基本可以判断那人是在什么阶段进入我的生活、在我的生活中占有什么地位。
可是黄仁宽却一手抹去了在他之前我所有的历史,只是管我叫胭脂。我问他为什么是胭脂,而不是花粉,或者香水,他说是因为那天在医院里他睁开眼睛时看见我穿的那件大衣。他说完了,又顿了一顿,说也不全是那个原因,只是觉得你像这个名字。哦不,这个名字像你。
我用一系列语气助词鲜明地表达了我的抗议,我说我不喜欢这个名字里的脂粉气。他很深地看了我一眼,说这个胭脂,不是抹在脸上的那玩意儿,而是长在土地上的一种植物。
出院后,黄仁宽没有赶去金华——那是他学校内迁之后的新址。他的理由是调养身体,而我知道那不是唯一的理由,其实他也是交不起学费。我每天带进那个亭子间里的大包小包,已经把他的自尊碾压成了一张稀薄的绵纸,学费将是压穿那张绵纸的最后一块石子,所以我没有坚持。
而且,假如我没有猜错,他也是舍不得我。
他刚刚能够起床走动,就开始画画。他的画有两种,一种是画给我看的,一种是背着我画的。我是从早上进门时桌上尚还湿润的颜料盘以及匆匆卷起的宣纸上发现了蛛丝马迹的,我开始怀疑他的画笔是否和我一样,也在过着阴阳两重生活。于是有一天我问他是不是在背着我画春宫?那本是一句玩笑,没想到他一下子怔住了,过了半晌,才叹了一口气,说以后,以后你会晓得的。
那些画给我看的画里,我是当然的主角,因为我是他唯一的模特。我暗笑自己到底也没逃脱那个艺术家和模特儿之间似乎不可挣脱的命运锁链。世上几乎每一个画家,都拥有一个模特情妇,只不过时段不同而已。有的女人是在成为模特之前就已成为情妇的,而有的则是同时并行的,也有的是在事后。而我在成为他的模特和他的女人之间,却相隔了好几个月的时间。我之所以选择了“女人”这个词,是因为我不是他的妻子,至少不是在民国婚姻登记册上记录在案的那一种。而我也不是他的情妇,那个词让我的每一个毛孔都愤怒。可是除非我改写辞典,我无法在妻子和情妇中间找到一个合宜的词,所以我只能模糊地把自己称作他的“女人”。
做他的模特很容易。他从不要求我宽衣解带,甚至连领口都无须松开。他也不需要我摆弄任何扭捏作态的姿势,他还允许我随时挪动身子,甚至在小范围内来回走动。他对我的唯一要求是我必须看着他——这也是他唯一敢直视我的时刻。只要他的眼神和我的一发生碰撞,我就能在他眼中看见火星子,好像我是引火纸,他是灯芯。可是那火从来也没有失控过,他眼睛后头似乎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小心翼翼地把控着油灯的拨头,那火星子总也不会蔓延成可以毁灭一切的大火。我知道真正能让那火奋不顾身地燃烧起来的,只能是我。我可以把我的手捅进他的眼睛后头,扒开他那只手,用我的指头彻底拨亮那把火。我在时时刻刻积攒着勇气。那时我以为让他如此克制的原因,是两边家境的差别。后来我才知道,跟那个真正的原因相比,那些横亘在我们之间的所谓差别,不过是皮毛渣滓。
他之所以允许我随意走动,是因为他根本不在意体态和姿势。他的每一幅画,花在眼睛上的时间都多得不成比例。在完成眼睛之后,其余部分他不再需要以我为参照物。那些画上的发型服饰和姿态,完完全全是他的想象结果。有时我忍不住对那些强安在我身上的无来头细节表示强烈的抗议,他只是笑,说:“眼睛是灵魂。眼睛是你的,你就拥有了一整个世界,其他都是无关紧要的东西。假若眼睛不是你的,你才真是一无所有。”在他嘴里经常会出现这一类明显是歪理,你却无从反驳的话语。
其实黄仁宽并不是我唯一认识的画家。在我家的沙龙和餐会里,经常会出现各类自称是画家的人,梳着画家特有的那种大背头,穿着画家标签式的背带裤,上面沾着斑斑点点的染料印迹,吃饭时把面包掰成碎块,捏在指尖上团过来团过去,仿佛还在修改着想象中的素描稿,说话时带着画家特有的桀骜狂放口吻,话题永远徘徊在留学巴黎的某位同行,或者正在开张的某个画展。黄仁宽和他们毫无相似之处。黄仁宽穿着袖口已经磨出毛边的连襟布褂,直硬的头发从来不肯接受发蜡和吹风的慰抚,吃饭时只盯着饭碗,筷子敲打着碗底像急雨,仿佛一辈子从没吃饱过肚子。黄仁宽在不作画的时候看起来像是个刚从田里或牲口圈里归来的伙计,可他一旦站在画板跟前,就顷刻变了另外一个人。从农民到贵族的嬗变,只需要一支画笔。
他的每一张画都是以“胭脂”命名的:胭脂观雪、胭脂凝眉、胭脂微嗔、胭脂过惊蛰……有时实在想不出题目的时候,他就在胭脂之后加上一个数字,如胭脂之一、胭脂之二……有一天,他在一幅画上题了“胭脂”二字之后,却捏着画笔,站立在画板之前久久无语,最后只在那两个字之后加了六个小圆点。后来我问他那个删节号里到底藏了些什么东西,他叹了一口气,说:“是想说,又不敢说的话。”
我的眼睛毫无预兆地一热。他已经站到了某种情绪的边缘上,只要脚尖往前再挪一寸,他就有可能踩破覆盖在真性情上的那张薄纸。其实他的这句话至多只算是暧昧,可是对于一个一直被苛待钳制惯了的人来说,这无疑已经是莫大的奢侈。我的手脚在那一刻完全脱离了脑子的管辖,等我明白过来时,我已经走过去,从身后箍住了他的腰。我箍得很紧,手掌和指头压瘪了他的肉,钳上了他的骨头,我几乎听见了他骨头在我手下的呻吟声。我感觉到他的身体剧烈地颤动了一下,倏地紧成了一块岩石。那块岩石在我的体温之下渐渐化了,一丝一丝地,像是在温水中泡着的冻肉。就在那块石头将要彻底化成水的那一瞬间,他似乎猛然清醒过来,死命来掰我的手。我不肯让步,他也不肯,在挣扯的过程中,他的指甲剐破了我无名指上的皮,我疼得嘶了一声,终于松开了手。
他怔怔地望着衬衫前襟的那一滴血迹,突然拉过我的手,把那个受伤的指头含进嘴里,轻轻地吮着。刹那间我觉得我的心丢失了,它顺着那根指头滑入了一片温热潮湿的沼泽之中。没有人可以从那种地方生还,但那却是世界上最销魂的死法。在那样的死法面前,活着突然变得苍白。
我伏在他的胸前抽抽噎噎地哭了起来。是委屈?是意外?是快活?是惊恐?我说不清楚,我尚无法给我的眼泪取名。
“胭脂,哦,胭脂,我不能害你。”
他倏地松开了我的手,把我朝门口推去。门在我身后决绝地关上了,我清晰地听见了锁闩穿过闩孔的咔嗒声。
我站在黑暗的过道里,不知所措。楼下那家的姆妈一边在扑哧扑哧地扇着风炉,一边招呼着还在街上玩耍的孩子归家。我想反身敲门,犹豫了一下最终没有。我不能敲门,尤其是一扇极有可能不会开的门。我每天在那个女人的眼皮底下,踩着这条像躺着九十九只吱吱作响的老鼠的破楼梯进进出出,她看我的眼神里藏着荆棘和冷风。我不能让我的耻辱流到街上。
我踮着脚尖轻轻下了楼。楼下的孩子举着一个风车从外边跑进来,猝不及防地撞到我身上,鼻涕蹭了我一身。一走到街上,我拔腿就跑。我猜想我跑得很急,因为我觉出了嘴里被风刮进来的尘粒。阳光偏了,涂在树上,夹竹桃开得正妖娆,我眼中却没有任何颜色。
那天我回到家,沉默地吃完了晚饭,就钻进自己的房间,草草收拾了几样东西,塞进一个不起眼的布包里。我已经想好了,明天去黄仁宽那里,就坐在门外等,一直等到他开门。然后,我会把我包里这几样简单的衣物,放进他柜子的抽屉里。我不打算回家了。我的手指被那样的唇舌吸吮过之后,我的衣服已经不可能再和别人的衣服放在一处。
第二天,我从家里出去,走到街角那个电车站,一抬头,就看见黄仁宽站在站牌底下,两只手缩在袖筒里,头发乱若茅草。他一把扯住我的袖子,说了一句话。他的嘴唇颤抖得如同一只勤劳的米筛,我一个字也没听清楚。
后来胭脂多次问过我,那天在电车站见到她时,我到底说了句什么话。我的记忆在这里发生了短路。我不记得到底说的是“跟我走”,还是“你怎么没穿外套”。人在激动或慌张的时候,智力还不如一条冷静状态里的狗。
那天我是拖着胭脂上了电车的,胭脂似乎丢了腿。胭脂那天也丢了嘴巴,一路都没说一句话。丢了腿丢了嘴巴的胭脂好像只剩了眼睛——是拿来哭的。眼泪滔滔不绝地从她的眼睛里涌出来,仿佛眼睛后头连着一个漏了口子的海洋。
在去找她的路上我已经想了许多话,有复杂的解释,也有简单的表白。复杂的解释是给简单的表白铺路的,而简单的表白是替复杂的解释善后的。可是当我看见胭脂汹涌的眼泪之后,我就明白那全是在隔着三层皮袍搔痒。我的嘴是一块贫瘠的地,长不出安慰胭脂的话。能堵上胭脂心里那个缺口的语言,还没从这个世上生出来。我只能听着她的眼泪把地上的泥尘砸出一个一个坑,我的耳膜生疼。
那一刻我突然想明白了:唯一能堵上胭脂心里那个缺口的办法,就是去害她。不是那种心怀不忍、蹭破一层皮又缩回来的害法,而是彻彻底底地把她丢进地狱之火的害法。我不能让她,还有我自己,轻刀慢剐地死上一辈子,也疼上一辈子。我若离了她,就是一具行尸走肉。
回到家,门还没关严,我就一把搂住她,把她推到墙角,单刀直入地用我的舌头去撬她的口。她吃了一惊。她没见过这个样子的我。我也没有见过这个样子的自己。我是碰过女人身子的,可我从未吻过女人,在女人的唇舌面前,我是个地地道道的童男子。我不知道女人的嘴里有这样一个幽深的世界,像井,我的舌头走啊走啊,四处碰到的都是爬着青苔的井壁,温润柔软,却怎么也探不到底——她的舌头在拦着我的路。“拦”是第一个蹿到我脑子里的字,没经过琢磨,其实我也分不清楚那到底是拦阻,还是逢迎。我们的舌头势均力敌互不相让地纠缠角斗了起来,我的手不肯旁观,急切地上来助阵。
我摸摸索索地去脱她的衣服。那天她穿了一件中式布袄,缝着复杂的盘花扣。我解得满头是汗,就用牙咬。那天我什么也等不及,那天我的耐心像漏斗。我的手指一碰触到她的肌肤,就立即被烫伤,我惊异地发现她的柔软是骗人的包装,在那之下是一层随时要喷涌出来的岩浆。我迫不及待地寻找着进入她身体的路,所经之处,瞬间成为焦土。我的热度,加上她的热度。
那是她的第一次,床单可以做证。她却无从知道那是不是我的第一次。我没有东西可以做证。就是有也是伪证。她叫得很响,不是娇喘,而是呐喊。呐喊着疼痛,也呐喊着快活。在我那张用砖头垫着腿的破床上,她听上去像一个久经沙场的荡妇,我不得不用手捂住了她的嘴。
后来,胭脂靠在我的胸前,汗湿的刘海在额头卷成一个个圆圈。我久久沉默。她问我在想什么。我真想在这一刻死去。此生不可能有比这一天更好的日子了,假如一生的路可以画成一条线,今天是这条线上的那个巅峰。前面不曾有过,后面也不会被重复。后面的日子跟今天相比,只能是绵长烦琐无趣的反高潮。在巅峰上死去,是对巅峰的最高敬意。
当然,我没告诉她我的真实想法。她比我小,她家境太好,她活在一个大气泡中。战争,还有我,都只是从她的气泡旁边蹭过的烂泥,至多蹭掉一层皮,却不会穿透那层厚壁。
后来,我给她讲了阿秋的事。
阿秋是我的表姐,她阿娘和我阿娘是嫡亲的姐妹。两姐妹嫁的人家,相隔只有三五里地。我阿娘生我的时候,她阿娘正好生她阿弟。我阿娘身子弱,没有奶水,我生下来就被送到阿秋家,让她阿娘喂奶,我在她家里养到五岁才回到阿娘身边。阿秋比我大三岁半,小时候她背过我,用宽布带子绑在后背,从这家到那家串门。我从小管她叫阿姐,到现在也很难改口。
我中学毕业,死活要去上海读书,阿娘怕我见识过大地方的花红柳绿,将来不肯回家,就让我娶了亲再走。我原是不情愿的,只是拧不过阿娘。阿娘病得厉害,我又一心盼望着出去见世面,只好应承了下来。
阿娘要我娶的那个人,就是阿秋。阿娘说两家亲做成一家亲,知根知底的,最好不过了。
拜天地之前,我就告诉过阿秋:我只拿你当姐,却是不爱你的。阿秋说乡下人过日子,爱不爱有什么打紧?姐终归是要嫁人的,嫁个十里百里之外的陌生人,还不如就嫁给你。你不会欺负我的,姐放心。
我们就这样成了亲。
我来到上海读书,一年里也懒得写几封信回去。暑寒假回家,待不了几天就走,跟阿秋说不上几句话。阿秋说小时候我背着你,你趴在我背上叽叽喳喳有说不完的话。可为啥现在见了我就没话了?我说那时候你是我姐,现在不是。你要是还想我跟你说话,你就得做回我姐。阿秋说做梦都想回到从前那样,只是,那张龙凤帖是在祖宗灵牌跟前换的,却是废不得的,除非她死。
“所以,昨天,我把你关在门外,是想让你逃一条生路。”我对胭脂说。
我以为她要哭,像刚才在电车上那样,可是她没有。她只是用胳膊支棱起身体,直直地看着我。
“那今天,你怎么又变了?”半晌,她才问我。
“昨天,我以为你走了,大不了我一个人死。现在才知道,我就是让你走了,你也逃不了生。反正都一样是死,不如两个人一起死。”
我去搂胭脂,可是她挣脱了我,我发觉她的手很有劲道。她起身,穿衣,用手背掸去鞋面上的灰尘。
“谁要死呢?我不死。”她说。
她从手提包里掏出一面小镜子,借着窗口的光慢慢地梳理着头发。
“那张龙凤帖,她要,你就让她收着。可是,她只能是你的姐。一辈子。”胭脂说,“你每月给她寄钱。可这份钱你得自己挣,不能用我爸的。我可以出去教钢琴,像那些白俄女人。”
胭脂的话是对着镜子说的,她没看我。
我这才知道,我到底还是错看她了。胭脂没有活在气泡里。胭脂享受得了最光鲜的日子,也吃得起世上最低贱的苦头。胭脂的柔软是骗人的假象,那层皮底下不仅有岩浆,也有石头。胭脂能活过所有的乱世,比任何一个凡夫贱妇还能。
我那天对胭脂下的判断,在后来的日子里得到了印证。胭脂果真活过了所有的乱世,也活过了所有的人,包括我,她的丈夫。
不,其实我不是她的丈夫。胭脂没有丈夫。我的第一本户籍登记册上,配偶是叶素秋。后来我换了户籍证,上面的配偶是郑婉丽。而胭脂的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一栏里,填的是丧偶。
“你爸爸,是永远不会原谅你的。”我叹了一口气。
“我知道他不会。”胭脂平静地说。
胭脂站起来,去收拾桌上的脏碗。走了一半,却突然停住了脚步,因为她看见了桌角上的那幅画。
那幅我在慌乱之中忘了收起来的画。
黄仁宽是个杂家。他画得最多的是水彩,其次是国画,偶尔也画几笔油画。
他的画居多是人物,简略写意的那种,留白很多,细节很少。
可是那天我在他桌子上看到的那幅画,却和他平素的画风全然不同。
那是一幅工笔国画,已经画了七八成,是对着旁边的一张照片临摹的。照片似乎走了很多路,边角已经缺损,表面灰蒙蒙的像撒着一层土,却看得出来是一幅宫廷狩猎图。照片边上摆着一个放大镜,黄仁宽大概就是用这个玩意儿在灰蒙蒙的土里扒找半隐半现的细节的。
画上的场面很大,人物也很多,除了那些骑在马上的锦服男子,地上还行走着无数提着箭袋拿着猎物的小厮。黄仁宽临摹得很仔细,马匹身上的鬃毛根根清晰。
我从没见他画过工笔古装,而且是临摹,便忍不住问他那是张什么画,值得花这样的眼力。
他走过来,把画卷起来,丢到床底下的一个扁篓里,神情羞愧,像被人当场拿住的窃贼。
“我不想让你看见的,早上出门太匆忙,还没有来得及收起来。”他说。
我这才想起来有几次我进门时发现的湿颜料盘子,我曾经以为他在暗地里画春宫。爸爸沙龙里的那些画家聚在一起时,有时也会嘲笑某一位靠卖春宫维持家计的同行。
我从床底下拖出那个篓子,里边堆了十数个画卷。打开来,都是一模一样的画,出自同一个范本。都还没来得及裱——看得出来是新近画的。
“朝廷败了,宫里就有人偷出各样东西来卖。照片是从北平带过来的,洋人拍的,是宫廷画师的画。”他嗫嚅地说。
我突然明白了,他是在偷偷摹仿宫廷里的藏品。
我开了灯,把那幅没完成的临摹品从竹篓里拣出来,细细对照着它的范本。
“倒是真的,很像。”
我由衷地赞叹道。
“老师说过,我的临摹能力,远超出常人。”
他说这话的时候,神色微微地有几分自得。可是自得还没来得及展开,就被难堪覆盖住了。
“有人要吗,这样的东西?”我问。
“总有一些爱摆旧谱的人,喜欢在堂屋里挂些古画,明知不一定是真品。”他说。
“能卖到什么价格?”
我刚成为他的女人,我关心的话题就已经和昨天不同。
“假若材料用对了,以假乱真也是做得到的。市面上有时也会碰到宫里流落出来的宣纸和绢,在那上面作画,可以障人眼目,遇到真喜欢的人,也是肯出好价钱的。”
“你说你的画迟早是要卖大钱的,说的就是这个?”
话一出口,我就知道踩着了他的痛处。其实,还没开口我就知道了。兴许,我是存心要捅他一刀的,乱世里这么薄的面皮还怎么活?
“卖仿品又怎么啦?至少还没落到卖春联寿幛的地步。”我说。
他站起来,在房间里来来回回地踱步,呼气声一屋都听得见,好像那房间是个笼子,他是只被圈住了脖子的狗。
“这点本事,我早就会了,用得着到美专来学吗?我本来……”他说了一半,突然停住了,再也不肯往下说。
我猜到了他噎下去的那半截话——那是一个从乡下到上海学画的少年人一路上揣着的念想。挡在道上的东西很多:战争、家变、伤寒,还有女人。两个女人。他现在是离那个念想更近了?还是更远了?
“你总是可以,画一张假的,卖了,再画三张真的。”我说。
他被我逗笑了,笑得很难看。
我宁愿看见他哭。
那个乡下少年人怀里揣着的念想,直到三十年以后才得以实现。和他分享快乐的人,却不是我。这听上去像个负心汉的故事,实际上也是。只不过那个负心汉的名字叫命运。
爸爸永远也没原谅我,作为父亲。他后来接受了我,是作为外公。
我的女儿出生在1945年8月15日。她还没足月,她是被连天的鞭炮声惊吓得提早来到人世的。假若我有未卜先知的本事,知道她后来的命运,我宁愿那天生下来的是个死胎。
女儿生下来,哭声孱弱,听起来像是一只街边奄奄一息的弃猫。护士把她洗干净了,裹在布包里送到病房时,她却突兀地发出一声尖厉的号叫。那声音里带着刀子,捅得天花板唰唰掉渣。病房里有一个给儿媳送汤水的老婆子,定定地看了她一眼,叹了一口气,俯在我的耳边说:“这孩子的命,唉。你给她取个最贱最硬的名字,兴许还能压得住。”
后来我才知道,那个老婆子是以算命为生的。
我把老婆子的话转告给黄仁宽,他不屑地哼了一声。
“刚出世的孩子,哪有什么命?这么无知的话,你也信?”
他给女儿取了个学名叫黄宜人。
我却叫她抗抗。
我对黄仁宽说是为了纪念抗战胜利日,而真正的原因,只有我自己明白:我想让她好好抗一抗老天爷给她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