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摩登”这个词,人们定会联想到民国时期的大上海,那种充溢着浓郁的布尔乔亚和波西米亚情味的都市文化风景,是担得起这两个字的。当我看完王安忆的长篇小说《长恨歌》后,觉着用 “摩登”来形容她的文字是极为贴切的。
我是先看了《长恨歌》的影片才来读她的原著,故事情节虽有细节变化,但是大致都是一样。读了小说的前几页便被王安忆的文字所深深吸引了,她的遣词造句与我以往读到的书本上的词句全然不同。
她的言辞是生动有趣的,还带着些妖冶迷离的气息,就像女子瓶颈般的细腰,让看到的人有着一见倾心的念头。读她的文字,全然不会感到索然无味,字字句句都有一种生趣。
明明写的是市井气的小情小调,却能拐着个弯儿来攫取你的心,让你痴痴惘惘地想要继续读下去。
王安忆在小说的开篇就用了大量的笔墨来描写上海这个大背景,弄堂、流言、闺阁、片场……这是为整个故事铺展开来所晕染的底子,藏着一些断枝碎节的人生。
她是这样描写弄堂的:“上海的弄堂是性感的,有一股肌肤之亲似的。它有着触手的凉和暖,是可感可知,有一些私心的。”仅仅是“性感”两个字便让人内心有一种惊觉之感,这样弄堂便带了人情味,与内心里想着的有烟火气的弄堂截然分开了,让读者也有了体味它,感知它的怀想。
她的文字绝不是落于窠臼的,而是有着一种锦缎般的绵软质地。有这样一段极美:“他本是最不喜欢粉红这颜色,觉得女人气太重,把娇媚全做在脸上,是露骨的风情。可王琦瑶穿上的粉红却化腐朽为神奇,是焕然一新的面目。那粉红依然是娇媚做在脸上,却是坦白,率真。老实的风情。”
这文字如画一般,让人物的神态风韵全都彰显在了读者的面前,而且又不落俗套,一字一句就如一笔一划一般,尽显功底。她懂得将画面留有大量空白,给看的人留下一些想头,她是懂得“月满则缺,水满则溢”的道理的。
王安忆曾在一篇文章中提到过小说中的文字:“尽可能地用口语的,常用的,平白如话的字。这些字比较响亮,有歌唱性。这关系到整篇小说的气质,世俗的诗意。”她的文字带给人的就是这样一种世俗的诗意,让人不忍猝读。
后来,我又读了一本她的散文集,那种行文思路,遣词用句简直是出自另一个人的手笔。书中大多收录了她关于童年生活,知青岁月和旧人旧事的文章,平铺直叙,娓娓道来。
小说《长恨歌》里的文字就像月份牌里的摩登女郎,穿着阴丹士林蓝旗袍,旗袍上密密匝匝地缝着盛开的牡丹,脚上穿着红缎的高跟鞋,仿佛踩在云里一般。那女子腰如约素,隔着尘世中迷离的雾顾盼流萤。这文字让人会动心,动情。
而在散文集里读到的她的文字却如同隐居在水乡中的妇人一般,穿着朴素的衣裳,黑色布鞋,坐在家门前的老藤椅上,向人絮絮叨叨地说着那些过往的记忆。于我来说,我更喜欢王安忆在《长恨歌》里所书写的文字,字里行间透着一股游丝细软,钟灵毓秀般的灵气。
在王安忆还没有真正开始走上写作这条路的时候,她在文工团里拉手风琴和大提琴,并将她作为立身之本。但是后来她还是发现自己爱写作甚过了音乐,便“舍琴投文”了,想必,那些音符一直在她的心灵深处潜藏着,并在她每次书写的时候带给她取之不竭的灵感。
有了这些跳跃的音符,她文字里曼妙的摩登气息也就呼之欲出了。评论家王德威曾在一篇论文中指出,王安忆是继张爱玲之后,又一海派文学传人。她担得起这样的称谓,一部《长恨歌》在大上海的背景下生动地描绘了一个女人四十年的情与爱,被誉为“现代上海史诗”,并获得了我国文坛上最具荣誉的大奖——茅盾文学奖。
曾经的大上海是由夜总会、咖啡馆、酒吧、电影院、留声机、跑马厅、名媛、爵士乐、狐舞步珍珠连成一串的项链。只要翻开这本《长恨歌》,那些鸽子般的文字就会带领着你走入那片朦胧的光亮中,感受整个摩登时代的繁华与苍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