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由于妇女的地位低下,所以社会中存在着诸多对妇女行为中的禁忌,而“贞洁”更是这些禁忌当中最为严重,后果最为残酷的一种!对于贞洁的观念,我国古代的形成是一个逐渐演变的过程,直到明朝中期妇女对“贞洁”的整体崇尚达到了封建王朝的最高峰!那么我们不禁要问,在这背后究竟是什么“决定性力量”造就了这种贞洁观念呢?今天我们就透过明朝当时的社会现象来探寻背后的东西!
一、明朝建立之初,贞洁观的社会导向和现实差距
历朝历代对于妇女贞节观的要求不尽相同,在明朝建立之初实际上在国家政治层面的要求和客观现实实际上存在着明显的差距:
首先,在国家政治层面的贞洁观。明太祖朱元璋立国之初,依旧延续宋代朱熹的程朱理学为社会的核心思想,在妇女贞洁观层面崇尚的是“节烈”。洪武元年,明太祖朱元璋便让朝中翰林学士朱升等人,“纂《女诫》及古贤妃事可为法者, 使后世子孙知所持守。”由此可知,明代朝廷对于妇女贞节观问题不再仅仅是单纯的风气倡导,而是开始有了非常严格具体要求。
现实呢?与官方预期存在明显差距。简单的举个例子:大明洪武二十六年,明太祖朱元璋下诏规定,凡是妇女因为丧夫,儿子又不得封的,不能够再嫁。如果不遵守,则追捕并且判其离异。实际上在明朝初期整体社会层面,妇女再嫁的现象却是比比皆是,这实际上就说明了单纯的行政命令对于社会风尚的强制性毕竟有限。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明代的社会在渐渐的改变……
二、明代社会推动妇女崇尚贞洁的举措
随着官方的行政引导,明朝的社会开始对推行妇女崇尚“贞洁”出台了一些列的措施,这些措施的出台对于明代社会贞洁观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
一是“旌表”制度的设立。明初,朝廷在官府层面设立了一项表彰形势叫作“旌表”,实际上就是通过立牌坊或者赐匾额的形式,对“贞洁烈女”加以表彰。这一套表彰的形式非常严格,有着明确的数据规定,同时还搭配有“粮米补偿”、“免除劳役”等相关配套的奖励措施等等。这就使获得这项荣誉的妇女,并不仅仅单纯获得了精神上的褒奖,而是同时得到了实实在在的现实实惠。
二是民间“贞节牌坊”的兴起。如果说“旌表”是官府层面的“招牌式”表彰的话,那么贞节牌坊就是民间的“招牌式”褒奖。贞节牌坊并非起源于明朝,但是在明朝却达到了最为兴盛的顶峰。民间的地方宗族对于族内的“贞洁烈女”往往会大加宣扬,他们会组织族内的人力、物力修葺贞节牌坊以彰显荣耀,还会在宗族内部给予“贞洁烈女”以尊崇的地位及相应的物质补偿。
三是宗族内部法规对于妇女贞节观念进行具体规定。在明代社会,国家的行政体系实际上仅仅只到了县一级行政单位,对于民间百姓实际行使基层管理权的是宗族。宗族通过在内部族规当中对妇女维护贞节的要求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从而在实际操作层面为推行贞洁观念提供了范本。比如:明末温璜记录的母亲训言《温氏母训》,就明确指出,寡妇与儿子、侄儿及兄弟,只能在公堂议事,不得单独的私下说话等等妇女行为准则。这些准则的严苛程度实际上已经超过了明代的法律要求。
四是宗族内对不节妇女的残忍制裁。这一点就很好理解了,我们往往看到很多反映古代生活的影视剧中妇女因为不守贞洁而被处以沉塘、鞭打、点天灯等残酷刑罚,这些实际上是真实反映了当时的情况。比如明初学者曹端的《家规纪略》中就曾记载:女子有做非为犯淫狎者,与之刀绳 ,闭于牛驴房,听其自死。其母不容者,出之;其父不容者,陈于官而放绝之。仍告于祠堂,于宗图上削其名,死生不许入祠堂。
四是对妇女成长过程中的贞洁观教育。明代家庭普遍会对自家女子进行贞洁观的教育,这种教育从女子幼年时期开始,一直延续到女子出阁嫁人,几乎贯穿了女性成长的整个幼年和青年时代。这样的教育体系,使得贞洁观念在女性的思想中普遍根深蒂固,并被奉之为绝对正确的、不容置疑的行为操守。
比如,明代的《女范捷录》就是女性的教育读本,其中便明确的提出了我们耳熟能详的“忠臣不事二主,烈女不事二夫”的价值观念。《女范捷录》中还标榜出了古代许多为了保全贞节不惜伤害身体甚至性命的“妇女榜样”,这些“榜样”也就成为了明代女子争相模仿的时代楷模 。
三、透过现象看本质,一切都是因为宗族
通过前面四种推动明代妇女贞洁观极端化的措施,我们不难发现,民间的宗族几乎是在每一项措施当中都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那么接下来我们就来分析一下在这些措施背后,宗族究竟处于一种什么地位?
一是“旌表”和“贞节牌坊”的受益者。表面上看,这是妇女守节受到的名誉上的褒奖,但是实际收益最大的却是地方宗族。作为女性个体,单纯的社会名誉提升并不能给她带来太多的实际利益,相反却需要这个女子使自己的整个人生完全陷入悲苦之中,如此大的代价之下,她实际上根本算不上受益者。
而宗族则不同,当一个宗族在完成经济基础的搭建之后,接下来的发展便是漫长的社会声望积累,而“旌表”和“贞节牌坊”恰恰就是宗族积累声望的重要手段。当一个宗族的声望达到一定程度,便能够得到官府和民间的广泛认可,进而获取更多的社会资源和享受某些特权,这才是宗族发展的核心利益!所以宗族才是最大的受益者!
二是强迫女性贞洁观念极端化的执行者。如前文所述,正是宗族内部的族规对妇女贞洁观进行了行为上的具体规定,这就使得原本意识形态层面的思想认知转变成为了现实的行为规范。而当妇女违背这一规范的时候,残酷的宗族内部刑罚又对其进行了惨无人道的迫害,这就使得行为规范本身具备了一种强制力。
宗族原本是中国古代社会由若干家庭因血缘纽带而形成的社会单元,其作用原本是维护和保护族内成员的整体利益。但是在妇女贞洁观这个层面,宗族却变成了强制压榨妇女的工具,成为了“存天理,灭人欲”的封建礼教的实际践行者。
三是女性贞洁观念的布道者。表面上看,明代女性的思想教育是由家庭来承担,但是要注意的是,明代的家庭实际上很大一部分是依托宗族而存在的。所以家庭的教育自然而然要遵循宗族内部“族规”的整体要求。另一方面。家庭的现实利益大多与宗族内部紧密相连,双方是一荣俱荣的关系,所以宗族对于女性贞洁观的整体要求自然也就成为了家庭对于女性的现实要求。
所以,我们必须要承认,宗族与家庭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在女性贞洁观层面的要求上存在着利益的共同点,所以宗族通过对家庭的控制,进而形成对妇女阶层思想的掌控,而实现这一过程的具体形式便是家庭教育。
四、总结
综合前文所述,我们不难发现:明代社会女性贞洁观念的极端化形成,其背后的核心推动力量便是民间的宗族势力。在获取广泛社会声望的利益驱动之下,宗族通过家庭对女性的思想予以禁锢,又以“族规”对妇女的贞洁观进行具体化的规定,并对“不洁”妇女予以残酷的刑罚迫害,从而使“严守贞洁”形成了对明朝妇女从思想到行为上一整套的控制体系。其最终的结果,自然是将社会贞洁观念推向极端,而自己则从中获取巨大利益。
这里小编特别要说,宗族的发展对于我国历朝历代民间社会的发展和稳定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但是在妇女贞洁观层面却变成了冷血的压迫机器,摧毁了无数女性的美好年华……
图/来源于网络
文/华夏问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