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帝国》是一部“现象级”文学作品,甚至可以说是“里程碑”作品。
在它之前,无论是二月河的康雍乾三部曲,还是熊召政的张居正,或是台湾作家高阳的红顶商人胡雪岩,都还只是停留对“个体”在制度社会背景下的“权力游戏”、“财富游戏”的经验剖析,直白地说,都是社会大变革时代的“精英行动指南”。
而《大秦帝国》上接姚雪垠《李自成》、郭沫若《甲申三百年祭》和陈伯达《四大家族》的雄心传统,进而追求对一段历史、一种制度文化的“重新评价”,其格局已经远远超过改革开放时代的一系列“历史小说”。
这种变化与另一条时代变迁的暗线深切契合。
在互联网兴起后,曾经依托“电视剧”(“戏说、传奇、正剧”)占据统治地位的“评书”历史知识体系受到了“上下夹攻”:
一方面是社会主流话语权逐步转移到改革开放后经历过完整九年义务制教育的代际之手,随之而起的是,借助央视“百家讲坛”公信力背书的“学术明星们”,用一个个“教授”、“副教授”头衔将全社会的历史认知最大公约数提升到了“初、高中”教科书水平。
一方面是基于教科书历史解释体系与社会多元化脱节的背景,借助论坛等早期社交工具逐步推广、聚集的“再解释”人群,《明朝那些事儿》和“煮酒论史”体为代表的“通俗说史”就在此条件下成为了传播爆款。
不过,无论哪一方面,其历史写作的史实运用往往仅停留于二十四史的白话文翻译,或是各种野史段子的故事发挥上,整个知识框架更是从未超越初、高中历史教科书的水平。
但是,正如数学课本+《人民日报》催生出一群热衷破解哥德巴赫猜想的“民科”;政治课本+《易经》催生出诸多融合佛、道、儒、墨,贯通古今的“民哲”一样;历史课本+论坛也一样催生出了为数众多的“历史民科”,各种名词解释、群体立场、皮肉哲学与古人“史论”的白话文翻译结合,构成了一套全新的“论坛历史观”。
“论坛历史观”层层包裹的内核,仍是课本中根深蒂固的“辩证唯物主义”叙事,只不过阶级立场在历史故事的“阶级”角色虚化之后,代之以新的“立场身份”,比如民族、国家、姓氏、地域等等,本身就似是而非的“名词解释”被重新赋能,划入一个又一个的叙事板块,成为“论点”的“论据”。
非常幸运的是,经由孙皓晖先生之手,《大秦帝国》成为了“论坛历史观”第一个成型的传播作品,又在一部又一部的电视剧之后,重构了很大一部分受众头脑中的“断代史”。
正因为如此,讨论《大秦帝国》有哪些地方不符合“史实”,完全毫无意义,因为它从头到尾,都是先有“结论”,后有结构,最后堆砌事件、情节、人物的“传播产品”,本质上就是“架空叙事”,而并非历史环境下的“情节叙事”。
如果说,《大秦帝国》是一部“历史著作”,我们可以将其概括为“以论代史”,但它又被众多拥趸们宽容地称为“文学作品”,那么,这个词汇就完全不能适用,哪怕孙皓晖先生曾不止一次地以“历史”的名义去大谈“秦史”的重构,乃至于西周是一个“联邦制”国家云云。
正是这种“非驴非马”的纠结,让人只能坐视大众的“秦史记忆”在事实上被不断篡改,因为在“全民创富时代”逐渐远去,“大国崛起时代”隆隆而来的时刻,一个细节丰满的“高、大、全”,一个祖上阔过的“帝国起点”远比任何干瘪的事实讲述更有吸引力。
说到底,就四个字:
现实需要。
所以,《大秦帝国》实际上塑造的是一个糅合着今天国家主义幻想的“假商鞅”,以及完全不存在的“假大秦”。
“真大秦”究竟什么样,在下文中详述,本文就说说“假大秦”的根儿。
任何一个改革开放前受过教育的人,对“批林批孔”的经历都绝不陌生,声势浩大的“儒法路线斗争”宣传,催生了无数大字报和豆腐块文章,等于是通过“运动”的方式,给历朝历代都加诸了一套“儒法斗争”的解释,秦国、秦朝更是被前所未有地提升到了特殊的地位。
问题是,这些“汗牛充栋”的解释,也仅仅是解释,在1975年出土的“睡虎地秦墓竹简”一直到1980年代才陆续整理发布成果,至于里耶秦简更是在2000年左右才出土,晚出的其他简牍资料,更是没有能够纳入“儒法斗争”的历史解释体系之中。
也就是说,所谓的“变化”,不过是拿着一样的史书“发挥阶级斗争想象力”进行的重新书写,无论是与秦朝的历史,还是法家的学说,都关联极少,基本上是一种先讲故事再拆论据的方式。
其实,只要有一定的文言文阅读基础,对照《商君书》、《韩非子》的言论来看“法家”,其中最核心的都是“治人术”,也就是统治民众的技法和手段,包括愚民,弱民,疲民,辱民,贫民等等拼命加强对个体的管制,将民众塑造成为专门服务于“耕战”的原子化个体,用利益诱惑人,用力量恐吓人,从而完成对个体的调动和改造。
哪怕是公认的《商君书》中涉及到“制度设计”的《境内》、《定分》、《徕民》等篇,按照真正的“历史唯物主义”视角,也完全看不到“社会改造”或是“阶级国家进步”的成分,更何况其中的《徕民》篇一眼可知属于商鞅死后的作品,连“长平之战”都写进去了。
但是,基于“宣传”意义的“历史解释”是“不讲理”的,甚至是“不讲事实”的,削足适履完全是常事,整个商鞅变法的“封建社会”代替“奴隶社会”的叙事,完全是建立在一系列的史实歪曲的基础之上,而《大秦帝国》恰恰只是这个逻辑基础的延续。
之所以说是“延续”,而非“复制”,根本原因在于时代的变化,阶级斗争叙事已经无法触动受众,那么,将“新锐”的“大国崛起”叙事,尤其是将“落后就要挨打”的近代屈辱史移情到秦国身上,触发民族记忆的共鸣,就成了最好的选择,更何况还有大秦帝国一统天下的结果作为“例证”,更是能够将现实与想象结合。
那么,这个有错吗?
如果说,《大秦帝国》没有重构“秦史”认知的雄心,作为一部“架空小说”,完全不是问题,但是,正是由于上述现实诉求的爆发,造成了作者孙皓晖先生对于自身定位的膨胀,开始四处以“史”为名。
现实是,《大秦帝国》从根本上混淆了一个概念,那就是“国家”。
大秦也好、大汉也罢,本身都是“王朝国家”,他们所施行的,是以统治家族为核心的“盗贼政治”,也就是“窃国者侯”,以天下人为鱼肉的“家天下”,所有的国民的“奉献”,本质上都是在为这群“窃国之贼”添砖加瓦,在此条件下,“王朝国家”和“人民”本质上是利益对立的“统治”与“被统治”关系,“剥削”与“被剥削”关系,而《大秦帝国》却将其塑造成了一个“赳赳老秦,共赴国难”的“利益共同体”,乃至于泛化出了“老秦人”之类的“人群共同体”的故事。
这一系列的虚构,彻底混淆了“王朝国家”和“现代国家”的概念,让本就对于中国历史、世界历史一知半解的众多读者们,对“国”与“家”的关系,“集体”与“个体”的关系,重新退回到了汉朝初年黄老学派与儒家学派争论时的认识水准:
黄老学派坚持,帽子再破,也要戴在头上,鞋子再好,也要穿在脚上,所以,哪怕君如桀纣,也不能以下犯上。
儒家学者坚持,桀纣不义,当诛,而且要理直气壮、大张旗鼓地诛之。
谁说的对呢?自己想吧。
当然,更可笑的是,所谓“反儒兴法”的《大秦帝国》所展示的诸多美德,其实往往是“法家”所反对的,比如对于言论,商鞅变法中的态度是说坏的,发配边疆,说好的,也发配边疆,见《史记·商君列传》:
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者,卫鞅曰“此皆乱化之民也”,尽迁之於边城。其後民莫敢议令。
再看看下图中“秦孝公”的说法:
这调调成了“子产不毁乡校”了,恰恰是“儒家”赞赏的状态,而非“法家”的态度,而这,只是诸多笑话中的一个罢了。