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故乡都曾是每一个作家心中隐隐的痛,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丹麦作家约翰内斯·威廉·延森的《希默兰的故事》,是一部以故乡希默兰镇为背景的短篇小说集。这位二战后第一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有着丹麦语言的革新大师的美誉,他笔下的故乡小镇中的那些逸闻趣事,在他信手拈来的描述中,呈现出一种亲切而伤感的调性,一个个看似只道寻常的故事,与拉美小说的那种魔幻现实主义有着迥然有异的格调,有着那种野性而又温情的一面,读后不免使人感受到北欧乡野那种野蛮蓬勃的生命力,展现出一个民族倔强而沉默的性格。
这是一组由一个个乡下小人物的命运或生活片段构成的小说集。在这部小说集中,各种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纷沓上演自己的悲欢无常的命运轨迹,他们各自不同的性格、命运以及最终的结局,在约翰内斯·延森克制而平静的叙说中,却具有一种打动人心的沧桑的厚重感。这位出生于丹麦日德兰半岛希默兰镇的农民的孩子,从小就对北欧神话和丹麦古典文学有着浓厚的兴趣,而身为农民的母亲更是一个很好的故事讲述者,这些耳濡目染之下,延森对这片故乡的土地上发生的那些亦真亦幻的点点滴滴,有着太多的感同身受,也因之成为他创作生涯中取之不竭的灵感源头,而《希默兰的故事》这部小说集则集中体现出他作品原生态的质地,没有过多的技巧,在看似笨拙、粗粝的描述中,却有着真诚而质朴的质感和分量。
这些作品中,《安妮与母牛》这篇只有二千余字的短短篇章,应该算是最出名的一篇了。故事简单的波澜不惊,一位名叫安妮的老婆婆,牵着一头母牛在集市上,许多人问她这头母牛如何卖,可是她都拒绝了。用安妮老婆婆的原话来说,“这头牛是不卖的!”在一连拒绝了好几个买主之后,面对人们的不解,这位老婆婆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这是头特别孤独的母牛!我和这头牛住在一户小农家里。谈到牛,我仅有这一头,再也没有别的牛了。我一直过着清贫、茕茕孑立的生活,所以我就想把它带到市集,也好找到其他的牛跟它做伴儿,让它能快乐地生活下去。”这个故事以极简的笔墨,通过写牛的孤独不写之写地表达了安妮老婆婆的孤独艰难的生活处境,隽永而深刻地诠释了乡村生活中那些孤独的老人的生活中的片段场景。说实在的,这篇短短的小说写出了乡下老人的困境,放大点来看,似乎这类困境并非只是一个孤例,就拿我们身边来看,在当下空心化的农村情景下,这类故事又何尝不再层出不穷地在我们身边上演着呢?
这个名叫希默兰的小镇,浓缩着农业文明之下形形色色的农民的生存之现象,那些挣扎的困局发生在希默兰,但却是一种普遍意义上的一个群体的镜像。地理意义上的希默兰,这个现实中的小镇,却因之具有一种想象和虚构层面上的抽象性的共同体的意味,生活在这里的人们身上发生的一切,也因之对人类普遍意义上的现实具有一种观照性的镜鉴意义。
顺着这样的思路,约翰内斯·延森在《希默兰的故事》中记录下的那些林林总总的小人物的命运,在更大更广的现实坐标系中具有更广泛的参考价值。比如在《三十三年》中嘉思汀的悲伤的人生际遇;《黑色窗帘》中凯伦母女以及凯伦的未婚夫劳斯特三人杀掉了凯伦暴君式的父亲耶斯,最后三人分别领刑,劳斯特被判死刑并被砍头,他的父亲拿走了按规矩“只有刽子手才能拿走的死者的鞋子”,而凯伦母女被判无期徒刑,故事的结局残忍而意外;《默不作声的毛恩斯》中毛恩斯强暴了玛吉妮并在激情之下放火烧了玛吉妮一家的房子,在人们纷纷前来施救的时候,玛吉妮一直不愿走出来,直到最后还是毛恩斯来了之后她才愿意被他救出并走出被烧毁的房屋,然后两人的关系突飞猛进,“最后走进了婚姻的殿堂,并且一起幸福地生活了四十多年”,这个故事的讲述者嘉斯汀慨叹道:“在我们生活的那个时代,平凡的农家人是没有浪漫和爱情可言的,那些是上流社会的专属。”还如《伍姆韦尔》讲述了三个男孩跟随着马戏团辗转迁徙的历程;《雷犊》《纪斯顿的最后一次旅行》《法尔绪的教堂》《温柔的你却有力量(波儿)》《耶斯巴牧师》等篇章中,主角身上的看似平常又带有荒诞不经的传奇意味的故事却给人一种强烈的震撼,约翰内斯·延森写下的这些故事,看上去是对故土风物的一种追忆和回望,但却隐含着一种北欧小镇的历史与现实交织中地域文化的脉络和烙印,这种清晰的文化底色成就了他作品中那种无与伦比的炽热的情感,并进而散发出一种真实而凛冽的独特韵味。
在这些短短长长的故事中,我们看到了救赎,也看到了混乱,或者看到了惆怅……,等等着一切概而言之,约翰内斯·延森在此精心展示的是北欧那种接续古今的乡村文明的苍茫、宏阔、复杂与丰富。正像1944年诺贝尔文学奖颁奖词中如此诠释延森作品的魅力:
遥望延森故乡的郊区,处处是错落的坟墓,让地平线也随之出现起伏。延森从小就生活在这里,当然会去找寻现实和神话之间的差异,并想要找到一条光明的道路,可以把过去的影像和如今的现实结合在一起。他的例子彰显出一个内心丰富的人所受到的原始的东西的蛊惑,以及将粗暴的力量转变成动人的情感的必要性。他的艺术作品也因为这种强烈的对比而攀上了艺术的殿堂。
约翰内斯·延森的《希默兰的故事》,可以说是他那些诸如《漫长的旅程》等煌煌巨作的序曲,也是解读他所有创作的最重要的密码。他在这部作品中所体现的审美价值内核,是如此的直接而简单,却又蕴含着丰富的可能与想象。
从某种意义上说,越是民族的也越是是世界的。约翰内斯·延森的《希默兰的故事》尽管与当下的读者有着时空的隔阂,而且讲述的都是他故乡希默兰小镇上流传下来的一些可能是老掉牙的故事,但在这些故事的背后,却给我们一种似曾相识的心有戚戚焉的感触,在朴实无华的描述中,没有先入为主的道德审判,没有宏大叙事的纠缠束缚,一切都只是随意而自然的记录与呈现,譬如“闲话说玄宗”,亦或就像一个沧桑而睿智的老者在絮絮叨叨地讲述着过去发生的那些如梦的旧事,而故事中那些小人物的家长里短的日子最终铸就的他们的命运断章,恍如一场旧梦,像过眼的云烟,亲切而伤感。他们的名字只是一个符号,就像我们远隔千里的兄弟姐妹一样,无论是安妮、塞西尔还是毛恩斯,等等,换句话说,与我们日常所说的张三李四王二麻子,并没有太大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