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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妻子与人通奸 他怒砍2人头颅 案破后真相却令人大跌眼镜

题记:在公元1499年的一天,在山西省大同府的街上走过一个军爷,这位军爷身材魁梧、浑身充满了杀气,他手里提着两颗人头,一颗是男的,一颗是女的。冷风吹过,使得他的表情显得格外坚毅和冷酷。街上的人,都停下了手中的活计,纷纷看着他,但是也没人敢大声说话,因为这位军爷除了手提头颅,他本身的身份也令普通老百姓敬畏,他是一位千户的儿子。

那么这位军爷为何杀人?他手中提的又是什么人的头颅?背后的真相到底是什么?首先这不是故事,而是真实的历史案件,具体且看本期细说。

听说妻子与人通奸 他怒砍2人头颅 案破后真相却令人大跌眼镜

这位千户之子叫刘安,属正丁旗军,是大同镇军总旗官,在墩台驻守。刘安统管人马约为50多人,类同今日之排长。因为工作性质的关系,刘安回家的时间很少,要很长时间,才能回家探亲一次。

这一次刘安回家探亲,其弟刘富在镇外接应哥哥,回来的路上,刘富对哥哥说,嫂子与木匠王文美通奸。

如此之事,可谓是一种奇耻大辱,身为军爷、脾气火爆的总旗官刘安听罢,其熊熊怒火可想而知。

他回到家后,看到妻子于氏正在睡觉,再想弟弟所说,想着熟睡的妻子竟然趁自己不在家,水性杨花,与人通奸,简直是孰可忍孰不可忍。于是不由拔刀而出,一刀就砍下了妻子的头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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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刘安来到王文美的住所,一刀砍下其头。

作为一名大明的军官,刘安不傻,他是懂法的。他知道杀人不是儿戏,亡命天涯是没有用处的,唯一的选择便是自首。

可是如何自首呢?也是套路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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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刘安是一名军官,如果按照正常程序的话,他应该到本卫的镇抚司去投案。这个机构,类同今日之军事法庭。军人犯罪,由军事法庭审理,也是理所当然。

可是问题是,刘安的岳父是三品指挥使,正好是主管镇抚司的。如果到这里投案,其岳父知道女儿被杀,岂能让他好过呢?所以,镇抚司是坚决不能去的。那么去哪里自首呢?

最后,刘安选择了巡按御史。

所谓巡按御史虽然级别很低,仅为七品,但是职权很大,乃是代天子巡狩,凡各地大小官员,均可考察,小事可就地处理,大事奏折能直达皇帝。

刘安投案后,巡按御史发现这个案件有点复杂,原因有两点:

第一点是涉案人员,刘安之父是千户,千户是正五品,刘安岳父是正三品指挥使,杀人者刘安是大同镇军总旗,与于氏通奸者乃是木匠王文美。刘安不到直属法庭投案,而到他这里投案,是怕被岳父为难他。

第二点是案情:《大明律·刑律·人命·杀死奸夫》:

“闻奸次日,追而杀之,并依故杀。”

按照此法律条款,刘安杀人,乃是故意杀人,若以此罪而判的话,刘安要被处以斩刑。

然若王文美和于氏通奸成立,那么在《大明律》中,就是犯罪之人。刘安所杀的就不是无辜之人,这是要为刘安减刑的,另外刘安自首,依照法律再减三等,最后刘安的惩罚也就是“杖一百”。

但该案的问题就出在,奸夫王文美和奸妇于氏均被杀死,其是否真的通奸,已经没有明证。死无对证,无法定罪。那么只好提审刘富,因为他是目前案件唯一的线索。

经对刘富审讯,刘富一口咬定嫂子于氏与王文美确实通奸,并说自己本想出面捉奸,可是因为嫂嫂是尊长,我能杀王文美,却不能对嫂子大不敬,只好隐忍告知哥哥。

巡按御史再派人探查,想获得其它证据,但是一无所获,最后只得判刘安绞监候,如此判法的依据是按罪人已拘而擅杀。

接着便是上报刑部,刘安被关押收监,等候上面的批复,如果通过,则照着执行。

该案如此审理,看似也没什么大毛病,但是追究起来,仍然有一些含糊其辞令人说不清的东西。比如说王文美和于氏通奸,只有刘富一个人证,可谓是孤证,孤证给人的信服力总是不足。幸好后来因为一个叫顾天锡的人,该案又出现了另外的结局。

顾天锡是刑部郎中,他能够来到山西,是因为明代的一项制度,即录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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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录囚制度,也就是朝廷会委派一些员外郎之类的官员到各地去检查地方的案件审理情况,目的当然是为了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提高老百姓的安全性,间接维护帝国的安定。

该年顾天锡来到山西大同后,翻卷当地的卷宗,发现刘安这个案子问题很大,主要是通奸的证据不足。那么怎么处理呢?一开始郎中顾天锡想把该案定为疑案延期处理,让刑部决断。但是后来顾天锡改变了主意,他直接奏请朝廷重新审理。当然改变主意的原因,史载说是顾天锡做了一个梦,梦见一女子朝他喊冤,他认为这梦中女人就是于氏。如此之类的说辞,不管可信不可信,权当一说则可。

且说顾天锡的奏请,很快被朝廷批复同意。圣旨一到,下面的人也不敢怠慢,巡按等人就联合选人,最后挑选了一个办案高手李推官来重审此案。

进士出身的李推官接到任命后开始了对此案的调查。

既然明着取证,因为民畏官的原因老百姓不配合,那么就只有私访了。

李推官带着一个随从,乔装打扮成客商,来到了案发地,四处转悠,希望得到一点线索。一开始什么也没发现,不过当他来到死者王文美的家时,还是取得了意外的线索。

他在王文美家院墙的侧面发现了一幅画,乃是用石灰所画,画的内容是一只兔子带了一顶官帽。

李推官看了半晌,猛然醒悟,“兔”字戴帽,分明不就是一个“冤”字吗?

这画画之人,分明是在暗示王文美之死是冤枉的。那么他必然知道其中缘由了。可是如何找到这画画之人呢?

在明代,以漫画讽刺官府或官员,乃是重罪。因此,画画之人才将画画在院墙的侧面比较隐蔽的地方。他如此做,自然是不想被知道,想找到定是难上加难。

李推官明白了画画者的意图后,便仔细揣摩此画,比如其画法特点等,最后将画临摹下来,然后令人把此画擦去。如此,也算是保护了画画之人。

回到府衙后,李推官又仔细观察了这幅画,终于找到了一个办法,或可找到画画之人。这个办法就是到街市上的书画店铺看画。此法类同销售中的扫街,虽然笨,但是效果还是很好的。

李推官很快在一家画店取得了进展,他看到一幅仕女图,其笔法与带帽兔子非常接近。然后,他又看该画有落款题名。就向店家买了此画,并打听到了画者住址。

李推官来到画者之家,把两幅画同时打开,指着兔子画说:

“此画可是你所画?”

李推官此言一出,画者吓得急忙求情。李推官说出自己身份,又说:

“请放心,只要你能说出该案真相,我担保不追究此事,再者我已将你在墙上的画擦去,除了我,无人知道。”

画者听闻,感激不尽,便将他所知道的事情说了出来。

根据画者所说,这是一起冤案,原因有两点:

第一是刘富本人是大同城出了名的泼皮无赖头子。如同《水浒》之中的泼皮牛二,他能如此横行,皆因其父是千户,哥哥也是军官,所以他敲诈钱财、调戏妇女,却无人敢拿他治罪。

第二是王文美与画者是好友,其人极其善良和胆小,断不敢与刘安之妻通奸。之所以被刘富诬告,乃是因为王文美的妻子尹氏一日上街采买,被刘富当众调戏。尹氏反抗,刘富大怒,率领一帮无赖把尹氏推倒进行羞辱。当时人多,却都围观,无人敢管,画者也在其中,就急忙跑去给王文美报信,王文美急忙去报官,刘富等人见府衙的衙役来了,就一哄而散。

此事的受害者原本是王文美,但刘富却恶人先记仇,决定要报复王文美。他报复的方式,便是让哥哥刘安替自己出头。可是让哥哥刘安出头,总得有理由,于是他就编造了王文美和他嫂子通奸的丑事。

但是以王文美的性格和为人,他岂敢和一个三品指挥使的女儿、镇军总旗的妻子通奸?这种事,就是砍下我的脑袋,我也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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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推官回府衙后,仔细分析了案情后,认为王文美之妻尹氏是一个关键人物,遂派人去找。结果发现尹氏在丈夫王文美被杀后,已经改嫁到了离石县。跨地区抓人问案,需要经过巡按的批准,李推官打了申请后,巡按自然十分配合,立即令离石县把重要证人尹氏送到大同府衙。

李推官根据画者所说,又抓捕了几个无赖,接着立即提审刘富。

经过一番审讯,在尹氏和几个无赖的证实之下,刘富无话可说,只好招供,他知道因为自己的一句诬陷之话,不但造成了嫂子的死,而且也毁掉了哥哥刘安的人生,因此他请求大人能够放过其兄,自己甘愿接受任何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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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案情明了,李推官便根据《大明律》开始定罪:

刘富因诬陷导致已死两命,被判斩刑;

刘安杀人自首,罪减三等,发配边地充军。

上报朝廷后,皇帝批复,刘富被斩首,刘安被发配至云南。

该案并不复杂,但是因为刘安在冲动之下,砍下妻子和王文美的头颅,造成死无对证。刘富本人,原本只是想借哥哥刘安之手教训王文美,但是没想到,他自己的小恶,竟酿成可怕的后果,不仅害死了嫂子,还坑惨了哥哥,最后自己也被判刑斩首。可见,做人不能太狂妄,行恶不可无底线。再者,谣言如虎,或伤人,或伤命,不可无端乱造谣是非,伤人害己——比如该案,刘安听说妻子与人通奸,他尊严受到挑战继而怒砍2无辜之人的头颅,但案破后真相却令人大跌眼镜,恐怕刘安自己也暗自悔恨:为何要轻信了弟弟,为何没有在动手之前弄清辨明呢?

(作者:案先生,女,80后,专栏作家)

参考资料:《明史》《大明律》。

(文中配图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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