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问他,你相信爱情吗? 他微笑说,不。那不是我敢奢望拥有的东西。 那么,你会不会爱上我? 他迟疑了一下,不知道,也许会,也许不会。 我的嘴角浮现好看的弧度,心底一片黯凉。你未必能确定是否会爱上我,而我知道,我永远不能再爱上任何人,包括你。 青春还这样的好,像五月里茂盛的阳光。可是我的心,已经为了别人苍老。 他没穿衣服的年轻的肩膀,在室内暗淡的光线下光洁得像陶瓷。 初中毕业那年夏天他成为我的邻居,住在我们家楼上。 我不喜欢这位素未谋面的新邻居,传说中他优异的毕业成绩越发显出我的失败。聒噪的邻居大妈们在向自己的儿女们夸耀他的同时总不忘扯上我做比较,“那个长着一副聪明面孔的女孩子,她只上了普高。”我讨厌这种比较,它让我觉得羞耻。 当妈妈也开始这么数落我的时候,我终于忍耐不住冲进了他的家。我想看看他是何方神圣。 那是个炎热的下午,他家里关上了所有能接触阳光的门窗,扯紧窗帘。空调“呼呼”地吹着冷气,一室昏暗。 他在昏暗的光线里抬起头来看我憋着怒气的脸,微笑时露出洁白的牙齿,眼睛温润如鹿。他的笑像河里柔湿曼妙的水草。我收敛怒气,流露少女的羞涩,低下头看见他没穿衣服的年轻的肩膀,在室内暗淡的光线下光洁得像陶瓷,泛着幽暗的奇异的光芒。 我低声叹息,陶瓷! 他惊觉,什么?微笑着看我一眼,我可以帮你补习所有功课。 盛夏的夜,月食。他握紧我的手,低声自语,知不知道,你睡觉的样子像只小刺猬。 就这样稔熟起来,除去睡觉吃饭洗澡的时间,不是我在他家,便是他在我家。 他时常指着我一塌糊涂的数学题,皱着眉说,怎么这样笨,别告诉别人你是我的学生,我嫌丢人。我窜起来把书本挥在他身上,纸张哗啦哗啦响。他笑着去躲。 做功课,聊天,看《灌篮高手》,一遍一遍不厌其烦地听萧亚轩的歌。 他说,晚上有月食,我们去看。 看月食最好的地点在九楼天台,铺一张凉席坐着看。晚风有点凉,散着夜来香妖娆的香气徐徐地吹。洁白的月亮渐渐变得昏黄,变得暗红。团团一轮终于消失不见。 像不像爱情消逝的过程?他问我。 我笑,你爱过?我们才16岁! 他低声,没有。我不敢碰爱情。 他抬头看我,大声笑,露出洁白好看的牙齿。他说,我们这两个早熟的东西! 我们带上啤酒,当水喝。扯着漫无边际的闲话。我的酒量并不好,冰凉微苦的啤酒让我渐渐有醉意。我倚着他的肩膀坐着,朝他胡乱挥手,我要睡一会儿。 他点点头,自顾自喝酒。取一件衬衣盖我身上。 睡到半梦半醒,感觉有人躺在身边,握住我的左手。身上淡淡的熟悉的气味,我知道是他。他自言自语,声音沉郁,今天是我的生日,只有我自己记得。 我深深不安,又不好挣脱,只好继续假装熟睡。我闭紧眼睛,心“扑通扑通“地狂跳,我觉得害怕,从没和男生这样接近过。那么近,感觉得到微凉的空气里他身上散发的热量,年轻男孩子那种被太阳曝晒后的热。我暗暗地握紧拳头。如果……他对我不轨。 感觉他在看我,目光激得我皮肤紧缩,我把自己蜷缩成一团,保持最安全的姿势。他握紧我的手,低声自语,知不知道,你睡觉的样子像只小刺猬。 他安静地走下楼。我蜷缩着,听着遥远的地方传来的秋虫“唧唧”的叫声,手心的冷汗一层层渗进凉席里。很久才敢起来,四肢僵硬成酸痛麻木的姿势,我逃也似的跑下楼。 信纸上淡淡的油墨香 月食那晚的事没有人再提起,就像从没发生过一样。 暑假很快结束,各自去上学。保持断断续续的通信,不约而同地用印着SHIRO图案的信纸,那是只可爱的小狗。用浅蓝色圆珠笔一笔一划地叙述自己的近况,学校的琐事心情的好坏。于是光洁的信纸上便有了淡淡的油墨香。他的字很可爱,四四方方的小小一个,下笔很用力,仿佛要把纸张给戳破。翻到信纸的反面看,满是凸出的笔痕。我不同,字型纤长,下笔很轻,字迹都浮在纸面上,淡淡的墨迹。他为此不满的很,你给我写信的时候都在想些什么?这样心不在焉。 白色连衣裙上的黑印子,怎么擦也擦不干净。 给他写信的时候我在想些什么,我也不知道。每个星期三的下午活动课的时候,我都可以在操场上看见逊。那个英俊得无与伦比的男生。他在打篮球。即使在打篮球的时候,他也是冷若冰霜的样子。 我迷恋他很多年。我穿着白色的连衣裙从操场上走过,他把篮球砸在我身上,雪白的裙幅上一个乌黑的圆印子。他似笑非笑地对我说,给我捡起来。旁边的人跑过来围观,哄笑起来,准备看我的笑话。我站着不动。他斜睨着眼说,你不是喜欢我吗?这么点小事也不肯做?他从不拿正眼看我。他只是拿我对他的爱作为炫耀。这个痞子! 我已经不是初中时的小女孩。 纵使我爱你,你也不可以羞辱我。 我双拳紧握,也似笑非笑地看着他,谁说我喜欢你?你未免太自作多情! 我再不看他一眼,自顾自走开。 走到无人的地方,坐下来用力想擦净裙幅,可是怎么也擦不干净。初秋的风已经有点凉,我死命忍住眼泪。我很没用,我还是爱逊。 11月的谈话,打架的疯子。 11月,天气渐渐有寒意。我和逊在同一个学校念书,抬头不见低头见。我尽量克制自己不去看他。关于我和逊的流言渐渐稀少,他永远不缺乏女孩子的爱慕,没有我,自然有别人。 他回来看我。双休日。我穿着薄薄的毛衣。他捏我一下我的手臂,皱眉说,怎么这样瘦。说着从书包里一样一样掏零食,巧克力、果冻、奶油泡芙、水果。鼓鼓一个书包全是给我的吃食。 他朝我微笑,你要变得胖胖的。 他那样爱笑,只是笑着的时候眼底蕴着一丝浅浅的寒意。 我无心去探究他的历史,那与我有什么相干。他亦不追问我的过去,只是我知道他知道。 他问我,你爱的那个人呢? 我兀自低头切着水果,手上腻出冷汗。我极力压抑住心里的哀伤,语气淡漠,我当他死了。 他半晌作不得声。 我叹口气,掏出皮夹底层的照片,扔给他看。 很英俊。他说。 是,我没见过比他更好看的男人。我自嘲地笑笑,他不爱我。 他有没有欺负你? 我略微迟疑,咬咬嘴唇,没有。既然不相爱,哪里谈得上欺负! 他盯住我的眼睛,笑容淡薄。他说,你骗我。 我不理他,吞下一个橙子去睡觉。 旧式楼房的墙和天花板那么薄。清楚的听得见天花板上边他踢踢嗒嗒的走路声。 我关上灯,蜷缩在被窝里,想像着他在我头顶上的空间里走路的样子。 那场架,据说打得莫名其妙。 逊在打篮球,他冲上去对着逊的脸就是一拳。没有人敢拦他,他像一只蓄怨已久的兽,疯狂而猛烈。 我用毛巾擦拭他嘴角和额头的血迹。我说,你疯了!你打不过逊的。他是个痞子。 他用力推开我的手,狠狠说,那又怎样?至少他不敢再轻易招惹你! 我愣了愣,骂,疯子! 小鱼,你告诉我,他是不是喜欢我? 冬天来临的时候,他养了一条小狗,白色的卷毛哈巴狗,眼睛出奇的大,像两颗黑色的大玻璃球。他叫它小鱼。 一条小狗,和鱼搭不上边。他喜欢这样希奇古怪的搭配。 小狗开始长牙,每天早上把他的鞋子叼到我家门口,他只得一路光着脚追来,顺便叫我起床。 我穿着皱巴巴的睡衣去开门,他看着我笑,你没睡醒的样子真不好看。我伸手去拧他的耳朵。他拦下我的手,攥在手里。他说,你的手那么冷。 我忽然觉得自己的手变得那么小,那么小,被他合在手心里。他的手那样大,那样暖,手心有潮湿的手汗。我窘得说不出话来。 小鱼什么也不懂。小鱼顶着湿湿的鼻子绕着我的腿嗅来嗅去,好奇地睁着它的大眼睛。 我想知道一件事。小鱼,你告诉我,他是不是喜欢我? 他问我,还想逊? 我摇头,我已经很少想起他了。只是我不应该那么早爱上一个人,并且他不值得。爱地越早,颓败越早。 他说,你后悔? 不后悔,只是不值得。他不是对的人。 那么开始新的恋爱。忘掉他,应该不是很难。 我静默不语。应该很难,我在他身上消耗的感情太多。不过开始新的恋爱,或许是个好主意。 危险的拥抱,恋爱开始。 新春在爆竹声的喧闹和硫磺味中过去。他新买了CD,邀我去听。 他穿一件真维斯的浅灰色厚毛衣,刚剪过头发,发脚新新的样子。 周蕙的《不想让你知道》,这个不漂亮的女人,有一副非常好的嗓子,空灵清透,安抚心灵。 他突然扳过我身体紧紧拥抱住我。我的心跳在那一秒失去正常的频率。没有任何预兆,他紧紧抱住我。心慌,感觉脊椎骨突突地跳。极力挣扎,他越发抱得紧。 抬头看见房间的另一侧,他的母亲在熟睡中,发出轻微的鼾声。 我突然意识到,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拥抱。 周蕙的天籁之音在长久地低吟浅唱之后戛然无声,闹钟的走针滴答滴答的吞噬着时间,日光灯亮的晃眼。他没有要松手的意思。我忽然觉得我应该开始一场恋爱。我把头埋进他松软的毛衣里,闻到他发梢淡淡的“沙宣”的香味,心里慢慢平静下来。 我低头保持沉默。他的手很温柔,抬起我的下巴。他凝视我,我看见他明亮的闪着异彩的眼睛。我知道他会怎么做。这是我的初吻,我并不想发生在和他之间。或许我想留给别人。我闭上眼睛,心底发出温柔的叹息。我说,我要回家。我的声音无比坚定。 他的放下的手势变得沉重。他说,我送你回去。 幽暗的走道,他打开门。我注视他一秒,突然扑进他怀里。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做。 他非常用力地抱我。很用力,肋骨被他勒的生疼,有点喘不过气来。他的呼吸沉重而局促,心里温柔得想哭。 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去的。房间里一片黑暗,我倚着墙壁无力地坐下,浑身剧烈地发抖。事情太突然,叫我措手不及。 电话铃突然响起来,在寂静的夜里格外惊心动魄。 我知道是谁打来的,犹豫了一下,伸手去接。 他在话筒的那一端沉默,呼吸像潮涌。我不觉得紧张,只是这沉默让我尴尬。 我问他,你喜欢我? 你知道么?我恨你,但我更爱你。因为和你在一起,我不能够想别的女生。那么,你是否也爱我? 我答不出来,喉头堵得厉害,实在说不出那三个字。只得顾左右而言他,我说,你什么开始喜欢我?真是小女人,纵使不爱,也喜欢追究这样的问题。 不知道,只是几天没见你就会想你,我不想欺骗自己。 现在我答得出来。我说,我也是。 吁出一口气,和他道晚安,挂上电话。 我恋爱了。尘埃落定。只是心里复杂得很,手指不断地绞着手边的一块台布,把它揉搓得稀皱。 我以为,幸福已经装在我口袋里。 喜欢,顾名思义,欢喜快乐的意思,没有负担和疼痛,轻松明快。而爱,那是需要用生命来承受纠缠着巨大而尖锐的甜蜜和痛苦的感情。爱,是搭上性命也在所不惜,甘之如饴的。 所以,我不爱他。,恐怕也没有力气去爱。 如果可以轻松愉快,喜欢有什么不好? 那是我的第一次恋爱,他也是。初恋闪亮登场。 我们相处得很好。 每天上午九点,他会打电话叫我起床,然后东拉西扯聊上两三个小时直到话筒发烫。下午的时候多半呆在他家。有时一整个下午,就这样拥抱着,不说一句话,也不厌倦。 我开始喜欢上在他怀里的感觉,温暖的怀抱。脸孔抵着温热的脖子,听他的心跳。那是个温暖的冬天,没有雨雪和狂风,阳光出奇的好。玻璃窗外轻薄的阳光像轻柔的羽缎覆盖在我们身上,我的心情平静,享受静好时光。 偶尔,他会轻轻地亲吻我的眼睛。他的嘴唇很柔软,有淡淡的牙膏清新的气味,像春天里盛开的樱花的花瓣。轻轻地覆盖在眼睑上,有温热的气息。还有,茸茸的胡须,痒得很,我会忍不住笑起来。 不知是不是幻觉,我常常闻到浓烈的玫瑰花的香气,好像有大朵大朵的红玫瑰在空气里盛放。 我会情不自禁地说一些傻话。我问他,你喜欢我什么呢? 他温柔地抚弄我的长发,目光疼惜,在我耳边低语,我喜欢你的眼睛,它从不对我隐藏秘密。我“扑哧”笑出声来。 安静甜美的时光在空气里似水流淌。 他很认真的说,我要戒烟。 我看他一眼。他把我垂下的头发拨到耳后,继续说,我知道你不喜欢我吸烟。 他递给我一个银色的打火机,很漂亮,四四方方一个,在阳光下会折射出眩目的七彩光芒,还会发出好听的“叮叮”声。 他郑重地放进我的手心里,说,交给你保管。算是定情信物。 我愉快地笑。他抚摸我的脸颊,指尖冰凉。你很少笑得这样开心,他说,真的很好看。 这个冬天,我以为,幸福已经在我口袋里。 那枚小小的戒指让我感觉悲凉,我想我只是喜欢他。 他说,你的头发怎么这样长。 我回头看镜子,真的很长,摇曳在腰间,乌黑一把。 他笑,三千长发为君留。你的长发是不是为我留的? 我哽在那里说不出话来,只得点点头。 他微笑着看我,眼里闪过一丝寒意。取一把梳子梳理我的头发。他梳得很轻柔,小心翼翼,怕弄痛我。 我心里愧怼,是他误会。我的长发并不是为了他。 某年某月某一日,我听得逊说,我喜欢长发的女生。旁的人起哄,你有长发情结啊!我遂暗暗留心。无论妈妈怎么催逼,再不肯去剪发,一心一意留长。我想,如果我有长长的头发,或许可以牵绊住你的目光。三年,我把头发留长。唯一没有改变的是,逊依旧不爱我。 不过还好,你不在意,自然有别人疼惜。或许我的长发,以后是因为他。 可是他说,我喜欢女生短发,看起来清爽。你要不要去修短? 我脱口而出,不要! 他的梳子“啪”地落在地上。他弯腰捡起梳子,从身后环住我。他的下巴抵在我的头发上,他问我,你是喜欢我的,是不是? 我倚在他怀里,我说,我喜欢你。 他亲吻我的额头,我知道。 是的,我喜欢你。可是我从来不说“我爱你”,这三个字太珍贵,我无法对着你说。 我忽然想到逊。我愿意对着你说这三个字,可是逊,你一定不会在乎。 过了两日,深夜,情人节。他来敲我的房门。什么也不说,只塞给我一枚小小的东西。我摊开手心,小小的一枚银戒指,两片心形叶子的图案,简单的式样,在楼道昏黄的灯光下闪烁着莹润的光芒。他帮我套在中指上,大小合适。他问我,喜不喜欢?我微笑,很漂亮。他轻舒一口气,你喜欢就好。 关上房门,把戒指摘下。是很漂亮,可是我的手指酷爱自由,不习惯束缚。况且戒指,寓意太沉重。可是他的情意,不可以辜负。想了想,起身找一条红丝线,把戒指串起来当项链带。 钻进被窝,听见天花板上边踢踢嗒嗒的脚步声。眼泪突然滚落下来。 我所希求的戒指并不是我深爱的人送我,替我戴上。是另一个人。可是我并不愉快。那枚小小的戒指,让我感觉悲凉。我想,我并不爱他。 那个春天,停留在手心里一秒的温暖。 依旧断断续续地写信,在信封里放一枝紫色的勿忘我。这种花没有香味,也不容易枯萎。 三月的天气好得不得了。他回来看我。 门窗通开,一屋子的阳光,可以看见金色的灰尘在空气里跳舞。我们一起种大叶子的芦荟,侍弄金鱼,吃小福记的生煎包子,给小鱼喂骨头。 那是我第一次帮别人洗头,手脚笨拙,水洒了一地,衣襟上沾满雪白的泡沫。可是我洗得很用心,像是执行重要的任务。他的头发很黑,根根粗壮,头皮雪白。我喜欢这样平静温情的相处,我觉得愉快。 我送他去车站,那是我们恋爱后唯一一次一起出门,非常胆大包天地牵着手走在路上。小心翼翼,东张西望,把手缩在衣袖里勾着手指,生怕被熟人发现。那种隐秘的危险的快乐。 他的手很烫,紧紧地握住我的。春日午后的阳光带着草木新生的清香,让人陶醉。我忽然牢牢记住,那个春天,停留在手心里一秒的温暖 送他到车站然后离开。走了几步又开始想念,回过头去,看见他微笑着站在原地看我,眼神那么不舍。 不自觉地高兴起来,伸手去攀路边的樱花,心被一种莫名而柔软的东西充斥得膨胀。 青春还那样好,我的心已经苍老。 天气很快炎热起来,渐渐有夏天的气息。 有时候不经意看教室的窗外,偶尔能看见逊的身影。他穿白色的T恤,露出美好的手臂和脖子,神色冰冷。我不知道我是迷恋他的美貌还是那种从骨子里渗透出来的拒人于千里的冷酷。我不再想见逊,我想停止对逊的迷恋,我想远离有逊的世界。 可是我还是想念逊。 无聊的时候,我喜欢摆弄他送给我的打火机。“扑”的打开,会跳出橘黄色的火苗,闪着蓝莹莹的光。只是这火苗太微小,不足以燃烧尽我心底隐讳的想念。 我在恋爱,我享受温暖,可是我依旧寂寞。 我爱的是另一个人。不是他。 他蹲在地上给大叶子的芦荟浇水。 我席地坐在他对面,手指拂过他的眉毛。他看着我。我带着蒙胧的欢快,认真的说,你即使笑的时候,眼底里还是有一层寒意,像结了冰的湖水。 他抓开我的手,似笑非笑地看着我,是吗?你怎么知道? 我倚在墙上,歪着头微笑,因为我们都孤独的人。 他的目光变得凌厉,俯身过来抱住我,声音依旧玩世不恭,那么两个孤独的人,抱在一起是否会温暖? 我摇头,我不知道。如果没有加深彼此的寒意,已是万幸。 他神色黯然,也许我不足以温暖你。 我挣开他的怀抱,问他,你相信爱情吗? 他微笑,不。对于单亲家庭成长的孩子,那不是我敢奢望拥有的东西。 那么,你会不会爱上我? 他迟疑了一下,不知道,也许会,也许不会。 我的嘴角浮现好看的弧度,心底一片黯凉。你未必能确定是否会爱上我,而我知道,我永远不能再爱上任何人,包括你。 青春还这样的好,像五月里茂盛的阳光。可是我的心,已经为了别人苍老。 在淡漠的灵魂面前,微弱的感情是一张单薄的纸。 也许话说得太透,会让人疏离。爱情,不过是一场暂时看不清真相的绮思妙想。一旦真相水落石出,所谓的情意便不攻自破。 我们见面的次数渐渐稀少。常常对着空白的信纸不知该从何下笔。偶尔打电话,他的语气也显露出不耐烦。 分别是那么容易的事。在淡漠的灵魂面前,微弱的感情是一张单薄的纸,经不得几下就支离破碎。 我们刻意回避见面。无声无息地分手。 一天一地的苍茫。 这一年冬天,下了很大的雪。温暖的江南小镇已经很久没有过这么大的雪,白茫茫厚厚一片,阴暗的天空还在不尽地飘落大朵大朵的雪花。房间里开着暖气,我蜷缩在沙发里看书,身上搭一件大衣,常常一整夜放着萧亚轩的《最熟悉的陌生人》,听见天花板上边踢踢嗒嗒的脚步声,内心伤感。 偶尔掀起窗帘,捧一杯茶静静看雪,只觉得世间白茫茫一片,覆盖掉所有空白的遗憾。 一天一地的苍茫。 |
流潋紫:青春还这么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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