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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田里的守望者》|[美]塞林格

作品赏析

《麦田里的守望者》是塞林格唯一的一部长篇,虽然只有十几万字,它却在美国社会上和文学界产生过巨大影响。1951年,这部小说一问世,立即引起轰动。主人公的经历和思想在青少年中引起强烈共鸣,受到读者,特别是大中学生的热烈欢迎。他们纷纷模仿主人公霍尔顿的装束打扮,讲“霍尔顿式”的语言,因为这部小说道出了他们的心声,反映了他们的理想、苦闷和愿望。家长们和文学界也对这本书展开厂争论。有认为它能使青少年增加对生活的认识,对丑恶的现实提高警惕,促使他们去选择一条自爱的道路;成年人通过这本书也可增进对青少年的理解。可是也有人认为这是一本坏书,主人公读书不用功,还抽烟、酗酒,搞女人,满口粗活,张口就“他妈的”,因此应该禁止。经过30多年来时间的考验,证明它不愧为美国当代文学中的“现代经典小说”之一。现在大多数中学和高等学校已把它列为必读的课外读物,正如有的评论家说的那样,它“几乎大大地影响了好几代美国青年”。

本书以主人公霍尔顿自叙的语气讲述自己被学校开除后在纽约城游荡将近两昼夜的经历和心灵感受。它不仅生动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不安现状的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仿徨、孤独愤世的精神世界,一个青春期少年矛盾百出的心理特征,也批判了成人社会的虚伪和做作。霍尔顿是个性洛复杂而又矛盾的青少年的典型。他有一颗纯洁善良、追求美好生活和崇高理想的童心。他对那些热衷于谈女人和酒的人十分反感,对校长的虚伪势利非常厌恶,看到墙上的下流字眼便愤愤擦去,遇到修女为受难者募捐就慷慨解囊。他对妹妹菲芯真诚爱护,百般照顾。为了保护孩子,不让他们掉下悬崖,他还渴望终生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发出“救救孩子”般的呼声。可是,愤世嫉俗思想引起的消极反抗,还有那敏感、好奇、焦躁、不安,想发泄、易冲动的青春期心理,又使得他不肯读书,不求上进,追求刺激,玩世不恭;他抽烟、酗酒、打架、调情,甚至找妓女玩。他觉得老师、父母要他读书上进,无非是要他“出人头地……以便将来可以买辆混帐凯迪拉克”。他认为成人社会里没有一个人可信,全是“假仁假义的伪君子”,连他敬佩的唯一的一位老师,后来也发现可能是个同性恋者,而且还用“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那一套来教导他。他看不惯现实社会中的那种世态人情,他渴望的是朴实和真诚,但遇到的全是虚伪和欺骗,而他又无力改变这种现状,只好苦闷、彷徨、放纵,最后甚至想逃离这个现实世界,到穷乡僻壤去装成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二次大战后,美国在社会异化、政治高压和保守文化三股力量的高压下,形成了“沉寂的十年”,而首先起来反抗的是“垮掉的一代”,本书主人公霍尔顿实际上也是个“垮掉分子”,是最早出现的“反英雄”,只是他还没有放纵和混乱到他们那样的程度罢了。

《麦田里的守望者》之所以能产生如此重大的影响,很重要的一点还由于作者创造了一种新颖的艺术风格。全书通过第一人称,以一个青少年的口吻叙述了自己的所思所想、所见所闻和行为举止,也以一个青少年的眼光批判了成人世界的虚伪面目和欺骗行径。作者以细腻深刻的笔法剖析了主人公的复杂心理,不仅抓住了他的理想与现实冲突这一心理加以分析,而且也紧紧抓住了青少年青春期的心理特点来表现主人公的善良纯真和荒诞放纵。小说中既用了“生活流”,也用了“意识流”,两者得到了巧妙的结合。在语言的运用上,本书也独创一格。全书用青少年的口吻平铺直叙,不避琐碎,不讳隐私,使用了大量的口语和俚语,生动活泼,平易近人,达到了如闻其声、如见其人的效果,增加了作品的感染力,使读者更能激起共鸣和思索,激起联想和反响。

(宋兆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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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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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是真想听我讲,你想要知道的第一件事可能是我在什么地方出生,我倒楣的童年是怎样度过,我父母在生我之前干些什么,以及诸如此类的大卫科波菲尔式废话,可我老实告诉你,我无意告诉你这一切。首先,这类事情叫我腻烦;其次,我要是细谈我父母的个人私事,他们俩淮会大发脾气。对于这类事情,他们最容易生气,特别是我父亲。他们为人倒是挺不错——我并不想说他们的坏话——可他们的确很容易生气。再说,我也不是要告诉你他妈的我整个自传。我想告诉你的只是我在去年圣诞节前所过的那段荒唐生活,后来我的身体整个儿垮了,不得不离家到这儿来休养一阵。我是说这些事情都是我告诉DB的,他是我哥哥,在好莱坞。那地方离我目前可怜的住处不远,所以他常常来看我,几乎每个周末都来,我打算在下个月回家,他还要亲自开车送我回去。他刚买了辆“美洲豹”,那是种英国小轿车,一个小时可以驶两百英里左右,买这辆车花了他将近四千块钱。最近他十分有钱。过去他并不有钱。过去他在家里的时候,只是个普通作家,写过一本了不起的短篇小说集《秘密金鱼》,不知你听说过没有。这本书里最好的一篇就是《秘密金鱼》,讲的是一个小孩怎样不肯让人看他的金鱼,因为那鱼是他自己花钱买的。

这故事动人极了,简直要了我的命。这会儿他进了好莱坞,当了婊子——这个DB。我最最讨厌电影。最好你连提也不要向我提起。

我打算从我离开潘西中学那天讲起。潘西这学校在宾夕法尼亚州埃杰斯镇。你也许听说过。也许你至少看见过广告。他们差不多在一千份杂志上登了广告,总是一个了不起的小伙子骑着马在跳篱笆。好象在潘西除了比赛马球就没有事可做似的。

其实我在学校附近连一匹马的影儿也没见过。在这幅跑马图底下,总是这样写着:“自从一八八八年起,我们就把孩子栽培成优秀的、有脑子的年轻人。”完全是骗人的鬼话。在潘西也象在别的学校一样,根本没栽培什么人材。而且在那里我也没见到任何优秀的、有脑子的人。也许有那么一两个.可他们很可能在进学校时候就是那样的人。

嗯,那天正好是星期六,要跟萨克逊.霍尔中学赛橄榄球。跟萨克逊.霍尔的这场比赛被看作是潘西附近的一件大事。这是年内最后一场球赛,要是潘西输了,看样子大家非自杀不可。我记得那天下午三点左右,我爬到高高的汤姆孙山顶上看赛球,就站在那尊曾在独立战争中使用过的混帐大炮旁边。从这里可以望见整个球场,看得见两队人马到处冲杀。看台里的情况虽然看不很清楚,可你听得见他们的呦喝声,一片震天价喊声为潘西叫好,因为除了我,差不多全校的人都在球场上,不过给萨克逊.霍尔那边叫好的声音却是稀稀拉拉的,因为到客地来比赛的球队,带来的人总是不多的。

在每次橄榄球比赛中总很少见到女孩子。只有高班的学生才可以带女孩子来看球。这确实是个阴森可怕的学校,不管你从哪个角度看它。我总希望自己所在的地方至少偶尔可以看见几个姑娘,哪怕只看见她们在搔胳膊、擤鼻子,甚至在吃吃地傻笑。

赛尔玛.绥摩——她是校长的女儿——倒是常常出来看球,可象她这样的女人,实在引不起你多大兴趣。其实她为人倒挺不错。有一次我跟她一起从埃杰斯镇坐公共汽车出去,她就坐在我旁边,我们俩随便聊起天来。我挺喜欢她。她的鼻子很大,指甲都已剥落,象在流血似的,胸前还装着两只假奶,往四面八方直挺,可你见了,只觉得她可怜。我喜欢她的地方,是她从来不瞎吹她父亲有多伟大。也许她知道他是个假模假式的饭桶。

我之所以站在汤姆孙山顶,没下去看球,是因为我刚跟击剑队一道从纽约回来。我还是这个击剑队的倒楣领队。真了不起。我们一早出发到纽约去跟麦克彭尼中学比赛击剑。只是这次比赛没有比成。

我们把比赛用的剑、装备和一些别的东西一古脑儿落在他妈的地铁上了。这事也不能完全怪我。我得不住地站起来看地图,好知道在哪儿下车。结果,我们没到吃晚饭时间,在下午两点三十分就已回到了潘西。乘火车回来的时候全队的人一路上谁也不理我。说起来,倒也挺好玩哩。

我没下去看球的另一原因,是我要去向我的历史老师老斯宾塞告别。他患着流行性感冒,我揣摩在圣诞假期开始之前再也见不到他了。他写了张条子给我,说是希望在我回家之前见我一次。他知道我这次离开潘西后再也不回来了。

我忘了告诉你这件事。他们把我踢出了学校,过了圣诞假后不再要我回来,原因是我有四门功课不及格,又不肯好好用功。他们常常警告我,要我好好用功——特别是学期过了一半,我父母来校跟老绥摩谈过话以后——可我总是当耳边风。于是我就给开除了。他们在潘西常常开除学生。潘西在教育界声誉挺高。这倒是事实。

嗯,那是十二月,天气冷得象巫婆的奶头,尤其是在这混帐的小山顶上。我只穿了件晴雨两用的风衣,没戴手套什么的。上个星期,有人从我的房间里偷走了我的骆驼毛大衣,大衣袋里还放着我那副毛皮里子的手套。潘西有的是贼。不少学生都是家里极有钱的,可学校里照样全是贼。学校越贵族化,里面的贼也越多——我不开玩笑。嗯,我当时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尊混帐大炮旁边,看着下面的球赛,冻得我屁股都快掉了。只是我并不在专心看球。我流连不去的真正目的,是想跟学校悄悄告别。我是说过去我也离开过一些学校,一些地方,可我在离开的时候自己竞不知道。我痛恨这类事情。

我不在乎是悲伤的离别还是不痛快的离别,只要是离开一个地方,我总希望离开的时候自己心中有数。

要不然,我心里就会更加难受。

总算我运气好。刹那间我想起了一件事,让我感觉到自己他妈的就要滚出这个地方了。我突然记起在十月间,我怎样跟罗伯特.铁奇纳和保尔.凯姆伯尔一起在办公大楼前扔橄榄球。他们都是挺不错的小伙子,尤其是铁奇纳。那时正是在吃晚饭前,外面天已经很黑了,可是我们照样扔着球。天越来越黑,黑得几乎连球都看不见了,可我们还是不肯歇手。最后我们被迫歇手了。那位教生物的老师,柴柏西先生,从教务处的窗口探出头来,叫我们回宿舍去准备吃晚饭。我要是运气好,能在紧要关头想起这一类事情,我就可以好好作一番告别了——至少绝大部分时间都可以做到。因此我一有那感触,就立刻转身奔下另一边山坡,向老斯宾塞的家奔去。他并不住在校园内。他住在安东尼.魏思路。

我一口气跑到大门边,然后稍停一下,喘一喘气。我的气很短,我老实告诉你说。我抽烟抽得凶极了,这是一个原因——那是说,我过去抽烟抽得极凶。现在他们让我戒掉了。另一个原因,我去年一年内竞长了六英寸半。正因为这个缘故,我差点儿得了肺病,现在离家来这儿作他妈的检查治疗那一套。其实,我身上什么毛病也没有。

嗯,等我喘过气来以后,我就奔过了第二0四街。天冷得象在地狱里一样,我差点儿摔了一交。我甚至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奔跑——我揣摩大概是一时高兴。我穿过马路以后,觉得自己好象失踪了似的。那是个混帐的下午,天气冷得可怕,没太阳什么的,在每次穿越马路之后,你总会有一种象是失踪了的感觉。

嘿,我一到老斯宾塞家门口,就拼命按起铃来。我真的冻坏了。我的耳朵疼得厉害,手上的指头连动都动不了。“喂,喂,”我几乎大声喊了起来,“快来人开门哪。”最后老斯宾塞太太来开门了。他们家里没有佣人,每次总是他们自己出来开门。他们并不有钱。“霍尔顿!”斯宾塞太太说。“见到你真高兴!进来吧,亲爱的!你都冻坏了吧?”我觉得她的确乐于见我。她喜欢我。至少我是这样觉得。

嘿,我真是三脚两步跨进了屋。“您好,斯宾塞太太?”我说。“斯宾塞先生好?”

“我来给你脱大衣吧,亲爱的,”她说。她没听见我问候斯宾塞先生的话。她的耳朵有点聋。

她把我的大衣接在门厅的壁橱里,我随使用手把头发往后一掠。我经常把头发理得很短,所以用不着用梳子梳。“您好吗,斯宾塞太太?”我又说了一遍,只是说得更响一些,好让她听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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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挺好,霍尔顿。”她关上了橱门。“你好吗?”从她问话的口气里,我立刻听出老斯宾塞已经把我被开除的事告诉她了。

“挺好,”我说。“斯宾塞先生好吗?他的感冒好了没有?”

“好了没有!霍尔顿,他完全跟好人一样了——我不知道怎么说合适……他就在他自己的房里,亲爱的。进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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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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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各有各的房间。他们都有七十左右年纪,或者甚至已过了七十。他们都还自得其乐——当然是傻里傻气的。我知道这话听起来有点混,可我并不是有意要说混话。我的意思只是说我想老斯宾塞想得太多了,想他想得太多之后,就难免会想到象他这样活着究竟有什么意思。我是说他的背已经完全驼了,身体的姿势十分难看,上课的时候在黑板边掉了粉笔,总要坐在第一排的学生走上去拾起来递给他。真是可怕极了,在我看来。不过你要是想他想得恰到好处,不是想得太多,你就会觉得他的日子还不算太难过。举例来说,有一个星期天我跟另外几个人在他家喝热巧克力,他还拿出一条破旧的纳瓦霍毯子来给我们看,那是他跟斯宾塞太太在黄石公园向一个印第安人买的。你想象得出老斯宾塞买了那条毯子心里该有多高兴。这就是我要说的意思。有些人老得快死了,就象老斯宾塞那样,可是买了条毯子却会高兴得要命。

他的房门开着,可我还是轻轻敲了下门,表示礼貌。我望得见他坐的地方。他坐在一把大皮椅上,用我上面说过的那条毯子把全身裹得严严的。

他听见我敲门,就抬起头来看了看。“谁?”他大声嚷道。“考尔菲德?进来吧,孩子。”除了在教室里,他总是大声嚷嚷。有时候你听了真会起鸡皮疙瘩。

我一进去,马上有点儿后悔自己不该来。他正在看《大西洋月刊》,房间里到处是丸药和药水,鼻子里只闻到一般维克斯滴鼻药水的味道。这实在叫人泄气。我对生病的人反正没多大好感。还有更叫人泄气的,是老斯宾塞穿着件破烂不堪的旧浴衣,大概是他出生那天就裹在身上的。我最不喜欢老人穿着睡衣或者浴衣。他们那瘦骨磷晌的胸脯老是露在外面。还有他们的腿。老人的腿,常常在海滨之类的地方见到,总是那么白,没什么毛。“哈罗,先生,”我说。“我接到您的便条啦。多谢您关怀。”他曾写了张便条给我,要我在放假之前抽空到他家去道别,因为我这一走,是再也不回来了。“您真是太费心了。我反正总会来向您道别的。”

“坐在那上面吧,孩子,”老斯宾塞说。他意思要我坐在床上。

我坐下了。“您的感冒好些吗,先生?”

“我的孩子,我要是觉得好些,早就去请大夫了,”老斯宾塞说。说完这话,他得意的了不得,马上象个疯子似的吃吃笑起来。最后他总算恢复了平静,说道:“你怎么不去看球?我本来以为今天有隆重的球赛呢。”

“今天倒是有球赛。我也去看了会儿。只是我刚跟击剑队从纽约回来,”我说。嘿,他的床真象岩石一样。

他变得严肃起来。我知道他会的。“那么说来,你要离开我们了,呃?”他说。

“是的,先生。我想是的。”

他开始老毛病发作,一个劲几点起头来。你这一辈子再也没见过还有谁比他更会点头。你也没法知道他一个劲儿点头是由于他在动脑筋思考呢,还是由于他只是个挺不错的老家伙,糊涂得都不知道哪儿是自己的屁股哪儿是自己的胳膊弯儿了。

“绥摩博士跟你说什么来着,孩子?我知道你们好好谈过一阵,”“不错,我们谈过。我们的确谈过。我在他的办公室里呆了约莫两个钟头,我揣摩。”

“他跟你说了些什么?”

“哦……呃,说什么人生是场球赛。你得按照规则进行比赛。他说得挺和蔼。我是说他没有蹦得碰到天花板什么的。他只是一个劲儿谈着什么人生是场球赛。您知道。”

“人生的确是场球赛,孩子。人生的确是场大家按照规则进行比赛的球赛。”

“是的,先生。我知道是场球赛。我知道。”

球赛,屁的球赛。对某些人说是球赛。你要是参加了实力雄厚的那一边,那倒可以说是场球赛,不错——我愿意承认这一点。可你要是参加了另外那一边,一点实力也没有,加么还赛得了什么球?

什么也赛不成。根本谈不上什么球赛。“绥摩博士已经写信给你父母了吗?”老斯宾塞问我。

“他说他打算在星期一写信给他们。”

“你自己写信告诉他们没有?”

“没有,先生,我没写信告诉他们,因为我星期三就要回家,大概在晚上就可以见到他们了。”

“你想他们听了这个消息会怎么样?”

“嗯,……他们听了会觉得烦恼,”我说。

“他们一定会的。这已是我第四次换学校了。”我摇了摇头。我经常摇头。“嘿!”我说。我经常说“嘿!”这一方面是由于我的词汇少得可怜,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我的行为举止有时很幼稚。我那时十六岁,现在十七岁,可有时候我的行为举止却象十三岁。说来确实很可笑,因为我身高六英尺二英寸半,头上还有白头发。我真有白头发。在头上的一边——右边,有千百万根白头发,从小就有。可我有时候一举一动,却象还只有十二岁。谁都这样说,尤其是我父亲。这么说有点儿对,可并不完全对。人们总是以为某些事情是完全对的。我压根几就不理这个碴儿,除非有时候人们说我,要我老成些,我才冒起火来。有时候我的一举一动要比我的年龄老得多——确是这样——可人们却视而不见。

他们是什么也看不见的。

老斯宾塞又点起头来了。他还开始掏起鼻子来。他装作只是捏一捏鼻子,其实他早将那只大拇指伸进去了。我揣摩他大概认为这样做没有什么不对,因为当时房里只有我一个。我倒也不怎么在乎,只是眼巴巴看着一个人掏鼻子,总不兔有点恶心。

接着他说:“你爸爸和妈妈几个星期前跟绥摩博士谈话的时候,我有幸跟他们见了面。他们都是再好没有的人。”

再好没有,我打心眼里讨厌这个词儿。完全是假模假式。我每次听见这个词儿,心里就作呕。

一霎时,老斯宾塞好象有什么十分妙、十分尖锐——尖锐得象针一样——的话要跟我说。他在椅子上微微坐直身子,稍稍转过身来。可这只是一场虚惊。他仅仅从膝上拿起那本《大西洋月刊》,想扔到我旁边的床上。他没扔到。只差那么两英寸光景,可他没扔到。我站起来从地上拾起杂志,把它搁在床上。突然间,我想离开这个混帐房间了。我感觉得出有一席可怕的训话马上要来了。我倒不怎么在乎听训话,不过我不乐意一边听训话一边闻维克斯滴鼻药水的味道,一边还得望着穿了睡裤和浴衣的老斯宾塞。我真的不乐意。

训话终于来了。“你这是怎么回事呢,孩子?”

老斯宾塞说,口气还相当严厉。“这个学期你念了几门功课?”

“五门,先生。”

“五门。你有几门不及格?”

“四门。”我在床上微微挪动一下屁股。这是我有生以来坐过的最硬的床。“英文我考得不错,”我说,“因为《贝沃尔夫》和‘兰德尔我的儿子’这类玩艺儿,我在胡敦中学时候都念过了。我是说念英文这一门我用不着费多大劲儿,除了偶尔写写作文。”

他甚至不在听。只要是别人说话,他总不肯好好听。

“历史这一门我没让你及格,因为你简直什么也不知道。”

“我明白,先生。嘿,我完全明白。您也是没有办法。”

“简直什么也不知道,”他重复了一遍。就是这个最叫我受不了。我都已承认了,他却还要重复说一遍。然而他又说了第三遍。“可简直什么也不知道。我十分十分怀疑,整整一个学期不知你可曾把课本翻开过哪怕一回。到底翻开过没有?老实说,孩子。”

“嗯,我约略看过那么一两次,”我告诉他说。我不愿伤他的心。他对历史简直着了迷。

“你约略看过,嗯?”他说——讽刺得厉害。

“你的,啊,那份试卷就在我的小衣柜顶上。最最上面的那份就是。请拿来给我。”

来这套非常下流,可我还是过去把那份试卷拿给他了——此外没有其他办法。随后我又坐到他那张象是水泥做的床上。嘿,你想象不出我心里有多懊丧,深悔自己不该来向他道别。

他拿起我的试卷来,那样子就象拿着臭屎什么的。“我们从十一月四日到十二月二日上关于埃及人的课。在自由选挥的论文题里,你选了写埃及人,你想听听你说了些什么吗?”

“不,先生,不怎么想听,”我说。

可他照样念了出来。老师想于什么,你很难阻止他。他是非干不可的。

埃及人是一个属于高加索人种的古民族,住在非洲北部一带。我们全都知道,非洲是东半球上最大的大陆。

我只好坐在那里倾听这类废话。来这一套确实下流。

我们今天对埃及人极感兴趣,原因很多。现代科学仍想知道埃及人到底用什么秘密药料敷在他们所包裹的死人身上,能使他们的脸经无数世纪而不腐烂。这一有趣的谜仍是对二十世纪现代科学的一个挑战。

他不念了,随手把试卷放下。我开始有点恨他了。“你的大作,我们可以这么说,写到这儿就完了,”他用十分讽刺的口吻说。你真想不到象他这样的老家伙说话竟能这么讽刺。“可是,你在试卷底下还写给我一封短信,”他说。

“我知道我写了封短信,”我说。我说得非常快,因为我想拦住他,不让他把那玩艺儿大声读出来。可你没法拦住他。他热得象个着了火的炮仗。

“亲爱的斯宾塞先生,”他大声念道。“我对埃及人只知道这一些。虽然您讲课讲得极好,我却对他们不怎么感兴趣。您尽管可以不让我及格,反正我除了英文一门以外,哪门功课也不可能及格。

极敬爱您的学生

霍尔顿.考尔菲德敬上。

他放下那份混帐试卷,拿眼望着我,那样子就象他妈的在比赛乒乓球或者其他什么球的时候把我打得一败涂地似的,他这么把那封短信大声念出来,这件事我一辈子也不能原谅他。要是他写了那短信,我是决不会大声念给他听的——我真的不会。尤其是,我他妈的写那信只是为了安慰他,好让他不给我及格的时候不至于太难受。

“你怪我没让你及格吗,孩子?”他说。

“不,先生?我当然不怪你,”我说。我他妈的真希望他别老这么一个劲儿管我叫“孩子”。

他念完试卷,也想把它扔到床上。只是他又没有扔到,自然罗。我不得不再一次起身把它拾起来,放在那本《大西洋月刊》上面。每两分钟起身给他拾一次东西,实在叫人腻烦。

“你要是在我的地位,会怎么做呢?”他说。

“老实说吧,孩子。”

呃,你看得出他给了我不及格,心里确实很不安。我于是信口跟他胡扯起来。我告诉他说我真是个窝囊废,诸如此类的话。我跟他说我要是换了他的地位,也不得不那么做,还说大多数人都体会不到当老师的处境有多困难。反正是那一套老话。

但奇怪的是,我一边在信口开河,一边却在想别的事。我住在纽约,当时不知怎的竟想起中央公园靠南边的那个小湖来了。我在琢磨,到我回家时候,湖里的水大概已经结冰了,要是结了冰,那些野鸭都到哪里去了呢?我一个劲儿琢磨,湖水冻严以后,那些野鸭到底上哪儿去了。我在琢磨是不是会有人开了辆卡车来,捉住它们送到动物园里去。或者竟是它们自己飞走了?

我倒是很幸运。我是说我竟能一边跟老斯宾塞胡扯,一边想那些鸭子。奇怪的是,你跟老师聊天的时候,竟用不着动什么脑筋。可我正在胡扯的时候,他突然打断了我的话。他老喜欢打断别人的话。

“你对这一切是怎么个感觉呢,孩子?我对这很感兴趣。感兴趣极了。”

“您是说我给开除出潘西这件事?”我说,我真希望他能把自己瘦骨磷峋的胸脯遮盖起来。这可不是太悦目的景色。

“要是我记得不错的话,我相信你在胡敦中学和爱尔敦.希尔斯也遇到过困难。”他说这话时不仅带着讽刺,而且带着点儿恶意了。

“我在爱尔敦.希尔斯倒没什么困难,”我对他说。“我不完全是给开除出来的。我只是自动退学,可以这么说。”

“为什么呢,请问?”

“为什么?哎呀,这事说来话长,先生。我是说问题极其复杂。”我不想跟他细谈。他听了也不会理解。这不是他在行的学问。我离开爱尔敦.希尔斯最大的原因之一,是因为我的四周围全都是伪君子。就是那么回事。到处都是他妈的伪君子。举例说,学校里的校长哈斯先生就是我生平见到的最最假仁假义的杂种。比老绥摩还要坏十倍。比如说,到了星期天,有些学生的家长开了汽车来接自己的孩子,老哈斯就跑来跑去跟他们每个人握手。

还象个娼妇似的巴结人。除非见了某些模样儿有点古怪的家长。你真该看看他怎样对待跟我同房的那个学生的父母。我是说要是学生的母亲显得太胖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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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野,或者学生的父亲凑巧是那种穿着宽肩膀衣服和粗俗的黑白两色鞋的人,那时候老哈斯就只跟他们握一下手,假惺惺地朝着他们微微一笑。然后就一径去跟别的学生的父母讲话,一谈也许就是半个小时。我受不了这类事情。它会逼得我发疯,会让我烦恼得神经错乱起来。我痛恨那个混帐中学爱尔敦.希尔斯。

老斯宾塞这时又问了我什么话,可我没听清楚。我正在想老哈斯的事呢。“什么,先生?”我说。

“你离开潘西,有什么特别不安的感觉吗?”

“哦,倒是有一些不安的感觉。当然啦……可并不太多。至少现在还没有。我揣摩这桩事目前还没真正击中我的要害。不管什么事,总要过一些时候才能击中我的要害。我这会儿心里只想着星期三回家的事。我是窝囊废。”

“你难道一点也不关心你自己的前途,孩子?”

“哦,我对自己的前途是关心的,没错儿。当然啦。我当然关心。”我约莫考虑了一分钟。“不过并不太关心,我揣摩。并不太关心,我揣摩。”

“你会的,”老斯宾塞说。“你会关心的,孩子。到了后悔莫及的时候,你会关心的。”

我不爱听他说这样的话。听上去好象我就要死了似的,令人十分懊丧。“我揣摩我会这样的,”我说。

“我很想让你的头脑恢复些理智,孩子。我想给你些帮助。我想给你些帮助,只要我做得到。”

他倒是的确想给我些帮助。你看得出来。但问题是我们俩一个在南极一个在北极,相距太远;就是那么回事。“我知道您是想给我帮助,先生。”

我说。“非常感谢。一点不假。我感谢您的好意。

我真的感谢。”说着,我就从床边站起身来。嘿,哪怕要了我的命,也不能让我在那儿再坐十分钟了。“问题是,咳,我现在得走了。体育馆里还有不少东西等我去收拾,好带回家去。我真有不少东西得收拾呢。”他抬起头来望着我,又开始点起头来,脸上带着极其严肃的神情。突然间,我真为他难受得要命。可我实在没法再在那儿逗留了,象这样一个在南极一个在北极,他呢,还不住地往床上扔东西,可又老是半路掉下,他又穿着那件破旧的浴衣,还裸露出他的胸膛,房间里又弥漫着一股象征流行性感冒的维克斯滴鼻药水气味——在这情况下,我实在呆不下去了。“听我说,先生。别为我担心,”我说。“我是说老实话。我会改过来的。

我现在只是在过年轻人的一关。谁都有一些关要过的,是不是呢?”

“我不知道,孩子。我不知道。”

我最讨厌人家这样回答问题。“当然啦。当然谁都有关要过,”我说。“我说的是实话,先生。

请别为我担心。”我几乎把我的一只手搁在他的肩膀上了。“成吗?”我说。

“你喝杯热巧克力再走好吗?斯宾塞太太马上——”“谢谢,真谢谢,不过问题是,我得走啦。我得马上到体育馆去。谢谢。多谢您啦,先生。”

于是我们握了手,说了一些废话。我心里可真难受得要命。

“我会写信给您的,先生。注意您的感冒,多多保重身体。”

“再见吧,孩子。”

我随手带上门,向起居室走去,忽然又听到他大声跟我嚷了些什么,可我没听清楚。我深信他说的是“运气好!”我希望不是。我真他妈的希望不是。我自己从来不跟任何人说“运气好!”你只要仔细想一想,就会觉得这话真是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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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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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一辈子大概没见过比我更会撤谎的人。说来真是可怕。我哪怕是到铺子里买一份杂志,有人要是在路上见了我,问我上哪儿去,我也许会说去看歌剧。真是可怕。因此我虽然跟老斯宾塞说了要到体育馆去收拾东西,其实完全是撤谎。我甚至并不把我那些混帐体育用具放在体育馆里。

我在潘西的时候,就住在新宿舍的“奥森贝格纪念斋”里。那儿只住初中生和高中生。我是初中生。跟我同房的是一个高中生。这个斋是以一个从潘西毕业的校友奥森贝格为名的。他离开潘西以后,靠做殡仪馆生意发了横财。他在全国各地都没有殡仪馆停尸场,你只要付五块钱,就可以把你的家属埋葬掉。你真应该见见老奥森贝格。他或许光是把尸体装在麻袋里,往河里一扔完事。不管怎样,他给了潘西一大笔钱,他们就把我们佐的新斋以他的名字命名。今年头一次举行橄榄球赛,他坐了他那辆混帐大“凯迪拉克”来到学校里,我们大伙儿还得在看台上全体肃立,给他来一个“火车头”——那就是一阵欢呼。第二天早晨,他在小教堂里向我们演讲,讲了足足有十个钟头。他一开始就讲了五十来个粗俗的笑话,向我们证明他是个多么有趣的人物。真了不起。接着他告诉我们说,每逢他有什么困难,他从来不怕跪下来向上帝祷告。

他教我们经常向上帝祷告——跟上帝无话不谈——不管我们是在什么地方。他教我们应该把耶酥看作是我们的好朋友。他说他自己就时时刻刻在跟耶稣谈话,甚至在他开车的时候。我听了真笑疼肚皮。

我可以想象这个假模假式的大杂种怎样把排档推到第一档,同时请求耶稣多开几张私人小支票给他。

他演讲最精采的部分是在半当中。他正在告诉我们他自己有多么了不起,多么出人头地,坐在我们前面一排的那个家伙,马萨拉,突然放了个响屁。于这种事确实很不雅,尤其是在教堂里,可也十分有趣。老马萨拉,他差点儿没掀掉屋顶。可以说几乎没一个人笑出声来,老奥森贝格还装出压根儿没听见的样子,可是校长老绥摩也在讲台上,正好坐在他旁边,你看得出他已经听见了。嘿,他该有多难受。他当时没说什么,可是第二天晚上他让我们到办公大楼上必修课的大教室里集合,他自己就登台演讲。他说那个在教堂里扰乱秩序的学生不配在潘西念书。我们想叫老马萨拉趁老绥摩正在演讲时照样再来一个响屁,可他当时心境不好,放不出来。嗯,不管怎样,反正那就是我住的地方。

老奥森贝格纪念斋,在新宿舍里。

离开老斯宾塞家回到我自己房里,自另有一种舒服,因为人人都去看球赛了,房里又正好放着暖气,使人感到十分温暖适意。我脱下大衣解下领带,松了衣领上的钮扣,然后戴上当天早晨在纽约买来的那顶帽子。那是顶红色猎人帽,有一个很长、很长的鸭舌。我发现自己把所有那些混帐宝剑都丢了之后,刚下了地铁就在那家体育用品商店橱窗里看见了这顶帽子,只花一块钱买了下来。我戴的时候,把鸭舌转到脑后——这样戴十分粗俗,我承认,可我喜欢这样戴。我这么戴了看去挺美。随后我拿出我正在看的那本书,坐到自己的椅子上。每个房里都有两把椅子。我坐一把,跟我住一房的华西.斯特拉德莱塔坐另一把。扶手都不象样子了,因为谁都坐在扶手上,不过这些椅子坐着确很舒服。

我看的这本书是我从图书馆里误借来的。他们给错了书,我回到房里才发现。他们给了我《非洲见闻》。我本以为这是本臭书,其实不是,写的挺不错。我这人文化程度不高,不过看书倒不少。我最喜爱的作家是我哥哥DB,其次是林.拉德纳。在我进潘西前不久,我哥哥送了我一本拉德纳写的书,作为生日礼物。

书里有几个十分离奇曲折的短剧,还有一个短篇小说,讲的是一个交通警察怎样爱上了一个非常漂亮的、老是开着快车的姑娘。只是那警察已经结了婚,因此不能再跟她结婚什么的。后来那姑娘撞车死了,原因是她老开着快车。这故事真把我迷住了。我最爱看的书是那种至少有几处是别出心裁的。我看过不少古典作品,象《还乡》之类,很喜爱它们;我也看过不少战争小说和侦探故事,却看不出什么名堂来,真正有意思的是那样一种书,你读完后,很希望写这书的作家是你极要好的朋友,你只要高兴,随时都可以打电话给他。可惜这样的书并不多。我倒不在乎打电话给这位伊萨克.迪纳逊。还有林.技德纳,不过DB告诉我说他已经死了。就拿毛姆著的《人类的枷锁》说吧。我去年夏天看了这本书。这是本挺不错的书,可你看了以后决不想打电话给毛姆。我说不出道理来。只是象他这样的人,我就是不愿打电话找他。我例宁可打电话找托马斯.哈代。我喜欢那个游苔莎.裴伊。

嗯,我戴上我那顶新帽子,开始阅读那本《非洲见闻》。这本书我早巳看完,但我想把某些部分重新看一遍。我还只看了三页,就听见有人掀开淋浴室的门帘走来。我用不着抬头看,就知道来的人是谁。那是罗伯特.阿克莱,住在我隔壁房里的那个家伙。在我们这个斋里,每两个房间之间就有个淋浴室,老阿克莱一天总要闯进来找我那么八十五回。除了我,整个宿舍里恐怕只有他一个没去看球。他几乎哪里都不去。他是个十分古怪的家伙。他是个高中生,在潘西已整整念了四年,可是谁都管他叫“阿克莱”,从不叫他名字。连跟他同屋住的赫伯.盖尔也从不叫他“鲍伯”甚至“阿克”。他以后万一结了婚,恐怕连他自己的者婆都要管他叫“阿克莱”。他是那种圆肩膀、个子极高极高的家伙——差不多有六英尺四——牙齿脏得要命。他使在我隔壁那么些时候,我从来没见他刷过一次牙。

那副牙齿象是长着苔藓似的,真是脏得可怕,你要是在饭厅里看见他满嘴嚼着土豆泥和豌豆什么的,简直会使你他妈的恶心得想吐。此外他还长着满脸的粉刺。不象大多数人那样,在脑门上或者腮帮上长几颗,而是满脸都是。不仅如此,他还有可怕的性格。他为人也近于下流。说句老实话,我对他实在没什么好感。

我可以感觉到他正站在我椅子背后的淋浴台上,偷看斯特拉德莱塔在不在屋里。他把斯特拉德莱塔恨得入骨,只要他在屋里,就从不进屋。他把每个人都恨得入骨,几乎可以这样说。

他从淋浴台下来,走进我的房里。“唉,”他说。他老是这么唉声叹气的,好象极其腻烦或者极其疲乏似的。他不愿意让你想到他是来看望你或者拜访你什么的。他总要让你以为他是定错了路撞进来的,天知道!

“唉,”我说,可我还是照样看我的书,并没抬起头来。遇到家阿克莱这样的家伙,你要是停止看书把头指起来,那你可就玩儿完了。你反正早晚要玩儿完,可你如果不马上抬起头来看,就不会完得那么快。

他象往常一样,开始在房间里溜达起来,走得非常慢,随手从你书桌上或者五屉柜上拿起你的私人东西来看。他老是拿起你私人的东西来看。嘿,他这人有时真能叫你心里发毛。“剑斗得怎么样?”

他说。他的目的只是不让我看书,不让我自得其乐。对于斗剑,他才他妈的不感兴趣呢。“我们赢了,还是怎么?”他说。

“谁也没赢,”我说。可仍没拾起头来。

“什么?”他说。不管什么事,他总要让你说两遍。

“谁也没赢,”我说。我偷偷地瞟了一眼,看看他在我五屉柜上翻什么东西。他在看一张相片,是一个在纽约时经常跟我一起出去玩的名叫萨丽.海斯的姑娘的相片。自从我拿到那张混帐相片以后,他拿起来看了至少有五千次了。每次看完,他总是不放回原处。他是故意这样做的。你看得出来。

“谁也没赢,”他说。“怎么可能呢?”

“我把宝剑之类的混帐玩艺儿全都落在地铁上了。”我还是没抬起头来看他。

“在地铁上,天哪!你把它们丢了,你是说?”

“我们坐错了地铁。我老得站起来看车厢上的一张混帐地图。”(奇*书*网.整*理*提*供)

他走过来于脆挡住了我的光线。“嗨,”我说,“你进来以后,我把这同一个句子都看了二十遍啦。”

除了阿克莱,谁都听得出我他妈的这句话里的意思。可他听不出来。“他们会叫你赔钱吗?”他说。

“我不知道,我也他妈的不在乎。你坐下来或者走开好不好,阿克莱孩子?你他妈的挡住我的光线啦。”他不喜欢人家叫他“阿克莱孩子”。他老是跟我说我是个他妈的孩子,因为我只十六岁,他十八岁。我一叫他“阿克莱孩子”,就会气得他发疯。

他依旧站在那里不动。他正是那种人,你越是叫他不要挡住光线,他越是站着不动。他最后倒是会走开的,可你跟他一说,他反倒走得更慢。“你在他妈的看什么?”他说。

“一本他妈的书。”

他用手把我的书往后一推,看那书名。“好不好?”他说。

“我正在看的这个句子实在可怕极了。”我只要情绪对头,也很会说讽刺话。可他一点也听不出来。他又在房间里溜达起来,拿起我和斯特拉德莱塔的一切私人东西翻看。最后,我把那本书扔在地下了。有阿克莱那样的家伙在你身旁,你就甭想看书。简直不可能。

我往椅背上一靠,看老阿克莱怎样在我房里自得其乐。我去纽约一趟回来,觉得有点儿累,开始打起呵欠来。接着我就开始逗笑玩儿。我有时候常常逗笑取乐,好让自己不至于腻烦。我当时于的,是把我的猎人帽鸭舌转到前面,然后把鸭舌拉下来遮住自己的眼睛。这么一来,我就什么也看不见了。“我想我快要成瞎子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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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一种十分沙哑的声音说。“亲爱的妈妈,这儿的一切怎么都这样黑啊。”

“你是疯子。我可以对天发誓,”阿克莱说。

“亲爱的妈妈,把你的手给我吧。你于吗不把你的手给我呢!”

“老天爷,别那么孩子气了。”

我开始学瞎子那样往前瞎摸一气,可是没站起身来。我不住地说:“亲爱的妈妈,你干吗不把你的手给我呢?”我只是逗笑取乐。自然啦,这样做有时候能使我觉得十分决活。再说,我知道这还会让阿克莱烦恼得要命。他老是引起我的虐待狂。我对他往往很残忍。可是最后,我终于停止逗趣儿了。我仍将鸭舌转到脑后,稍稍休息一会儿。

“这是谁的!”阿克莱说。他拿起我同屋的护膝给我看。阿克莱这家伙什么东西都要拿起来看。

他甚至连你的下体护身也要拿起来看。我告诉他说这是斯特拉德莱塔的。他于是往斯特拉德莱塔的床上一扔。他从斯特拉德莱塔的五屉柜里拿出来,却往他的床上扔。

他过来坐在斯特拉德莱塔的椅子扶手上。他从来不坐在椅子上。老是坐在扶手上。“他妈的这顶帽于是哪儿弄采购?”他说。

“纽约。”

“多少钱?”

“一块。”

“你上当啦。”他开始用火柴屁股剔起他的混帐指甲来。说来可笑。他的牙齿老是污秽不堪,他的耳朵也脏得要命,可他老是剔着自己的指甲。我揣摩他大概以为这么一来,他就成了个十分干净利落的小伙子了。他剔着指甲,又望了我的帽子一眼。“在我们家乡,就戴这样的帽子打鹿,老天爷,”他说。“这是顶打鹿时候戴的帽子。”

“见你妈的鬼。”我脱下帽子看了一会儿。我还闭了一只眼睛,象是朝他瞄准似的。“这是顶打人时候戴的帽子,”我说。“我戴了它拿枪打人。”

“你家里人知道你给开除了吗?”

“不知道。”

“斯特拉德莱塔他妈的到底到什么地方去了?”

“看球去了。他约了女朋友。”我打了个呵欠。我全身都在打呵欠。这房间实在他妈的太热了。使人困得要命。在潘西,你不是冻得要死,就是热得要命。

“伟大的斯特拉德莱塔,”阿克莱说。“——嗨。把你的剪刀借给我用一秒钟,成不成?拿起来方便吗?”

“不。我已经收拾起来了。在壁橱的最上面呢。”

“拿出来借我用一秒钟,成不成?”阿克莱说。“我指头上有个倒拉刺想铰掉哩。”

他可不管你是不是已经把东西收拾起来放到了壁橱的最上面。我没办法,只好拿给他。拿的时候,还差点儿把命给送掉了。我刚打开壁橱的门,斯特拉德莱塔的网球拍——连着木架什么的——正好掉在我的头上。只听得啪的一声巨响,疼得我要命。可是乐得老阿克莱他妈的差点儿也送掉了命。

他开始用他极高的假嗓音哈哈大笑起来。我拿下手提箱给他取剪刀,他始终哈哈地笑个不停。象这一类事——有人头上接了块石头什么的——总能让阿克莱笑得掉下裤子。“你真他妈的懂得幽默,阿克莱孩子,”我对他说。“你知道吗?”我把剪刀递给了他。“让我来当你的后台老板。我可以送你到混帐的电台上去广播。”我又坐到自己的椅子上。

他开始铰他那看上去又粗又硬的指甲。“你用一下桌子好不好?”我说。“给我铰在桌子上成吗?我不想在今天夜里光着脚踩你那爪子一样的指甲。”

可他还是照样铰在地板上。一点不懂礼貌。我说的实话。

“期特拉德莱塔约的女朋友是谁?”他说。他老是打听斯特拉德莱塔约的女朋友是谁,尽管他恨斯特拉德莱塔入骨。

“我不知道。干吗?”

“不干吗。嘿,我受不了那婊子养的。那个婊子养的实在叫我受不了。”

“他可爱你爱得要命呢。他告诉我说他以为你是个他妈的王子,”我说。我逗趣儿的时候,常常管人叫“王子”。这能给我解闷取乐。

“他老是摆出那种高人一等的臭架子,”阿克莱说。“我实在受不了那个婊子养的,你看得出他——”“你能不能把指甲铰在桌子上呢?嗨?”我说。“我已经跟你说了约莫五十——”“他老是摆出他妈的那种高人一等的臭架子,”阿克莱说。“我甚至觉得那婊子养的缺少智力。他认为自己很聪明。他认为他大概是世界上最最——”“阿克莱!天哪。你到底能不能把你爪子似的指甲铰在桌子上?我已经跟你说了五十遍啦。”

他开始把指甲铰在桌子上,算是换换口味。你只有对他大声呦喝,他才会照着你的话去做。

我朝着他看了一会儿。接着我说:“我知道你为什么要痛恨斯特拉德莱塔,那是因为他偶尔叫你刷牙。他虽然大声嚷嚷,倒不是有心侮辱你。他说话方式不对,不过他并不是有意侮辱你。他的意思不过是说你要是偶尔刷刷牙,就会好看得多,也舒服得多。”

“我怎么不刷牙。别给我来这一套。”

“不,你不刷牙。我看见你不刷牙,”我说。

可我倒不是成心给他难看。说起来我还有点为他难受呢。我是说如果有人说你并不刷牙,那自然不是什么太愉快的事。“斯特拉德莱塔这人还不错。他心眼儿不算太坏,”我说。“你不了解他,毛病就在这里。”

“我仍要说他是婊子养的。他是个自高自大的婊子养的。”

“他的确自高自大,可他在某些事情上也十分慷慨。他的确是这样的,”我说。“瞧。比如斯特拉德莱塔打着根领带,你见了很喜爱。比如说他打着的那根领带你喜欢得要命——我只是随便举个例子。你知道他会怎么样?他说不定会解下来送你。

他的确会。要不然——你知道他会怎么样?他会把领带搁在你床上或者其他什么地方。可他会把那根混帐领带送你。大多数人恐怕只会——”“他妈的,”阿克莱说。“我要是有他那么些钱,我也会这样做的。”

“不,你不会的。”我摇摇头。“不,你不会的,阿克莱孩子。你要是有他那么些钱,你就会成为一个最最大的——”“别再叫我‘阿克莱孩子’,他妈的。我大得都可以当你混帐的爸爸啦。”

“不,你当不了。”嘿,他有时候的确讨人厌。他从不放过一个机会让你知道你是十六他是十八。“首先,我决不会让你进我那混帐的家门,”我说。

“呃,只要你别老是冲着我叫——”突然间,房门开了,老斯特拉德莱塔一下冲进房来,样子十分匆忙。他者是那么匆忙。一切事情在他看来都是了不起的大事。他走过来象他妈的闹着玩似的在我两边脸上重重拍了两下——这种举动有时真是叫人哭笑不得。“听着,”他说。“你今天晚上有事出去吗?”

“我不知道。我可能出去。他妈的外面在干吗啦——下雪了?”他的大衣上全是雪。

“是的。听着。你要是不到哪儿去,能不能把你那件狗齿花纹呢上衣借我穿一下?”

“谁赢了?”我说。

“还只赛了半场。我们不看了,”斯特拉德莱塔说。“不开玩笑,今晚上你到底穿不穿那件狗齿花纹上衣?我那件灰法兰绒上面全都溅上脏东西啦。”

“穿倒不穿,只是我不愿意你把肩膀撑得他妈的挺大,”我说。我们俩的身高差不多,可他的体重几乎超过我一倍。他的肩膀宽极了。

“我不会把肩膀撑大的。”他急忙向壁橱走去。“孩子你好,阿克莱?”他跟阿克莱说。斯特拉德莱塔倒是个挺和气的家伙。和气里面带着点儿假,不过他见了阿克莱至少总要打个招呼什么的。

他说“孩子你好?”的时候,阿克莱好象是哼了一声。他不会回答他,可他没胆量连哼也不哼一声。接着他对我说:“我想我该走了。再见。”

“好吧,”我说。象他这号人离开你回他自己的房间去,你决不至于为他心碎的。”

老斯特拉德莱塔开始脱大衣解领带。“我想马上来个快速刮脸,”他说。他是个大胡子。他的确是。

“你的女朋友呢?”我问他。

“她在侧屋等我。”他把洗脸用具和毛巾夹在胳肢窝下走出房去,连衬衫也没穿一件。他老是光着上半身到处跑,因为他觉得自己的体格挺他妈的魁伟。他的体格倒也的确魁伟,这一点我得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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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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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闲着没事,也就到盥洗室里,在他刮脸时候跟他聊天。盥洗室里就只我们两个,因为全校的人还在外面看球赛。室内热得要命,窗子上全是水汽。紧靠着墙装有一溜盥洗盆,约莫十个左右。斯特拉德莱塔使用中间那个,我就坐到他紧旁边的那个盥洗盆上,开始把那个冷水龙头开了又关——这是我的一种病态的爱好。斯特拉德莱塔一边刮脸,一边吹着《印度之歌》口哨。他吹起口哨来声音很尖,可是调子几乎永远没有对的时候,而他还总是挑那些连最会吹口哨的人也吹不好的歌曲来吹,如《印度之歌》或《十号路上大屠杀》。他真能把一支歌吹得一塌糊涂。

你记得我说过阿克莱的个人习惯十分邋遢吗?

呃,斯特拉德莱塔也一样,只是方式不同。斯特拉德莱塔是私底下邋遢。他外貌总是挺不错,这个斯特拉德莱塔。可是随便举个例子说吧,你拿起他刮脸用的剃刀看看。那剃刀锈得象块烂铁,沾满了肥皂沫、胡子之类的脏东西。他从来不把剃刀擦干净。他打扮停当以后,外貌例挺漂亮,可你要是象我一样熟悉他的为人,就会知道他私底下原是个邋遢鬼。他之所以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是因为他疯狂地爱着他自己。他自以为是西半球上最最漂亮的男子。他长的倒是蛮漂亮——我承认这一点。可他只是那一类型的漂亮男子,就是说你父母如果在《年鉴》上看到了他的照片,马上会说,“这孩子是谁?”——我的意思是说他只是那种《年鉴》上的漂亮男子。在潘西我见过不少人都要比斯特拉德莱塔漂亮,不过你如果在《年鉴》上见了他们的照片,决不会觉得他们漂亮。他们不是显得鼻子太大,就是两耳招风。我自己常常有这经验。

嗯,我当时坐在斯特技德莱塔旁边的盥洗盆上,看着他刮脸,手里玩弄着水龙头,把它开一会儿关一会儿。我仍旧戴着我那顶红色猎人帽,鸭舌也仍转在脑后。这顶帽子的确让我心里得意。

“嗨,”斯特拉德莱塔说。“肯大大帮我一个忙吗?”

“什么事?”我说,并不太热心。他老是要求别人大大帮他一个性。有一种长得十分漂亮的家伙,或者一种自以为了不起的人物,他们老是要求别人大大帮他一个忙。他们因为疯狂地爱着自己,也就以为人人都疯狂她爱着他们,人人都渴望着替他们当差。说起来确实有点儿好笑。

“你今天晚上出去吗?”

“我可能出去。也可能不出去。我不知道。干吗?”

“我得准备星期一的历史课,有约莫一百页书要看,”他说。“你能不能代我写一篇作文,应付一下英文课?我要你帮忙的原因,是因为到了星期一再不把那篇混帐玩艺儿交上去,我就要吃不了兜看走啦。成不成?”

这事非常滑稽。的确滑稽。

“我考不及格,给开除出了这个混帐学校,你倒来要求我代你写一篇混帐作文,”我说。

“不错,我知道。问题是,我要是再不交,就要吃不了兜着走啦。作个朋友吧。成吗?”

我没马上回答他。对付斯特拉德莱塔这样的杂种,最好的办法是卖关子。

“什么题目?”

“写什么都成。只要是描写性的。一个房间。

或者一所房子。或者什么你过去住过助地方——你知道。只要他妈的是描写的就成。”他一边说,一边打了个很大的呵欠。就是这类事让我十分恼火。我是说,如果有人一边口口声声要求你帮他妈的什么忙,一边却那么打着呵欠。“只是别写的太好,”他说。“那个婊子养的哈兹尔以为你的英文好的了不得,他也知道你跟我同住一屋。因此我意思是你别把标点之类的玩艺儿放对位置。”

这又是另一类让我十分恼火的事。我是说如果你作文做得好,可是有人口口声声谈着标点。斯特拉德莱塔老干这一类事。他要你觉得,他的作文之所以做不好,仅仅是因为他把标点全放错了位置。

在这方面他也有点象阿克莱。有一次我坐在阿克莱旁边看比赛篮球。我们队里有员棒将,叫胡维.考埃尔,能中场投篮,百发百中,连球架上的板都不碰一下。阿克莱在他妈的整个比赛中却老是说考埃尔的身材打篮球合适极了。天哪,我多讨厌这类玩艺儿。

我在盥洗盆上坐了会儿,觉得腻烦了,心里一时高兴,就往后退了几步,开始跳起踢蹬舞来。我只是想让自己开开心。我实际上并不会跳踢蹬舞这类玩艺儿,不过盥洗室里是石头地板,跳踢蹬舞十分合适。我开始学电影里的某个家伙。是那种歌舞片里的。我把电影恨得象毒药似的,可我倒是很高兴学电影里的动作。老斯特拉德莱塔刮脸的时候在镜子里看着我跳舞。我也极需要一个观众。我喜欢当着别人卖弄自己。“我是混帐州长的儿子,”我说。我那样不要命地跳着踢蹬舞,都快把自己累死了。“我父亲不让我跳踢蹬舞。他要我上牛津。可这是他妈的我的命——踢蹬舞。”老斯特拉德莱塔笑了。他这人倒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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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5

有几分幽默感。“今天是‘齐格飞歌舞团’开幕的第一夜。”我都喘不过气来了。我的呼吸本来就十分短促。“那位领舞的不能上场。

他醉的象只王八啦。那么谁来替他上场呢?我,只有我。混帐老州长的小儿子。”

“你哪儿弄来的这顶帽子?”斯特拉德莱塔说。他指的是我那顶猎人帽。他还一直没看见哩。

我实在喘不过气来了,所以我就不再逗笑取乐。我脱下帽子看了第九十遍。“今天早晨我在纽约买的。一块钱。你喜欢吗?”

斯特拉德莱塔点点头。“很漂亮,”他说。可是他只是为了讨我欢喜,因为他接着马上说:“喂,你到底肯不肯替我写那篇作文?我得知道一下。”

“要是我有时间,成。要是我没有时间,不成,”我说。我又过去坐在他身边的那个盥洗盆上。“你约的女朋友是谁?”我问他。“费兹吉拉德?”

“去你妈的,不是!我不是早跟你说了,我早跟那母猪一刀两断啦。”

“真的吗?把她转让给我吧,嘿。不开玩笑。

她很合我胃口。”

“就给你吧……对你说来她年纪太大啦。”

突然间——没有任何其他原因,只不过我一时高兴,想逗趣儿——我很想跳下盥洗盆,给老斯特拉德莱塔来个“半纳尔逊”。你要是不知道什么是“半纳尔逊”,那么我来告诉你吧,那是摔交的一种解数,就是用胳膊卡住对方的脖子,如果需要,都可以把他掐死。我就这么做了。我象一只他妈的美洲豹似的一下扑到了他身上。

“住手,霍尔顿,老天爷!”斯特拉德莱塔说。他没心思逗趣儿。他正在一个劲儿刮胡子。

“你要让我怎么着——割掉我的混帐脑袋瓜儿?”

我可没松手。我已紧紧地把他的脖子卡住了。

“你有本事,就从我的铁臂中挣脱出来,”我说。

“老——天爷!”他放下剃刀,猛地把两臂一抬,挣脱了我的掌握。他是个极有力气的大个儿,我是个极没力气的瘦个子。“哎,别瞎闹啦,”他说。他又把脸刮了一道。每次他总要刮两道,保持外表美观。就用那把脏得要命的剃刀。

“你约的要不是费兹吉拉德,那又是谁呢?”

我问他。我又坐到他旁边的盥洗盆上。“是不是菲丽丝.史密斯那小妞?”

“不是。本来应该是她,后来不知怎么全都搞乱了。我这会约的是跟布德.莎同屋的那位……

嗨。我差点儿忘了。她认得你呢。”

“谁认得我?”

“我约的那位。”

“是吗?”我说。“她叫什么名字?”我倒是感兴趣了。‘“让我想一想……啊。琼.迦拉格。”

嘿,他这么一说,我差点儿倒在地上死去了。

“琴.迦拉格,”我说。他一说这话,我甚至都从盥洗盆上站起来,差点儿倒在地上死了。“你他妈的说得不错,我认识她。前年夏天,她几乎就住在我家隔壁。她家养了只他妈的道柏曼种大狗。

我就是因为那狗才跟她认识的。她的狗老是到我们——”“你挡住我的光线啦,霍尔顿,老天爷,”斯特拉德莱塔说。“你非站在那儿不成吗?”

嘿,我心里兴奋着呢。我的确很兴奋。

“她在哪儿?”我问他。“我应该下去跟她打个招呼才是。她在哪儿呢?在侧屋里?”

“不错。”

“她怎么会提到我的?她现在是在B.M吗?

她说过可能要上那儿去。不过她也说可能上西普莱。我一直以为她是在西普莱呢。她怎么会提到我的?”我心里十分兴奋。我的确十分兴奋。

“我不知道,老天爷。请你起来一下,成不成?你坐在我毛巾上啦,”斯特拉德莱塔说。我确实坐在他那块混帐毛巾上了。

“琴.迦拉格,”我说。我念念不忘这件事。

“老天爷。”

老斯特拉德莱塔在往他的头发上敷维他力斯。

是我的维他力斯。

“她是个舞蹈家,”我说。“会跳芭蕾舞什么的。那会儿正是最热的暑天,她每天还要练习两个小时,从不间断。她担心自己的大腿可能变粗变难看。我老跟她在一起下象棋。”

“你老跟她在一起下什么来着?”

“象棋。”

“象棋,老天爷!”

“不错。她从来不走她的那些国王。她有了国王,却不肯使用,只是让它呆在最后一排,从来不使用。她就是喜欢它们在后排呆着时的那种样子。”

斯特拉德莱塔没言语。这类玩艺儿一般人都不感兴趣。

“她母亲跟我们在同一个俱乐部里,”我说。

“我偶尔也帮人拾球,光是为挣几个钱。我给她母亲抬过一两回球。她约莫进九个穴,得一百七十来分。”

斯特拉德莱塔简直不在听。他正在梳他一绺绺漂亮的卷发。

“我应该下去至少跟她打个招呼,”我说。

“干吗不去呢?”

“我一会儿就去。”

他又重新分起他的头发来。他梳头总要梳那么个把钟头。

“她母亲跟她父亲离了婚,又跟一个酒鬼结了婚,”我说。“一个皮包骨头的家伙,腿上长满了毛。我记得很清楚。他一天到晚穿着短裤。琴说他大概是个剧作家什么的,不过我只见他一天到晚喝酒,听收音机里的每一个混帐侦探节目。还光着身子他妈的满屋子跑,不怕有琴在场。”

“是吗?”斯特技德莱塔说。这真的让他感兴呼了:听到一个酒鬼光着身子满屋子跑,还有琴在场。斯特拉德莱塔是个非常好色的杂种。

“她的童年真是糟糕透了。我不开玩笑。”

可斯特拉德莱塔对这不感兴趣。他感兴趣的只是那些非常色情的东西。

“琴.迦拉格,老夫爷。”我念念不忘。我确是念念不忘。“至少,我应该下去跟她打个招呼。”

“你他妈的干吗不去,光嘴里唠叨着?”斯特拉德莱塔说。

我走到窗边,可是望出去什么也看不见,因为盥洗室里热得要命,窗玻璃上全是水汽。“我这会儿没那心情,”我说。我的确没那心情。做那类事,你总得有那心情才成。“我还以为她上西普莱了呢。Qī.shū.ωǎng.我真会发誓说她是去西普莱啦。”我手足无措,就在盥洗室里蹭蹬了一会儿。“她爱看这场球赛吗?”我说。

“嗯,我揣摩她爱看。我不知道。”

“她告诉你我们老在一起下棋吗?”

“我不知道。老天爷,我只是刚遇到她呢,”斯特技拉莱塔说。他刚搞完他漂亮的混帐头发,正在收拾他那套脏得要命的梳装用具。

“听我说。你代我向她问好,成不成?”

“好吧,”斯特拉德莱塔说,可我知道他大概不会。象斯特拉德莱塔那样的家伙,他们是从来不代别人问候人的。

他回房去了,可我仍在盥洗室里呆了一会儿,想着琴。随后我也回到了房里。

我进房时,斯特拉德莱塔正在镜前打领带。他这一辈子总有他妈的一半时间是在镜子面前度过的。我在自己的椅子上坐下,望了他一会儿。

“嗨,”我说。“别告诉地我给开除了,成不成?”

“好吧。”

斯特拉德莱塔就是这一点好。在一些小事情上,他跟阿克莱不一样,你用不着跟他仔细解释。

这多半是因为,我揣摩,他对一切都不怎么感兴趣。这是真正的原因。阿克莱就不一样。阿克莱是个极好管闲事的杂种。

他穿上了我那件狗齿花纹的上衣。

“老天爷,可别全都给我撑大了,”我说。“我还只穿过两回哩。”

“我不会的。他妈的我的香烟到哪儿去了?”

“在书桌上。”他老是记不得自己搁的东西在什么地方。“在你的围巾底下。”他把香烟装进了他的上衣口袋——我的上衣口袋。

我突然把我那顶猎人帽的鸭舌转到前面,算是换个花样。我忽然精神紧张起来。我是个精神很容易紧张的人。“听我说,你约了你的女朋友打算上哪儿呢?”我间他。“你决定了吗?”

“我不知道。要是来得及,也许上纽约。她外出时间只签到九点三十,老天爷。”

我不喜欢他说话的口气,所以我说:“她所以只签到九点三十,大概是因为她不知道你是个多漂亮、多迷人的杂种。她要是知道了,恐怕要签到明天早晨九点三十哩。”

“一点不错,”斯特拉德莱塔说。你很难一下子惹他生气。他太自高自大了。“别再开玩笑了。

替我写那篇作文吧,”他说。他已经穿上了大衣,马上准备走了。“别费太大劲儿,只要写篇描写的文章就成。可以吗?”

我没回答他。我没那心情。我只说了句:“问问她下棋的时候是不是还把所有的国王都留在后排。”

“好的,”斯特拉德莱塔说,可我知道他决不会问她。“请放心,”他砰的一声关上门,走出了房间。

他走后,我又坐了约莫半个小时。我是说我光是坐在椅子里,什么事也不做。我一心想着琴,还想着斯特拉德莱塔跟她约会。我心绪十分不宁,都快疯了。我已经跟你说过,期待拉德莱塔是个多么好色的杂种。

一霎时,阿克莱又闯了进来,跟平常一样是掀开淋浴室门帘进来的。在我混帐的一生中,就这一次见了他我从心底里觉得高兴。他给我打了岔,让我想到别的事情上去。

他一直呆到吃饭的时候,议论着潘西里面他所痛恨的一切人,一边不住地挤他腮帮上的一个大粉刺。他甚至连手绢也不用。我甚至都不认为这杂种有手绢,我跟你老实说。至少,我从来没看见他用过手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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