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房,是楚雄彝族自治州境内部分彝族山区的古老习俗。这种习俗,从形式到内容,因地方而异,但目的都相同,即方便彝族青年男女相互交往自由恋爱。
归纳不同地方的姑娘房习俗,会发现,三峰山地区的姑娘房习俗非常完整,特色鲜明,更具代表性。
三峰山主峰海拔2897米,为姚安县众山之冠。余脉山峦叠嶂箐深水长,地跨姚安牟定南华三县,是典型的彝人聚居区。虽然隔山隔箐,路途遥远,分属不同的行政区域,但彝话相通,风俗相近,联姻频繁紧密。
为着联姻的需要,衍生出姑娘房习俗。这种习俗,延续了不知多少代多少年,直至上世纪八十年代,还在姚安的新民、老街、各苴,牟定的腊弯、新房、龙虎,南华的岔河等彝族山区普遍存在。九十年代逐渐减少。进入二十一世纪后,就影踪难寻,抑或绝迹了。
据我的印象和现在的走访调查,过去的姑娘房是这个样子的:一间大房子,顺两边墙脚依次有一些简易混搭的床,中间是过道,此外空无一物。这间大房子,解放前后,是茅草房,后来慢慢换成了瓦房。房间里一般搭五六张床,由某一姑娘家提供,相当于邀约几个小姐妹来做伴同住。但也有例外。生产队期间,包括改革开放初期,一般把闲置的保管室作为姑娘房来使用。这种公房比较大,最大的可容纳十五六张床铺,能满足全村所有姑娘的居住。
当地习俗,姑娘长到十四五岁,就算成人,就可以融入姑娘房这个娱乐圈了。及至十六七岁,就可以跟小伙子谈情说爱了。同样,小伙子到了十五六岁,就算成人,可以跟着大伙去串姑娘房,去跟喜欢的姑娘谈情说爱了。但彝家有禁忌,异性之间不能在长辈和家人面前有亲昵的举止和打情骂俏的举动。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姑娘们就相约到一起居住,一来回避;二来图热闹,好玩;三嘛,方便外村或外姓小伙们来串门。以后相沿成习,产生了“姑娘房”习俗。
姑娘房无固定居所,一旦房主家姑娘成亲,剩下来的小姐妹就得另寻它处。但也有相对固定的居所,那就是生产队的保管室。居住者也不固定。一旦结婚,就得搬离。甚至于相互间有了吵闹,也会有人负气离开,到另一个姑娘房居住。入住姑娘房时,须自带两条长凳四条木板搭床。床上铺草席,垫羊毛毡子,盖棉被。这些被褥,一般是全家最新最好的。清晨,姑娘们回家劳作。夜晚,回到姑娘房相聚。
姑娘房里,一般保持在四五人以上。人越多越好。如果人太少,就会想办法跟其她姑娘房合并。如果只剩一两个人居住,就不能叫姑娘房。因为,姑娘房是为了方便外村小伙子们来串来跑的。用今天的话说,姑娘房就是一个公共场所,是一个谈情说爱的地方。在这样一个地方,男女共处一室,既需要无拘无束放荡不羁的氛围,又必须保持相应的克制,避免放肆,产生不良后果;尤其在男女同床而眠时,即便不喜欢对方,也要相敬如宾,避免尴尬;即便相互喜欢,到了卿卿我我的份上,也只能和衣而眠,适可而止,不得突破禁区。否则,不论男女,将成众矢之的,臭名远扬,永远排除在任何一个村的姑娘房之外。所以需要一定的人数,才能产生相互监督相安无事的效果。
姑娘房一般不会有冷清的时候。晚上十点多钟,姑娘们结束劳作,吃完晚饭,梳洗后,穿上羊皮褂,拿着手电筒,就会陆续到来。有的,还会把未完成的活计也带来做,比如扣苞谷籽,绩麻绕线等。更多的,则是一边哼调子,一边飞针走线纳鞋底绣花片做一些针线活。也有劳累过度的,便闹中取静抓紧时间蒙头大睡。十二点左右,串姑娘房的小伙们会穿着羊皮褂弹着月琴如约而至。如果不是事先约好的,而姑娘们又没有另约,便可一拍即合。但如果另有约会或另一伙人捷足先登,后来者便打招呼后自动离开,另寻他处。但离开前,一定会约定下次串姑娘房的时间。
约定时,为头的小伙子会留下信物,比如一些不太贵重不同材质的手镯、链子及各种衣饰小挂件或小玩意等。如果失约,信物归姑娘所有。如约而至,则交还信物。但一般不会出现爽约的现象。
串姑娘房的小伙子都要三五成群。人数多少,事先都有约定。比如,姑娘房有7人,其中1人,已有意中人相伴,为头的则会告知对方可来6人。来人中,可以是同村的,也可以是几个村的。如果没有约定,也可以走村过寨去串,直到串上为止,甚至有时候人去多了,姑娘们也有办法解决,即调剂到另外的姑娘房。实在调剂不了,打跳结束后,不论路程远近月黑风高,都会礼送他们踏上归途。自然,又会留下信物,约好下次见面的时间。
串姑娘房的主要内容是打跳(跳左脚)。地点可以在屋内,也可以在门外空地上,还可以到山上。地点选择,以不扰邻为准。打跳时,如果是冬天,就燃一堆篝火。其他季节,如果没有月亮或月亮不明,也会燃篝火,目的是便于男女双方看清对方,寻找喜欢的人。
打跳一般会延续到凌晨2点左右。打跳结束后,有对上眼的,互送信物。只要小伙子愿意,姑娘就会让他留宿。没有对上眼的,则连夜返程回家。留宿的小伙子如果第二天还不想走,则会跟姑娘下地干活。干活时,姑娘带着小伙子在地的一头,父母或家人则会在地的另一头。吃自带的中午饭时也是如此。晚上收工,姑娘回家,小伙子回姑娘房。小伙子的晚饭,由姑娘吃好后送来。小伙子留宿,一般不超过两天,期间不能踏进姑娘家半步。订婚之前,姑娘仍然有喜欢别人的权利,也有留宿他人的权利。如果不喜欢了,不愿与之交往了,只需把对方平时赠送的小礼物如数退还即可(消费掉的则买来补上)。对方收到退品后,如果是吃的,就分发给在场的人分食,然后一笑了之,不会记恨。否则,会被大家看成小心眼,瞧不起,难于在姑娘房混。
在姑娘房留宿,可以有一个例外,就是路途太远,脚程在半天以上。这种情况下,不论是对上眼的,还是没有对上眼的,都可以留宿,但天亮之前必须悄然走人。
在姑娘房习俗中,每月旧历的初一、十五、二十三,是特殊的日子。每逢这种日子,姑娘小伙都会精心打扮,然后拿上手电筒,背上食物及一些饼干、酒水、糠果之类,早饭后结伙成群赶赴打跳场。不同的区域,有不同的打跳场。不同区域的人,均可自由选择打跳场。既可以就近,也可以舍近求远。
打跳场大多选在有水有林又远离村子的路边缓坡上。是时,在围圈打跳这个主旋律之外,还会有人聚集在一起对调子,会有人聚在某处划拳行令比拼酒量,会有一些男男女女聚在一起相互间打情骂俏暗送秋波,会有几对有情人躲在密林深处谈情说爱。夜幕降临之前,所有活动逐渐终止,于是三个一堆,五个一群,开始一边说笑,一边传烟递火,一边喝转转酒,谦让着分享自带的食物。
酒足饭饱后,夜幕已经降临。于是开始告别,约下次见面的日期,然后分道扬镳,各回各家。也有那情投意合或相互有好感的,小伙子便趁机跟着姑娘去留宿。
以上,就是姑娘房习俗的大概。稍加分析,不难看出,对于散居在大山深处的彝家人来说,姑娘房习俗,是青年男女相互交往的必须品,是日常生活的需要,是走向婚恋的主要媒介。如果没有这个习俗,近亲结婚以及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在所难免。如果没有这个习俗,婚恋的选择面就会变窄,相互间的了解就会少之又少。同时,有了这个习俗,才让山与山、箐与箐之间的村寨产生频繁的交往和流动,才有可能孕育出打跳、对调子等众人狂欢式的娱乐活动,才会产生青年男女心灵沟通、情感交流、自由恋爱的特定空间。也只有在这种特定的空间,激情才可以淋漓尽致的挥洒,青春才可以绽放出丰富多彩的快乐,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以及爬坡上坎的艰辛和枯燥乏味,也才会变成一种有滋有味的盼头和享受。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姑娘房习俗之所以产生和存在,是由当地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一是这里的彝人分散聚居而又相处于一个相对闭塞的山区,彼此间隔山隔箐往来不便,由此产生对姑娘房习俗的需求;二是有文化认同感。风俗习惯相近,彝话相通。换言之,在这里串姑娘房,相同的彝话才是最好的通行证。三是有族内联姻的传统,心理上多多少少排斥族外婚姻。四是农耕为主,一般不外出务工。也就是说,村里有一定数量的青年男女。
而现实情况是,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东风,山门已经打开,山区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有了极大提高,改革开放的红利已经惠及到山区彝族群众,原有的人际交往结构已经被彻底打破。在此情况下,人们已经不在满足于原有的生活状态。其中最为突出的,是青年男女外出务工已然成风,婚姻恋爱已经有了新的选择途径和空间。也就是说,姑娘房习俗赖以存在的土壤和条件已经荡然无存。古老的姑娘房习俗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走到了尽头。因此,姑娘房习俗的消亡走向必然,成为不可逆转的生活状态。但不可否认的是,伴随着姑娘房习俗的消亡,是彝族地区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应该感到庆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