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事不可着迹。若衣冠必求奇古,器用必求精良,饮食必求异巧,此乃清中之浊,吾以为清事之一蠹。
——陆绍珩《醉古堂剑扫》
找遍了化学书,在炭气、氧气以至于氯气之外,你看不到俗气的。
这是比任何气体更稀淡、更微茫,超出于五官感觉之上的一种气体,只有在文艺里和社交里才能碰见。
赫胥黎先生讨厌爱伦坡的诗,说它好比戴满了钻戒的手,俗气迎人。
从有一些人的眼光看来,浓抹了胭脂的脸,向上翻的厚嘴唇,柔软到挤得出水的男人,鸳鸯蝴蝶派的才情,苏东坡体的墨猪似的书法,大块的四喜肉,都跟戴满钻戒的手一般的俗。
这形形色色的事物间有一个公共的成分——量的过度:钻戒戴在手上是极悦目的,但是十指尖尖都拶着钻戒,太多了,就俗了!胭脂擦在脸上是极助娇艳的,但是涂得仿佛火烧一样,太浓了,就俗了!
同时我们胸中还潜伏一个道德观念:我们不赞成一切夸张和卖弄。
一方面因为一切夸张和卖弄总是过量的,上自媒人的花言巧语,下至戏里的丑表功,都是言过其实、表过其里的。
另一方面也因为人家的夸大反衬出我们的渺小来,所以我们看见我们认为过当的事物,我们不知不觉地联想到卖弄。
因此,我们暂时的结论是:当一个人认为一桩东西为俗的时候,这一个东西里一定有这个人认为太过火的成分,不论在形式上或内容上。
这个成分的本身也许是好的,不过假使这个人认为过多了,包含这个成分的整个东西就要被认为俗气。所以,俗气不是负面的缺陷,是正面的过失。
俗的意思是“通俗”,大凡通俗的东西都是数量多的,价钱贱的。
照经济常识,东西的价值降贱,因为供过于求,所以,在一个人认为俗的事物中,一定有供过于求的成分——超过那个人所希望或愿意有的数量的成分。
从“通俗”两个字,我们悟到俗气的第二个特点:俗的东西就是可以感动“大多数人”的东西。
此地所谓“大多数人”带着一种谴责的意味,不仅指数量说,并且指品质说。是卡莱尔所谓“不要崇拜大多数”的“大多数”,是易卜生所谓“大多数永远是错误的”的“大多数”。
综括以上来说,假使一个人批评一桩东西为“俗”,这个批评包含两个意义:
他认为这桩东西组织中某成分的量,超过他心目中以为适当的量;
他认为这桩东西能感动的人数,超过他自以为隶属着的阶级的人数。
《儒林外史》第二十九回中杜慎卿所谓“雅的这样俗”,《随园诗话》所谓:“人但知满口公卿之人俗,而不知满口不趋公卿之人更俗。”
这种现象是起于不自然的装腔作势;俗人拼命学雅,结果还是俗。
一切天然的、自在的东西都不会俗的,粗鲁不是俗,愚陋不是俗,呆板也不是俗,只有粗鲁而妆细腻,愚陋而妆聪明,呆板而妆伶俐才是俗气。所以俗人就是装模作样的人。
天生细腻的人所随便做的事,学细的粗人做的特别小心,以引起人家的注意,证明他的不粗;而偏是人家注意到他的特别小心,便知道它的细腻是学来的,不是生就的。
我们所以觉得他俗,觉得他“妆”,觉得他妆出来的细腻跟他本性的粗鲁相矛盾,还是因为他的细腻得太过火了。
一切妆腔都起于自卑心理。知道自己比不上人,有意做出胜如人的样子,知道自己卑下,拼命妆着高出自己的样子。一举一动,都过于费力,把外面的有余来掩饰里面的不足。
我们上面说卖弄的所以俗,是在言过其实、表过其里,妆腔也是如此。卖弄妆腔以及一切有“市井气”或俗气的事物就坏在“太过”、“太多”两点。
我们每一个人都免不了附庸风雅的习气,俗人并不反对风雅的,偏是“雅的这样俗”。
天下不愁没有雅人和俗人,只是没有俗得有勇气的人,甘心呼吸着市井气,抬出俗气来跟风雅抵抗。如果有这个人,我们应当礼敬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