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小说 / 《麦田里的守望者》|[美]塞林格

《麦田里的守望者》|[美]塞林格

——–

第10节

——–

时间还挺早。我记不清楚已经几点钟了,不过还不算太晚。我最讨厌做的一件事就是我还不觉得困的时候上床睡觉。因此我打开手提箱,取出一件干净衬衫,随后走进浴室,擦洗一下,换了衬衫。

我想做的,是下楼去看看“紫丁香厅”里到底他妈的在干什么。他们这个旅馆里有个夜总会,叫作紫丁香厅。

我在换衬衫的时候,差点儿给我小妹妹菲芘挂了个电话。我倒是真想跟她在电话上谈谈。跟一个真正懂事的人。可我不能冒险打电话给她,因为她还只是个小孩子,这会儿准不会不上床,更不用说不会在电话旁边接电话了。我曾想到万一是我父母来接电话,是不是马上就把电话接了,可这也不是办法。他们会知道是我。我母亲总知道是我。她末卜先知。可我倒是真想找老菲芘聊聊天。

你真应该见见她。你这一辈子再也不会见过那么漂亮、那么聪明的小孩子。她真是聪明。我是说从上学到现在,门门功课都是优。说实在的,我是家中唯一的笨蛋。我哥哥DB,是个作家什么的,我弟弟艾里,就是我前面跟你谈到过的已经死去的那个,简直是个鬼精灵。惟有我是个真正的笨蛋。

可你真应该见见老菲芘。她也是那种红头发,跟艾里的有点儿相象,在夏天剪得很短。夏天,她总把头发一古脑儿扎在耳朵后面。她的耳朵也挺小挺漂亮。冬天,她的头发蓄得挺长,有时我母亲给她梳成辫子,有时不梳。可那头发的确漂亮得很。她还只十岁。她个儿很瘦,象我一样,可是瘦得很漂亮。室内溜冰的那种瘦。有一次我从窗口望着她穿过五马路向公园走去,她的确是那模样儿,室内溜冰的那种瘦。你见了准会喜欢她。我是说你不管跟老菲芘讲些什么话,她总知道你他妈的讲的什么。

我是说你简直哪儿都可以带她去。你要是带她去看一个蹩脚电影,比方说,她就会知道这电影蹩脚。

你要是带她去看一个好电影,她也会知道这电影好。DB跟我曾带她去看法国电影《面包师的妻子》,由莱绍主演。这电影简直要了她的命。可她最爱看的是《三十九步》,罗伯特.唐纳主演。她把那电影都背熟了,因为我带她去看了约莫十次。

当老唐纳到了苏格兰农场的时候,比方说,当他逃避警察的时候,菲芘就会在电影院大声说——就在影片里那个苏格兰人开口说话的时候——“你吃不吃青鱼?”她背得出所有的对话。影片里的那位教授,其实是个德国间谍,还没伸出那个小指头给罗伯特.唐纳看,指头的中间关节还缺了一块,老菲芘已比他先伸手了——她在黑暗中把她的小指头伸了过来,一直伸到我眼面前。她真是不错。你见了准会喜欢她。唯一的缺点是,她有时候有点儿过于亲热。她感情非常容易冲动,就她那个年纪的孩子来说。她的确是。她干的另一件事是一天到晚写书。只是这些书没有一本是写完的。写的全都是关于一个叫作海泽尔.威塞菲尔的孩子——只是老菲芘这把名字写成了“海士尔”。老海士尔.威塞菲尔是个女侦探。她本来应该是个孤儿,可她的老子却经常出现。她的老子总是个“高个子的漂亮绅士,年纪在二十上下”。简直笑死了我。这个老菲芘。

我可以对天发督,你见了她准会喜欢。她还是很小很小的时候,就很聪明。她还是个很小的孩子的时候,我跟艾里常常带她上公园去,尤其在星期天。

在星期天,艾里总爱带着他的那只帆船上公园玩,我们总是带着老菲芘一块儿去。她戴着白手套,走在我们中间,就象个贵夫人似的。遇到艾里跟我谈论起什么事情来,老菲芘总是在一旁听着。有时候你会忘掉有她在身边,因为她还是个那么小的孩子,可她总会提醒你。她会不住地打断你。她会推我成者艾里一下,说道:“谁?谁说的?是鲍比还是那位小姐?”我们就告诉她是谁说的,她就会“哦”一声,依旧听下去。她也简直要了艾里的命;我是说他也喜欢她。她现在十岁了,不再是那么个小孩子了,可她依旧惹每个人喜爱——每个有头脑的人,嗯。

嗯,象她这样的人,你没事总想跟她在电话上聊聊。可我很怕我父母来接电话,那样他们就会发现我在纽约,已给潘西开除了出来,等等一切。所以我光是穿上衬衫,收拾好一切,然后乘电梯下去到休息室里看看。

除了少数几个王八样的男子,几个婊子样的女人,休息室里简直没什么人,可你听得见乐队在紫丁香厅奏乐,所以我就定了进去。里面并不十分拥挤,可他们依旧给我找了个极不好的桌位——在尽后面。其实我早应该拿出一块钱来举到侍者头儿的鼻子底下的。在纽约,
————

分节阅读 10

嘿,钱真能通神——我不开玩笑。

乐队是糟得要命的布迪.辛格乐队。全是管乐,可不是那种高雅的管乐,而是粗俗的管乐。此外,厅里极少象我这样年纪的人。事实上,没一个象我这样年纪的人。他们大多数都是上了年纪的、装腔作势的家伙约了他们的女朋友在一起。除了我隔壁桌上的几个。在我隔壁桌上坐着三个年约三十的姑娘。三个全都难看得要命,三个全都戴着那么一种帽子,你一看就知道她们不是真正住在纽约的,可是其中有一个金头发的,看上去还可以。她象是那种爱卖俏的女人,那个金头发的,所以我就开始服她做起媚眼来,可就在这时,那个侍者过来了,问我喝些什么。我要了杯威士忌和苏打水,叫他不要掺和在一起——我说得快的要命,因为你只要稍一结巴,他们就会怀疑你不到二十一岁,不肯卖给你含有酒精的饮料。可是尽管这样,他还是给了我麻烦。“对不起,先生,”他说,“您有什么证明您年龄的证件吗?您的司机执照,比方说?”

我冷冷地瞅了他一眼,好象他给了我极大的侮辱似的,随后问他说:“我的样子象不到二十一岁吗?”

“对不起,先生,可我们有我们的——”“得啦,得啦,”我说。我早就琢磨好了。

“给我来杯可口可乐。”他刚转身要走,我又把他叫了回来。“你能掺点儿甜酒什么的吗?”我问他,问得极其客气。“我可不能坐在这样庸俗的地方连一滴酒也不喝。你能掺点儿甜酒什么的吗?”

“非常对不起,先生……”他说着,就走开了。我倒不怎么怪他。要是有人发现他们卖酒给年轻人喝,他们就要丢掉饭碗。而我又年轻得要命。

我又开始跟邻桌上的三个巫婆做起媚眼来。主要当然是对那个金头发的,对其他两个完全是出于无奈。可我也没做得太过火。我只是不时地朝她们三个冷冷地那么瞅一眼。可她们三个见我这样,都象痴子似的格格笑起来。她们也许以为我太年轻,不该这样跟女人做媚眼,这使我火得要命——她们也许以为我要跟她们结婚什么的哩。她们这样做后,我本应该给她们泼瓢冷水的,可糟糕的是,我当时真想跳舞。有时候我非常想跳舞,当时凑巧正是这样的时候。因此突然间,我朝她们弯过身去说:“你们哪位姑娘想跳舞?”我问的时候口气并不冒失,事实上还十分温柔。可是真他妈的,她们把这也看成是一个惊人的举动。她们又开始格格笑起来。我不说玩话,她们是三个真正的痴子。“请吧,”我说。“我请你们三位轮流跟我跳舞。好不好?成吗?请吧!”我可真想跳舞呢。

最后,那个金头发的站起来跟我跳舞了,因为谁也看得出我主要是在跟她讲话,我们两个于是进入舞池。我们一定,那两个傻瓜差点儿犯起歇斯底里来。我当然是实在没有办法,才跟她们这样的人打交道的。

可那样做却很值得,这位金发女郎很会跳舞。

她是我生平遇到过的跳舞跳得最好的姑娘之一。我不开玩笑,有些极傻极傻的姑娘真能在舞池上把你迷住。那般真正聪明的姑娘不是有一半时间想在舞池上带着你跳,就是压根儿不会跳舞,你最好的办法是干脆留在桌上跟她痛饮一醉。

“你真能跳舞,”我对金发女郎说。“你真该去当个舞蹈家。我说的是心里话。我跟舞蹈家一起跳过舞,她还不及你一半哩。你可曾听说过玛可和米兰达没有?”

“什么?”她说。她甚至都没在听我说话。她一直在东张西望。

“我问你听说过玛可和米兰达没有?”

“我不知道。不,我不知道。”

“呃,他们是舞蹈家,尤其是那个女的。可她跳得并不太好。她把该做的一切都做了,可她跳得并不怎么好。你可知道一个跳舞跳得真正好的姑娘是怎么样的?”

“你说什么?”她说。她甚至都没在听我说话。她的心思完全用在别的地方。

“我问你可知道一个跳舞跳得真正好的姑娘是怎么样的?”

“啊——啊。”

“呃——关键就在于我搭在你背上的那只手底下。我要是手底下什么也感觉不到——没有脑袋,没有腿,没有脚,什么也没有——那么这姑娘才是真正会跳舞的。”

可她并没在听。因此我有好一会儿工夫没搭理她。我们光是跳着舞。天哪,这个傻姑娘真能跳舞。布迪.辛格跟他的臭乐队正在演奏《就是这么回事》,可是连他们也没能把那曲子完全糟蹋掉。

这是支了不起的歌曲。我们跳舞的时候,我没想玩什么花样——我最讨厌一个人在舞池上耍花样显本领——可我老带着她转来转去,而她也跟得很好。

可笑的是,我本来还以为她也在欣赏跳舞呢,可突然间她说出了一句十分愚蠢的话。“我和我的女朋友昨天晚上看见了彼得.劳尔,”她说。“那个电影演员。他本人。正在买报纸。他真神气。”

“你运气好,”我对她说。“你运气真好。你知道吗?”她真是个痴子。可真能跳舞。我忍不住在她笨脑瓜顶上吻了一下——你知道——正吻在那个笨地方。我吻了以后,她十分生气。

“嗨!怎么回事?”

“不。没什么。你真能跳舞,”我说。“我有个小妹妹,还在他妈的念小学四年级。你跳得简直跟她一样好,而她跳舞跳得比哪个活着的或者死去的人都好。”

“说话留神点儿,你要是不介意的话。”

倒真是个贵族小姐,嘿。一位女王,老天爷。

“你们几位是打哪儿来的?”我问她。

可她并没回答我。她正忙着东张西望,大概是看看老彼得.劳尔有没有在场,我揣摩。

“你们几位是打哪儿来的?”我又问了一遍。

“什么?”她说。

“你们几位是打哪儿来的?你要是不高兴回答,就别回答。我不愿让你太紧张。”

“西雅图,华盛顿州,”她说。她告诉我这话,象是给了我什么天大的恩惠似的。

“你倒真是健谈,”我对她说。“你知道吗?”

“什么?”

我没再说下去。反正说了她也不懂。“要是他们演奏一个快步舞曲,你想跳会儿摇摆舞吗?不是那种粗俗的摇摆舞,不是那种跳跳蹦蹦的——而是那种轻松愉快的。只要一奏快步舞曲,那些老的、胖的全都会坐下,咱们的地方就宽敞啦。成不成?”

“对我说来都无所谓。”她说。“嗨——你到底几岁啦?”

不知什么缘故,这话使得我很恼火。“哦,天哪。

别煞风景,”我说。“我才十二岁呢,老天爷。我的个儿长的特别高大。”

“听着。我已跟你说了。我不爱听那样说话,”她说。“你要是再那样说话,我可以去跟我的女朋友一块儿坐着,你知道。”

我象个疯子似的不住道歉,因为乐队已在奏一个快步舞曲了。她开始跟我一起跳起摇摆舞来——但只是轻松愉快的那种,不是粗俗的那种。她跳得真是好。你只要用手搭着她就成。她让我神魂颠倒了.我说的是心里话。我们一起坐下的时候,我有一半爱上她了。女人就是这样。只要她们做出什么漂亮的举动,尽管她们长的不漂亮,尽管她们有点儿愚蠢,你也会有一半爱上她们,接着你就会不知道自己他妈的身在何处。女人。老天爷,她们真能让你发疯。她们真的能。

她们没请我过去坐到她们桌上——多半是因为她们太没知识——可我还是坐过去了。那个跟我一起跳舞的金发女郎叫作蓓尼丝什么的——我记不清是姓克拉伯斯还是克莱伯斯了。那两个特别丑的叫作马蒂和拉凡恩。我告诉她们我的名字叫吉姆.斯梯尔,当然是他妈的随口胡诌的。接着我想服她们谈些有意思的事,可那简直办不到。你于什么都得扯她们的胳膊。你也很难说她们三个中间到底那一个最傻。她们三个全都在这个混帐房间里不住地东张西望,好象希望看到一大群混帐电影明星随时闯进来似的。她们大概以为那些电惑明星一到纽约,都不去白鹳俱乐部或者爱尔.摩洛哥那类地方,反倒全都来到紫丁香厅。嗯,我差不多费了半个钟头,才打听出她们三个都在西雅图什么地方干活。

她们全都在一家保险公司里工作。我问她们喜不喜欢那工作,可你以为能从这三个傻瓜嘴里听到什么聪明的回答吗?我本以为那两个丑的,马蒂和拉凡思,是姐妹俩,可我这么一问,却把她们两个都气坏啦。你看得出她们俩谁也不愿自己长的象对方,当然这也不能怪她们,不过仔细想来,倒也十分有趣。

我轮流着跟她们三个全都跳了舞。那个叫拉凡思的丑姑娘跳的还不太坏,可另外那个叫马蒂的简直可怕极了。跟老马蒂跳舞,就好象抱着自由女神石像在舞池上拖来拖去。我这样拖着她转来转去的时候,唯一让自己作乐的办法是拿她取个笑儿。因此我告诉她说我刚在舞池那头看见了电影明星加莱.库拍。

“哪儿?”她问我——兴奋得要命。“哪儿?”

“唷,你正好错过了他。他刚出去。我刚才跟你说的时候,你干吗不马上回过头去呢?”

她几乎停止跳舞,拼命从大家的头顶上望过去,想最后看他一眼。“唉!唉!”她说。我差点儿碎了她的心——真是差一点儿。我真后悔自己不该跟她开这个玩笑。有些人是不能开玩笑的,尽管他们有可笑的地方。

可是最最好笑的还在后面。我们回到桌上以后,老马蒂就告诉其他两个说,加莱.库柏刚刚出去。嘿,老拉凡恩和蓓尼丝听了这话,差点儿都趋自杀。她们全都兴奋得要命,问马蒂看见了没有。

老马蒂说他只隐约见了他一眼。我听了差点儿笑死。

酒吧马上就要停止营业,所以我给她们每人要了两杯饮料,我自己也另外要了两杯可口可乐,这张混帐桌子上摆满了杯子。那个叫拉凡恩的丑姑娘不住地拿我取笑,因为我光喝可口可乐。她倒真富于幽默感。她和老马蒂只喝汤姆.柯林斯——还是在十二月中旬,我的天。她们除此之外不知道喝什么别的。那个金发女郎老德尼丝光喝掺水的威士忌。而且也真的喝得一滴不剩。三个人老是在寻找电影明星。她们很少讲话——甚至在她们彼此之间。老马蒂比起其余两个来,讲的话还算多些.她老是说着那种粗俗的、叫人脑烦的话,比如管厕所叫“小姑娘的房间”,看见布迪.辛格乐队里那个又老又糟的吹木箫的站起来呜呜吹了几下,就认为他吹的好得了不得。她还管那根木箫叫“甘草棒”。

你说她粗俗不粗俗?另外那个叫拉凡恩的丑姑娘白以为非常俏皮。她老叫我打电话给我父亲,问问他今晚上在干什么。她还老问我父亲约了女朋友没有。这话整整问了四遍——她倒真是俏皮。那个金发女郎老蓓尼丝简直一句话也不说。每次我问她什么,她总是说“什么?”这样要不多久,会使你的神经受不了。

突然间,她们喝完自己的酒,三个全都站起来冲着我说她们要去睡了。她们说明天一早还要到无线电城的音乐厅去看早场电影。我还想留她们多呆一会儿,可她们不肯,因此我们互相说了声再见。

我对她们说我要是有机会到西雅图,一定去拜望她们,可我很怀疑自己说的话。我是说怀疑我自己会不会真的去拜望她们。

加上香烟什么的,账单上共约十三元。我想,她们至少应该提出来付一部分帐款,就是在我坐到她们桌上去之前她们自己叫的那些饮料帐——我自然不会让她们付,可她们至少应该提一下。不过我并不在乎。她们实在太没知识了,她们还戴着那种又难看又花哨的帽子哩。还有,她们一早起来要去无线电城音乐厅看早场电影一事也让我十分懊丧。

假如有人,比如说一个戴着极难看帽子的姑娘,老远来到纽约——还是从华盛顿州的西瞄图来的,老夫爷——结果却是一早起来去无线电城音乐厅看一场混帐的早场电影,那就会让我懊丧得受不了。只要她们不告诉我这一点,我宁肯请她们喝一百杯酒哩。

她们一定,我也就离开了紫丁香厅。他们反正也快关门了,乐队已经离开很久了。首先,这类地方简直没法呆,除非有个跳舞跳得好的姑娘陪着你跳舞,或者除非那里的侍者让你买的不光是可口可乐,而是一些真正的饮料。世界上没有一个夜总会可以让你长久坐下去,除非你至少可以买点儿酒痛饮一醉,或者除非你是跟一个让你神魂颠倒的姑娘在一起。

——–

第11节

——–

一霎时,在我出去到休息室的半路上,我脑子里忽然又想起老琴.迦拉格来。她进了我的脑子,却再也不肯出去。所以我就在那令人作呕的休息室椅子上坐下,又想起她跟斯特拉德莱塔一块儿坐在埃德.班基那辆混帐汽车里的事来,虽然我他妈的十分肯定老斯特拉德莱塔没法儿跟她干那事儿——。

我对琴理解得象一本书那么透——可我仍不能把琴从我的脑子里打发走。我对琴理解得象一本书那么透。这的确不假。我是说,除了下棋,她还挺喜爱一切体育运动,我自从跟她认识以后,整个夏天我们差不多天天早晨在一起打网球,天天下午在一起打高尔夫球。我跟她的关系的确十分密切。我说的并不是什么肉体关系之类——的确不是——可我们确实老在一起。你不一定非得通过猥亵关系才能理解一个姑娘。

我认识
————

分节阅读 11

她的经过是因为她家的那只德国种猎狗老在我家草地上拉屎。我母亲为这事十分生气。她去找了琴的妈,闹得很不愉快。过了一两天,我在俱乐部里遇见了琴,看见她合扑着卧在游泳池旁边,就跟她打了个招呼。我知道她就住在我家隔壁,可我以前从来没跟她说过话。那天我跟她打招呼的时候,她对我冷得象块冰。我真他妈的费了不少工夫踞她解释,说我他妈的才不管她的狗在哪儿拉屎哩。

对我来说,它就是到我家的客厅里来拉屎都成。

嗯,这以后,琴就跟我做了朋友。那天下午我就跟她一块儿去打高尔夫球。她失了八个球,我记得。八个。我费了很大工夫,才教会她在开球的时候至少张开跟睛。她在我的帮助下球艺进步得很快。我自己高尔夫球打得极好。要是我告诉你经过情形,你大概不会相信。我有一次差点儿给拍进了电影,是那种体育短片,可我最后一分钟改变了主意。我揣摩象我这样一个痛恨电影的人,要是让他们把我拍成短片,岂不成了真正的伪君子了?

她是个可笑的姑娘,那个琴。我并不打算把她说成地道的美人。可她的确让我神魂颠倒。她可以说是个花嘴姑娘。我的意思是说她只要一讲话,加上心里激动,她的嘴和嘴唇就会向五十个方向动。

这简直要了我的命。而她也从来不把嘴闭得紧紧的。那张嘴总是微微张开一点,尤其是她摆好姿势要打高尔夫球或者是她在看书的时候。她老是在看书,看的都是些非常好的书。她还读过不少诗。艾里那只写着诗的垒球手套除了我家里的人以外,我只给她一个人看过。她从来没见过艾里,因为她还是第一次到缅因来度暑假——以前的暑假,她都到鳘鱼角去——可我把他的事情跟她讲了许多。她对这类事儿很感兴趣。

我母亲不怎么喜欢琴。我是说琴和她妈妈见了我母亲老是不跟她打招呼,我母亲就以为她的是故意怠慢她。我母亲经常在村里遇见她们,因为琴常常开着她们那辆拉萨尔敞篷汽车跟她母亲一起上市场。我母亲甚至都不以为琴长得漂亮。我呢,当然认为她漂亮。我就喜欢她长的那个模样儿,就是那么回事。

我记得有一天下午的事。那是唯一的一次琴跟我两人接近于搂搂抱抱地胡搞。那天是星期六,外面正下着瓢泼大雨,我恰好在她家里的廊子上一一他们有那种装着纱窗的大廊子。我们俩在一块儿下棋。我偶尔也拿她取笑,因为她总不肯把那些国王从后排拿出来使用。可我也并不把她取笑得太厉害。你是决不会想把琴取笑得太厉害的。我觉得我自己确实很喜欢一有机会,就把一个姑娘取笑得面红耳赤,可好笑的是,那些我最最喜欢的姑娘,我却不想拿她们取笑。有时候我觉得你拿她们取笑以后,她们反倒高兴——事实上,我知道她们是会高兴的——可你一旦跟她们相处久了,平时从来没拿她们取笑过,那简直很难开始。

嗯,我打算告诉你的,是那天下午琴跟我怎样接近于搂搂抱抱地胡搞。天正下着倾盆大雨,我们都在外面的廊子上,刹那间跟她母亲结婚的那个酒鬼出来到廊子上,问琴家里还有香烟没有。我跟他不很熟,不过从外表看,他很象那种不太爱理人的家伙,除非是他有求于你。他有种极讨厌的个性。

嗯,他问琴知不知道哪儿有香烟,琴却不回答他。

因此那家伙又问了她一遍,她依旧不回答他。她甚至都没从棋盘上抬起头来。最后那家伙走进屋去了。他进去后,我就问琴他妈的到底是怎么回事。

当时她甚至都不肯回答我。她假装着好象在集中注意思考下一步棋应该怎么走。接着突然间,那颗泪珠儿啪的一下掉到棋盘上了。正好掉在一个红方格上——嘿,我这会儿还看得见哩。她只是用手一擦,把那颗泪珠儿擦进了棋盘。我不知怎的,觉得心里极不对劲儿。我于是走过去让她在她坐的那把长椅上挪出些位置,好让我坐在她身旁——事实上我简直就坐在她怀里。接着她真的哭了起来,我呢,只知道在她脸上狂吻——一切地方——她的眼睛,她的鼻子,她的前额,她的眉毛,她的耳朵,——她整个的脸,除了她嘴上一带。她仿佛不让我吻她的嘴。不管怎样,这是我们俩最接近于搂搂抱抱地胡搞的一次。过一会儿,她起身进去,换上件红白两色的运动衫,就是我见了最神魂颠倒的那一件,于是我们俩一块儿去看混帐电影了。在路上,我问她古达罕先生——就是那酒鬼的名字——可曾对她不规矩过。她年纪还很轻,可她有那种极好的身段,所以换了我,就决不会让她呆在古达罕那杂种的身旁。不过她说他没有。我怎么也弄不明白这他妈的是怎么回事。有些女孩子你简直怎么也弄不明白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希望你不要仅仅因为我们不在一起搂搂抱抱地胡搞,就把她看成是他妈的冰棍什么的。她才不蠢呢。我就老跟她握手,比如说。这听起来好象没什么,我知道,可你跟她握起手来却是滋昧无穷。大多数的姑娘你要是握住她们的手,她们那只混帐的手就会死在你的手里,要不然她们就觉得非把自己的手动个不停不可,好象生怕让你觉得腻烦似的。琴可不一样。我们进了一个混帐电影院什么的,就马上握起手来,直到电影演完才放开,既不改变手的位置,也不拿手大做文章。跟琴握手,你甚至都不会担心自己的手是不是在出汗。你只知道自已很快乐。你的确很快乐。

我刚想起另一件事。有一次,在电影院里,琴干了一件事,差点儿让我的灵魂儿都出了窍。好象还是在放映新闻片的时候,我突然觉得有只手搭在我脖子后面,那是琴的手。干这样的事说来确实是很可笑。就是说她还那么年轻,而你瞧见的那些把手搭在别人脖子后面的姑娘,多半都是在二十五岁到三十岁之间,而且对方不是她们的丈夫便是她们的孩子——比如说,我自己就偶尔把手搭在我小妹妹菲芘的脖子后面。可是遇到一个年轻的姑娘干这样的事,那真是别有滋味,简直叫你销魂。

嗯,这就是我坐在休息室里那把令人作呕的椅子上想的心事。想的是琴。我只要一想起她跟斯特拉德莱塔一起出去坐在埃德.班基那辆混帐汽车里的那部分,就会难过得差点儿发疯。我知道她决不会让他攻入一垒,可我心里照样难过得要命。我甚至都不高兴谈这好多,如果你一定要我说老实话。

休息室里已经没有人。连所有那些婊子样的女人也都不在了,忽然间我觉得自己非他妈的离开这地方不可了。这地方实在太叫人泄气了。不过我还一点不觉得困。因此我上楼回到自己房里,穿上大衣。我还往窗外眺望了一下,看看所有那些心理变态的人是不是还在行动,却见对面房里全都熄灯了。我又乘电梯下去,叫了辆出租汽车,要司机送我去“欧尼”。“欧尼”是格林威治村里的一个夜总会,我哥哥DB还没到好莱坞去当婊子之前常去那地方,他偶尔也带我去过几次。开夜总会的欧尼是个又高又胖的黑人,会弹钢琴。这家伙势利得要命,见了人甚至都不肯理睬,除非你是个大人物或者名人或者别的什么。可他的钢琴确实弹得好,事实上好得都有点流于粗俗了。我自己也不太清楚我说这话是什么意思,可我说的是心里话。我确实喜欢听他演奏。不过有时候你真想把他那架混帐钢琴翻个个儿。我想那是因为他有时候弹起钢琴来,听去就象那种势利鬼,除非你是大人物就不肯理睬你。

——–

第12节

——–

我坐的那辆出租汽车是辆真正的旧汽车,里面的气味就好象有人刚刚呕吐过似的。我只要深夜出去,总会坐到这类令人作呕的汽车。更糟糕的是,外面又是那么静寂那么孤独,虽说是在星期六晚上。街上我几乎没看见什么人。偶尔只见一男一女穿过街心,彼此搂着腰;或者一帮阿飞模样的家伙路他们的女朋友在一起,全都象恶魔似的哈哈大笑着,至于引起他们发笑的东西,你可以打赌根本不好笑。遇到深夜有人在街上大笑,纽约确是个可怕因地方。你在好几英里外都听得见这笑声。你会觉得那么孤独,那么沮丧。我真希望自己能回家去,跟我妹妹菲芘瞎扯一会儿。可是最后,等到我在车里坐了一会儿以后,那司机就跟我聊起天来。他的名字叫霍维兹。他比我早先遇见的那个司机要好多了。嗯,我忽然想起他或许知道那些鸭子的事。

“嗨,霍维兹,”我说。“你到中央公园浅水溯一带去过没有?就在中央公园南头?”

“去过哪儿?”

“浅水湖。那个小湖。里边有鸭子。你知道。”

“不错,怎么回事?”

“呃,你知道在湖里游着的那些鸭子吗?在春天和别的时候?可是到了冬天,你知道它们都到哪儿去了?”

“谁到哪儿去了?”

“那些鸭子,你知道吗?我问你。我是说到底是有人开来卡车把它们运走了呢,还是它们自己飞走了——飞到南方或者什么地方去了?”

老霍细兹把整个的身子都转了过来,直望着我。他是那种沉不住气的家伙。可他为人倒不坏。

“他妈的我怎么知道?”他说。“他妈的我怎么知道象这样的傻事?”

“呃,别为这个生气,”我说。看样子他好象有点儿生气了。

“谁生气了?没人生气。”

我看他为一点小事他妈的那么容易生气,就不再跟他说话。可他自己又跟我搭讪了。他又把整个身子转过来,说道:“那些鱼哪儿都不去,它们就呆在原来的地方,那些鱼。就呆在那个混帐湖里。”

“那些鱼——那不一样。那些鱼不一样。我讲的是鸭子,”我说。

“那有什么不一样?没什么不一样,”霍维兹说。他不管说什么话,总好象憋着一肚子气似的。

“在冬天,鱼比鸡子还要难过呢,老天爷。用你的脑子吧,老天爷。”

约莫一分钟工夫,我什么话也没说。接着我说:“好吧。要是那个小湖整个儿结成一块严实的冰,人们都在上面溜冰什么的,那么那些鱼什么的,它们怎么办呢?”

老霍维兹又转过身来。“它们怎么办呢,你他妈的这话是什么意思?”他向我晚喝说。“它们就呆在原来的地方,老天爷。”

“它们可不能不管冰。它们可不能不管。”

“谁不管冰?没有人不管!”霍维兹说。他变得他妈的那么激动,我真怕他会把汽车撞到电线杆或者别的什么东西上去。“它们就住在混帐的冰里面。这是它们的本性,老天爷。它们就那么一动不动整整冻住一个冬天。”

“是吗?那么它们吃什么呢?我是说,它们要是冻严实了,就不可能游来游去寻找食物什么的。”

“它们的身体,老天爷——你这是怎么啦?它们的身体能吸收养料,就从冰里混帐的水草之类玩艺儿里吸收,整个时间它们的毛孔全都张着。这是它们的本性,老天爷。懂得我的意思吗?”他又他妈的把整个身子转过来看着我。

“哦,”我说。我不再往下说了。我生怕他会把这辆混帐汽车撞得粉碎。再说,他又是那么个容易为小事生气的家伙,跟他讨论什么事情可不是件愉快事儿。“你能不能在哪儿停一下,跟我喝一杯?”我说。

他并没回答我。我揣摩他还在思索。我又问了他一遍。他是个挺不错的家伙。十分有趣。

“我没时间喝酒,老弟,”他说。“你他妈的到底几岁啦?干吗不在家睡觉呢?”

“我不困。”

我在欧尼夜总会门口下了车,付了车钱,老霍维兹忽然又提起了鱼的问题。他确是在思考这问题呢。“听着,”他说。“你要是鱼,大自然母亲就会照顾你,对不对?你总不会认为到了冬天,那些鱼都会死去吧?”

“不,可是——”“你他妈的说得对,它们不会死去,”霍维兹说着,就象只飞出地狱的蝙蝠似的,开着车一溜烟走了。他可以说是我一辈子遇到的最容易为一点小事生气的家伙。不管你说什么,都会惹他生气。

尽管时间已经这么晚了,老“欧尼”还是拥挤不堪。绝大多数是大学预料和大学里一些粗俗不堪的家伙。几乎世界上的每一个混帐学校都比我进的那些学校放假早。这地方挤得差点儿连大衣都没法存。可是倒静得很,因为欧尼正在弹钢琴。只要他在钢琴边坐下,便被看成是件神圣的事,其实老天爷,谁也不可能好得那样。除我之外,约莫还有三对男女在等桌子,他们全都推推搡搡的,踮起脚尖,想看一眼欧尼弹钢琴时的样子。他的钢琴前面放着一面混帐大镜子,他身上照着极亮的聚光灯,因此在他演奏的时候,人人都能看着他的脸。他演奏的时候你看不见他的指头——只看见他那张宽阔的老脸。真是了不起。我不太记得我进去的时候他正在演奏什么曲子,不过不管是什么曲子,他却真的把它糟蹋得一塌糊涂。他卖弄本领,傻里傻气的把那些高音符弹得象流水一样,还有其他许多油腔滑调的鬼把戏,我听了真是厌恶极了。可是,你真该听听他弹完时听众的那阵声音。你听了准会作呕。

他们全都疯了。他们完全象电影院里的那些痴子,见了一些并不可笑的东西却笑得象魔鬼一样。我可以对天发誓,换了我当钢琴家或是演员或是其他什么,这般傻瓜如果把我看成极了不起,我反而会不高兴。我甚至不愿他们给我鼓掌。他们总是为不该鼓掌的
————

分节阅读 12

东西鼓掌。换了我当钢琴家,我宁可在混帐壁橱里演奏。嗯,他一弹完,当每个人都在不要命地鼓掌的时候,老欧尼就从他坐着的凳子上转过身来,鞠了一个十分假、十分谦虚的躬。象煞他不仅是个杰出的钢琴家,而且还是个谦虚得要命的仁人君子。完全是假模假式——我是说他原是那么个大势利鬼。可是说来可笑,他演奏完毕时,我倒真有点儿替他难受。我甚至都认为他已不再知道他自己弹得好不好了。这也不能完全怪他。我倒有点儿怪所有那些不要命地鼓掌的傻瓜——你只要给他们一个机会,他们会把任何人宠坏。嗯,这又让我心里沮丧和烦闷起来,我他妈的差点儿都想取回我的大衣回旅馆去了,只是时间太早,我不太想回去独自呆看。

最后他们给我找了一个糟得不能再糟的桌位,靠着墙壁,前面还挡着一根混帐往子,望出去什么也看不见。桌子又小,邻桌上的人要是不站起来让路——他们当然从来不站起来,这班杂种——你简直得爬进你的椅子。我要了杯威士忌酒和苏打水,这是我最爱喝的饮料,除了代基里酒以外。你哪怕只有六岁,都能在欧尼夜总会要到酒,这地方是那么暗,再说谁也不管你有多大年纪。哪怕你是个有吸毒瘾的,也没人管。

我周围全是些粗俗不堪的人。我不开玩笑。在我左边另一张小桌上,简直就在我头上坐着一个怪摸怪样的男子和一个怪模怪样的妨娘。他们跟我差不多年纪,或者也许稍稍比我大一点儿。说来真是好笑。你看得出他们都小心得要命,用慢得不能再慢的速度喝着少得不能再少的酒。我听了一会儿他们的谈话,因为我没有别的事可做,他正在讲给她听当天下午他看的一场职业选手的橄揽球比赛。他把整场比赛里的每一个混帐动作都给她讲了——我不开玩笑。我从来没听见过讲话比他更腻烦的。你也看得出他的女朋友对这场混帐球赛甚至都不感兴趣,可她的模样儿长得甚至比他还要丑,所以我揣摩她也就非听不可。真正的丑姑娘说来也真可怜。

有时我真替她们难受。有时候我甚至连看都不敢看她们,特别是她们跟那种碟碟不休地大谈一场混帐的橄揽球赛的家伙在一块儿的时候。可是在我右边,所进行的谈话甚至还要糟糕。我右边是一个非常象耶鲁学生模样的家伙,穿着一套法兰绒衣装,里面是件轻飘飘的塔特萨尔牌内衣。所有这些名牌大学里的杂种外表都一模一样。我父亲要我上耶鲁,或者布林斯敦,可我发誓决不进常青藤联合会里的任何一个学院,哪怕是要我的命,老天爷。不管怎样,这个耶鲁模样的家伙却跟一个漂亮极了的姑娘在一起,嘿,她长的真是漂亮。可你真该听听他们正在进行的那场谈话。首先,他们两个都有了醉意。那个男的一边在桌子底下抚摸她,一边却跟她讲着他宿舍里某个家伙怎样吃了整整一瓶阿斯匹林自杀,差点儿死了。他的女朋友不住地对他说:“多可怕哪……别这样,亲爱的。请别这样。这儿不成。”想一想,一边抚摸女人,一边讲给她听怎样有人自杀!我听了差点儿笑死。

我这样独自个儿坐着,的的确确开始感觉到自己很象是一匹得了奖的马的屁股。我除了抽烟喝酒之外,别无其他事情可做。我于是叫侍者去问问老欧尼是不是肯来跟我一块儿喝一杯。我叫他去告诉他说我是DB的弟弟。可是我认为他甚至都不会把信送到。这些杂种是决不会代你向任何人送信的。

一霎时,有个姑娘过来对我说:“霍尔顿.考尔菲德!”她的名字叫莉莉恩.西蒙斯。我哥哥DB过去有一时期曾跟她在一起过。她的胸脯非常饱满。

“嗨,”我说。我自然想站起来,可是在这样的地方,要站起来颇费一番工夫。跟她在一块儿的是一个海军军官,他那样子就象屁股后面藏着根通条似的。

“见到你多高兴!”老莉莉恩.西蒙斯说,完全是假模假式。“你哥哥好吗?”其实她想知道的,还不就是这个。

“他挺好。他到好莱坞去了。”

“到好莱坞去了!多了不起!他在干什么呢?”

“我不知道。写作吧,”我说。我不想细谈这件事,你看得出她认为进好莱坞十分了不起。差不多每个人都这样认为。他们多半都没看过他写的小说,这种事情可真叫我发疯。

“多让人高兴,”老莉莉恩说。接着她把我介绍给那海军军官。他的名字叫鲍洛甫队长什么。他就是那种人,跟你握起手来要是不把你的指头捏断那么四十根,就会以为自己是娘儿腔。天哪,我痛恨这类事儿。“你只一个人吗,小伙子?”老莉莉恩问我。她把过道上整个儿的混帐交通都堵塞住了。

你看得出她很喜欢堵住交通。有个侍者等着她让路,可她甚至就当没有他这个人似的。真是好笑。

你看出那侍者并不喜欢她,你看得出甚至连那个海军也不喜欢她,虽说他把她约了出来。而我也不喜欢她。谁也不喜欢她。说来你倒真有点儿替她难受呢。“你没约女朋友吗?小伙子?”她问我。我这时已站了起来,她甚至都不叫我坐下。她就是那种人,喜欢让你一站几个小时。“他长得漂亮不漂亮?”她对那个海军说。“霍尔顿,你确是越长越漂亮了。”那海军叫她往前走,告诉她说他们把整个过道都堵住了。“霍尔顿,来跟我们坐在一起吧,”老莉莉恩说。“把你的酒搬过来。”

“我马上就要走了,”我对她说。“我还有个约会。”你看得出她是想向我讨好。好让我将来告诉老DB。

“呃,你这个漂亮小伙子。你倒是挺不错。可你见到你哥哥的时候,请告诉他说我很他。”

她说完走了。那海军跟我互相说了声“见到你真高兴”。这类事情老让我笑疼肚皮,我老是在跟人说“见到你真高兴”,其实我见到他可一点也不高兴。你要是想在这世界上活下去,就得说这类话。

我既然跟她说了另有约会,就只好离开这地方,此外别无他妈的其他选择。我甚至都不能多呆会儿,听听老欧尼弹一曲比较象样的曲子。不过我当然不会搬过去,跟老莉莉恩.西蒙斯和那海军坐在一桌,去自讨苦咆,让自己腻烦死。所以我离开了。可我取大衣的时候,心里恨得要命。这些人就是会扫你的兴。

——–

第13节

——–

我徒步定回旅馆。整个儿穿过第四十一条大街。

我这样做,倒不是因为我想散步什么的,主要还是因为我不想再在另一辆出租汽车里进进出出。有时候你会突然讨厌乘出租汽车,就象你会突然讨厌乘电梯一样。你于是就得靠两只脚走,不管路有多远,楼有多高。我小时候,就常常靠两只脚走上我们的公寓房间,足足爬了十二层楼梯。

你甚至都不知道天已经下过雪了。人行道上连雪的影儿都没有。可天气冷得要命,我就从衣袋里取出我那顶红色猎人帽戴在头上——我才他妈的不管我打扮成什么鬼样儿哩。我甚至把耳罩都放了下来。我真想知道是谁在潘西偷走了我的手套,因为我的两只手都快冻僵了。其实我即使知道了,也不会采取什么行动。我是那种胆小鬼。我尽可能不表现出来,可我骨子里真的是个胆小鬼。比方说,我要是在潘西发现了是谁偷走了我的手套,我也许会走到小偷的房里说:“喂,把你那副手套拿出来怎么样?”那小偷听了或许会装出十分天真的样子说:“什么手套?”我会怎么办呢,我或许会到他的壁橱里把那副手套找出来,是藏在他那双混帐的高统橡皮套鞋或者别的什么东西里的,比如说。我会把手套拿出来,给那家伙看,说道:“我揣摩这是你的混帐手套?”于是那小偷大概会装出十分假、十分天真的模样,说道:“我这一辈子从来没见过这副手套。这手套要是你的,你就拿去。我可不要这种混帐东西。”我于是大概会直挺挺地在那儿站那么五分钟,手里拿着那副混帐手套,心里想着应该在那家伙的下巴额儿上揍那么一拳——打落他的混账下巴额儿。只是我没那勇气。我只会站在那儿,装出很凶狠的样子。我会怎么做呢,我只会说一些十分尖刻、十分下流的话,来激怒他——却不敢挥拳打他的下巴。嗯,我要是说了些十分尖刻、下流的话,那家伙大概会起身向我走来,说道:“听着,考尔菲德。你是不是在骂我小偷?”我听了都不敢说:“你他妈的说得一点不错,你这个偷东西的下流杂种!”我大概只会说:“我只知道我的那副混帐手套在你的混帐套鞋里。”那家伙听了,大概会马上摸我的底,看看我究竟敢不敢动手揍他,所以他会说:“听着。咱们打开天窗说亮话。你刚才是不是管我叫小偷来着?”我大概会这样回答:“谁也没管谁叫小偷。我只知道我的手套在你的混帐套鞋里。”就这样能翻来覆去讲几个小时。可我最后离开的时候,甚至都不会碰他一下。我大概会到盥洗室里,偷偷袖一支烟,在镜子里看着自己装出凶狠的样子。嗯,这就是我回旅馆时一路上想的心事。当个胆小鬼决不是什么好玩的事儿。也许我并不完完全全是个胆小鬼。我不知道。我想也许我只是一半出于胆小,一半出于丢了副手套什么的并不他妈的在乎。我有这么个缺点,就是不管丢了什么东西都不在乎——我小时候我母亲就常常为这事气得发疯。有些人要是丢了东西,不借花几天工夫到处寻找。我好象从来就不曾有过什么好东西丢了以后会着急得要命。或许这就是我一半胆小的原因。不过这不是给自己开脱的理由。的确不是。一个人压根儿就不应该胆小。你要是应该往谁的下巴额儿上揍一拳,心里如果想揍,就应该动手揍。可我就是下不了手。我宁可把一个人推出窗口,或者用斧头砍下他的脑瓜儿,也不愿拿拳头揍他的下巴额儿。我最恨跟人动拳头。我倒不在乎自己挨揍——尽管我并不乐于挨揍,自然啦——可是用拳头打架的时候我最害怕对方的脸。我的问题是,我不忍看对方的脸。要是双方都蒙住眼睛什么的,那倒还可以。你要是仔细一想,这确是种可笑的胆小,不过照样是胆小,一点不假。我决不自欺欺人。

我越是想到我的那副手套和我自己的胆小,我的心里就越烦闷,最后我决计停下来上哪儿喝一杯。

我在欧尼夜总会里只喝了三杯,最后一杯都没喝完。我有一个长处,就是酒量特别大。我只要心情好,可以整宵痛饮,都不动一点声色。有—次,在胡敦中学,我跟另一个叫雷蒙德.高尔德法伯的家伙买了一品脱威士忌酒,星期六晚上躲在小教堂里喝,那儿没人会瞧见我们。他已烂醉如泥,我却甚至连酒意都没有一点。我只是变得十分冷静,对什么都无动于衷。我在睡觉之前呕吐了一阵,可也不是非吐不可——我是让自己硬吐出来的。

嗯,在我回旅馆之前,我还想到一家门面简陋的小酒吧里去喝一杯,忽然有两个酩酊大醉的家伙走出来,问我地铁在哪儿。有一个家伙看去很象古巴人,在我告诉他怎么走的时候,不住地把他嘴里的臭气往我脸上喷。结果我连那个混帐酒吧的门都没进,就一径回到旅馆里。

休息室里空荡荡的,发出一股象五千万支熄掉了的雪茄的气味。的确是这样一股气味。我依旧不觉得困,只是心里很不痛快。烦闷得很。我简直不想活了。

接着,突然间,我遇到了那么件倒霉事。

我才一进电梯,那个开电梯的家伙就跟我说:“有兴趣玩玩吗,朋友?还是时间太晚了?”

“你说的什么?”我说。我真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意思。

“今儿晚上要个小姑娘玩玩吗?”

“我?”这么回答当然很傻,可是有人直截了当地问你这么个问题,一时的确很难回答。

“你多大啦,先生?”开电梯的说。

“怎么?”我说。“二十二。”

“嗯——哼。呃,怎么样?你有兴趣吗?五块钱一次。十五块一个通宵。”他看了看手表。“到中午。五块钱一次,十五块钱到中午。”

“好吧,”我说。这违背我的原则,可我心里烦闷得要命,甚至都没加思索。糟就糟在这里。你要是心里太烦闷,甚至都没法思索。

“要什么?要一次,还是到中午?我得知道。”

“就一次吧。”

“好吧,你住几号房间?”

我看了看我钥匙上面那个写着号码的红玩艺儿。“1220,”我说。我已经有点儿后悔不该这么着,不过已经太晚了。

“好吧。我在一刻钟内送个姑娘上来。”他打开电梯的门,我走了出去。

“嗨,她长得漂亮吗?”我问他。“我可不要什么老太婆。”

“没有老太婆。别担心这个,先生。”

“我怎么给钱?”

“给她,”他说。“就这样吧,先生。”他简直冲着我劈脸把门关上了。

我回到房里往头发上敷了些水,可是在水手式的平头上实在梳不出什么名堂来。接着我想起在欧尼夜总会里抽了那么些烟,又喝了威士忌和苏打水,就试了试自己的嘴里有没有臭味。你只要把手放到嘴下面,对准鼻孔呼气,就闻得出自己嘴里有没有臭味。我嘴里的味儿倒不大,可我还是刷了刷牙。接着我又换了件干净衬衫。我知道自己用不着为了个妓女把身上打扮得象个布娃娃似的,不过这样我总算有事可做了。我有点儿紧张。我的欲念开始上来了,可我也有点儿紧张。我老实跟你说
————

分节阅读 13

,我原来还是个童男哩。我真的是个童男。我倒有几次机会可以失去我的童贞,可我始终没失去。总是有什么事情发生。比方说,你要是在女朋友的家里,她的父母总会突然回家——或者你害怕他们会突然回家。或者你要是在别人汽车里的后座上,那么前座上总有什么人——或是说有什么姑娘——老想知道整个混帐汽车里在干些什么。我是说前座上总有个始娘老回过头来看看后面在他妈的干些什么。不管怎样,反正总有什么事发生。有一两次,我只差一点儿就上手了。特别是有一次,我记得。可后来出了什么事——我都记不得到底出什么事了。问题是,每当你要跟一个姑娘行事的时候——我是说不是个做妓女什么的姑娘——十有九次她总不住地叫你住手。我的问题是,每次我都住手了。大多数男人都不这样。我却由不得自己。你总拿不准她们是真正要你住手呢,还是她们害怕得要命,还是她们故意要你住手,万一你真的干了那事,那么过错就都在你身上,她们可以脱掉干系。不管怎样,每次我都住手了。问题是,我心里真有点儿替她们难受。我是说大多数姑娘都那么傻。你只要跟她们搂搂抱抱一会儿,就可以真正看出她们全都失去了头脑。一个姑娘只要真正热情上来,就不再有头脑。

我不知道。她们要我住手,我就住手了。我送她们回家以后,总后悔自己不该住手,可到时候又总是老毛病发作。

嗯,我在穿另一件干净衬衫的时候,心里暗忖,这倒是我最好的一个机会。我揣摩她既是个妓女,我可以从她那儿取得一些经验,在我结婚后也许用得着。有时候我可真担心这玩艺儿。在胡敦中学的时候,我有一次看到一本书,里面讲一个非常世故、非常和蔼可亲、非常好色的家伙。他的名字叫勃朗夏德先生,我还记得。这是一本坏书,可勃朗夏德这个人物倒是写得不错。他在欧洲里维耶拉河上有一座大城堡,空闲时他总是拿根棍子把一些女人打跑。他是个真正的浪子,可很使女人着迷。

他在书的某一章里说女人的身体很象个小提琴,需要一个大音乐家才能演奏出好音乐。这是本粗俗不堪的书——我知道这一点——可我怎么也忘不掉那个小提琴的比喻。我之所以想取得些经验,以备结婚后应用,说来也是如此。考尔菲德和他的魔提琴,嘿。这有点粗俗,我知道,可也不算太粗俗。

我不在乎自己在这玩艺儿上成为老手。如果你真要我说老实话,我可以告诉你说当我跟一个女人一起胡搞的时候,有多半时间我都他妈的找不到我所寻找的东西,要是你懂得我意思的话。就拿刚才我说的那个差点儿跟我发生关系的姑娘来说吧。我差不多花了一个小时才把她的奶罩脱掉。到了我真正把它脱掉的时候,她都准备往我的脸上吐唾沫了。

嗯,我不住地在房间里踱来踱去,等那妓女来。我真希望她长得漂亮。不过我对这个也不十分在乎。我很愿意这事能快点儿过去。最后,有人敲门了,我去开门的时候,在手提箱上绊了一交,差点儿摔坏了我的膝盖。我总是选择这种紧要时刻绊倒在手提箱之类的东西上。

我开了门,看见那妓女正站在门外。她穿了件驼毛绒大衣,没戴帽子。她有一头金发,不过你看得出是染过的。可她倒不是个老太婆。“您好,”我说。温柔得要命,嘿。

“你就是毛里斯说的那位?”她问我,看样子并不太他妈的客气。

“毛里斯是不是那个开电梯的?”

“是的,”她说。

“晤,是我。请进来,好不好?”我说。说着说着我变得越来越凉了。一点不假。

她进房后马上脱下大衣,往床上一扔。她里面穿着件绿衣服。她斜坐在那把跟房间里的书桌配成一套的椅子上,开始颠动她的一只脚。她把一条腿搁在另一条腿上,开始颠动搁在上面的那只脚。对一个妓女来说,她的举止似乎过于紧张。她确实紧张。我想那是因为她年轻得要命的缘故。她跟我差不多年纪。我在她旁边的一把大椅子上坐下,递给她一支香烟。“我不抽烟,”她说。她说起话来哼哼卿卿的,声音很小。你甚至都听不见她说的什么。你请她抽烟什么的,她也从来不说声谢谢。她完全是出于无知。

“让我来自我介绍吧。我的名字叫吉姆.斯梯尔,”我说。’“你有手表吗?”她说。她并不在乎我他妈的叫什么名字,自然啦。“嗨,你到底多大啦?”

“我?二十二。”

“别逗人啦。”

这话的确可笑。听去真象个孩子。你总以为一个妓女会说“别见鬼啦”或者“别胡扯啦”,不会说“别逗人啦”这类话。

“你多大啦?”我问她。

“反正比你更懂事,”她说。她倒是真鬼。

“你有手表吗?”她又问了我一遍,随即站起来,从头顶上脱下衣服。

她脱衣服的时候,我的确有一种奇特的感觉。

我是说她脱得那么突然。我想,你要是看见过女人站起来从头顶上脱衣服,总难免要动情,可我当时并没有。情欲我倒是真的没有。我并没动情,只觉得十分沮丧。

“你有手表吗,嗨?”

“不。不,我没有,”我说,嘿,我倒真有一种奇特的感觉。“你叫什么名字?”我问她。她现在只穿着一件粉红色套裙,看了真让人窘得很。一点不假。

“孙妮,”她说。“咱们来吧,嗨。”

“你想不想再谈一会儿?”我问她。这话说得很孩子气,可我当时的心境真是他妈的奇特。“你是不是有什么非常要紧的事?”

她望着我,好象我是个疯子似的。“你有什么话要跟我谈的?”她说。

“我不知道。没什么特别的话,我只是想,你或许愿意聊一会儿天。”

她又在书桌边的椅子上坐下。可她心里并不高兴,你看得出来。她又开始颠动她的一只脚——嘿,她真是个容易紧张的姑娘。

“你想抽支烟吗?”我说。我忘了她不抽烟。

“我不抽烟。听着,你要是想聊天,就聊吧。

我还有事呢。”

可我想不出有什么话可聊。我本想问问她怎么会当妓女的,可我又怕问她。看样子她也不会告诉我。

“你不是打纽约来的吧,是不是?”我最后说。我只想出了这么句话。

“好莱坞,”她说着,起身走到床上她放衣服的地方。“你有衣架吗?我不想把我这件衣服弄皱。还是崭新的呢。”

“当然有,”我马上说。我能站起来做点儿什么事,真是太高兴了。我把她的衣服拿到壁橱里挂好。说来好笑,我接的时候,心里竟有点难过。我想起她怎样到铺子里去买衣服,铺子里的人谁也不知道她是妓女。售货员卖给她衣服的时候,大概还以为她是个普通的姑娘哩。这使我心里难过得要命——我也说不出到底是什么道理。

我又坐下来,想继续跟她聊天。她真他妈的不会聊天。“你每天晚上都工作吗?”我问她——这话说出口后,听上去似乎很不象话。

“是的。”她在房里到处转悠。她从书桌上拿起菜单来看,“你白天干什么?”

她端了端肩膀。她的个子很瘦。“睡觉。看电影。”她放下菜单朝我看着。“咱们来吧,嗨。我可没那么多——”“瞧,”我说。“我今天晚上精神不好。我这一夜过的很糟糕。一点不假。我照样付你钱,可我们要是不干那事儿,你不会在意吧?你不会很在意吧?”糟糕的是,我真的不想干那事儿。我没有冲动,只觉得沮丧,我老实告诉你说。她本人很叫人泄气。还有那挂在壁橱里的绿衣服什么的。再说,我觉得自己真不能跟一个整天坐在混帐电影院里的姑娘干那事儿。我觉得真的不能。

她走到我身边,脸上带着那种可笑的神情,好象并不相信我的话。“怎么回事?”她说。

“没什么。”嘿,我怎么会那么紧张呢!“问题是,我最近刚动过一次手术。”

“是吗?哪儿?”

“在我那——怎么说呢——我的锁骨上。”

“是吗?那玩艺儿是在他妈的什么地方?”

“锁骨!”我说。“呃,真正说来,是在脊椎骨里。我是说在脊椎骨的尽里边。”

“是吗?”她说。“真糟糕。”说着她就坐到我他妈的怀里来了。“你真漂亮。”

她真让我紧张极了,我只好拚命撒谎。“我还没完全恢复健康呢,”我对她说。

“你很象电影里的一个家伙。你知道象哪一个。你知道我说的是谁。他叫什么名字来着?”

“我不知道,”我说。她不肯从我他妈的怀里下来。

“你当然知道。他就在那张曼尔一温.道格拉斯主演的片子里。是不是曼尔一温.道格拉斯的弟弟?就是打船上掉下来的那个?你知道我说的是推?”

“不,我不知道。我很少看电影。”

接着她开始逗起我来。粗野得很。

“不干那玩艺儿你不会在意吧?”我说。“我精神不好,我刚才已跟你说了。我刚动过手术。”

她依旧没从我怀里下来,可是极其鄙夷地望了我一眼。“听着,”她说。“混帐的毛里斯叫醒我的时候,我睡的真香呢。你要是以为我是——”“我说过照样付你钱。我说了算数。我有的是钱。唯一的原因是我动了一次大手术,差不多刚刚复——”“那你于吗告诉混帐的毛里斯说你要个姑娘!

要是你刚刚在你的什么混帐地方动了一次混帐手术,哼?”

“我当时以为自己的精神还不错。我对自己估计过高了。不开玩笑。很抱歉。要是你能起来那么一会儿,我就马上拿钱给你。我不骗你。”

她火冒得要命,不过她终于从我的混帐怀里下来了,好让我过去到五屉柜上取我的皮夹子。我拿出一张五块的钞票递给她。“谢谢,”我对她说。

“非常谢谢。”

“这是五块。要十块呢。”

她这是在捉弄我了,我看得出来。我最怕这类事儿——一点不假。

“毛里斯说五块,”我告诉她。“他说十五块到中午,五块一次。”

“十块一次。”

“他说的是五块。很抱歉——我真的很抱歉——可我只能给这么些钱。”

她端了端肩膀,就象刚才那样。接着她冷冷地说:“劳驾给我拿一下衣服好吗?是不是太麻烦您了?”她是个十分可怕的小鬼。尽管她说话的声音那么细小,她却能吓得你心惊肉跳。要是她是个经验丰富的老娼妇,脸上满是脂粉,就不会那么吓人了。

我过去给她拿了衣服。她穿好衣服,又从床上拿起她的驼毛绒大衣。“再见,瘪三,”她说。

“再见,”我说。我并没谢她。我很高兴我没谢她。

——–

第14节

——–

老孙妮走了以后,我在椅子上坐了一会儿,抽了两支烟。外面天已慢慢亮了。嘿,我心里很难过,我那时心里有多沮丧,你简直没法想象。我当时干了些什么呢,我开始大声跟艾里讲起话来。有时候我心情实在沮丧得厉害,就会这么办,我口口声声叫他回家取自行车去,到鲍比.法隆家门口来找我。我们在缅因的时候,就住在鲍比.法隆家附近——那是几年前的事了。嗯,那次是这么回事,有一天鲍比和我想骑自行车到塞德比哥湖去。我们自带午饭,还带着支汽枪——我们还都很小,以为用我们的汽枪可以打猎。嗯,艾里听见我们谈论这事,也要跟着去,我不肯答应。我告诉他说他还太小。此后每逢我心里十分沮丧,就会口口声声跟他说:“好吧。回家取你的自行车去,我在鲍比家门口等你。快去。”那倒不是我出去的时候总不带他一起去。我是带的。可是那一天我没带他去。他倒没生气——他从来不为什么事生气——可我只要心里十分沮丧,就老会想起这件事。

最后,我脱掉衣服上床了。上床以后,我倒是想祷告什么的,可我祷告不出来。我真想祷告的时候,却往往祷告不出来。主要原因是我不信教。我喜欢耶酥什么的,可我对《圣经》里其他那些玩艺儿多半不感兴趣。就拿十二门徒来说吧,他们都叫我腻烦得要命,我老实告诉你说。耶稣死后,他们倒是挺不错,可耶稣活着的时候,他们起的作用,简直等于是在他的脑袋里打了个窟窿眼儿。他们只会泄他的气。在我看来《圣经》里的任何人物都要比十二门徒强。你如果要我说老实话,《圣经》里除了耶稣以外,我最最喜欢的要数那个疯子,就是住在坟墓里不断地拿石头砍自己的那个。这个可怜的杂种,我喜欢他要胜过那些门徒十倍。我在胡敦中学的时候,常常为这事跟住在走廊尽头那个叫作亚瑟.查尔兹的家伙争论个没完。老查尔兹是个教友会信徒,一天到晚在读《圣经》。他是个很不错的孩子,我很喜欢他,不过关于《圣经》里的许多事物,我始终没法跟他取得一致看法,尤其是那些门徒。他口口声声跟我说,我要是不喜欢那些门徒,也就是不喜欢耶稣本人。他说,既然是耶稣选择了那些门徒,你就应该喜欢他们。我说,我也知道是他选择了他们,不过他只是随便挑选的。我说,他没时间对每个人作仔细分析。我说,我毫无责备耶稣的意思。他之所以没时间,那也不能怪他。我记得我还问过老查尔兹,那个出卖耶酥的犹大自杀以后是不是进了地狱。查尔兹说当然啦。我就是在这一点上不能同意他的意见。我说,我可以
————

分节阅读 14

跟他赌一千块钱,耶稣并没有将犹大打入地狱。我现在依旧愿意跟人打这个赌,只要我有一千块钱。我觉得任何一个门徒都会把犹大打入地狱——而且打得极快——不过我可以拿随便什么东西打赌,耶稣决不会这样做。老查尔兹说,我的问题在于从来不上教堂。他这话说的倒是有些对。我的确从来不上教堂。主要是,我父母信不同的教,家里的孩子也就什么教也不信了。你如果要我说实话,我可以老实告诉你说我甚至受不了那些牧师。就拿我念书的那些学校里的牧师来说吧,他们布道的时候,总装出那么一副神圣的嗓音。天哪,我真讨厌这个。我真他妈的看不出他们为什么不能用原来的嗓音讲道。

她们一讲起道来,听去总是那么假。

嗯,我上床以后,却怎么也祷告不出来。我只要一开始祷告,就会想起老孙妮怎样管我叫瘪三。

最后,我在床上坐起来,又抽了支烟。那烟抽在嘴里一点味道都没有。我自从离开潘西以后,差不多抽掉两包烟了。

我正躺在床上抽烟,忽听得外面有人敲门。我很希望敲的不是我的房门,可我心里清清楚楚地知道敲的正是我的房门。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会知道,可我的确知道得很清楚。我也知道是谁在敲门。我末卜先知。

“谁敲门?”我说。我心里很害怕。我对这类事情一向很胆小。

他们光是一个劲儿地敲门。越敲越响。

最后我从床上起来,穿着睡衣裤去开门。我甚至都用不着开房间里的灯,因为天已经亮了。老孙妮和开电梯的王八毛里斯就站在门外。

“怎么啦?有什么事?”我说。嘿,我的声音怎么抖得这样厉害。

“没什么事,”老毛里斯说。“只要五块钱。”

两个人里面只他一个人讲话。老孙妮只是张大了嘴站在他旁边。

“我已经给她了。我给了她五块钱。你问她,”我说。嘿,我的声音直发抖。

“要十块,先生。我跟你说好的。十块一次,十五块到中午。我跟你说好的。”

“你不是跟我这么说的。你说五块一次。你说十五块到中午,不错,我清清楚楚地听你说——”“把门开大点儿,先生。”

“干吗?”我说。天哪,我的那颗心差点儿从我嗓子眼里跳出来了。我真希望自己至少穿好了衣服,遇到这样的事,光穿着睡衣裤真是可怕。

“咱们进去说,先生,”老毛里斯说着,用他的那只脏手狠狠地推了我一把,我他妈的差点儿倒栽了个跟斗——他是个魁伟的婊子养的。一转眼,他跟老孙妮两个都在房里了。瞧他们模样,就象这混帐地方是属于他们的。老孙妮坐在窗台上。老毛里斯就坐在那把大椅子上,解开了衣服领子——他还穿着那套开电梯的制服。嘿,我当时紧张极了。

“好吧,先生,拿钱来吧。我还得回去干活儿呢。”

“我已经跟你说过十遍啦,我不欠你一个子儿。我已经给了她五——”“别说废话啦,嗳。拿钱来吧。”

“我嘛,干吗还要给她五块钱?”我说。我的声音响彻整个房间。“你这不是在向我勒索!”

老毛里斯把制服钮扣全都解开了。里面只有个衬衫假领,没穿衬衫什么的。他有个毛茸茸的又大又肥的肚子。“谁也不向谁勒索,”他说。“拿钱来吧,先生。”

“没有。”

他听了这话,就从椅子上起身向我走来。看他的样子,好象十分、十分疲倦或是十分、十分腻烦。天哪,我心里真是害怕。我好象把两臂交叉在胸前,我记得。我想,我当时要不是光穿着混帐的睡衣裤,情况怕不至于那么糟。

“拿钱来吧,先生。”他一直走到我站着的地方。他只会说这么句话。“拿钱来吧,先生。”他真是个窝囊废。

“没有。”

“先生,你是不是一定要我给你点儿厉害看呢。我不愿那样做,不道看样子非那样做不成了。”

他说。“你欠我们五块钱。”

“我并不欠你们五块钱。”我说。“你要是动我一根汗毛,我就会大声叫喊。我会把旅馆里的人全都喊醒。我要叫警察。”我声音抖得象个杂种。

“嚷吧。把你的混帐喉咙喊破吧。好极了,”老毛里斯说。“要你的父母知道你跟一个妓女在外面过夜吗?象你这样上等人?”他说话虽然下流,却很锋利。一点不假。

“别捣乱啦。你要是当时说十块,情况就不同了。可你清清楚楚地——”“你到底给钱不给?”他把我直顶在那扇混帐门上。他简直是站在我上面,挺着他那个毛茸茸的脏肚子。

“别捣乱啦。快给我滚出去,”我说。我依旧交叉着两臂。天哪,我真是个傻瓜蛋。

这时孙妮头一次开口说话了。“嗨,毛里斯.要不要把他的皮夹子拿来?”她说。“就在那地方。”

“好的,拿来吧。”

“别动我的皮夹子!”

“我已拿到了,”孙妮说着,拿了五块钱在我面前一扬。“瞧?我只拿你欠我的五块。我不是小偷。”

我突然哭了起来。我真希望自己当时没哭,可我的确哭了起来。“不,你不是小偷,”我说。

“你只是偷走了五块——”“住嘴,”老毛里斯说着,推了我一把。

“别理他,随,”孙妮说。“走吧,酶。咱们拿到了他欠我的钱。咱们走吧,嗨。”

“我来啦,”老毛里斯说,可他没动窝儿。

“我要你来,毛里斯,嗨。别理他。”

“是谁在出口伤人?”他说,装出极天真的样子,接着他用手指重重地在我的睡裤上弹了一下,疼得我要命。我对他说他是个混帐下流的窝囊废。

“你说什么?”他说。他把手圈在耳后,象是个聋子似的。“你说什么?我是什么?”

我还在哭。我是他妈的那么生气,那么紧张。

“你是个下流的窝囊废,”我说。“你是个向人勒索的混帐窝囊废,再过两年,你就会成一个叫花子,在街上向人讨一毛钱喝咖啡。你那件肮脏破烂的大衣上面全是鼻涕,你还要——”我话没说完,他就揍了我一拳。我甚至都没想躲避。我只觉得自己的肚皮上重重挨了一下。

我并没给打昏过去,因为我还记得自己怎样从地板上目送他们两个一起走出房间,还随手把门带上。我在地板上躺了好一会儿,就象我跟斯特拉德莱塔打架时那样。只是,这一次我以为自己快要死了。我真的这样以为。我觉得自己好象掉在水里快要淹死似的。问题是,我的呼吸十分困难。最后我好容易站起来,得弯着腰捧着肚子向浴室走去。

可我真是疯了。我可以对天发誓我是疯了。在去浴室的半路上,我开始幻想自己心窝里中了一颗子弹。老毛里斯开枪打了我。我现在是到浴室去喝一大口威士忌什么的,定一定神,好让自己真正下毒手。我幻想着自己从混帐的浴室里出来,已穿好了衣服,袋里放着一支自动手枪,走起路来还晃晃悠悠的。我并不乘电梯,而是步行下楼。我用手扶住栏杆,嘴角里断断续续淌出一点血来。我就这样走下几层楼——用手捂着心窝,流得到处是血——随后我就按铃叫电梯。老毛里斯一打开电梯的门,看见我手里握着一支自动手枪,就会害怕得朝着我高声尖叫起来,叫我别拿枪打他。可我还是开了枪。一连六枪打在他那毛茸茸的肚皮上。然后我把那支手枪扔下电梯道——当然先把指印什么的全部擦干净了。随后我爬回自己房里,打电话叫琴来给我包扎心窝上的伤口。我想象自己怎样浑身淌着血,由琴拿着一支烟让我抽。

那些混帐电影。它们真能害人。我不说瞎话。

我在浴室里呆了约莫一个小时,洗了一个澡。

随后我回到床上。我过了好一会儿才睡着——我甚至不觉得困——可我终于睡着了。我当时倒是真想自杀。我很想从窗口跳出去。我可能也真会那样做,要是我确实知道我一律到地上马上就会有人拿布把我盖起来。我不希望自己浑身是血的时候有一嘟噜傻瓜蛋伸长脖子看着我。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爱读书立场,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dushu263.com/25907.html
上一篇
下一篇

为您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200768998@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节假日休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