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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价《尘埃落定》这本小说——先知式的文化矛盾产儿

在文学作品当中,大概从堂吉诃德开始,就流行开这样的一种写法:利用”非正常”视角来叙述。他们往往所青睐的叙述者多是神经病、傻子、疯子甚至亡灵,这种写法根据不同流派呈现着不一样的写作效果,但是不可否认的他们都有着共同点——强烈的反讽效果与阴冷滑稽的文章氛围。

在”非正常”视角的叙述下的小说背景往往是在混乱的时代背景下,而这些”非正常”的叙述者们充当着这个混乱时代中的”真知”。而《尘埃落定》这本充满异域色彩的小说的主人公——二少爷,那个傻子,就是沿袭了这个写作套路的一个混乱时代的”真知”,更进一步,当这位”傻子”说出”我不是土司,但我还是要准备逃往西方”这句话时,我们也似乎可以窥见,让这位”真知”清醒于世的并非天赋异禀,而是信仰长存。

在我看来《尘埃落定》这本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清醒的有着信仰的先知,同时也是在时代中多重矛盾交汇的产儿。因此我们读的是一个在混乱时代的先知的娓娓絮语,因而产生的那种奇特的美感是值得反复品鉴的。

如何评价《尘埃落定》这本小说——先知式的文化矛盾产儿

一、小说发生的时代背景

在我上面阐释的文字之中,我反复的提到了”混乱的时代”,我们是需要了解的。通俗讲主角不是活在真空中,而是活在相对应的时代背景中,而这些时代背景下的矛盾往往成为推动小说发展的内在动力。

《尘埃之下》的时代背景可分成两段来看——全国大背景,藏区小背景。

全国大背景是国共逐鹿之战几经尘埃落定,而在广阔的国土中,那些”白色汉人”颓势尽显,不过是被”红色汉人”狭缝清扫,缓慢但是坚定。但是无论是”白色汉人”还是”红色汉人”对于这片神秘又封闭的地域又是充满诱惑与恐惧,这一点在文中具象的象征之一就是罂粟与小麦的”战斗”。但是这个大背景在整本小说中呈现的是模糊朦胧的,与其说国共之间的矛盾成为推动这个故事发展的主要动力,要说他们是催化剂是导火索更为贴切。

那么什么是能够推进故事发生的主要动力呢?就是在文中具体的浓烈的有着强烈存在感的藏区小背景。

由于独特的地理环境,西藏成为一个”秘境”,这个地区封闭又纯净,地广人稀生态严峻,有利于文明诞生的条件非常的稀缺,因此在这里延续着漫长的奴隶社会的统治。也就是本文的一个核心——”土司制度”,他与藏传佛教并进,统治着这片鲜有外人涉及的土地。”土司”象征着俗世,土司领主们在广大的农奴眼中是上天在俗世人间的化身,是可以享受一切,支配一切包括他们生命的存在;藏传佛教则是信仰的化身,寺庙修建的恢弘富丽,活佛与和尚们享受着无与伦比的奢侈,他们有着广袤的土地,崇敬的目光以及与土司”各自为王”的权力。但是本文选取的节点也很是微妙。”活佛”需要仰仗大土司的眼色过活,农奴们也产生了”反骨”,千年来盘踞在这片雪域圣地的制度出现了岌岌可危的错位,而由这两方支持的文化面临着汉文化的侵入的表现也是十分脆弱的。

而两大矛盾汇集交合的点就成为我们的主人公——傻子。

如何评价《尘埃落定》这本小说——先知式的文化矛盾产儿

二、主人公的身份解析

在第一部分,我认为主人公的身份算得上是两大矛盾汇集交合的产儿的理由也是很容易理解的。在文中有交代这么一句,”他是土司醉酒后与他母亲清醒时的产物”。

拆分来看,他的父亲是首屈一指的大土司,毋庸置疑代表的是藏区的小文化,而”醉酒”很显然这位土司的神志是处于熏熏然不甚清晰的状态,而这种状态恰好就是在山崩之前藏区统治者们普遍的状态——沉醉在往昔的荣光之中,甚至到文章的末尾有这么一句话”可笑的是,他以为土司制度还会永远的存在”。这沉醉不知向前的态度,也是土司制度脆弱的根本所在。

另一方面,母亲是汉族妓女,是在清醒状态下与土司交合的,也凭借着最后一章里傻子和母亲的交谈中,推敲出这场风月是她有意的谋划。这恰恰契合了,汉族文化有意识的入侵和瓦解藏区自有的文化。但是汉文化中在本文涉及到的背景很显然也是花开两朵,各表一枝——国民党的白色文化与共产党的红色文化。而吸鸦片的母亲也便是”白色文化”的化身,她的到来给这片土地带来了充满诱惑的新鲜之风,迷乱了封闭的藏文化的眼,罂粟花开遍每一寸有人的土地,以至于他无法辨别出来背后的剧毒。

而这样畸形的关系的产儿自然健康不到哪里——二少爷是傻子。他有着自己独立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边最初的荒芜的,是野蛮的。在欲望的产生的这个契机之下这个世界被唤醒,茁壮成长,但是孕育他的父亲与母亲无疑是落后扭曲的,自然更是无法理解。因此这位觉醒的”先知”面临着更为尴尬的境地。

而我用有信仰的先知来形容这位文化矛盾的产儿,当然是有些不恰当的。先知一词是指伊斯兰教犹太教与基督教体系中的存在,用在这藏传佛教的信仰体系中是不太合适的,但是由于这个概念更为广知就在这里引用。

在前面我已经提到,在傻子出生的时候,象征着精神信仰的”活佛”早就屈膝在大土司脚下,这象征传统信仰的崩塌,从崇高走向谄媚。因而在文中读到的那些丧失信仰的和尚们的男盗女娼也不足为奇。但是这位傻子虽然是土司文化与汉族文化交合下的产儿,但是从另一方面讲他生长于这一方土地,仍然受到藏传佛教的教义精神的感召,他的眼中没有尊卑,他从容地对待一切的不平,不怨恨不愤怒,到最后也能从容地面对要复仇的店主朋友。他的一言一行都暗含着佛光,他的身上存在着这方陷落之地曾经的信仰。因而豁达普世的思想让他有着卓然于世的眼光,洞察着这片土地的每一寸阳光和污垢。

同样这样清醒的认知又是更为清明的存在,诸如在众人为罂粟带来的快乐与财富鼓舞的情况下,傻子却让百姓恢复小麦的种植进而避免了之后的灾难。这样对毒品的认知远超于同时代的人,这种”先知”的目光归于很显然不能只是归纳在宗教深奥的教义,寻根到更先进的文明才合理。

我所坚信的文明进化论,这也是可以来解释这一个现象。相对于奴隶制与封建制混合下的土司制度与腐朽的大资本官僚制度为母体必然产生更为先进的文化。

所以总的来说,《尘埃落下》的主人公我认为是一个清醒的有着信仰的先知,同时也是在时代中多重矛盾交汇的产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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