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电影剧情里,但凡不小心杀了人,一定没有人会主动选择报警,而一旦成功躲避所有追查,最终的结局又总会变成“自我赎罪和投奔牢狱”之中。从这一“大而广”的角度去看,《误杀》的结尾:李维杰选择自首,倒是极其符合法制所向、剧情所向、民心所向。
好了,戏谑的话说到此处,下面言归正传:电影《误杀》剧情逻辑,究竟能否经得起推敲,这是多数人看完电影以后最大的疑问所在,在整部电影中,依照事件的发展脉络,可以分为三处重大的逻辑设定,而这三处对应的便是事件的开头、过程与结尾。
如果这三处。但凡有一处不合理,无法历经反复推敲,则整部电影的事件走向,便会存有瑕疵,留有口舌之争,所以请耐心的读完下文。
(以下内容5300字,阅读时长约在15分钟,且含有中度剧透,尚未观看电影的伙计,谨慎阅读,但一旦阅读还望诸君看完哦,拉勾。)
【壹】 · 三处「逻辑设定」概述
逻辑本身是一个“舶来词”,在原由的汉字序列中,“逻”与“辑”这两个字,本是八竿子打不到一起的陌生“人”,后来由于古希腊哲学的发扬光大,渐渐的“logos”这一词汇也就被更多人知晓,在古希腊文中“logos”代表着“理解”、“规律”等意思,其后经历衍变和读音直译,logos的形声词“逻辑”也就这样诞生了。
在目前的汉语词典中,逻辑被定义为:思维的规律。即它包含了两层内容,第一层是思维,第二层是规律。
思维是指大脑对一件事物的反应与处理,而这种反应与处理,因为人的不同,它可以是有序的、合理的,也可以是混乱的、不合理的……所以“思维”这一事物本身,不分对错和具有唯一指向性。
而规律则完全不同,它更倾向于唯一和必然,不受人的主观改变而改变,所以它代指事物的发展过程,要符合多数人的认知,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脉络,即它一定要被多数人理解和接受,否则它就不是“规律”。
当这两个词放在一起,便组成了逻辑,而内核便是指:大脑对一件事物的反应和处理,一定要符合多数人的认知,是合理且可接受的,反之,它就是不符合逻辑。
我们说回电影,当一部电影出现了违反“正常逻辑的设定”时,这部电影便会处处充满着槽点,因为它说服不了多数人,即我们常说的“剧情不符合逻辑”。
而在《误杀》中,有三处“逻辑设定”,是整部电影最为关键以及起到决定性作用的三处。
第一处:便是开篇调侃的那段,遇到“杀人案”,为何总要选择“自己整”,而不是“快报警”,上一次印象极深的类似情节是郭富城主演的《破·局》,郭富城饰演的刑警高见翔在开车时无意中撞死了路人,但他却未选择报警,而是毁尸灭迹,选择处理的方式同样与《误杀》极度相似,都是将尸体藏在棺材之中。
从《破·局》到《误杀》,电影情节虽有不同,但剧中都有其可以支撑主角做出这种选择的理由。只是这种理由,能否撑得起电影就此开篇和继续走下去?此处是《误杀》中“逻辑设定”层面的第一处疑问。
第二处:电影中李维杰说“当你看了一千部以上的电影,你会发现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离奇的事情”,同样对立面的警局局长拉韫也说过一句类似的话“当你见了一千个以上的案子,你会发现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离奇的案子”,这两句话的背后含义不约而同的指向了同一处:即整部电影的所有“较量过程”背后的逻辑支撑,都是来源于二人的丰富阅历,即经验值,相较于拉韫的常年累月有过的实践经验,李维杰的经验值,还要更加的偏向于“理论”经验值。
而“理论”经验值,可以撑得起整部电影的“巅峰”对决么?毕竟赫赫有名的“纸上谈兵”这一成语一直在告诉我们实践才是出真知的最佳通道,所以此处是《误杀》中“逻辑设定”层面的第二处疑问。
第三处:是目前争议最大的一处,同样也是相较于印度原版被处理和改变最大的一处,那便是李维杰为何要去自首,毕竟案件已成铁案,对手更是一败涂地,李维杰从毫不留手到自投囹圄,这中间究竟是什么样的逻辑内核在支撑?
如今网络上各种剖析版本,早已整理出了四大理由,但这些理由能否真正的撑得起这样的走向?毕竟“误杀”也是“杀”,最终一旦定罪,李维杰即将面临终身或多年监禁,相较于自首的“恶劣结果”,保护和留在家里难道不是更好的选择么?故而前面的那些理由,是否可以继续站稳脚跟?此处是《误杀》中“逻辑设定”层面的第三个疑问。
【贰】 · 三处「逻辑设定」剖析
如果你耐住了性子看完第一段,又在网上看到了诸多“细节”揭要,读到这里时,你一定早已按耐不住,有很多话要说。
譬如第一个疑问,多数人的答案是:“警局局长和候选市长如此强势,又怎会公正处理案子,况且儿子的离世,更会让一个母亲失去理智,对于李维杰一家报案,等同于自杀,再说对方本就是恶人,所以报警是不可能的。”
又如第三处疑问,目前网络上整理出的四大理由分别是:“李维杰不忍眼前爆发的动乱继续蔓延下去,因为他曾经也是暴乱的受害者”;“小女儿安安涂改的满分试卷,让他知道自己的瞒天过海之计,已经影响到了安安的心智”;“拉韫夫妇的忏悔和恳求,触动了李维杰,让他愧疚之心日益增长”;“老僧人说布施需要无相之人,潜台词是在说李维杰有罪,而李维杰作为虔诚的信徒,这是他无法接受的”。
从大的角度而言,上面的理由和论点,已经足以支撑这两处的逻辑设定。
但,这还不够。
01/:我们先说第一处,前面所述的理由看起来已经足以支撑李维杰一家选择“不报警”这一处理方式,但实际上整个过程的推进,并不完全局限于此。
案发时,平平用锄头打昏了素察,在母亲阿玉用手试探了呼吸以后,她无力的靠在了墙上,在她的判断中素察死了,看到了妈妈的样子以后,平平开口说道:“我们报警吧”!
这是电影中第一次出现关于是否报警的讨论。
阿玉下意识的回答道:“不行,会坐牢的!”即在案件发生以后的第一时间内,案件中的两位女性,一位选择报警,一位选择不报警,而报警的原因是因为恐惧和常识,不报警的原因则是母亲下意识的担心女儿会坐牢。
从逻辑角度来说,两位女性的下意识反应,是极其合乎情理的。
在选择不报警以后阿玉开始埋藏尸体,这个阶段阿玉一直处于极度“恐惧”和不冷静的状态下。由于李维杰家的附近就是坟地,阿玉选择将尸体藏在一处坟墓里的棺材之中,这样的选择同样合理,“就近处理”和“藏在棺材之中”,是阿玉当下这个状态下能够做出的最合理选择。
当李维杰从罗统赶回到灿班走进家门时,我们可以大致测算出此时已经距离阿玉埋了素察,过去了4个小时左右。
李维杰打电话时,阿玉正在拖拽尸体,挂了电话以后李维杰回到酒店,在床上翻来覆去许久,最终选择做出租车回家,再结合第二日他们赶得是早上八点半的汽车,但到了酒店时却已经是下午一点左右,可以推断路上耗费的时间约在3-4个小时
而这四个小时的时间里,已经足够让阿玉冷静,但冷静下来以后的阿玉却未作出任何具体行动,但内心却已有了倾向,所以当李维杰出现在家中时,阿玉说了一句:“要不,报警吧!”。
这是电影中第二次出现关于是否报警的讨论。
此时阿玉选择报警的原因是因为冷静以后的思考,让她知道瞒住一件死亡案件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同时她认为自己和女儿都是受害者,最终裁定也未必一定是“死局”,加上她一定要保住自己的女儿,所以阿玉此时选择主动投案,合理。
但此时李维杰做出了和四个小时以前阿玉同样的选择:不能报警。
理由便是如今网上最盛行的那个理由:“由于素察的身份,报警等于送死”,但实际上此时李维杰做出的这个“不能报警”的决定和四个小时以前阿玉做出的决定,性质是一样的,都是下意识的反应,并没有经过深思熟虑。
此时电影中有一细节:李维杰是知晓死者素察的身份,但阿玉并不知晓,在电影中李维杰说出那段话时阿玉的表情极度诧异和恐惧,而阿玉的这种表情和两个就在眼前熟睡的女儿,又加深了李维杰不敢拿家人去赌的心理。
但报警是赌,不报警也是赌,而“报警”这一层面的“成功性”在李维杰的分析中是死局,但如果“不报警”这一层面的“成功性”也是死局,李维杰还会选择不报警么?
答案,自然也就没有这么肯定了!
所以接下来的李维杰坐在沙发之上以及站在坟前,在大脑急速的转动之后,他分析得出结论:借鉴他过往看过的千部电影,“不报警”这一选择有极大的概率被他“盘活”,于是此时的李维杰在经历了同样的四个小时思考和冷静以后,最终决定“不报警”。
案发时为晚上十点左右,此时恰好李维杰打来电话,而李维杰赶到家中,依照前面分析大概也是用去了四个小时,即李维杰刚到家时应为凌晨两点,而李维杰起身行动时,天刚刚亮起,大概约在早上六点。
故而你会发现,从“误杀”素察,再到李维杰一家最终选择不去报警,这一决定的形成过程,并不是从一开始就确立的,它经历了十分复杂的“争论”、“冷静”、“思考”,而每一个阶段,每一个人物的内心活动和决定,都符合不同阶段对应的逻辑要求。
说一个题外细节,电影中素察其实即是阿玉一家所杀,但也曾经被阿玉所救,平平在用锄头打昏素察以后,另一边的拳击赛上,拳手同样倒地不醒,而此时旁边的人问:“为什么要掰开他的嘴巴”,李维杰说:“是吞舌,他昏了,如果不掰开嘴巴,他会窒息而死”。
这一段话与素察的倒地几乎同时完成,而素察此时同样处于昏厥状态,如果无人掰开他的嘴巴,素察最终会因窒息而死,而阿玉的拉动以及绊在水管之上的翻倒,在某些程度上让素察的身体遭受到了等同于掰开嘴巴的行动,所以阿玉其实在无意中救了素察一次,但其后素察又被塞进了棺材之中,面临活埋结局,从生到死,又从死到生,最终还是死了。
02/:我们再说第二处,这一处是整部电影最为精彩,也是占据时长最长的一段,即李维杰与拉韫的斗智斗勇这一阶段,我们暂且抛去“是非对错这一论断”,只看“逻辑本身是否合理”。
李维杰处理“误杀”的全过程简单梳理如下:
第一步:处理素察遗留物品,目的是为了加长警方寻找素察的时间,同时增加自己善后的时间。
第二步:制造不在场证据,目的是为了证明自己一家没有作案的时间和空间,但此处其实还有更多未展开细节。
我们假设如果素察的尸体被人找到,根据死亡时间和死亡地点,那此时李维杰的不在场证据自然十分有用,但如果素察的尸体无法找到,即无法判断死亡时间和死亡地点,那李维杰这样的不在场证据,最多也只能和“失踪案”相关联和匹配。
所以李维杰在制造这一不在场证据时,考虑的下一步计划有两个。
第一个计划便是在合适的时机抛出尸体,因为只有尸体的出现,才能将此案进行实质性的推进继而结案,而这一计划在李维杰看到了一个十分合适的“埋葬尸体”之地的时候有所减弱。第二个计划,便是下面要说的第三步,也是李维杰最倾向的下一步计划。
第三步:借用“安安”之口,做绝地反击。多数人认为安安的“指认”是因为拉韫的诱导、恐吓,但其实安安说漏嘴这一层面,是在李维杰考虑的范围之内,因为他知道安安一定会最终漏出马脚,而漏出马脚的时候,反击得利,便可以彻底取得胜利,而李维杰采用的策略便是天时、地利、人和。
地利:李维杰知道安安曾经看到过阿玉埋藏尸体,以及听到过素察抓挠棺材板的声音,所以李维杰转移了尸体,让安安在漏出马脚时指出的尸体之地再无尸体,从而会导致拉韫前期所谋划的一切皆有了溃败的缝隙。
人和:李维杰知道自己平时的人脉和人心,加之掘坟这一不合乎道德的事情一旦出现,便会推动所有人站在自己这一面,而人言则是素察父亲都彭最忌惮的东西。
天时:素察的父亲都彭正在参选,同时也是最有力的候选人之一,当地利与人和发挥了作用以后,都彭的竞争对手便会利用这些缝隙,发起攻击,而这些人的能量并不弱于都彭。
李维杰的真正大招,也就在这一处,即借助地利、人和以后再拉动天时,继而一举击溃拉韫。
而李维杰之所以如此神通广大,在电影中给出的原因是因为“一年之内看过的八百部电影”,也便是前面所说的理论高手,他熟悉所有犯罪电影里展现出的所有作案手法,在他经过筛选和贯通以后,便可以快速的找出适合自己目前境遇的处理方式。
从逻辑上来看,似乎并无太大问题,但“纸上谈兵”却一直是“兵家大忌”,所以李维杰成功实现最终目标的原因还在于另外两个外部因素的无心帮助:对手的不给力,以及“泰国”的不给力。
拉韫是一个破案高手,不仅仅在理论层面,实践层面同样如此,但反而正是这种“日复一日”的破案,让她逐渐有了思维定式,继而步步落于下风,而李维杰所做的前两步便在无形中增加了拉韫的思考和侦破时间,因为这就是拉韫和所有警察都一定会走完的两个流程:即“寻找人和物”;“确定是失踪还是被害”,而这两步流程走完以后,离案件早已过去多日。
而李维杰赢下对决的第二个外部因素便是“泰国”城市的不给力:监控系统的匮乏、酒店入住系统的简陋、拳击赛场的管理落后……等等这一切,都让李维杰某些异想天开的想法得以最终实现。
毕竟如果在中国,密不通风的“监控系统”,哪还有李维杰实现如此逆转的可能性存在。
说到此处便可以得出结论,电影的第二处逻辑设定,同样硬的可怕,所有的可能与不可能,合理和不合理,都已在剧中做了缜密安排和暗示。于是所有这一切的不合理,也就此变得合理了起来。
03/:我们再说最后一处:李维杰为何选择自首?
俄国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他的一生只有一部代表作,那便是《罪与罚》,书的核心思想只有一个,那便是犯了罪,就一定要受到惩罚。
但什么是罪?
杀人是罪,让别人痛苦是罪,亵渎了自己的信仰是罪,让自己的亲人走上了歧途同样是罪。
当这些罪慢慢的浮现出来以后,罚就一定逃避不了。
李维杰虽然不是杀死素察的最早元凶,但他却犯下了更多的罪,同样素察也有罪,拉韫也有罪,但罪与罪之间,不该用最简单的方式,去做加减抵消,否则只会带来更多的恶果。
而这一恶果,李维杰开始了慢慢的感受之旅,好友阿炳的负伤住院、女儿为了得到口琴更改的试卷、僧人不再接受自己的布施……这一切都让李维杰感受到了自己的罪过,同时这一切也是“罪”之后的“罚”。
但这种“罚”却被罚在了别人身上,这是李维杰无法接受的,最终他选择了自首,他想要的便是要将所有这一切的惩罚重新揽回到自己身上,不再让更多的无妄之人承担“责罚”。
这既是一种保护家人的决定,更是一种心灵层面的慰藉追寻。
最后,《误杀》的漏洞一定有,但《误杀》的三处最重大的逻辑设定却一定经得起反复推敲,这也是全民热捧的根本原因,因为它够硬,也够好看,《误杀》目前的高评局面,它当之无愧。
(文/大娃) *文中所有图片来源预告片及豆瓣平台,侵权请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